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挺默然,他自己不也一直遭兄长嫉恨,欲杀之而后快?别家世子若有兄弟,多半也是一样的境况,自己这问题问的实在有点多余。
“不过好色霸道倒是有的,只不过,入了青都之后,我得要收敛几分了。免得终日被囚禁在这典藏楼里抄书。”
赵挺听了噗嗤一声笑,撇撇嘴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这里,不愿出去呢!没想到你也不愿在这没人气的地方长待。”
“那倒不是,这典藏楼我可是来第二次了,这里面的书都被我看光了,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啊!”
“这么多书,你都看过?!”
古钧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书看完了,总得出去实践一下书里的内容才不枉费我的时间。”
“……”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要开始抄书了!”
打拳的手握起笔杆子来未免笨拙,不过抄了一天,古钧也就习惯了,只是这速度实在让他郁闷。一天十遍的速度,想要抄完三千遍,岂不要抄一年?
他可没那闲工夫,于是琢磨着左右手并用一起抄书,这想法让赵挺哭笑不得,因为古钧左手抄出来的东西实在不像人写的,倒像是蟑螂爬的。
古钧对此却不以为然,他好歹是名动一时的炼丹神童,神就神在他一不怕火,二能左右手同时炼丹。现下不过是抄书,又岂会难过炼丹?
古钧屏气凝神练了一整天,终于把左手的字迹练的跟右手的一样工整了。可是速度还是不够快。左右手同事开工一天也就能抄出二十遍。想要抄完三千遍,还需半年。
要是能有三头六臂就好了。一天能抄六十遍,一个半月就能抄完。可是显然,他没有。
对于古钧这个财迷加骗子而言,时间就是金钱,耽误不得。于是他又开始苦思冥想,该如何抄法才能又快又好地完成三千遍。
望着一排排的书架发呆的古钧目光不自觉地瞟到一只书虫。典藏楼里的书虫向来是肥硕,那只书虫更是胖的透亮,懒洋洋地趴在一本薄册子的页面上漫不经心地啃着书页。
古钧斜睨了一眼那薄册子的书名——《民间杂技》
脑袋里不自觉地回顾了一下这本书里讲述的内容,猛然间想到这书里面记述了一种叫做“笔艺”的杂技。
古钧走过去翻开,找到记述“笔艺”的那一页。上面清楚记录了“笔艺”的表演方式。虽然不是很细致,但对于古钧这个炼器师而言,这点文字足够他学会“笔艺”了。
所谓“笔艺”,其实就是手里同时杂耍数十支甚至是上百支笔的本事。
这本事需要的是灵活和巧劲,越是眼疾手快的人能同时杂耍起来的笔就越多。一个普通的杂技艺人能同时杂耍起三十支笔,并让所有的笔在表演中都写出一个字来,连成一句恭维话,落在纸面上成为条幅,就算表演完成。
“笔艺”讲求的是轻盈快速。而古钧练的玄重诀使得他出手都是重手,让他玩“笔艺”,还没写出一个字来,笔杆子就被他弄折了。
可是好在他的灵觉好过常人百倍。这本事的来源说不清道不明,但肯定是拜希月所赐,他能很好的感应周遭一切的细微动作和变化。
于是古钧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
他叫太监给他取来一根竹竿、一团丝线、一篮子棉花。还有一箩筐的毛笔。
棉花卷成棉条,浸满了墨汁以后。灌入毛笔的笔杆之中,封好。
竹竿搭在两张桌子之间。把毛笔用丝线绑在竹竿上悬空,让每一支笔的笔尖正对一张宣纸。
古钧关紧了典藏楼所有的门窗,然后远远地站在竹竿前,凝神静气,调动体内真元轻轻发出一掌。掌风微弱,却足以拂动竹竿上的丝线,丝线虽轻,却又被稍重的毛笔坠着,所以晃动颇轻,如此刚好让笔尖在对应的宣纸上划出笔画。
剩下的就是同时指挥这些笔尖落在纸上的步伐。古钧闭起眼睛,缓慢出掌的同时,细细体会所有绑着笔杆的丝线的受力情况,让丝线在掌风下拉扯着笔尖在宣纸上不停划动,慢慢划出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来。
赵挺在一旁看的惊诧不已,有心赞叹,却是不敢惊扰古钧,只是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开始时,竹竿上的笔只有五支,笔尖在宣纸上划出来的字也不够规整,缺笔少画的,也不像人写的,可是好歹能看出是方块字的模样。
熟能生巧,练习久了,古钧这五支笔写的就快了,字迹也工整了,一遍写完就是五遍,每张宣纸上的字迹都完全一样,根本看不出来不是手写的。
古钧喜不自胜,被自己发明的这种抄写方法给逗乐了,他玩心大起,开始加多竹竿上的毛笔,然后像抚琴一般用自己的掌风拨弄着竹竿上绑着毛笔的丝线。那样子倒是颇为优雅,出掌的手如游鱼一般轻轻在空中游移,拨动的细风抚着竹竿上的几十支笔杆以同样的姿势律动着,犹如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一般,整齐划一,姿态优美,让人看了赏心悦目。
赵挺看的惊异不已,眼睛里的光彩熠熠生辉,饶是他是世子出身,还在千炎国长大,也不曾见过这样的“笔艺”——居然不用手直接接触笔的任何部位就能让笔听话写字,简直是鬼使神差。
“赵诹,你太厉害了!”赵挺真心实意地夸着古钧,忸怩道,“你这抄一遍顶五十遍,一天抄个十遍下来,就是五百遍,你那三千遍还有两天就抄完了,你看,我这还差着八百遍呢,能不能劳烦你帮帮忙啊?”
“这个……也不是不行。”古钧笑眯眯地看着赵挺,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摊开手掌,故作为难道,“你看咱俩字迹不一样,想要我帮你,我还得模仿你的字迹,这我还得练练才行。虽说你那八百遍我一天半就能搞定,可是练习你的字迹是需要一些时间的。这其中辛苦你能想见吧?怎么着也不能让我白辛苦吧?是不是给点……”
赵挺斜睨着“赵诹”,满脸惊诧地摇头道:“你不愧是古钧的朋友!他那贪财的德性让你学了个似模似样啊!可是,你堂堂齐王世子,家财万贯,何必学他贪财啊?”
古钧心中一凛——他差点忘了自己的假世子身份了。他连忙变了个表情,一脸郑重道:“不瞒你说,我和古钧那是不打不相识啊!相识了以后,我发现他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智勇双全,俊朗不凡,让我对他的敬重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所以我就苦苦相求,希望他能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未来的领航者,他勉为其难答应了下来。所以自此之后,我便为古钧马首是瞻。说白了,就是我拜他做我老大了!我老大贪财不好色,我这个当小弟的好色不贪财。现在我身处深宫太学院之中,已经因为好色被软禁罚抄书了,我日后怎能还好色呢?自然得改改我这臭毛病,所以我决定向我老大看齐,认真地深刻地学习他身上的优良品质,从此以后贪财不好色!”
“!”
赵挺无语了半晌,随即伸手从自己的纳戒里取出十两金递到“赵诹”那摊开的手掌之上,除了摇头就是苦笑,但却安心。
“你老大可是一直秉承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宗旨,具有优质诚信的作风,本世子希望你也能如此。”
“一定,一定。”
古钧收了十两金,笑呵呵地继续玩着他发明的新式“笔艺”,抄完了自己的三千遍后,便开始模仿赵挺的笔记抄书。(未完待续。。)
“不过好色霸道倒是有的,只不过,入了青都之后,我得要收敛几分了。免得终日被囚禁在这典藏楼里抄书。”
赵挺听了噗嗤一声笑,撇撇嘴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这里,不愿出去呢!没想到你也不愿在这没人气的地方长待。”
“那倒不是,这典藏楼我可是来第二次了,这里面的书都被我看光了,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啊!”
“这么多书,你都看过?!”
古钧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书看完了,总得出去实践一下书里的内容才不枉费我的时间。”
“……”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要开始抄书了!”
打拳的手握起笔杆子来未免笨拙,不过抄了一天,古钧也就习惯了,只是这速度实在让他郁闷。一天十遍的速度,想要抄完三千遍,岂不要抄一年?
他可没那闲工夫,于是琢磨着左右手并用一起抄书,这想法让赵挺哭笑不得,因为古钧左手抄出来的东西实在不像人写的,倒像是蟑螂爬的。
古钧对此却不以为然,他好歹是名动一时的炼丹神童,神就神在他一不怕火,二能左右手同时炼丹。现下不过是抄书,又岂会难过炼丹?
古钧屏气凝神练了一整天,终于把左手的字迹练的跟右手的一样工整了。可是速度还是不够快。左右手同事开工一天也就能抄出二十遍。想要抄完三千遍,还需半年。
要是能有三头六臂就好了。一天能抄六十遍,一个半月就能抄完。可是显然,他没有。
对于古钧这个财迷加骗子而言,时间就是金钱,耽误不得。于是他又开始苦思冥想,该如何抄法才能又快又好地完成三千遍。
望着一排排的书架发呆的古钧目光不自觉地瞟到一只书虫。典藏楼里的书虫向来是肥硕,那只书虫更是胖的透亮,懒洋洋地趴在一本薄册子的页面上漫不经心地啃着书页。
古钧斜睨了一眼那薄册子的书名——《民间杂技》
脑袋里不自觉地回顾了一下这本书里讲述的内容,猛然间想到这书里面记述了一种叫做“笔艺”的杂技。
古钧走过去翻开,找到记述“笔艺”的那一页。上面清楚记录了“笔艺”的表演方式。虽然不是很细致,但对于古钧这个炼器师而言,这点文字足够他学会“笔艺”了。
所谓“笔艺”,其实就是手里同时杂耍数十支甚至是上百支笔的本事。
这本事需要的是灵活和巧劲,越是眼疾手快的人能同时杂耍起来的笔就越多。一个普通的杂技艺人能同时杂耍起三十支笔,并让所有的笔在表演中都写出一个字来,连成一句恭维话,落在纸面上成为条幅,就算表演完成。
“笔艺”讲求的是轻盈快速。而古钧练的玄重诀使得他出手都是重手,让他玩“笔艺”,还没写出一个字来,笔杆子就被他弄折了。
可是好在他的灵觉好过常人百倍。这本事的来源说不清道不明,但肯定是拜希月所赐,他能很好的感应周遭一切的细微动作和变化。
于是古钧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
他叫太监给他取来一根竹竿、一团丝线、一篮子棉花。还有一箩筐的毛笔。
棉花卷成棉条,浸满了墨汁以后。灌入毛笔的笔杆之中,封好。
竹竿搭在两张桌子之间。把毛笔用丝线绑在竹竿上悬空,让每一支笔的笔尖正对一张宣纸。
古钧关紧了典藏楼所有的门窗,然后远远地站在竹竿前,凝神静气,调动体内真元轻轻发出一掌。掌风微弱,却足以拂动竹竿上的丝线,丝线虽轻,却又被稍重的毛笔坠着,所以晃动颇轻,如此刚好让笔尖在对应的宣纸上划出笔画。
剩下的就是同时指挥这些笔尖落在纸上的步伐。古钧闭起眼睛,缓慢出掌的同时,细细体会所有绑着笔杆的丝线的受力情况,让丝线在掌风下拉扯着笔尖在宣纸上不停划动,慢慢划出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来。
赵挺在一旁看的惊诧不已,有心赞叹,却是不敢惊扰古钧,只是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开始时,竹竿上的笔只有五支,笔尖在宣纸上划出来的字也不够规整,缺笔少画的,也不像人写的,可是好歹能看出是方块字的模样。
熟能生巧,练习久了,古钧这五支笔写的就快了,字迹也工整了,一遍写完就是五遍,每张宣纸上的字迹都完全一样,根本看不出来不是手写的。
古钧喜不自胜,被自己发明的这种抄写方法给逗乐了,他玩心大起,开始加多竹竿上的毛笔,然后像抚琴一般用自己的掌风拨弄着竹竿上绑着毛笔的丝线。那样子倒是颇为优雅,出掌的手如游鱼一般轻轻在空中游移,拨动的细风抚着竹竿上的几十支笔杆以同样的姿势律动着,犹如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一般,整齐划一,姿态优美,让人看了赏心悦目。
赵挺看的惊异不已,眼睛里的光彩熠熠生辉,饶是他是世子出身,还在千炎国长大,也不曾见过这样的“笔艺”——居然不用手直接接触笔的任何部位就能让笔听话写字,简直是鬼使神差。
“赵诹,你太厉害了!”赵挺真心实意地夸着古钧,忸怩道,“你这抄一遍顶五十遍,一天抄个十遍下来,就是五百遍,你那三千遍还有两天就抄完了,你看,我这还差着八百遍呢,能不能劳烦你帮帮忙啊?”
“这个……也不是不行。”古钧笑眯眯地看着赵挺,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摊开手掌,故作为难道,“你看咱俩字迹不一样,想要我帮你,我还得模仿你的字迹,这我还得练练才行。虽说你那八百遍我一天半就能搞定,可是练习你的字迹是需要一些时间的。这其中辛苦你能想见吧?怎么着也不能让我白辛苦吧?是不是给点……”
赵挺斜睨着“赵诹”,满脸惊诧地摇头道:“你不愧是古钧的朋友!他那贪财的德性让你学了个似模似样啊!可是,你堂堂齐王世子,家财万贯,何必学他贪财啊?”
古钧心中一凛——他差点忘了自己的假世子身份了。他连忙变了个表情,一脸郑重道:“不瞒你说,我和古钧那是不打不相识啊!相识了以后,我发现他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智勇双全,俊朗不凡,让我对他的敬重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所以我就苦苦相求,希望他能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未来的领航者,他勉为其难答应了下来。所以自此之后,我便为古钧马首是瞻。说白了,就是我拜他做我老大了!我老大贪财不好色,我这个当小弟的好色不贪财。现在我身处深宫太学院之中,已经因为好色被软禁罚抄书了,我日后怎能还好色呢?自然得改改我这臭毛病,所以我决定向我老大看齐,认真地深刻地学习他身上的优良品质,从此以后贪财不好色!”
“!”
赵挺无语了半晌,随即伸手从自己的纳戒里取出十两金递到“赵诹”那摊开的手掌之上,除了摇头就是苦笑,但却安心。
“你老大可是一直秉承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宗旨,具有优质诚信的作风,本世子希望你也能如此。”
“一定,一定。”
古钧收了十两金,笑呵呵地继续玩着他发明的新式“笔艺”,抄完了自己的三千遍后,便开始模仿赵挺的笔记抄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