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遇袭
李俊看了看正在大块朵顾的宝寻,手中一捏法诀旁边的土中,“嗖”的飞出一个白玉圆盘来,玉盘上还插着五只不同颜色的小旗。
这就是李俊炼制的五行迷踪阵的阵盘了,在他下如地洞之前,就把阵盘打入了土中,启动了五行迷踪阵。
主要是害怕点燃木柴发出的浓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用五行迷踪阵,把整个小土丘附近三里内全都变成了浓雾。
当然在这个季节正是大雾频发的时候,商国离大海又近,所以浓雾在这里是很正常的现象,这也是李俊为什么会用五行迷踪阵,中的云雾阵来掩盖浓烟的原因了。
“宝寻,你打洞挖的那些土都弄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没看见你往外陶土啊?”
“嘿嘿,主人这就是我宝寻的绝活了,其实我挖出的土都被我吞进肚子里了,我们鼠类魔兽到了五级,肚子里就会多出一个神秘的空间来,不管我们吞下多少土,那个空间都不会被填满,可是却不知道吞进去的土都到哪里去了。”
李俊一听就来了兴趣了,不过现在不是研究宝寻肚子的时候,所以他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就让宝寻封了这里的洞口准备回去佣兵团的驻地了。
“主人,有件事我想和你说,就是小犀牛说我们三个都有名字了,就它一个主人没有赐名,它觉得主人是看不上它挺沮丧的,所以经常和我们说,说不定哪天主人就不要它了,不知道主人您是不是也给小犀牛起个名字啊?”
“呵呵,这件事是我疏忽了,没想到你们几个倒是相处的不错嘛,这才几天啊你都敢替小犀牛来试探我的意思了,哈哈哈???”
“主人宝寻不敢!嘿嘿嘿???,宝寻怎么敢试探主人的意思呢,只不过今天刚好主人你有时间,而我又被您放出来了,所以就帮小犀牛问问、问问,呵呵呵???”
李俊手往腰间一抹,独目避水金睛兽就被放了出来,它出来后还不习惯,晃晃了顶着一根独角的大脑袋,左右看了看,这才看见旁边站着的李俊和宝寻。
宝寻是因为李俊传给它一套修练腹语的法诀,已经能够开口说话了,可是避水金睛兽不行啊,它才六级按修真界的说法的话,它才是二级初期的灵兽,是不可能会开口说话的,但是它却知道怎么行礼。
就见它两个水缸粗的前腿一弯,就匍匐在了那里,顶着独角的大脑袋紧贴着地面,就好像在说拜见主人一样,任谁一看就会明白它的意思了。
“小犀牛,忘了给你起名字了,不好意思啊,为了表示对你的看重,我决定给你起一个比较有霸气的名字,以后你就叫牛魔王,怎么样这个名字比较霸气吧?”
这时候就见避水金睛兽突然人立起来,发出一声高昂的牛吼“哞~~~~~”把个旁边的宝寻下了一跳,牛魔王欢快的跑到李俊身边,用它的大脸蹭蹭他的肩膀。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们该回去了,我也该回佣兵团的驻地了。”
说完李俊把宝寻和牛魔王收进了灵兽袋,招呼一声在前面土丘上打坐的剑一,就快速的向城内走去。
他飘逸的身影看似走的很慢,却一步就能跨出数丈远的距离,这就是逍遥步的功劳了,这个步法用来走路简直是最舒服的了,不费力还能走的很快。
在接近城门的地方,李俊停下了使用逍遥步,而是像一般人一样一步一步的向城内走去,他回到驻地已经是下午了。
不过在回到驻地之前,他又去了一趟酒楼,买了几瓶当地老酒,又打包了一些吃的,然后才回了驻地的客栈。
李俊刚一到客栈的后院,就听见身后有人喊“侯逍客、侯逍客,你站住!”
“哦,是张头儿啊,这么巧我正要去找您呢。”
此人名叫张大彪,是佣兵团里管理马夫们的头儿,别看他名字叫个张大彪,就以为他是人高马大一脸络腮胡子的样子,其实他还没有李俊个头高呢。
这个家伙真正的本事没有,但是吃喝嫖赌可是样样俱全,他之所以能成为马夫的头,是因为他有个表姐是副团长的小老婆。
他表姐托副团长照顾他,可是这小子没什么真本事,所以副团长只好让他来当马夫的头儿,管理团里的马夫车把式了。
“你小子上午干什么去了,也不跟老子打个招呼,你是不是想让我把你当奸细交给团长啊,他么的没规矩!”
李俊的眼角轻微的抖了抖,心里已经对这个张大彪动了杀机,不过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而对面的张大彪并没有发现什么。
本来以李俊的心境是不应该和一个蝼蚁去计较什么的,不过这个张大彪,的嘴也太贱了,张口老子闭口他么的。
对于李俊来说这就是他的逆鳞,前世没有父母的他,这一世对于父母更是格外的尊敬,所以只要有人对他的父母不敬,他都会让对方付出惨重的代价。
李俊呵呵一笑“呵呵,张头儿是这样的,这些日子在野外风餐露宿的就只吃干粮了,这嘴里都淡出鸟来了,我这不是上外边弄了点吃的,还带了几瓶老酒回来,来张头儿这是孝敬你的。”
说完李俊把一个纸包和两瓶老酒递了过去,张大彪看了一眼就直接揣进怀里了。
“算你小子上路,这次就不发你了,下次出去的时候记得打个招呼,记住住了吗!”说完张大彪扭身向客栈的前面走去。
李俊回到了马夫们住的地方,房间里是一个大通铺,并排能躺下十几个人,马夫门有的在睡觉,有的在聊天,他找了一个靠墙边的位置,盘膝坐在了铺上。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便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打坐中的李俊听到有人叫自己“侯老弟醒醒,该吃晚饭了,我真佩服你,别人都是躺着睡觉,你却是坐着睡觉,这样睡舒服吗?”
说话的是和李俊一起被招进来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刚初测不久的一级佣兵,以前是个农民,后来他们村子被土匪洗劫了,就他因为在地里干活,不慎掉进了一个干水井而逃过了一劫。
后来他就流落到了李俊注册佣兵的那个小城,在那里以给人打短工过活,有一次他帮了一个年老的佣兵,结果那个老佣兵传了他基本的斗气修练法门,经过两年多的修练,他成为了一个初级剑士,就开始佣兵的生活。
因为是和李俊一起被招进来的,所以平时觉得李俊年轻总是喜欢照顾他,吃饭也都是先叫李俊一声,生怕这个小兄弟去晚了吃不饱,到时候上路的体力不够还得挨饿。
李俊对于这样一个热心的老大哥,印象也相当的不错,心里也暗暗决定,等到了商国的都城,分手的时候帮他一把,传授一套剑技给他。
“好的常贵大哥,我马上就去,你先过去吧。”
“嗯,那侯老弟你赶紧来啊,来晚了饭可就被那帮家伙们给抢光了,夜里可是会饿肚子的。”
常贵说完转身向前院走了过去,李俊双手一划圆就好像伸了个懒腰一样,收起了正在修练的功法,起身也向前院走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队伍就离开了客栈继续出发了,李俊仍像以往一样坐在马车的辕边,挥舞着手中的马鞭,赶着马车。
一晃又是十几天过去了,再有一个月的路程就能够到商国的都城了,离商国交易会开始的日子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所以队伍也不急着赶路。
就这么慢慢悠悠的前进着,主要是怕走的快了,马车上那群歌女受不了颠簸之苦,又该唧唧咋咋的乱吵了。
马车一摇一摇的前行着,突然前方一声马嘶队伍停了下来,前面发生了情况,佣兵们很自然的围成了一个圈,把马车围在了中间。
驾车的佣兵们,也有序的把马车围成了一个圆圈,并且让歌女们都躲在车上不要出来,然后每个人都拔出了自己的剑。
李俊也拿了一把普通的长剑和他们站在一起,他拿出这把剑只是做做样子,如果真的需要他出手的话,只要敌人不是圣阶的存在,光用拳头他就可以把对手解决了。
这个时候佣兵团的团长,猛虎已经跟人打了起来了,李军他们一群人站在那些高级佣兵们的后面,看不清前面的战况,不过看着剑气乱飞的样子,这次猛虎怕是遇上对手了。
佣兵团遇上了强盗团,一般都是首领先决出胜负,然后才是混战,这样不管是谁胜了,都可以减少己方的损失。
如果是佣兵团的首领胜了,强盗们自然就是退走了,佣兵们也不会去追击强盗团的人马,但是如果是强盗团的首领胜了,那么接下来一定会有一场混战,直到双方决出胜负才算结束。
但是如果佣兵团的首领都败了,那么佣兵团基本上也就败了,首先是士气上受挫,往往也出现佣兵们不愿意拼命的现象。
作为佣兵来说押送的货物被劫,大不了是佣兵团解散,他们还可以加入别的佣兵团,到佣兵工会接受罚金并且佣兵等级下降一级,这样总比把命丢了的强。
而佣兵团的团长是不可以逃跑的,不然的话他们不但要接受佣兵工会的处罚,解散佣兵团,还要负责赔偿雇主的损失,所以一般佣兵团的团长都是死战到底绝不后退。
李俊看了看正在大块朵顾的宝寻,手中一捏法诀旁边的土中,“嗖”的飞出一个白玉圆盘来,玉盘上还插着五只不同颜色的小旗。
这就是李俊炼制的五行迷踪阵的阵盘了,在他下如地洞之前,就把阵盘打入了土中,启动了五行迷踪阵。
主要是害怕点燃木柴发出的浓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用五行迷踪阵,把整个小土丘附近三里内全都变成了浓雾。
当然在这个季节正是大雾频发的时候,商国离大海又近,所以浓雾在这里是很正常的现象,这也是李俊为什么会用五行迷踪阵,中的云雾阵来掩盖浓烟的原因了。
“宝寻,你打洞挖的那些土都弄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没看见你往外陶土啊?”
“嘿嘿,主人这就是我宝寻的绝活了,其实我挖出的土都被我吞进肚子里了,我们鼠类魔兽到了五级,肚子里就会多出一个神秘的空间来,不管我们吞下多少土,那个空间都不会被填满,可是却不知道吞进去的土都到哪里去了。”
李俊一听就来了兴趣了,不过现在不是研究宝寻肚子的时候,所以他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就让宝寻封了这里的洞口准备回去佣兵团的驻地了。
“主人,有件事我想和你说,就是小犀牛说我们三个都有名字了,就它一个主人没有赐名,它觉得主人是看不上它挺沮丧的,所以经常和我们说,说不定哪天主人就不要它了,不知道主人您是不是也给小犀牛起个名字啊?”
“呵呵,这件事是我疏忽了,没想到你们几个倒是相处的不错嘛,这才几天啊你都敢替小犀牛来试探我的意思了,哈哈哈???”
“主人宝寻不敢!嘿嘿嘿???,宝寻怎么敢试探主人的意思呢,只不过今天刚好主人你有时间,而我又被您放出来了,所以就帮小犀牛问问、问问,呵呵呵???”
李俊手往腰间一抹,独目避水金睛兽就被放了出来,它出来后还不习惯,晃晃了顶着一根独角的大脑袋,左右看了看,这才看见旁边站着的李俊和宝寻。
宝寻是因为李俊传给它一套修练腹语的法诀,已经能够开口说话了,可是避水金睛兽不行啊,它才六级按修真界的说法的话,它才是二级初期的灵兽,是不可能会开口说话的,但是它却知道怎么行礼。
就见它两个水缸粗的前腿一弯,就匍匐在了那里,顶着独角的大脑袋紧贴着地面,就好像在说拜见主人一样,任谁一看就会明白它的意思了。
“小犀牛,忘了给你起名字了,不好意思啊,为了表示对你的看重,我决定给你起一个比较有霸气的名字,以后你就叫牛魔王,怎么样这个名字比较霸气吧?”
这时候就见避水金睛兽突然人立起来,发出一声高昂的牛吼“哞~~~~~”把个旁边的宝寻下了一跳,牛魔王欢快的跑到李俊身边,用它的大脸蹭蹭他的肩膀。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们该回去了,我也该回佣兵团的驻地了。”
说完李俊把宝寻和牛魔王收进了灵兽袋,招呼一声在前面土丘上打坐的剑一,就快速的向城内走去。
他飘逸的身影看似走的很慢,却一步就能跨出数丈远的距离,这就是逍遥步的功劳了,这个步法用来走路简直是最舒服的了,不费力还能走的很快。
在接近城门的地方,李俊停下了使用逍遥步,而是像一般人一样一步一步的向城内走去,他回到驻地已经是下午了。
不过在回到驻地之前,他又去了一趟酒楼,买了几瓶当地老酒,又打包了一些吃的,然后才回了驻地的客栈。
李俊刚一到客栈的后院,就听见身后有人喊“侯逍客、侯逍客,你站住!”
“哦,是张头儿啊,这么巧我正要去找您呢。”
此人名叫张大彪,是佣兵团里管理马夫们的头儿,别看他名字叫个张大彪,就以为他是人高马大一脸络腮胡子的样子,其实他还没有李俊个头高呢。
这个家伙真正的本事没有,但是吃喝嫖赌可是样样俱全,他之所以能成为马夫的头,是因为他有个表姐是副团长的小老婆。
他表姐托副团长照顾他,可是这小子没什么真本事,所以副团长只好让他来当马夫的头儿,管理团里的马夫车把式了。
“你小子上午干什么去了,也不跟老子打个招呼,你是不是想让我把你当奸细交给团长啊,他么的没规矩!”
李俊的眼角轻微的抖了抖,心里已经对这个张大彪动了杀机,不过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而对面的张大彪并没有发现什么。
本来以李俊的心境是不应该和一个蝼蚁去计较什么的,不过这个张大彪,的嘴也太贱了,张口老子闭口他么的。
对于李俊来说这就是他的逆鳞,前世没有父母的他,这一世对于父母更是格外的尊敬,所以只要有人对他的父母不敬,他都会让对方付出惨重的代价。
李俊呵呵一笑“呵呵,张头儿是这样的,这些日子在野外风餐露宿的就只吃干粮了,这嘴里都淡出鸟来了,我这不是上外边弄了点吃的,还带了几瓶老酒回来,来张头儿这是孝敬你的。”
说完李俊把一个纸包和两瓶老酒递了过去,张大彪看了一眼就直接揣进怀里了。
“算你小子上路,这次就不发你了,下次出去的时候记得打个招呼,记住住了吗!”说完张大彪扭身向客栈的前面走去。
李俊回到了马夫们住的地方,房间里是一个大通铺,并排能躺下十几个人,马夫门有的在睡觉,有的在聊天,他找了一个靠墙边的位置,盘膝坐在了铺上。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便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打坐中的李俊听到有人叫自己“侯老弟醒醒,该吃晚饭了,我真佩服你,别人都是躺着睡觉,你却是坐着睡觉,这样睡舒服吗?”
说话的是和李俊一起被招进来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刚初测不久的一级佣兵,以前是个农民,后来他们村子被土匪洗劫了,就他因为在地里干活,不慎掉进了一个干水井而逃过了一劫。
后来他就流落到了李俊注册佣兵的那个小城,在那里以给人打短工过活,有一次他帮了一个年老的佣兵,结果那个老佣兵传了他基本的斗气修练法门,经过两年多的修练,他成为了一个初级剑士,就开始佣兵的生活。
因为是和李俊一起被招进来的,所以平时觉得李俊年轻总是喜欢照顾他,吃饭也都是先叫李俊一声,生怕这个小兄弟去晚了吃不饱,到时候上路的体力不够还得挨饿。
李俊对于这样一个热心的老大哥,印象也相当的不错,心里也暗暗决定,等到了商国的都城,分手的时候帮他一把,传授一套剑技给他。
“好的常贵大哥,我马上就去,你先过去吧。”
“嗯,那侯老弟你赶紧来啊,来晚了饭可就被那帮家伙们给抢光了,夜里可是会饿肚子的。”
常贵说完转身向前院走了过去,李俊双手一划圆就好像伸了个懒腰一样,收起了正在修练的功法,起身也向前院走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队伍就离开了客栈继续出发了,李俊仍像以往一样坐在马车的辕边,挥舞着手中的马鞭,赶着马车。
一晃又是十几天过去了,再有一个月的路程就能够到商国的都城了,离商国交易会开始的日子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所以队伍也不急着赶路。
就这么慢慢悠悠的前进着,主要是怕走的快了,马车上那群歌女受不了颠簸之苦,又该唧唧咋咋的乱吵了。
马车一摇一摇的前行着,突然前方一声马嘶队伍停了下来,前面发生了情况,佣兵们很自然的围成了一个圈,把马车围在了中间。
驾车的佣兵们,也有序的把马车围成了一个圆圈,并且让歌女们都躲在车上不要出来,然后每个人都拔出了自己的剑。
李俊也拿了一把普通的长剑和他们站在一起,他拿出这把剑只是做做样子,如果真的需要他出手的话,只要敌人不是圣阶的存在,光用拳头他就可以把对手解决了。
这个时候佣兵团的团长,猛虎已经跟人打了起来了,李军他们一群人站在那些高级佣兵们的后面,看不清前面的战况,不过看着剑气乱飞的样子,这次猛虎怕是遇上对手了。
佣兵团遇上了强盗团,一般都是首领先决出胜负,然后才是混战,这样不管是谁胜了,都可以减少己方的损失。
如果是佣兵团的首领胜了,强盗们自然就是退走了,佣兵们也不会去追击强盗团的人马,但是如果是强盗团的首领胜了,那么接下来一定会有一场混战,直到双方决出胜负才算结束。
但是如果佣兵团的首领都败了,那么佣兵团基本上也就败了,首先是士气上受挫,往往也出现佣兵们不愿意拼命的现象。
作为佣兵来说押送的货物被劫,大不了是佣兵团解散,他们还可以加入别的佣兵团,到佣兵工会接受罚金并且佣兵等级下降一级,这样总比把命丢了的强。
而佣兵团的团长是不可以逃跑的,不然的话他们不但要接受佣兵工会的处罚,解散佣兵团,还要负责赔偿雇主的损失,所以一般佣兵团的团长都是死战到底绝不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