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楚背着端木己悦进了一个破烂不堪的小院子,院子的四周是土墙围城的,院子的前半部分堆放着各种破铜烂铁,瓶瓶罐罐什么的,一看就可以看出这里是一个废品回收站。 更新最快
院子的后半部分有一间土屋和一个用沥青纸搭起来小棚子,小棚子四面都是用沥青纸围起来的,只不过在正对着院子门口的一面开了一个“门”,说是门其实就是一个用一张旧布遮挡着的一人高的出口,两边充当围墙的沥青纸上分别开了一个可撑起来的小窗口。
院子的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整洁得多,那土屋住着的是这个院子的主人,也是林天楚的救命恩人九姐,那个临时搭起来的小棚子自然就是林天楚现在的住所了。
把端木己悦放到自己的床上之后,林天楚看了一下放在地上的水壶,发觉里面空空如也,喝醉酒的人半夜大多都会感到口渴,没有水可不行,于是林天楚便拿着水壶走了出来,打水,烧水。
“天楚,是你回来了吧?”这个时候,一个羸弱的妇人从土屋里面走了出来对林天楚说道。
她就是林天楚的救命恩人九姐,当时她发现林天楚就躺在她院子前面的破烂上面,已经是奄奄一息了。这突如其来的事情险些把她吓得晕死过去,她没读过什么书,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想到的不是报警,而是隐瞒。
她听人家说,杀人可是要偿命的,虽然她也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她的院子里,但是她的心里却非常清楚,这个人要是死了,自己肯定说不清!她的孩子才五岁,丈夫已经不在了,她要是也出事了,那么孩子就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了!
她当时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救人,人救活了最好,要是救不活,她就偷偷地挖个坑把他埋了,反正也没有人知道这事。
有了主意就好办多了,九姐把林天楚弄进土屋里,就上街去买药了。她也不知道该买什么药,就跟药店的老板说她家男人在工地干活,从二楼摔了下来,大腿被钢筋刺了个对穿,就问应该买什么药。
林天楚的伤口也是被利器刺了个对穿,只不过部位是在胸口,不过九姐可不能说自己男人是胸口对穿,就算她再无知,也晓得这样的伤不送去医院太惊世骇俗了,于是说成是大腿刺了个对穿。反正都是对穿,虽然部位不同,但是性质是一样的,应该没啥子区别。
那药店老板听说这么严重,也很吃惊,于是好奇地问道她为什么不把她男人送去医院?说现在一般都有工伤赔偿的,就算是黑心老板,只要告上法庭,也是会得到一定的赔偿的。
九姐一听这个就有些激动,大叫大嚷起来,说咋没告?不过人家法院说这案子得排到半年之后,就算能得到赔偿,那也是半年后之后的事情了,她家里穷,哪能耗得起半年?于是就让她家男人在医院把钢筋取出来之后就回家养伤了。
九姐之所以会这么激动,是因为她的这段话半真半假,真的是她家男人确实是因为工伤去世的,当时也打了官司,不过结果可想而知,像她这样一没钱财,二没背景的平头老百姓,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时间,才拿到了三万不到的赔偿,根本就是在欺负人!假的是她男人不是林天楚。
那药店老板一听,不禁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虽然也为九姐觉得不平,不过他又能做什么?顶多是在卖药给九姐的时候收了个成本价。
按照那药店老板的吩咐,九姐先给林天楚的伤口消了毒,然后敷了伤药,其他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也算林天楚命大福大,发了几天的高烧之后,居然意识清醒过来了,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之后,开了两张药方交给九姐,让她照单抓药就行了。
其实像他这样有内出血的伤势,肯定有内脏损伤,如果不给内脏止血只是处理外在伤口的话,根本就不能把病治好。不过好在前世他是个高手,在跌落千丈崖失去意识之前把伤口四周的穴位都封住了,止了血,不然他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林天楚给九姐的两张药方,一张是固本培元,养气活络的,另一张是去除体内淤血的。还好药方上面的药材都不贵,吃了大半个月之后林天楚才能下地走动。其实药方是林天楚故意开的普通药,他醒来看到九姐那简陋的住处就知道她肯定没什么钱,所以才给自己开了点普通的药,不然也不会拖了大半个月才能下地。
救活了林天楚九姐也很高兴,就问他叫什么,住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林天楚编了个谎话,说自己是蜀中人士,没有家人。倒不是他故意有所隐瞒,皆因这大半个月来他所见所闻都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之内。
在他躺在床上养伤的这大半个月里,九姐怕他闷着,特意去买了一台二手电视机给他解闷。当他第一次走上街的时候,看着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高楼大夏,顿时就懵了,虽然之前他从电视上多少了解了一些,不过现在亲眼见到这个充满未知的新世界,还是极其震撼的。
即便是他的适应能力超强,也是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接受这个现实,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的伤也好了,就帮着九姐收收破烂整理整理院子什么的,直到今晚端木己悦莫名其妙的出现,林天楚的生活才起了一点波澜……
“九姐,这么晚了你还没睡啊?”林天楚把盛满水的锡壶放到炉子上,见九姐从土屋里面出来问道。
“睡下了,不过听到外面有动静,就出来看看。”九姐说道。
“吵到你了?九姐,对不起。”听说是自己吵醒九姐的,林天楚赶紧道歉。
九姐笑了笑,说道:“没事儿,你水壶没水了?你口渴的话到我屋子里倒点过来,这么晚了就没必要鼓捣了,早点睡。”
林天楚有些不好意思地指了指自己的棚子说道:“九姐,不是我,是她。”
“啥?”
还有第三个人?
九姐脸上一脸的疑惑,正好这个时候棚子里的端木己悦估计是口渴了,叫了声:“水,我要喝水。”
林天楚和九姐掀开帘子,走进沥青小棚。九姐看着躺在林天楚床上的端木己悦,惊讶得一张嘴都可以放进去一个鸡蛋——这姑娘张得真好看!
“就是她。”林天楚一时间之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天楚,她……她是你朋友?”九姐好半响才反应过来,带着疑惑问道。
林天楚摇摇头,说道:“不是。”
九姐也觉得不可能,一看这姑娘就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怎么可能和林天楚是朋友?
“那你们认识?”九姐继续问道。
“不认识。”
“哎,天楚啊,九姐知道你是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可你也别干这种事啊,这可是犯法的。听姐一句话,把人家姑娘送回去。”九姐说着,从兜里翻出三张红色的“老人头”递给林天楚,又道:“前面的发廊街知道吧?你要是真憋不住,就去那。”顿了顿,接着又说道:“去的时候记得把这身破衣服换下来,那帮子人,最是势利眼。”
听着九姐这淳淳教诲般的话语,林天楚额上顿时布满了黑线,这都是什么事啊,自己是那样的人吗?不过貌似……这个情况自己还真说不清楚。
“九姐,你误会了,刚才我出去闲逛,她喝醉了,倒在我身上,硬是要我带她回家,你说我总不能把她扔在大街上不管吧?九姐你要是不信,明天她醒来你就知道了。”林天楚拒绝了九姐的好意,没有接那三张“老人头”,不管九姐信不信,他还是实话实说了。
这样的话九姐当然不会相信,人家好好的一姑娘,就是要倒也不会倒在你身上吧?还以为他这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于是说道:“那行,这姑娘今晚有我照顾就行了,你要是累了,就到我屋子里去躺一会儿。”说完,九姐也不管林天楚接受不接受,硬是把那三张“老人头”塞进他的手里,把他推出了沥青棚子。
林天楚苦笑不已,看来九姐是真的误会了,知道自己现在就算说得天花乱坠,恐怕也改变不了她的看法,反正明天等那丫头醒过来就什么都清楚了。
林天楚没有去九姐的土屋,而是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混凝土围起来的墩子打起坐来。林天楚打坐的时候,隐约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对话。
“三哥,没有。”这是几个人的混合声。
“奇了怪了,那小子跑哪去了?”
“三哥,不会是张胖子拿我们开刷吧?”
“去去去,以我和张老板的交情,他会老点(骗)我?”
众人嗤之以鼻,谁都知道老大和张胖子只是酒肉朋友而已,当然了,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会说出来。
“再去找找,实在找不到人明天再说。”
“好的三哥。”
院子的后半部分有一间土屋和一个用沥青纸搭起来小棚子,小棚子四面都是用沥青纸围起来的,只不过在正对着院子门口的一面开了一个“门”,说是门其实就是一个用一张旧布遮挡着的一人高的出口,两边充当围墙的沥青纸上分别开了一个可撑起来的小窗口。
院子的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整洁得多,那土屋住着的是这个院子的主人,也是林天楚的救命恩人九姐,那个临时搭起来的小棚子自然就是林天楚现在的住所了。
把端木己悦放到自己的床上之后,林天楚看了一下放在地上的水壶,发觉里面空空如也,喝醉酒的人半夜大多都会感到口渴,没有水可不行,于是林天楚便拿着水壶走了出来,打水,烧水。
“天楚,是你回来了吧?”这个时候,一个羸弱的妇人从土屋里面走了出来对林天楚说道。
她就是林天楚的救命恩人九姐,当时她发现林天楚就躺在她院子前面的破烂上面,已经是奄奄一息了。这突如其来的事情险些把她吓得晕死过去,她没读过什么书,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想到的不是报警,而是隐瞒。
她听人家说,杀人可是要偿命的,虽然她也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她的院子里,但是她的心里却非常清楚,这个人要是死了,自己肯定说不清!她的孩子才五岁,丈夫已经不在了,她要是也出事了,那么孩子就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了!
她当时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救人,人救活了最好,要是救不活,她就偷偷地挖个坑把他埋了,反正也没有人知道这事。
有了主意就好办多了,九姐把林天楚弄进土屋里,就上街去买药了。她也不知道该买什么药,就跟药店的老板说她家男人在工地干活,从二楼摔了下来,大腿被钢筋刺了个对穿,就问应该买什么药。
林天楚的伤口也是被利器刺了个对穿,只不过部位是在胸口,不过九姐可不能说自己男人是胸口对穿,就算她再无知,也晓得这样的伤不送去医院太惊世骇俗了,于是说成是大腿刺了个对穿。反正都是对穿,虽然部位不同,但是性质是一样的,应该没啥子区别。
那药店老板听说这么严重,也很吃惊,于是好奇地问道她为什么不把她男人送去医院?说现在一般都有工伤赔偿的,就算是黑心老板,只要告上法庭,也是会得到一定的赔偿的。
九姐一听这个就有些激动,大叫大嚷起来,说咋没告?不过人家法院说这案子得排到半年之后,就算能得到赔偿,那也是半年后之后的事情了,她家里穷,哪能耗得起半年?于是就让她家男人在医院把钢筋取出来之后就回家养伤了。
九姐之所以会这么激动,是因为她的这段话半真半假,真的是她家男人确实是因为工伤去世的,当时也打了官司,不过结果可想而知,像她这样一没钱财,二没背景的平头老百姓,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时间,才拿到了三万不到的赔偿,根本就是在欺负人!假的是她男人不是林天楚。
那药店老板一听,不禁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虽然也为九姐觉得不平,不过他又能做什么?顶多是在卖药给九姐的时候收了个成本价。
按照那药店老板的吩咐,九姐先给林天楚的伤口消了毒,然后敷了伤药,其他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也算林天楚命大福大,发了几天的高烧之后,居然意识清醒过来了,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之后,开了两张药方交给九姐,让她照单抓药就行了。
其实像他这样有内出血的伤势,肯定有内脏损伤,如果不给内脏止血只是处理外在伤口的话,根本就不能把病治好。不过好在前世他是个高手,在跌落千丈崖失去意识之前把伤口四周的穴位都封住了,止了血,不然他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林天楚给九姐的两张药方,一张是固本培元,养气活络的,另一张是去除体内淤血的。还好药方上面的药材都不贵,吃了大半个月之后林天楚才能下地走动。其实药方是林天楚故意开的普通药,他醒来看到九姐那简陋的住处就知道她肯定没什么钱,所以才给自己开了点普通的药,不然也不会拖了大半个月才能下地。
救活了林天楚九姐也很高兴,就问他叫什么,住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林天楚编了个谎话,说自己是蜀中人士,没有家人。倒不是他故意有所隐瞒,皆因这大半个月来他所见所闻都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之内。
在他躺在床上养伤的这大半个月里,九姐怕他闷着,特意去买了一台二手电视机给他解闷。当他第一次走上街的时候,看着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高楼大夏,顿时就懵了,虽然之前他从电视上多少了解了一些,不过现在亲眼见到这个充满未知的新世界,还是极其震撼的。
即便是他的适应能力超强,也是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接受这个现实,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的伤也好了,就帮着九姐收收破烂整理整理院子什么的,直到今晚端木己悦莫名其妙的出现,林天楚的生活才起了一点波澜……
“九姐,这么晚了你还没睡啊?”林天楚把盛满水的锡壶放到炉子上,见九姐从土屋里面出来问道。
“睡下了,不过听到外面有动静,就出来看看。”九姐说道。
“吵到你了?九姐,对不起。”听说是自己吵醒九姐的,林天楚赶紧道歉。
九姐笑了笑,说道:“没事儿,你水壶没水了?你口渴的话到我屋子里倒点过来,这么晚了就没必要鼓捣了,早点睡。”
林天楚有些不好意思地指了指自己的棚子说道:“九姐,不是我,是她。”
“啥?”
还有第三个人?
九姐脸上一脸的疑惑,正好这个时候棚子里的端木己悦估计是口渴了,叫了声:“水,我要喝水。”
林天楚和九姐掀开帘子,走进沥青小棚。九姐看着躺在林天楚床上的端木己悦,惊讶得一张嘴都可以放进去一个鸡蛋——这姑娘张得真好看!
“就是她。”林天楚一时间之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天楚,她……她是你朋友?”九姐好半响才反应过来,带着疑惑问道。
林天楚摇摇头,说道:“不是。”
九姐也觉得不可能,一看这姑娘就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怎么可能和林天楚是朋友?
“那你们认识?”九姐继续问道。
“不认识。”
“哎,天楚啊,九姐知道你是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可你也别干这种事啊,这可是犯法的。听姐一句话,把人家姑娘送回去。”九姐说着,从兜里翻出三张红色的“老人头”递给林天楚,又道:“前面的发廊街知道吧?你要是真憋不住,就去那。”顿了顿,接着又说道:“去的时候记得把这身破衣服换下来,那帮子人,最是势利眼。”
听着九姐这淳淳教诲般的话语,林天楚额上顿时布满了黑线,这都是什么事啊,自己是那样的人吗?不过貌似……这个情况自己还真说不清楚。
“九姐,你误会了,刚才我出去闲逛,她喝醉了,倒在我身上,硬是要我带她回家,你说我总不能把她扔在大街上不管吧?九姐你要是不信,明天她醒来你就知道了。”林天楚拒绝了九姐的好意,没有接那三张“老人头”,不管九姐信不信,他还是实话实说了。
这样的话九姐当然不会相信,人家好好的一姑娘,就是要倒也不会倒在你身上吧?还以为他这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于是说道:“那行,这姑娘今晚有我照顾就行了,你要是累了,就到我屋子里去躺一会儿。”说完,九姐也不管林天楚接受不接受,硬是把那三张“老人头”塞进他的手里,把他推出了沥青棚子。
林天楚苦笑不已,看来九姐是真的误会了,知道自己现在就算说得天花乱坠,恐怕也改变不了她的看法,反正明天等那丫头醒过来就什么都清楚了。
林天楚没有去九姐的土屋,而是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混凝土围起来的墩子打起坐来。林天楚打坐的时候,隐约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对话。
“三哥,没有。”这是几个人的混合声。
“奇了怪了,那小子跑哪去了?”
“三哥,不会是张胖子拿我们开刷吧?”
“去去去,以我和张老板的交情,他会老点(骗)我?”
众人嗤之以鼻,谁都知道老大和张胖子只是酒肉朋友而已,当然了,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会说出来。
“再去找找,实在找不到人明天再说。”
“好的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