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歌白天被沈子清伤得心中郁闷,一回到家就甩掉了鞋子,正要软倒在沙发里懒上一会儿,却发现沙发边一只狗趴在那里睡得正舒服,把于小歌吓得啊地一声尖叫。
007被齐欣带到宠物美容店里从里到外收拾了一番,对这只听话的狗齐欣也喜欢到了极点,直接就给他在屋子里搭了窝。
于小歌的尖叫打扰了007的美梦,起身站立起来。于小歌立时精神极度紧张,生怕它会冲过来咬自己一口,齐欣从厨房走出来道:“007很乖的,不用怕。”话音刚落,于小歌就看见007跑到沙发上叨了一个靠垫,然后献宝似的跑到自己面前送给自己。
于小歌被007乖巧的表现弄得心情好了起来,问母亲从哪里买了这只狗,齐欣得意地大讲自己和这只狗的缘分,“宠物市场那么多人,他偏偏选了跟我走,你说是不是缘分。”在家里,这位女强人回归了母亲和妻子的角色,说话带起了水分,齐欣无疑夸大了事实,007的选择不过是在她和杜老虎之间而已。
于小歌心想,这只狗似乎比那只猫也不错啊。
于小歌吃过饭后,和一家人一起逗弄007,顺便对父亲于则诚说起了西关村拆迁的事儿。
于则诚听了情况后立时脸色阴沉,于小歌的母亲齐欣取笑他道:“怎么,于大市长是不是感到自己被耍了。”于则诚无奈地摇摇头:“我本想结好顺城的本地力量,看来,地头蛇们把我当成了冤大头啊。”
于则诚空降a城没有多久,受到李真生的压制,一直不得施展,自己的夫人虽然手中掌握着齐桓投资,但若投资a城,难免瓜田李下,给别人攻讦自己的口实。所以,齐桓投资一直按兵不动,于则诚结好谭氏,不无试探一下顺城本土势力与李真生的虚实的意味,如今看来,不借助夫人,自己还真难以在顺城马上打开局面。谭氏敢在背后阴自己一下,这中间难说没有李真生的授意。
按照自己的稳重性子,自然是徐徐图之,但自己必须配合家族的大战略,理顺a城已势在必行。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于则诚明升暗降被扔到顺城,实际却是被家族委以重任,是来顺城打开局面的,这关系到战略全局,自然是越早谋划越会占得先手,最好在对方没有回味过来之前,自己打开局面,完成步署,若是待对手觑破,先机尽失。
齐欣道:“我明天去注册一个新公司吧,把简简调来。”
于小歌道:“小姨毕业了吗?”
“你天天就知道外面四处乱跑,连你小姨毕业都不知道,你要是当初听我的安排肯去国外读书,比简简也差不到哪里去,家里的事儿什么时候上过心,一个记者有什么好当的,我的公司到最后要扔给谁,难道解散吗?便宜那些白眼狼吗?……”
齐欣在外面呼风唤雨,在家里却不免家长里短,发发牢骚。
于小歌笑着道:“你不总说吗,女儿迟早是人家的人,我要是接手了齐桓,将来一嫁人,齐桓不就跟着改姓了,所以啊,我不去齐桓是为了老妈你辛苦攒下的家业负责。”
于母气得咬牙切齿:“你这记者倒没白当,嘴皮子练得挺利落,我每次一说公司的事儿,你总有话对付我,等你爸这边的事一了,我不管你做什么,马上给我到齐桓报道,我以前宠着你,由着你来,是想让你多一些阅历,现在,阅历时间结束了,别以为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从今天开始,我就做一回恶人,你就当我是后妈好了。”
于小歌不停吐着舌头,用求助的目光看于则诚,于母发起飙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就于则诚而言,倒是希望女儿活得自在快乐一些,自己选择人生,但就事实而言,显然不太可能,齐桓投资要是不是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于则诚也觉得绝不可接爱。一直想找机会和于小歌谈一谈的于则诚表情也认真起来,招呼女儿坐到自己身边来:“小歌啊,你有没有想过,齐桓投资如果掌控在别人手里,用来攻击爸爸和妈妈会有什么后果?”
于小歌自然知道后果,于母的那些哥哥姐姐在一边虎视眈眈,若不是于则诚的威慑,只怕那些人早就小动作不断了。但齐欣只是一想到穿上职业装,在各色人之间虚伪的谈笑应酬,头大如斗。
于父接下来的话,更象是谈判:“我和你妈妈在你婚姻的问题上已经做了让步,你爱谁将来要和谁结婚生子,这都由得你,但你要清楚,你是有一个家的,你有责任为这个家承担一些东西,哪怕是你不愿意的,就像你为了你的记者事业也必须去做你不喜欢的娱乐八卦一样,你自己想一想吧。”
于父的认真让于小歌长长叹了口气,表情索然,还有些落漠。于父于母对望了一眼,悄然走进了屋子,留下于小歌独自静一静。
于小歌顺势倒在了沙发里,抱着靠垫,突然想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大学,彼时,自己是个经常热血晕头的靓女,那时的于小歌自信而快乐,她觉得不靠当官的父亲做董事长的母亲,自己的生活一样绚烂如花,独立而自由。但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让她恶心到了,虽然她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到顺城的电视台工作,但他没能力阻止龌龊上司对自己的觊觎,那个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台长连掩饰一下的动作都懒得去作了,无耻得云淡风清:你跟了我,可以当主任,拒绝我,你最后会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离开。
于小歌对这个台长感到好笑,煽了他一巴掌,泼了他一脸水,于小歌自然有这么做的底气,但随后的于小歌就被打发到办公室端茶送水了,台长的意图再明白不过,先挤兑你,然后找个借口你就直接走人。
台长大人正好撞到了于则诚的枪口上,彼时刚到顺城的于则诚正要杀鸡给猴看的时候,台长大人就把脑袋伸过来了,于大市长手起刀落,连带着宣传部长和台长大人都去纪委报道了,随后关进了监狱。
于小歌想,如果不是自己有一个当官的爸爸,是不是自己那个时候就已经离开电视台,离开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呢。就算是做了这个职业,于小歌多数时候仍是身不由已,就像她大老远要去沈子清那里拍一只猫,他想到了沈子清那句让她感到难堪的话:“我们是穷人,没时间跟你们娱乐,我们只想着明天怎么生活,如果你要采访的话,你应该去警局问一下,撞我的肇事者为什么现在都没有抓到,你应该去西城桥底下看一看,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桥底下搭个窝篷睡觉……而不是把所有的宝贵时间搭在一只猫的身上,你们人不会感到无聊,但是我的猫会。”
这句话不只是面子上让于小歌感到难堪,而是从内心里有一种理想被鄙视的感觉。尽管于小歌被沈子清的话气得想杀人,但她却不得不承认,沈子清击中了自己。自己对这个职业的理解已经不是最初的样子,她不可能想要揭露什么就可以揭露什么,也不可能想挖哪的**就可以随意报道,有时候,她还会在网上被删贴,正义只在理想中。
这一刻,于小歌感到心中的理想正在瘫塌。
************************
沈子清来村里有些日子了,前些时候因为身体的原因,一直在家中里囚着,倒是对西关村的格局不是太过清楚。西关村地处城西郊,离市中心倒也不是太远,公交很是方便,拆迁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以沈子清升斗小民的眼光,自然不清楚为什么这里直到现在还是脏乱差,如果不是这次被车撞倒差点死在西城桥,他也许根本不会知道市郊有这么一个村子。
沈子清有时甚至想自己是不是要感激这里的脏乱差,也许这种底层人的生活状态才让这些人没有丢掉人性中的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弱者,所以对于弱者会天生亲近同情,如果这里是一个高层人士聚居的别墅区,也许那晚沈子清就会抛尸野外了,就沈子清的经历而言,越往上,越是冷漠。
所以,这里虽然破烂,但沈子清觉得亲近。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这里做点什么。
沈子清记得西关村东边总有野狗出没,那里有个土丘,野草丛生,平时少有人去,沈子清的目标就是那里。
土丘边寂无人迹,沈子清的肩头上,假虎瞪着眼珠,一双猫瞳暗夜里散着的光有些妖异。沈子清学着野狗,狂吠了几声,立即传来了几只野狗的应喝声,一时间,土丘周围狗吠声一片,在夜里传出老远,让人头皮发麻。
据说原来这一带是坟场,不是没有人打过这里的主意,想把这地块开发出来谋利,但最后,想开发这里的人都莫名其妙出了意外,出于禁忌,这块地再鲜有人问津,谁都不愿触这个霉头。
看着那些狗围过来,沈子清多少有些兴奋,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馒头,掰开了向围过来的野狗们扔去,一边扔馒头,沈子清一边呼喝着野狗们保持秩序,他尽量用最简单的音节,说最简单的字,这样野狗们方能听得明白。
野狗们吠声过后,被眼前这个奇异的人类惊住,在他们的简单的思维里,沈子清的声音直透灵魂,他们很容易就能明了沈子清所要表达的意思,并且有一种臣服的**,那声音传入耳中,是一种心灵有了信仰后的奇妙的归属感,好像以前的浑浑噩噩突然之间被醍醐灌顶。
007被齐欣带到宠物美容店里从里到外收拾了一番,对这只听话的狗齐欣也喜欢到了极点,直接就给他在屋子里搭了窝。
于小歌的尖叫打扰了007的美梦,起身站立起来。于小歌立时精神极度紧张,生怕它会冲过来咬自己一口,齐欣从厨房走出来道:“007很乖的,不用怕。”话音刚落,于小歌就看见007跑到沙发上叨了一个靠垫,然后献宝似的跑到自己面前送给自己。
于小歌被007乖巧的表现弄得心情好了起来,问母亲从哪里买了这只狗,齐欣得意地大讲自己和这只狗的缘分,“宠物市场那么多人,他偏偏选了跟我走,你说是不是缘分。”在家里,这位女强人回归了母亲和妻子的角色,说话带起了水分,齐欣无疑夸大了事实,007的选择不过是在她和杜老虎之间而已。
于小歌心想,这只狗似乎比那只猫也不错啊。
于小歌吃过饭后,和一家人一起逗弄007,顺便对父亲于则诚说起了西关村拆迁的事儿。
于则诚听了情况后立时脸色阴沉,于小歌的母亲齐欣取笑他道:“怎么,于大市长是不是感到自己被耍了。”于则诚无奈地摇摇头:“我本想结好顺城的本地力量,看来,地头蛇们把我当成了冤大头啊。”
于则诚空降a城没有多久,受到李真生的压制,一直不得施展,自己的夫人虽然手中掌握着齐桓投资,但若投资a城,难免瓜田李下,给别人攻讦自己的口实。所以,齐桓投资一直按兵不动,于则诚结好谭氏,不无试探一下顺城本土势力与李真生的虚实的意味,如今看来,不借助夫人,自己还真难以在顺城马上打开局面。谭氏敢在背后阴自己一下,这中间难说没有李真生的授意。
按照自己的稳重性子,自然是徐徐图之,但自己必须配合家族的大战略,理顺a城已势在必行。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于则诚明升暗降被扔到顺城,实际却是被家族委以重任,是来顺城打开局面的,这关系到战略全局,自然是越早谋划越会占得先手,最好在对方没有回味过来之前,自己打开局面,完成步署,若是待对手觑破,先机尽失。
齐欣道:“我明天去注册一个新公司吧,把简简调来。”
于小歌道:“小姨毕业了吗?”
“你天天就知道外面四处乱跑,连你小姨毕业都不知道,你要是当初听我的安排肯去国外读书,比简简也差不到哪里去,家里的事儿什么时候上过心,一个记者有什么好当的,我的公司到最后要扔给谁,难道解散吗?便宜那些白眼狼吗?……”
齐欣在外面呼风唤雨,在家里却不免家长里短,发发牢骚。
于小歌笑着道:“你不总说吗,女儿迟早是人家的人,我要是接手了齐桓,将来一嫁人,齐桓不就跟着改姓了,所以啊,我不去齐桓是为了老妈你辛苦攒下的家业负责。”
于母气得咬牙切齿:“你这记者倒没白当,嘴皮子练得挺利落,我每次一说公司的事儿,你总有话对付我,等你爸这边的事一了,我不管你做什么,马上给我到齐桓报道,我以前宠着你,由着你来,是想让你多一些阅历,现在,阅历时间结束了,别以为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从今天开始,我就做一回恶人,你就当我是后妈好了。”
于小歌不停吐着舌头,用求助的目光看于则诚,于母发起飙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就于则诚而言,倒是希望女儿活得自在快乐一些,自己选择人生,但就事实而言,显然不太可能,齐桓投资要是不是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于则诚也觉得绝不可接爱。一直想找机会和于小歌谈一谈的于则诚表情也认真起来,招呼女儿坐到自己身边来:“小歌啊,你有没有想过,齐桓投资如果掌控在别人手里,用来攻击爸爸和妈妈会有什么后果?”
于小歌自然知道后果,于母的那些哥哥姐姐在一边虎视眈眈,若不是于则诚的威慑,只怕那些人早就小动作不断了。但齐欣只是一想到穿上职业装,在各色人之间虚伪的谈笑应酬,头大如斗。
于父接下来的话,更象是谈判:“我和你妈妈在你婚姻的问题上已经做了让步,你爱谁将来要和谁结婚生子,这都由得你,但你要清楚,你是有一个家的,你有责任为这个家承担一些东西,哪怕是你不愿意的,就像你为了你的记者事业也必须去做你不喜欢的娱乐八卦一样,你自己想一想吧。”
于父的认真让于小歌长长叹了口气,表情索然,还有些落漠。于父于母对望了一眼,悄然走进了屋子,留下于小歌独自静一静。
于小歌顺势倒在了沙发里,抱着靠垫,突然想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大学,彼时,自己是个经常热血晕头的靓女,那时的于小歌自信而快乐,她觉得不靠当官的父亲做董事长的母亲,自己的生活一样绚烂如花,独立而自由。但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让她恶心到了,虽然她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到顺城的电视台工作,但他没能力阻止龌龊上司对自己的觊觎,那个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台长连掩饰一下的动作都懒得去作了,无耻得云淡风清:你跟了我,可以当主任,拒绝我,你最后会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离开。
于小歌对这个台长感到好笑,煽了他一巴掌,泼了他一脸水,于小歌自然有这么做的底气,但随后的于小歌就被打发到办公室端茶送水了,台长的意图再明白不过,先挤兑你,然后找个借口你就直接走人。
台长大人正好撞到了于则诚的枪口上,彼时刚到顺城的于则诚正要杀鸡给猴看的时候,台长大人就把脑袋伸过来了,于大市长手起刀落,连带着宣传部长和台长大人都去纪委报道了,随后关进了监狱。
于小歌想,如果不是自己有一个当官的爸爸,是不是自己那个时候就已经离开电视台,离开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呢。就算是做了这个职业,于小歌多数时候仍是身不由已,就像她大老远要去沈子清那里拍一只猫,他想到了沈子清那句让她感到难堪的话:“我们是穷人,没时间跟你们娱乐,我们只想着明天怎么生活,如果你要采访的话,你应该去警局问一下,撞我的肇事者为什么现在都没有抓到,你应该去西城桥底下看一看,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桥底下搭个窝篷睡觉……而不是把所有的宝贵时间搭在一只猫的身上,你们人不会感到无聊,但是我的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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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清来村里有些日子了,前些时候因为身体的原因,一直在家中里囚着,倒是对西关村的格局不是太过清楚。西关村地处城西郊,离市中心倒也不是太远,公交很是方便,拆迁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以沈子清升斗小民的眼光,自然不清楚为什么这里直到现在还是脏乱差,如果不是这次被车撞倒差点死在西城桥,他也许根本不会知道市郊有这么一个村子。
沈子清有时甚至想自己是不是要感激这里的脏乱差,也许这种底层人的生活状态才让这些人没有丢掉人性中的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弱者,所以对于弱者会天生亲近同情,如果这里是一个高层人士聚居的别墅区,也许那晚沈子清就会抛尸野外了,就沈子清的经历而言,越往上,越是冷漠。
所以,这里虽然破烂,但沈子清觉得亲近。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这里做点什么。
沈子清记得西关村东边总有野狗出没,那里有个土丘,野草丛生,平时少有人去,沈子清的目标就是那里。
土丘边寂无人迹,沈子清的肩头上,假虎瞪着眼珠,一双猫瞳暗夜里散着的光有些妖异。沈子清学着野狗,狂吠了几声,立即传来了几只野狗的应喝声,一时间,土丘周围狗吠声一片,在夜里传出老远,让人头皮发麻。
据说原来这一带是坟场,不是没有人打过这里的主意,想把这地块开发出来谋利,但最后,想开发这里的人都莫名其妙出了意外,出于禁忌,这块地再鲜有人问津,谁都不愿触这个霉头。
看着那些狗围过来,沈子清多少有些兴奋,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馒头,掰开了向围过来的野狗们扔去,一边扔馒头,沈子清一边呼喝着野狗们保持秩序,他尽量用最简单的音节,说最简单的字,这样野狗们方能听得明白。
野狗们吠声过后,被眼前这个奇异的人类惊住,在他们的简单的思维里,沈子清的声音直透灵魂,他们很容易就能明了沈子清所要表达的意思,并且有一种臣服的**,那声音传入耳中,是一种心灵有了信仰后的奇妙的归属感,好像以前的浑浑噩噩突然之间被醍醐灌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