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菲士很意外的表现了他的器量与宽容,不但没有把我们从皇宫赶出去,还依然待我们如上宾,出去有卫兵跟着,在房里有侍女伺候着,比在自己家还舒服。只是他自己连同爱西丝都没再在我面前出现过。

    同时很难见到的还有阿骜。他随着我渐渐好起来便越来越少出现在我面前。皇宫不是我们家那个方寸之地,他要有心躲着我,只怕我花一年也不一定能找得到他,而且我大概也没有什么信心可以像以前那样坦然的面对他,也就懒得去找,所以跳尼罗河的计划也就因而暂时搁下来了。

    过了几天,我便能活动自如,在房间里便呆不住了,从早到晚的往外跑。坦尼还是那样一言不发不远不近的跟着。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要挟法老和女王,在埃及王宫里作威作福,他这个近卫队长还不得不整天跟着,我想他大概恨不得喝我的血吃我的肉。

    无所谓,反正这里恨我的人多了,不差他一个。

    那天我一不小心晃悠到正殿那边去,爬上一根大柱子,坐在上面看风景,冷不丁瞅到一个人,害我差点从柱子上栽下来。

    那男人正由一个士兵引着,沿长长的石阶走向正殿。身材修长匀称,是很普通的埃及军官的打扮,可是那晒成棕色的皮肤,浅金色的短发,嘴角自信的笑容,还有那双眼,左边的瞳仁是墨一般的漆黑,右边的,却是一种极诡异的金色。

    那分明是《天是红河岸》里的拉姆塞斯。

    我好不容易抱紧那石柱稳住自己的身体,怔怔的看着他走进正殿,惊得合不上嘴。

    怎么会在这里看到拉姆塞斯?虽然他也是埃及人,可是怎么会在曼菲士是法老的时代看到拉姆塞斯?

    惊吓过后,转念一想,既然达也能和英雄打棒球,琉璃仙会追杀生丸,乱马能去西门家喝茶,大概曼菲士大战卡尔的场景也不是不可能出现吧。

    我做了个深呼吸,按不住狂热的心跳,我还以为在这里除了曼菲士那笨蛋看不到别的帅哥了,没想到竟然能看到拉姆塞斯,也就是说,也有希望看到卡尔王子和塞那沙王子吧?

    从柱子上滑下来,我就向正殿那边跑。

    坦尼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把拽住我,“陛下正在和大臣们议事,你不能过去。”

    “我又不吵他,只悄悄的看看。”

    “不行。我们的国家机密怎么可能让你过去偷听?”

    我叹了口气,转过来看着他,“喂,你想打架是吧?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你现在松手,我就不跟你计较,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不行。”

    我一拳就挥过去,他伸手来挡,我撤拳,一膝盖撞上你的小腹,他捂着肚子就蹲下去了。我翻了个白眼,就这点本事还跟我装一副死也不让你过去的样子,随便补了一脚就往正殿那边跑去。

    门口有士兵把守着,我悄悄绕到后面,找了个窗户凑过去看。

    拉姆塞斯正跪在地上呈辞,“这次西台爆发瘟疫,老国王去世,新王即位,三皇子和六皇子争夺储君之位,国家动荡不安,正是绝好的机会……”

    我怔了一下,埃及要打西台?难道真会出现曼菲士大战卡尔的场景?

    正要再凑近一点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抓住我的肩,我也没多想,抓着那只手就是一个过肩摔,后面的人像麻袋一样被扔出去后我才看清是坦尼,他还真是不死心。

    坦尼在地上打了个滚,爬起来刚要说话,里面曼菲士叫了声,“谁在那里?”

    紧接着拉姆塞斯就豹一般敏捷的从窗口跃了出来,我只不过一眨眼,他的剑已架上我的脖子。

    我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向他微笑,“哟,拉姆塞斯,你好啊。”

    拉姆塞斯怔了一下,上下打量我,像是在思考他几时认识过我的样子。

    “是你啊?”曼菲士走到窗前来,皱了眉,“什么事?”

    “没什么。”我笑,瞟了拉姆塞斯一眼,“我只是过来看看他。”

    曼菲士的目光在我们之间游移,“你们认识?”

    拉姆塞斯摇头,“不认识。”

    “嗯,第一次见面。”我屈指在他的剑上弹了一下,“这见面礼真不错。”

    “这位是拉姆塞斯,我国驻西台帝国的武官。这是欧阳桀,是……”曼菲士停顿了一下,似乎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于是我接下去,“是有两张面孔的毒蛇。”

    曼菲士沉下脸来,也不说话,但是拉姆塞斯像忍俊不禁,笑了声,收回架在我颈上的剑,弯腰行了一礼,“真荣幸能见到你,尊贵的小姐。”

    我笑,“那我不打扰你们了。拉姆塞斯,你们议完事,我可以去找你么?”

    拉姆塞斯又怔了一下,曼菲士已转身向自己在大厅正中的坐位走去,他也转身仍从窗子翻进去,跨在窗台上的时候,上半身俯过来,在我耳边轻笑道:“有些话,要留给男人来说呀,小姐。等我一会,我很快会去找你的。”然后便翻过去,继续去汇报西台的情况。

    我多看了一眼,便转身走开,坦尼还是不紧不慢的跟着。

    我回过头去笑,“你整天这样跟着我,是保护还是监视?”

    他揉着自己的摔疼的肩,“你需要我这样的人保护?”

    “那么你以为我想做坏事的时候你阻止得了?”

    他闭着嘴,一副很戒备的样子看着我。

    我卟的笑出声来,“呀,你还真是可爱。今天真是很抱歉,我也不想打你的。痛吧?要不要我帮你揉揉,推拿我可是很专业的哦。”

    他刷的往后退了好几步,看我的样子真的像看一条蛇,看来这些家伙都被曼菲士的想法同化了。

    “不要拉倒。”我笑一声,四下里看了看,想着在哪里等比较好。然后听到坦尼低低的说了句,“你真该再叫毒蛇咬一口。”

    我转过去看着他,“你在诅咒我吗?”

    他又退了一步,不说话。

    我指向那边有躺椅的凉亭,“我过去睡觉,你大可以趁机放几条毒蛇来,看它们咬不咬我。”

    坦尼咬牙切齿的站在那里,而我走去睡觉。

    太阳很好,风很好,空气也很好。总之,是个很舒服的下午。我躺在凉亭里假寐,一方面是没什么睡意,另一方面也着实怕什么人趁机再放条蛇出来。

    那男人的脚步就像猫科动物一般轻巧,悄悄的走到我身边,在那躺椅上坐下,向我俯下身来,我便在这时睁开眼,笑了笑,“有没有人说你真的很像猫?拉姆塞斯?”

    有着异色双瞳的武官也笑了笑,俯身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抱歉,让你久等了。因为要找到你这里,实在要花不少时间。好像你的名声并不太好呢,每个被我问到的人都一副避闪不及的态度,还一连叮嘱我要小心。”他执起我的手来,放在自己唇上亲吻,“来,告诉我,对于像你这样美丽迷人的小姐,我应该小心什么?”

    我努力的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来,“真可怕,他们那样说我吗?对于一个从遥远的故乡被强行带来这人生地不熟的没开化的国家的可怜女孩子,他们怎么能那么狠心的在背后中伤我?”

    “哟,”拉姆塞斯笑了声,“你把刀架在爱西丝女王的脖子上的时候,你喂爱西丝女王吃毒药的时候,你把曼菲士王打出黑眼圈的时候,你指着王的鼻子大骂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人家会怎么评价你?背井离乡的可怜女孩?”

    我笑,“啊,在这么短时间内能打听得这么清楚,真厉害。”

    拉姆塞斯道:“我还没有回来就已经知道,只是没想到一回来就能见到你。”

    “哟,那可真是消息灵通啊,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我只是不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对我感兴趣。”他凑近来,挑起一边的眉毛问。

    “我也不知道,像你这样的驻外武官,为什么会对皇宫里发生的小事都了如指掌?你到底是为什么赶回来的?只是为了汇报军情?那没必要亲自回来吧——”

    他忽的捂住我的嘴,将我按在椅上,凑近我轻轻道:“你知道的好像也不少呢,小姐。”

    他张嘴,轻轻咬了咬我的鼻尖,“来,乖女孩,悄悄的告诉我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扳开他的手,先做了几个深呼吸,斜瞟着他,控诉。“你几乎捂死我。”

    “抱歉,我只是一时太吃惊。”他先怔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轻啄了一下我的唇。

    他近得几乎贴上我的脸,我的右眼望进一片漆黑的夜色,左眼望进一片金色的朝阳。我伸手抚上他的脸,轻轻的叹息,“你的眼睛里写了字。”

    “哦,什么?”

    “左眼写着‘野’,右眼写着‘心’。”

    他又怔住,看了我很久,然后收拾了戏谑的表情,正色道:“你的眼睛好像能看到很特别的东西呢。”

    啊,那是因为先前看过漫画的原因。我几乎等于半个先知呀。

    他握住我的手,“你愿意帮我吗?”

    “不帮。”我笑,淡淡道:“我只是个过客,最多一年,就要回去的。我什么多余的事也不想惹。”

    他眼中的神色微微一黯,“那为什么要找我?”

    “啊,因为你长得比较帅啊,我在这皇宫里闷得要死,想找人说说话——”

    我话没说完,嘴已被他的唇舌封住,粗鲁的,掠夺性的一个热吻,他好不容易松开我,在我耳边喘息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在你这样的女人面前还可以做到只是说说话的男人吗?”

    早知道拉姆塞斯是出名的好色,只是没想到他出手会这么快这么直接。我稍微红了一下脸,他在我脸上印下细密的吻,一面轻轻的笑,“你真可爱。”

    我吸了口气,伸手将他的身体撑开一点,问,“拉姆塞斯,你真的想要我吗?”

    “想。”他笃定的点头,“你的身体,你的头脑,甚至你的心,我都想要。”

    “真贪心。”我笑了声,推开他站起来,大叫了一声,“坦尼。”

    那个小队长果然不知道从哪里站了出来,我向他伸出手,“你的剑借我用一下。”

    “做什么?”他捂紧自己的佩剑,退了一步,警备的看着我。

    拉姆塞斯也站起来,双手抱胸靠在凉亭的柱子上,微微偏起头,等着看我要做什么。

    “不要小气嘛,借我一下下又不会怎么样,我又不拿来做坏事。我不会弄坏它的啦。”我走过去,将声音放低到请求的程度。

    坦尼抓紧了自己的剑,“不行。”

    我板起脸来,嘿嘿笑了声,一面将手指捏得格格作响,“你难道想让我用抢的?”

    下一秒,那把剑已被抛到我脚边,我反而怔了一下,“咦?你这是做什么?我还没开始抢啊。”

    坦尼又退了一步,“反正你也能抢过去,我干什么要多挨一次打?”

    我差点喷出来,翻了个白眼,“那你一早给我不就是了,干嘛要我多费这么多口水?”

    “那样的话,有违我自己的心意。”

    也就是说,我借的时候给等于向敌人投降,我说要抢的时候给等于被敌人强迫,被迫无奈的情况他比较心安。之前怎么没看出来他是这种人?还是说被打过一次之后就变成这种人了?我乏力的叹了口气,弯腰捡起那把剑,走向拉姆塞斯。

    他已经一点面子都不给的笑得弯下腰去。

    我握着剑,剑尖指向他,“拉姆塞斯,拨剑。”

    他怔住,不敢相信的看向我,“吓?”

    我笑,“我们来比试吧。如果我输的话,我在这里期间就是你的,你想我干什么都行。相反,你输也一样。如何?”

    他笑了声,一脸的轻视走向我,张开手,像是想要抱我的样子,“你想成为我的人,大可以用更坦率的方式——”

    我的回答是“刷刷刷”的三剑,他一连被我迫退几步,再抬起眼来时,脸上的神色已变成吃惊。

    最近我总是在输,输给乱马,输给杀生丸,输给吸血鬼,所以很不甘心,总想找机会赢上一场。当然对方得是个高手,赢坦尼那种人则一点快感也没有。而面前这一个据说骑马射箭剑术都很不错,而且还是个人类,所以我一时手痒就想好好打一场,就算输了也没多大关系,至少还赢了个帅哥。

    我仍将剑尖对准他,微笑,“拨剑。”

    他也微笑,手握上腰间的剑柄。“那就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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