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初雪(三)
门“吱呀”一声轻响,探进一个比明菲大不了多少的小脑袋来。(手打小说)是一个穿花袄的小姑娘,头发又黄又稀,勉强在两边用红头绳扎了两条小辫,皮肤倒是白净,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紧张地偷看着守在床边的娇杏,轻轻刨了门板两下,低声喊:“菲菲……”她话音刚落,一只灰不溜丢的土狗就从门缝里挤了进去,呜咽着直直往床边走去。
那狗儿走到娇杏身边,好奇地伸长脖子去嗅了嗅,娇杏吓得一声叫起来:“哪里来的野狗?快撵出去!”
狗儿没见过穿得这么讲究的人,也没听过这样尖利的叫声,吓得“呜儿”的一声,缩到了明菲床边,夹起尾巴,胆战心惊地看着娇杏。
明菲叹了口气,俗话说,狗仗人势,她这个主人软弱了,导致灰灰也是个胆小如鼠的,非得逼到绝处才会反击。她轻轻出声:“娇杏姐姐,你不要怕,这是我养的狗,灰灰。它很乖的,还是它带着人找到我的呢,是不是,芳儿?”
黄头发的小女孩溜进去,笑着露出缺了两颗乳牙的牙床来:“是的,灰灰是条好狗。只要你不惹它,它是不会咬你的。”
“呃,是条好狗。”娇杏干巴巴地笑着,紧张地看着那条灰不溜秋的土狗,生怕它会突然扑上来咬她一口,心想,这可怜的三小姐,府里的姨娘和庶出的小姐们养的都是波斯猫或者就是巴儿狗,她却养了这么一条丑陋的土狗,真是……
余婆子立在厨房门口,亲切地和吴家那膀大腰圆,两条浓眉,紫红脸膛,长得比男人还像男人的厨娘拉家常:“听说你们这里有个道士给人算卦看相特别灵?”
厨娘回道:“嗯,姓宋,就在三里外的朱家湾白风观里,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还棒着呢,闲了总爱出来逛。那身体比三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还要壮实,人家都喊他老神仙。”
余婆子好奇地问:“那你见过吗?”
厨娘吃吃笑起来:“当然见过,他每年都要来家里挂功德的。你们家的三小姐也见过,老道长挺厚道的,还给了三小姐一道平安符,说她是个有福气的好姑娘,哄得三小姐笑了几天。”
余婆子暗想,看来是真有这么一件事,得抽空去拜访一下这位老道士。大丰朝中信奉道教的不少,特别是宫里的那些主子们更是信道。假如这位老道士真的那么厉害,他说的话便能有些份量。于是把在厨房角落里给明菲熬药的另一个丫头娇桃喊过来:“你去和吴家奶奶说,我们要去白风观进香,问她什么时候方便?最好是明日一大早就去。”
娇桃闻言,吩咐了厨娘两句,放下手中的蒲扇去了。
娇杏眼尖,从窗缝里看到余婆子端着粳米粥和三四样小菜走过来,连忙跑出去接她:“娇桃这死丫头跑到哪里去了?竟然让妈妈做这样的事情。妈妈不要娇惯她,省得她蹬鼻子上脸,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余婆子道:“是我让她去做点事。大家都是下人,都是侍候主子的人,什么活干不得?厨房里还熬着药,你去看着,三小姐这里有我伺候。”
娇杏碰了个软钉子,脸红了红,却不敢表现出任何的不满,乖顺地道:“妈妈放心,我一定将三小姐的药熬好。”
余婆子笑眯眯地道:“你做事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娇杏不是跟她一起从陈家来的,而是原来蔡老夫人身边的,因当时蔡老夫人去世时,她二人还小,就没放出去,一直放在后院,二姨娘当家的时候,她两个没少过窝囊日子。陈夫人进门后方将她二人提了出来用,这机会好不容易得来,娇杏自然珍惜,少不得事事都存了要和娇桃争一争的意思在里面。
娇杏直觉余婆子不是很喜欢自己,心思转了几十转,嘴唇动了动,到底什么都没说,静悄悄地往厨房去了。余婆子瞟了她的背影一眼,四平八稳地走进明菲的房间里。
明菲躺在床上,支愣着耳朵把二人的对话一五一十地听进了耳朵里,就连芳儿拉着她和她说悄悄话,她也没听进多少去。芳儿是汪氏的小女儿,自来得宠,从不知愁为何物,一派的天真,翻着明菲那些绫罗绸缎的衣服鞋袜,小银镯子各式绒花,羡慕得不行。
余婆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蹲在明菲的床边,身上散发着好大一股骚味儿,芳儿则在试穿明菲的新鞋。那是一双薄底子,大红缎面,绣着蝙蝠的鞋,是陈氏进门前亲手做的,蔡家几位公子小姐,不拘嫡庶,人人有份。
芳儿长在乡下,年龄又小,没那么多讲究,家里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奴仆很少,不过一个厨娘,一个粗使婆子,几个长工而已。汪氏这两日也没时间管她,自是玩闹得一裤腿的泥灰,白色的袜子还有些脏,她也不管,大喇喇地就往明菲漂亮的新鞋里塞。
余婆子闻不得屋里那股狗骚味,心里也不舒服,面上却不做出来,笑眯眯地将饭菜放好了,和芳儿打了个招呼,又问明菲:“这鞋子漂亮吧?这是你母亲亲手为你做的。”
她重重地咬了“你母亲”三个字,明菲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再看芳儿,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站在那里左右打量着脚上的绣花鞋,眉开眼笑地说:“真是舒服。城里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余婆子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说。明菲紧急开动脑筋,芳儿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好朋友,给了她许多的帮助,她不能伤了芳儿的心,又不能让余婆子认为她对继母送的东西不够重视,那么这事就得小心妥善地处理了。
明菲开口道:“妈妈,我记得我哥哥也给我带了两双鞋来,有一双绿缎面绣桃花的不错,很适合芳儿,我想把它送给芳儿,烦恼你拿给她试试?”她和芳儿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大小,脚型也差不多。
余婆子一愣,随即应道:“好,只是天气太冷,小姐先用了早饭又再说?”
明菲道:“不用,先把鞋拿出来给芳儿看看可喜欢?”
芳儿抬起头来,黑亮的眼睛含了笑:“余妈妈,我只是觉得这鞋做得很好,很喜欢,所以才想试试。”能背着家里大人偷偷托人去给蔡大公子送信的人,又会笨到哪里去?怎会不明白余婆子的意思?这里面,她关键是看明菲的态度。
余婆子笑着递过一双翠绿色缎面,绣了桃花,用金线捻了花蕊的鞋给明菲看:“三小姐说的是这双?”这鞋做得精致,金线捻的花蕊,坠着米粒大小的两三颗珍珠,价值不菲,可以说,这是明菲来了这里后,见到的最精致的鞋子。
明菲点头:“就是这双。余妈妈,不瞒您,当初如果没有芳儿给家里送信,我说不定已经不在了,所以,芳儿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救命恩人。”这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前她没好东西时是没法子,现在有了,送点贵重的,也是应该的。
余婆子闻言,认真地看了芳儿一眼,表情严肃起来,对着芳儿福了一福:“多谢芳儿小姐的援手之恩。”
她的这个举动让明菲和芳儿都有些诧异。明菲没有想到,这位新夫人的陪嫁妈妈居然会这样重视她,或者说,表面上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她突然有种预感,就凭这位余婆子的这些作为,她那位姓陈的继母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出来的?听说今年才有十八岁,年纪轻轻给将近四十的蔡老爷当继室,想来在家里也不是很如意吧?
芳儿脸上飞了红,接过余婆子手里的鞋,试也不试,低声嘟囔了一句:“菲菲是我的好朋友,这么一点点事情……哎呀,我娘找我了……”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踪。
余婆子这才弯腰将那双大红蝙蝠绣花鞋收起来,弄干净后用白布仔细包起放在箱笼中,洗手服侍明菲吃饭。
灰灰自来是和明菲分享惯了的,闻到饭菜的香味,早就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口水长流。明菲手里夹着一块肉,想扔给灰灰,又担心余婆子因此嫌她没规矩,犹豫片刻,觉得小不忍则乱大谋,决定等会儿再说。
余婆子是个人精,把明菲的神态都看在眼里,心说,真是个小孩子。也不点破,笑眯眯地给明菲夹了一筷子黄花菜,道:“这条狗就是带人找到小姐的那条?”
明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的,它对我很好。如果不是它,我说不定会冻得少了一个脚趾或是手指什么的。”
余婆子暗想,到底是个孩子,那么大的雪,如果不是及时找到你,你岂会是少个手指脚趾那么简单?说不定年都过不去呢。嘴里却道:“那是因为小姐有福啊,就连一条小狗,也知恩图报。那宋道士不是也说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可不就应了那句话?您先吃,等会奴婢再让厨房给这狗一顿好吃的。”
“谢谢妈妈。”明菲开开心心地端起碗吃饭,和聪明人打交道,真的是很省心。她才提了个头,片刻的功夫,人家就已经知道那道士姓宋了。余婆子这种老人精,深谙内宅相处之道,最不会得罪人,最圆滑的就是她了,真该和她好好学学。
余婆子在一旁认真观察着明菲吃饭的动作。明菲吃饭,动作优雅,不紧不慢,细嚼慢咽,咀嚼时总是闭紧了嘴,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本是她在前世养成的习惯,却博得余婆子暗里首肯,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就算是养在这乡下,没有人管教,仍然不错,有培养前途。
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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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吱呀”一声轻响,探进一个比明菲大不了多少的小脑袋来。(手打小说)是一个穿花袄的小姑娘,头发又黄又稀,勉强在两边用红头绳扎了两条小辫,皮肤倒是白净,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紧张地偷看着守在床边的娇杏,轻轻刨了门板两下,低声喊:“菲菲……”她话音刚落,一只灰不溜丢的土狗就从门缝里挤了进去,呜咽着直直往床边走去。
那狗儿走到娇杏身边,好奇地伸长脖子去嗅了嗅,娇杏吓得一声叫起来:“哪里来的野狗?快撵出去!”
狗儿没见过穿得这么讲究的人,也没听过这样尖利的叫声,吓得“呜儿”的一声,缩到了明菲床边,夹起尾巴,胆战心惊地看着娇杏。
明菲叹了口气,俗话说,狗仗人势,她这个主人软弱了,导致灰灰也是个胆小如鼠的,非得逼到绝处才会反击。她轻轻出声:“娇杏姐姐,你不要怕,这是我养的狗,灰灰。它很乖的,还是它带着人找到我的呢,是不是,芳儿?”
黄头发的小女孩溜进去,笑着露出缺了两颗乳牙的牙床来:“是的,灰灰是条好狗。只要你不惹它,它是不会咬你的。”
“呃,是条好狗。”娇杏干巴巴地笑着,紧张地看着那条灰不溜秋的土狗,生怕它会突然扑上来咬她一口,心想,这可怜的三小姐,府里的姨娘和庶出的小姐们养的都是波斯猫或者就是巴儿狗,她却养了这么一条丑陋的土狗,真是……
余婆子立在厨房门口,亲切地和吴家那膀大腰圆,两条浓眉,紫红脸膛,长得比男人还像男人的厨娘拉家常:“听说你们这里有个道士给人算卦看相特别灵?”
厨娘回道:“嗯,姓宋,就在三里外的朱家湾白风观里,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还棒着呢,闲了总爱出来逛。那身体比三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还要壮实,人家都喊他老神仙。”
余婆子好奇地问:“那你见过吗?”
厨娘吃吃笑起来:“当然见过,他每年都要来家里挂功德的。你们家的三小姐也见过,老道长挺厚道的,还给了三小姐一道平安符,说她是个有福气的好姑娘,哄得三小姐笑了几天。”
余婆子暗想,看来是真有这么一件事,得抽空去拜访一下这位老道士。大丰朝中信奉道教的不少,特别是宫里的那些主子们更是信道。假如这位老道士真的那么厉害,他说的话便能有些份量。于是把在厨房角落里给明菲熬药的另一个丫头娇桃喊过来:“你去和吴家奶奶说,我们要去白风观进香,问她什么时候方便?最好是明日一大早就去。”
娇桃闻言,吩咐了厨娘两句,放下手中的蒲扇去了。
娇杏眼尖,从窗缝里看到余婆子端着粳米粥和三四样小菜走过来,连忙跑出去接她:“娇桃这死丫头跑到哪里去了?竟然让妈妈做这样的事情。妈妈不要娇惯她,省得她蹬鼻子上脸,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余婆子道:“是我让她去做点事。大家都是下人,都是侍候主子的人,什么活干不得?厨房里还熬着药,你去看着,三小姐这里有我伺候。”
娇杏碰了个软钉子,脸红了红,却不敢表现出任何的不满,乖顺地道:“妈妈放心,我一定将三小姐的药熬好。”
余婆子笑眯眯地道:“你做事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娇杏不是跟她一起从陈家来的,而是原来蔡老夫人身边的,因当时蔡老夫人去世时,她二人还小,就没放出去,一直放在后院,二姨娘当家的时候,她两个没少过窝囊日子。陈夫人进门后方将她二人提了出来用,这机会好不容易得来,娇杏自然珍惜,少不得事事都存了要和娇桃争一争的意思在里面。
娇杏直觉余婆子不是很喜欢自己,心思转了几十转,嘴唇动了动,到底什么都没说,静悄悄地往厨房去了。余婆子瞟了她的背影一眼,四平八稳地走进明菲的房间里。
明菲躺在床上,支愣着耳朵把二人的对话一五一十地听进了耳朵里,就连芳儿拉着她和她说悄悄话,她也没听进多少去。芳儿是汪氏的小女儿,自来得宠,从不知愁为何物,一派的天真,翻着明菲那些绫罗绸缎的衣服鞋袜,小银镯子各式绒花,羡慕得不行。
余婆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蹲在明菲的床边,身上散发着好大一股骚味儿,芳儿则在试穿明菲的新鞋。那是一双薄底子,大红缎面,绣着蝙蝠的鞋,是陈氏进门前亲手做的,蔡家几位公子小姐,不拘嫡庶,人人有份。
芳儿长在乡下,年龄又小,没那么多讲究,家里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奴仆很少,不过一个厨娘,一个粗使婆子,几个长工而已。汪氏这两日也没时间管她,自是玩闹得一裤腿的泥灰,白色的袜子还有些脏,她也不管,大喇喇地就往明菲漂亮的新鞋里塞。
余婆子闻不得屋里那股狗骚味,心里也不舒服,面上却不做出来,笑眯眯地将饭菜放好了,和芳儿打了个招呼,又问明菲:“这鞋子漂亮吧?这是你母亲亲手为你做的。”
她重重地咬了“你母亲”三个字,明菲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再看芳儿,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站在那里左右打量着脚上的绣花鞋,眉开眼笑地说:“真是舒服。城里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余婆子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说。明菲紧急开动脑筋,芳儿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好朋友,给了她许多的帮助,她不能伤了芳儿的心,又不能让余婆子认为她对继母送的东西不够重视,那么这事就得小心妥善地处理了。
明菲开口道:“妈妈,我记得我哥哥也给我带了两双鞋来,有一双绿缎面绣桃花的不错,很适合芳儿,我想把它送给芳儿,烦恼你拿给她试试?”她和芳儿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大小,脚型也差不多。
余婆子一愣,随即应道:“好,只是天气太冷,小姐先用了早饭又再说?”
明菲道:“不用,先把鞋拿出来给芳儿看看可喜欢?”
芳儿抬起头来,黑亮的眼睛含了笑:“余妈妈,我只是觉得这鞋做得很好,很喜欢,所以才想试试。”能背着家里大人偷偷托人去给蔡大公子送信的人,又会笨到哪里去?怎会不明白余婆子的意思?这里面,她关键是看明菲的态度。
余婆子笑着递过一双翠绿色缎面,绣了桃花,用金线捻了花蕊的鞋给明菲看:“三小姐说的是这双?”这鞋做得精致,金线捻的花蕊,坠着米粒大小的两三颗珍珠,价值不菲,可以说,这是明菲来了这里后,见到的最精致的鞋子。
明菲点头:“就是这双。余妈妈,不瞒您,当初如果没有芳儿给家里送信,我说不定已经不在了,所以,芳儿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救命恩人。”这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前她没好东西时是没法子,现在有了,送点贵重的,也是应该的。
余婆子闻言,认真地看了芳儿一眼,表情严肃起来,对着芳儿福了一福:“多谢芳儿小姐的援手之恩。”
她的这个举动让明菲和芳儿都有些诧异。明菲没有想到,这位新夫人的陪嫁妈妈居然会这样重视她,或者说,表面上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她突然有种预感,就凭这位余婆子的这些作为,她那位姓陈的继母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出来的?听说今年才有十八岁,年纪轻轻给将近四十的蔡老爷当继室,想来在家里也不是很如意吧?
芳儿脸上飞了红,接过余婆子手里的鞋,试也不试,低声嘟囔了一句:“菲菲是我的好朋友,这么一点点事情……哎呀,我娘找我了……”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踪。
余婆子这才弯腰将那双大红蝙蝠绣花鞋收起来,弄干净后用白布仔细包起放在箱笼中,洗手服侍明菲吃饭。
灰灰自来是和明菲分享惯了的,闻到饭菜的香味,早就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口水长流。明菲手里夹着一块肉,想扔给灰灰,又担心余婆子因此嫌她没规矩,犹豫片刻,觉得小不忍则乱大谋,决定等会儿再说。
余婆子是个人精,把明菲的神态都看在眼里,心说,真是个小孩子。也不点破,笑眯眯地给明菲夹了一筷子黄花菜,道:“这条狗就是带人找到小姐的那条?”
明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的,它对我很好。如果不是它,我说不定会冻得少了一个脚趾或是手指什么的。”
余婆子暗想,到底是个孩子,那么大的雪,如果不是及时找到你,你岂会是少个手指脚趾那么简单?说不定年都过不去呢。嘴里却道:“那是因为小姐有福啊,就连一条小狗,也知恩图报。那宋道士不是也说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可不就应了那句话?您先吃,等会奴婢再让厨房给这狗一顿好吃的。”
“谢谢妈妈。”明菲开开心心地端起碗吃饭,和聪明人打交道,真的是很省心。她才提了个头,片刻的功夫,人家就已经知道那道士姓宋了。余婆子这种老人精,深谙内宅相处之道,最不会得罪人,最圆滑的就是她了,真该和她好好学学。
余婆子在一旁认真观察着明菲吃饭的动作。明菲吃饭,动作优雅,不紧不慢,细嚼慢咽,咀嚼时总是闭紧了嘴,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本是她在前世养成的习惯,却博得余婆子暗里首肯,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就算是养在这乡下,没有人管教,仍然不错,有培养前途。
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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