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劫
那天的小染格外沉默。
“沫渝,你知道吗,其实比起樱花,我会更喜欢银杏叶。”我从来不知道小染是不喜欢樱花的,她用了一个“更”字,我就懂了。
梁文道在《常识》里这样写:有人说幸福的人都沉默,百思不得其解,问一友人,对方坦然自若地答:“因为幸福从不比较,若与人相比,只会觉得自己处境悲凉。”
或许每个人心中追求的幸福都不一样,就像沈沫渝认为的林在染已经很完美了,但是林在染心里想要的却是那一点悲凉。
“沫渝,答应我,以后每年秋天陪我去看银杏叶落好不好?”最后三个字她说的轻轻的,露出了甜美的笑。
“好吧……”唉,又经不住美色的诱惑。
“唉,沫渝,真不知道你喜欢那个呆子什么?你什么时候眼光这么低了!”可能在林在染心里,沈沫渝所谓的高眼光就是身边只有她这么一个朋友吧。
“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而且有点像梦里的一个小男孩。很熟悉的感觉,反正就是每天想看到他,想听他声音……”
“停……沈沫渝,你好肉麻啊……”
“还有,他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沈泽聿的另一面。”像那天晚上那样温柔的沈泽聿。
两个人都沉默了。
“沫渝,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一定要保持现在的开心,因为这样的沈沫渝很温暖,像阳光。”十岁那年,沈泽聿离开以后小染的性子就变了,她可能想变得成熟一点,来保护沈沫渝吧。
“小染,你可说过的,你不会离开我的。我们要一起上a大的。”a大是沈泽聿想考的大学,只是他还没有去看,就……
那么,她可以代替哥哥去看他想看的风景吧。
十七岁的沈沫渝,还在写着故事,其中少女的心事全都掩埋在那本小小的日记本里了,十七岁的她小心翼翼的守候着,五月三十一日的那天,是她的生日。
她拿着一张卡片堵住了安暮白的路,“你先别紧张,我没别的意思,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安暮白已经很久没有看见沈沫渝了,从那之后,难免有些尴尬,他以为这个女生不会再找过来了,他淡漠的点了点头,“如果不过分的话。”
“可以读出来吗?”沈沫渝小心翼翼的拿出卡片,递给了安暮白。
“沈沫渝,生日快乐,祝愿你合上笔盖的那一刻会有刀剑出鞘的锋芒。”沈沫渝含笑的说了句谢谢,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安暮白,为什么……”为什么你可以对所有人保持微笑和温柔,就是对我不行呢。
可她还是没能问出口,他就走了。
他的背影其实很好看,如果不是用来与她拉开距离的话。
临近高考的那个暑假,沈沫渝变得很沉默,沈泽聿小时候告诉她,她有一种特别的天赋,特别是敏感度和语言的感悟领会。
“很多事不用问值不值得,只用问,它对你来说,是不是有如珍宝”这句话打动了我很久很久。她决定停下敲击键盘的手,开始用笔来书写故事。
小染越来越沉默了,甚至忘了约定。
小染妈妈找到沈沫渝的时候,她是惊讶的。因为,她告诉沈沫渝,小染病了,因为几年前一些不堪的事实,她的父亲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原来她一直坚持下去的,只是年少时对沈沫渝许下的承诺,她说永远都不会离开沈沫渝,所以她一直都在她身边。
最后一年的秋天,沈沫渝看到坐在长椅上低头的小染,觉得有些心疼。她对她说了很多话,然后小染离开了。不知道是不是病情严重的原因,小染说,以后沈沫渝和她不再是朋友了。
她离开的那一刻,是我记事以来第二次大哭,第一次,是哥哥离开的那一天。
高考的百日誓师终于到了。
我放下了手中的故事,开始为自己人生的旅程做好规划,很多人都觉得最后突袭是不会有多大收获的,可是沈沫渝怎么会相信呢。
一些事情,还是要自己去尝试的。比如说,小染也去了别的地方,兴许别的地方的银杏叶会不一样吧。
没有小染的每一处都是孤寂的,沈沫渝已经提前感受到了离校的悲凉,一个人面对难题无法攻克的时候,一个人在深夜里孤枕难眠的时候,一个人沉默着无法诉说忧伤的时候,一个人在想念,一个人在做题,一个人总是一个人的时候。
有时候孤独是最好的成长剂。
当她收到a大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十八岁的沈沫渝终于展开了笑颜,那天她去了沈泽聿对我墓地,这是她第一次去,说来可笑,当初无论怎么说,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去一次,因为她不相信是沈泽聿已经离开了。
她哭了一天一夜。
“凌郗,她这样,会不会有事?”承邺有些紧张的看着小雨中的女生,眼中有些疼惜之色。
“承邺,她只有渡过了劫难,才能遇见好的结果。你没有发现这些年,她成长了很多吗?”凌郗不是喜欢多话的人,前世的他们太过于幸福,没有阻碍。而今世的沈沫渝注定要承受不能忍受之痛,亲人离世,好友离开,爱而不得。
只有这样,她才能成长,才能遇见她生命里注定的男子。
“凌郗,这些,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你不怕,她撑不到白易的到来吗?”承邺有些讶然。
“她一定能撑过去,因为沈沫渝身上有她的气息,而且更加浓烈,我想我很快就能见到她了。”凌郗笑着,只是这笑容包含了太多东西,看不出悲喜,也有些可怕。
沈沫渝来到a大的第一天,就碰见了安暮白,褪下校服的安暮白比以前更亮眼了,只是沈沫渝的眼神再也不会停留了,因为一看见他,就会想起那个病恹恹的有些凄凉的背影,和满地枯黄的银杏叶。
其实,沈沫渝也曾在安暮白的眼神中看到过温柔,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很陌生,她还没有靠近他。所以她认为安暮白并不喜欢她,甚至……讨厌她。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她总是能追逐到身后的目光,直到她听到谣传,英文系的安大校草要对文学社社长展开追求,那个文学社社长,是沈沫渝。
于是,她第一次当了的胆小鬼,她逃了。
她用一学期的成果换了一个去z大的交换名额,一个人来到另一座完全不熟悉的城市,这两个大学,就像英文字母里a和z的距离一样,很远。
第一天,她遇见了筱筱,一个傻傻的可爱女孩,长了一张容易被骗的脸,她身上有着曾经沈沫渝的影子,如果认识小染和沈沫渝的人应该会发现,沈沫渝和小染越来越像了,变成熟了,或许,还老了许多,妆容可以改变,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那天的小染格外沉默。
“沫渝,你知道吗,其实比起樱花,我会更喜欢银杏叶。”我从来不知道小染是不喜欢樱花的,她用了一个“更”字,我就懂了。
梁文道在《常识》里这样写:有人说幸福的人都沉默,百思不得其解,问一友人,对方坦然自若地答:“因为幸福从不比较,若与人相比,只会觉得自己处境悲凉。”
或许每个人心中追求的幸福都不一样,就像沈沫渝认为的林在染已经很完美了,但是林在染心里想要的却是那一点悲凉。
“沫渝,答应我,以后每年秋天陪我去看银杏叶落好不好?”最后三个字她说的轻轻的,露出了甜美的笑。
“好吧……”唉,又经不住美色的诱惑。
“唉,沫渝,真不知道你喜欢那个呆子什么?你什么时候眼光这么低了!”可能在林在染心里,沈沫渝所谓的高眼光就是身边只有她这么一个朋友吧。
“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而且有点像梦里的一个小男孩。很熟悉的感觉,反正就是每天想看到他,想听他声音……”
“停……沈沫渝,你好肉麻啊……”
“还有,他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沈泽聿的另一面。”像那天晚上那样温柔的沈泽聿。
两个人都沉默了。
“沫渝,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一定要保持现在的开心,因为这样的沈沫渝很温暖,像阳光。”十岁那年,沈泽聿离开以后小染的性子就变了,她可能想变得成熟一点,来保护沈沫渝吧。
“小染,你可说过的,你不会离开我的。我们要一起上a大的。”a大是沈泽聿想考的大学,只是他还没有去看,就……
那么,她可以代替哥哥去看他想看的风景吧。
十七岁的沈沫渝,还在写着故事,其中少女的心事全都掩埋在那本小小的日记本里了,十七岁的她小心翼翼的守候着,五月三十一日的那天,是她的生日。
她拿着一张卡片堵住了安暮白的路,“你先别紧张,我没别的意思,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安暮白已经很久没有看见沈沫渝了,从那之后,难免有些尴尬,他以为这个女生不会再找过来了,他淡漠的点了点头,“如果不过分的话。”
“可以读出来吗?”沈沫渝小心翼翼的拿出卡片,递给了安暮白。
“沈沫渝,生日快乐,祝愿你合上笔盖的那一刻会有刀剑出鞘的锋芒。”沈沫渝含笑的说了句谢谢,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安暮白,为什么……”为什么你可以对所有人保持微笑和温柔,就是对我不行呢。
可她还是没能问出口,他就走了。
他的背影其实很好看,如果不是用来与她拉开距离的话。
临近高考的那个暑假,沈沫渝变得很沉默,沈泽聿小时候告诉她,她有一种特别的天赋,特别是敏感度和语言的感悟领会。
“很多事不用问值不值得,只用问,它对你来说,是不是有如珍宝”这句话打动了我很久很久。她决定停下敲击键盘的手,开始用笔来书写故事。
小染越来越沉默了,甚至忘了约定。
小染妈妈找到沈沫渝的时候,她是惊讶的。因为,她告诉沈沫渝,小染病了,因为几年前一些不堪的事实,她的父亲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原来她一直坚持下去的,只是年少时对沈沫渝许下的承诺,她说永远都不会离开沈沫渝,所以她一直都在她身边。
最后一年的秋天,沈沫渝看到坐在长椅上低头的小染,觉得有些心疼。她对她说了很多话,然后小染离开了。不知道是不是病情严重的原因,小染说,以后沈沫渝和她不再是朋友了。
她离开的那一刻,是我记事以来第二次大哭,第一次,是哥哥离开的那一天。
高考的百日誓师终于到了。
我放下了手中的故事,开始为自己人生的旅程做好规划,很多人都觉得最后突袭是不会有多大收获的,可是沈沫渝怎么会相信呢。
一些事情,还是要自己去尝试的。比如说,小染也去了别的地方,兴许别的地方的银杏叶会不一样吧。
没有小染的每一处都是孤寂的,沈沫渝已经提前感受到了离校的悲凉,一个人面对难题无法攻克的时候,一个人在深夜里孤枕难眠的时候,一个人沉默着无法诉说忧伤的时候,一个人在想念,一个人在做题,一个人总是一个人的时候。
有时候孤独是最好的成长剂。
当她收到a大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十八岁的沈沫渝终于展开了笑颜,那天她去了沈泽聿对我墓地,这是她第一次去,说来可笑,当初无论怎么说,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去一次,因为她不相信是沈泽聿已经离开了。
她哭了一天一夜。
“凌郗,她这样,会不会有事?”承邺有些紧张的看着小雨中的女生,眼中有些疼惜之色。
“承邺,她只有渡过了劫难,才能遇见好的结果。你没有发现这些年,她成长了很多吗?”凌郗不是喜欢多话的人,前世的他们太过于幸福,没有阻碍。而今世的沈沫渝注定要承受不能忍受之痛,亲人离世,好友离开,爱而不得。
只有这样,她才能成长,才能遇见她生命里注定的男子。
“凌郗,这些,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你不怕,她撑不到白易的到来吗?”承邺有些讶然。
“她一定能撑过去,因为沈沫渝身上有她的气息,而且更加浓烈,我想我很快就能见到她了。”凌郗笑着,只是这笑容包含了太多东西,看不出悲喜,也有些可怕。
沈沫渝来到a大的第一天,就碰见了安暮白,褪下校服的安暮白比以前更亮眼了,只是沈沫渝的眼神再也不会停留了,因为一看见他,就会想起那个病恹恹的有些凄凉的背影,和满地枯黄的银杏叶。
其实,沈沫渝也曾在安暮白的眼神中看到过温柔,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很陌生,她还没有靠近他。所以她认为安暮白并不喜欢她,甚至……讨厌她。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她总是能追逐到身后的目光,直到她听到谣传,英文系的安大校草要对文学社社长展开追求,那个文学社社长,是沈沫渝。
于是,她第一次当了的胆小鬼,她逃了。
她用一学期的成果换了一个去z大的交换名额,一个人来到另一座完全不熟悉的城市,这两个大学,就像英文字母里a和z的距离一样,很远。
第一天,她遇见了筱筱,一个傻傻的可爱女孩,长了一张容易被骗的脸,她身上有着曾经沈沫渝的影子,如果认识小染和沈沫渝的人应该会发现,沈沫渝和小染越来越像了,变成熟了,或许,还老了许多,妆容可以改变,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