()    据于添说,马晓玲的爷爷是一个老华侨,五十多年前移居国外,做生意赚了一笔钱。到了马晓玲父亲这一代,更是了不起,将马家的事业扩大了数十倍,是一家跨国公司的老总。马晓玲从小在国外长大,jing通十三门语言,十三岁考入哈佛大学,十七岁发明了几种电子仪器,身价千万。她这次来南华市,一方面是来拓展公司的业务,一方面是来寻找一个名叫杨九味的人。

    杨天不知道这个杨九味是谁,只觉得这个名字很奇怪,好像在哪里听过,但又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听别人说过。

    末了,于添说道:“杨先生,这个杨九味也姓杨,以后你要是遇到了这个人,请你帮帮我们小姐的忙,将他留住,好让我们小姐早ri找到他。”

    杨天道:“一定,一定。”心想:“这个杨九味到底是什么人,马晓玲找他干什么?”想问于添,但也知道就算问了,于添也不会说,或者于添自己也不清楚,便没再开口多问。

    这顿饭两人足足吃了四十多分钟,杨天因为喝了酒,下午还要去学校读书,便找个机会运功将嘴里的酒味消除,这才敢去第十九中。

    他之前还有些担心老朱的麻烦还会继续上演,经过于添的说明之后,他相信于添的话,也就不再为老朱的事担心。而这时候,他才把注意力转移到欧阳解霜身上来。

    下午第一节课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欧阳解霜的背影,心里捉摸着怎么样才能和欧阳解霜搭讪,而不至于让欧阳解霜拿刀来砍他。

    结果一堂课下来,他什么都没有听到,以至于下课之后,金学礼叫了他几声他才反应过来。

    “nǎinǎi的,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得想个办法将那座冰山化开。”

    杨天心里想道。

    当天晚上,他下了许多有关泡妞的电子书,一目十行的看了两个小时候,差不多有五百万字,但没有一句是管用的。

    “狗屁的泡妞三十六计,全都是废话。好,我明天就用我的办法来泡妞,就算被欧阳解霜砍了我也认了,只要能将她泡到手,什么都成。”

    杨天这么一想,顿时放开了胸怀,很快就呼呼大睡了。

    就在这天夜里,城北某个废弃的车场内,一辆黑sè的大卡车开了进来。

    卡车停住之后,十几个人从后车厢里下来,内中五个套着黑sè的头套,双手反绑,脚步虚脱,要不是被人拉着,早就软到在地。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四周看了看,发出了三声古怪的叫声,这时候,只见一条人影突然出现在西面,向这边走了过来。

    那人来近之后,却是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怪人,双手背在身后,气派非凡。

    “老大。”

    除了那五个坐在地上有气无力的人之外,其他人都向这个戴着青铜面具的怪人躬身行了一礼。

    “嗯……”

    那个怪人鼻孔中重重的发出了一个声音。

    “老大,我们已经把人带来了,该怎么处置他们?”

    “戴上面罩,把他们的头套拿下来。”

    “是。”

    那个中年人将手一挥,当先从怀里拿出了两张黑巾,一张包住了头,一张蒙住了鼻子以下,待其他人也都这么做了以后,一伙人站在废弃的车场里,看上去十分的诡异。

    一个人上去把那五个人的头套摘了下来,看他们的相貌,却是那五个金老三派去老朱粉面馆闹事的地痞。

    五个人鼻青脸肿,分明就是被狠狠的揍了一顿。

    那个地痞头儿说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对付我们?”

    那个中年人冷笑道:“闭嘴,没叫你们说话,谁都不许说话。”说完,在那个地痞头儿的脸上打了一巴掌。

    那个地痞头儿原本想说我们是宋家的人,你们对我们客气一点,但目光一接触到那个怪人的眼神,全身不觉一寒,好似被电光击中了一般,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那个怪人盯了地痞头儿一会儿,突然将手一挥,低沉的道:“你们回去吧,该去干嘛就去干嘛。”

    “是,老大。”

    那中年人也没有多问,上了大卡车,坐到了副驾驶的位子上,而除了司机之外,其他的人都去了后车厢里。

    很快,大卡车便开走了,沉沉的夜sè下,只剩下了五个地痞和那个怪人。

    “你……”

    那个怪人伸手一指那个地痞头儿,然后再一指自己,道:“还认得我吗?”

    “你是谁?”

    那个地痞头儿问道。

    那个怪人伸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是你?!”

    那五个地痞一看到那个怪人的面容,全都惊住了。

    那个怪人冷冷一笑,说道:“我之所以让你们看到我的面目,就是想让你们看清楚我是谁,免得到了地狱没办法告我。”说完,一步跨出,右手轻轻的一转,一团火光闪过,五指如钩,落在了那个地痞的头上。

    那个地痞全身颤抖,好像是在禁受一种莫大的折磨,不到二十秒钟,他的人竟然就被那个怪人五指上的火焰给烧成了灰烬。

    其他四个地痞见了,吓得屎尿都出来了,也忘了叫喊。

    “你们也要死!”

    那个怪人一声低吼,双手一分,落在了两个地痞的头上。

    这一次,他的火功速度更快,只要了不到十秒钟,就把那两个地痞人间蒸发了。

    剩下那两个地痞见了,颤声道:“你……你不是人……你是……”

    “我是阎王爷!”

    那个怪人双手一吸,将两个地痞洗到手中,如法炮制,将他们烧得干干净净,从此消失在这个世上。

    重新戴上青铜面具之后,那个怪人的眼神变得十分的冷酷,正要起身离去,倏忽之间,他像是一道黑sè电光朝左面扑了过去,九十多米的距离转瞬即到。

    “砰”的一声,怪人一掌落在了一辆报废的汽车上,竟是将那辆汽车震飞而去。而就在怪人击中汽车的一瞬间,汽车的那一边陡然飞出一条人影,却是一个黑衣人,脸上也戴着一副面具,只是这个黑衣人脸上所戴的不是青铜面具,而是一副涂满了sè彩的塑料面具。

    黑衣人像是一只风筝,顺风飘去,落在了二十多米外的一辆大车之上,身后披风猎猎作响。

    “你是何人?竟然能够接得住我的这一掌。”

    那个怪人将头一斜,望着大车上的黑衣人,目光森寒如铁。

    “我叫夜叉!”

    黑衣人低沉沉的道。

    “如果你是夜叉,那我就是罗刹。”

    那个怪人的话音刚落,身形一起,向黑衣人扑了过去。

    霎时间,黑衣人也向怪人扑了过来,两人在半空中激斗了三招,却是半斤八两。落下之后,却是互换了一个位子,怪人落在了大车上,黑衣人则是站在了怪人之前所在的地方。

    两人这次交手过后,终于知道了对方的功力,自忖这样打下去就算打上三天三夜,也未必能够分出胜负。

    于是,那个怪人将两根手指向上一指,一团火苗从指尖里冒了出来,颜sè在不断的变化,身上也开始散发出恐怖的力量。

    与此同时,那个黑衣人双拳紧握,骨头劈啪作响,脑袋左右摇了摇,一双目光本来是灰sè的,但在这时,竟然慢慢的变成了黄s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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