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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闷哼一声,弯腰用左手从他的靴子中,拔出一把匕首,对着钻出来的箭头就是一砍,削去箭头.男人喘着气收好他的匕首,然后伸过左手到他的肩后,用力一拔,箭被拔出来了,但后面墙上溅了一团触目惊心的血……
“姑娘……麻烦你给一长条布,我绑好伤口就走……”他模糊不清地说。
“你现在出去一定会被人抓住,还是让我先处理伤口,等一会儿再走。”
男人皱着眉,眼里有不信任的神情,看她看了良久,渐渐地眼神少了警戒,才走到椅子坐下。这男人的眼睛生得又大又有神,很好看的一双眼;可惜不是刺客就是小偷,二者都不是好人。但话又说回来,她阿玛不是善良之辈,所以这个人的立场有可能和阿玛相反,反而是个好人?
不管了,管他是好是坏,先救人再说。她从医药箱里翻找出针线、一些细棉布,和一瓶高浓度的米酒,和一瓶放在墙边案几上当摆饰用的茅台酒。她先打个茅台酒,倒了满满一杯,拿到他面前。
“喝下去吧,我要帮你缝伤口,喝了酒好过些。”
没想到那男人摇头不肯。
大概是怕喝醉了走不掉;那就算了,她搁下酒杯,又对他下指令:“来!把上衣脱掉。”
男人眼微张,露出惊讶又不敢相信的神情。
“别怕,我保证我不会劫色!”说着,她动手要解开他的扣子,却被他一闪,避开了。
她却固执地解他右襟上的盘扣,并动手将他的衣服脱掉。这一脱,衣服拿在手上,才知道他流了多少血,整件衣服几乎是湿的了;难怪有那么重的血腥味。
而且他**的身上也全都是血,前后那二个血洞还拼命往外冒血。
她赶紧将盆架上的布巾弄湿,先替他前后擦拭清洁,然后拿块干净的布给他:“按住前面的伤口,我先来缝后面的伤口,你可要忍住,会有点痛。”
“动手吧!这箭上有麻药,我不会觉得痛。”男人用粗嘎的声音说。
原来如此,所以他才会用这种方法,取出有倒钩的箭头,这还真的是最快、伤口最小的方法;但一般人不会这样残忍的对待自己的身体吧?
她先把针在火上烧炙消毒一下,再刺下伤口,同时忍不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你怎么一点都不爱惜自己?”
他吸口气没回答。
惜桐拔线拉拢伤口;看他连动一下都没,心里有点佩服他。虽说有麻药,但是再怎样还是会有刺痛的感觉,这是她本身的经验。再瞄眼他背后的肌肉,大大小小的疤痕不下数十个;可见他时常受伤,所以说这种程度的箭伤对他来说,也许是小伤,若不是箭上有麻药,他可能早就没事;难怪他会如此干脆地动手取箭。
想想,她都替他疼了,看来这干刺客也不是想象中的容易。她在背后的伤口上缝了两针,用剪刀剪线。
“好了,后面缝好了,转过来换前面的伤口。”她再把针擦拭一下,在火上烧炙一次,空气中有种奇怪的烧焦味。
她低下头正要缝补,看见他脖子上挂着一块玉,匆匆一看,成色不错。她没在意,呼吸平稳的继续在他的伤口上刺针、缝线。
他这一辈子从没遇过这样的女人!
他瞪着站在自己身前,正在为自己缝合伤口的女人。这女人从一开始就带给他不断的惊讶;那恶人向外宣称他只有‘一子一女’,从没有人知道他有个‘二女儿’。所以当那些家丁叫她‘二小姐’时,他微微一惊;没想到在瞎灯黑火的情况下,他竟然摸到钮祜禄府的二小姐房里来避难;原本还以为这会是恶人府上的佣人住房。
但既然是‘二小姐’,那为什么会住到这么偏僻的房子?难道不是那恶人亲生?而且一个养在深闺的小姐,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胆量?不但敢威胁刺客,还敢说她不会劫色,叫他不要害羞;更是镇静如常、毫不害怕地帮他擦掉血迹,为他缝合伤口。什么样的闺阁千金可以做到这些?
下针的时候,他为了转移了注意力,便瞪着这个身量算是颇为修长的女子。略为抬高脸,他瞧见她的面容平淡无奇,一点也不像她的兄姊;继续再往上看,突然发现她的发际边上有层奇怪的皮……
啊,她脸上戴了面具!这大半夜的为什么要戴,她的脸有什么问题?难道是不想让他认出她是谁?为何不让他认出来?他认识她?一连串疑问不断涌出──在这奇怪的地,遇上一个神秘的女子,身上有着无数个问题,他却一个也想不出答案来。
麻药渐渐退去,他感到一阵刺痛,便把目光凝在她左边的脖子上,发现和下巴的交接处,有一道非常淡、不仔细看看不出来的疤痕。凭他在刀光剑影中求生存的经验,知道那是一道被很薄的刀刃所画伤,而留下来的痕迹。
她看似年纪不大,却有着非常惊人的定力和胆识,而且身上有疤显得非常神秘;她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
“为何要救我?”他沙哑开口。
她仍专心地下针缝伤口,淡然说道:“我阿玛势如中天,无人胆敢捋虎须,敢来行刺或行窃的人一定很有胆量;而且你不但勇敢,为人还很正直,没在得知我是二小姐时,抓我当挡箭牌,凭这点我就救你。”
他更讶异了;和珅的大女儿今年十七岁,刚嫁给了淳郡王之子永均贝勒,那她既然是二女儿,年龄一定不到十七岁,怎会心思如此细密?
“等过些日子伤口长合了,你就拿把剪刀把线头剪掉,把线抽掉,然后用酒淋过一遍消毒,伤口才不会感染。”
“消毒?感染?何意?”他迟疑地问。
惜桐这才发觉自己在血腥的影响下,脑子有点不清楚,竟然说出现代词语,便赶紧说:“喔,就是酒可清洗掉脓水,让伤口不会发红,很快就好。”
***
那男人闷哼一声,弯腰用左手从他的靴子中,拔出一把匕首,对着钻出来的箭头就是一砍,削去箭头.男人喘着气收好他的匕首,然后伸过左手到他的肩后,用力一拔,箭被拔出来了,但后面墙上溅了一团触目惊心的血……
“姑娘……麻烦你给一长条布,我绑好伤口就走……”他模糊不清地说。
“你现在出去一定会被人抓住,还是让我先处理伤口,等一会儿再走。”
男人皱着眉,眼里有不信任的神情,看她看了良久,渐渐地眼神少了警戒,才走到椅子坐下。这男人的眼睛生得又大又有神,很好看的一双眼;可惜不是刺客就是小偷,二者都不是好人。但话又说回来,她阿玛不是善良之辈,所以这个人的立场有可能和阿玛相反,反而是个好人?
不管了,管他是好是坏,先救人再说。她从医药箱里翻找出针线、一些细棉布,和一瓶高浓度的米酒,和一瓶放在墙边案几上当摆饰用的茅台酒。她先打个茅台酒,倒了满满一杯,拿到他面前。
“喝下去吧,我要帮你缝伤口,喝了酒好过些。”
没想到那男人摇头不肯。
大概是怕喝醉了走不掉;那就算了,她搁下酒杯,又对他下指令:“来!把上衣脱掉。”
男人眼微张,露出惊讶又不敢相信的神情。
“别怕,我保证我不会劫色!”说着,她动手要解开他的扣子,却被他一闪,避开了。
她却固执地解他右襟上的盘扣,并动手将他的衣服脱掉。这一脱,衣服拿在手上,才知道他流了多少血,整件衣服几乎是湿的了;难怪有那么重的血腥味。
而且他**的身上也全都是血,前后那二个血洞还拼命往外冒血。
她赶紧将盆架上的布巾弄湿,先替他前后擦拭清洁,然后拿块干净的布给他:“按住前面的伤口,我先来缝后面的伤口,你可要忍住,会有点痛。”
“动手吧!这箭上有麻药,我不会觉得痛。”男人用粗嘎的声音说。
原来如此,所以他才会用这种方法,取出有倒钩的箭头,这还真的是最快、伤口最小的方法;但一般人不会这样残忍的对待自己的身体吧?
她先把针在火上烧炙消毒一下,再刺下伤口,同时忍不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你怎么一点都不爱惜自己?”
他吸口气没回答。
惜桐拔线拉拢伤口;看他连动一下都没,心里有点佩服他。虽说有麻药,但是再怎样还是会有刺痛的感觉,这是她本身的经验。再瞄眼他背后的肌肉,大大小小的疤痕不下数十个;可见他时常受伤,所以说这种程度的箭伤对他来说,也许是小伤,若不是箭上有麻药,他可能早就没事;难怪他会如此干脆地动手取箭。
想想,她都替他疼了,看来这干刺客也不是想象中的容易。她在背后的伤口上缝了两针,用剪刀剪线。
“好了,后面缝好了,转过来换前面的伤口。”她再把针擦拭一下,在火上烧炙一次,空气中有种奇怪的烧焦味。
她低下头正要缝补,看见他脖子上挂着一块玉,匆匆一看,成色不错。她没在意,呼吸平稳的继续在他的伤口上刺针、缝线。
他这一辈子从没遇过这样的女人!
他瞪着站在自己身前,正在为自己缝合伤口的女人。这女人从一开始就带给他不断的惊讶;那恶人向外宣称他只有‘一子一女’,从没有人知道他有个‘二女儿’。所以当那些家丁叫她‘二小姐’时,他微微一惊;没想到在瞎灯黑火的情况下,他竟然摸到钮祜禄府的二小姐房里来避难;原本还以为这会是恶人府上的佣人住房。
但既然是‘二小姐’,那为什么会住到这么偏僻的房子?难道不是那恶人亲生?而且一个养在深闺的小姐,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胆量?不但敢威胁刺客,还敢说她不会劫色,叫他不要害羞;更是镇静如常、毫不害怕地帮他擦掉血迹,为他缝合伤口。什么样的闺阁千金可以做到这些?
下针的时候,他为了转移了注意力,便瞪着这个身量算是颇为修长的女子。略为抬高脸,他瞧见她的面容平淡无奇,一点也不像她的兄姊;继续再往上看,突然发现她的发际边上有层奇怪的皮……
啊,她脸上戴了面具!这大半夜的为什么要戴,她的脸有什么问题?难道是不想让他认出她是谁?为何不让他认出来?他认识她?一连串疑问不断涌出──在这奇怪的地,遇上一个神秘的女子,身上有着无数个问题,他却一个也想不出答案来。
麻药渐渐退去,他感到一阵刺痛,便把目光凝在她左边的脖子上,发现和下巴的交接处,有一道非常淡、不仔细看看不出来的疤痕。凭他在刀光剑影中求生存的经验,知道那是一道被很薄的刀刃所画伤,而留下来的痕迹。
她看似年纪不大,却有着非常惊人的定力和胆识,而且身上有疤显得非常神秘;她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
“为何要救我?”他沙哑开口。
她仍专心地下针缝伤口,淡然说道:“我阿玛势如中天,无人胆敢捋虎须,敢来行刺或行窃的人一定很有胆量;而且你不但勇敢,为人还很正直,没在得知我是二小姐时,抓我当挡箭牌,凭这点我就救你。”
他更讶异了;和珅的大女儿今年十七岁,刚嫁给了淳郡王之子永均贝勒,那她既然是二女儿,年龄一定不到十七岁,怎会心思如此细密?
“等过些日子伤口长合了,你就拿把剪刀把线头剪掉,把线抽掉,然后用酒淋过一遍消毒,伤口才不会感染。”
“消毒?感染?何意?”他迟疑地问。
惜桐这才发觉自己在血腥的影响下,脑子有点不清楚,竟然说出现代词语,便赶紧说:“喔,就是酒可清洗掉脓水,让伤口不会发红,很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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