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社日(三)
垂花门口立着几个衣着光鲜的婆子媳妇,见到和蔡光庭一起出现的明菲等人,都明显的吃了一惊,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上来行礼问候。(手打小说)
蔡光庭颇有气势的挥挥手:“都过来见见三小姐。”因怕明菲怯场,他一直稳稳的握住明菲的手,却见明菲挺直了腰板,没有丝毫怯场,神情庄重的受了众人的礼,显得很是沉稳大方,不由满意的望着花婆子和娇桃笑了笑。
花婆子和娇桃一看这情形,情知二人必然少不了丰厚的赏赐,脸上不由都带了几分喜意。
众人拥着明菲和蔡光庭进了内宅,早有人去禀报陈氏,陈氏跟前的大丫头玉盘快步走来正好在离垂花门不远的地方迎着几人,笑吟吟的蹲下行礼:“大公子万福,三小姐万福。夫人请二位去正房。”
明菲好奇的打量了玉盘一眼,只见玉盘穿一身藕色对襟短袄,系松绿长裙,头上绾着金钗,装扮得甚是整洁出众,可那脸却比娇桃娇杏差远了,堪堪端正而已。心中便胡乱猜测,只怕是陈氏的长相也好不到哪里去。她这样猜是有道理的,古时陪嫁,除非是迫不得已或有特殊情况,否则都不太愿意让陪嫁丫头盖过正主去。
明菲跟在蔡光庭的身后一路行进,眼观鼻,鼻观心,只从眼角不露痕迹的观察环境。一路看来,只觉得这传说中的官员内宅也没什么稀罕的,无非就是房子多一点,漆亮一点,花木多一点,不过这初春,许多花都还不曾开放,实在是没什么看头。不过她很奇怪,这院子里来往的人并不多,四处都静悄悄的,略显冷清,一点都不像那个传说中的多妾多子女,风起云涌的蔡家内院。
人都到哪里去了呢?要不是这陈氏特别有手腕,治家严谨,就是这些小妾和公子小姐们不在家。前者不太可能,因为她知道如果陈氏真的能在这个家里呼风唤雨,她也就不会被接回来了,所以只剩下后者,小妾和公子小姐们不在家,去了别处。
受地势所限,蔡家所谓的正房其实也不是很大,只是看上去很新,到处都洋溢着一种红彤彤的喜气,很符合刚过了年,又新娶了夫人这种情况。正房里伺候的丫头婆子们的装扮也比垂花门那里站着的婆子媳妇们的装扮讲究多了,穿金戴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见明菲他们走来,一个与玉盘一般装扮的大丫头笑眯眯的蹲下行礼问好:“奴婢银瓶给大公子、三小姐请安。”待蔡光庭喊了起,她方打起帘子进屋禀报:“夫人,大公子和三小姐来啦!”
一条温和悦耳的女声平平稳稳的自屋里传出:“请大公子和三小姐进来。”
蔡光庭生怕明菲失礼,在她耳边低声道:“跟着我行礼。”然后牵着她进了屋。
明菲还来不及看清楚屋里的摆设和人物,就被蔡光庭拉了一把,只得跟着他口称母亲,徐徐拜了下去。行完礼,一双温香软滑的手伸过来,将她牵起拉了过去,手的主人语气欢快的说:“我今日一早起来就一直等着,总算是来了。”
明菲脸上带了些微羞涩,微笑着抬眼看向她这位年轻的继母,陈氏。
陈氏稳稳坐在一张酸枝木罗汉床上,乌亮的头发梳了高髻,插着金点翠镶珠宝菊花簪,戴金镶珠葡萄耳坠,着白色衫子外套玫瑰色穿枝牡丹缂丝半臂,玫瑰红白间色裙,端的是华贵逼人。
明菲被继母那张被一堆璀璨的珠宝和华丽精致的衣裙衬托得富贵却不美丽的大圆脸、吊梢眉晃得差点失了神。在看到陈氏这个样子的那一刻,她很是明白了许多东西。
再聪明能干的女子,长得不漂亮,不讨丈夫的喜爱,也只能悲哀的认命,尽量将自己打扮得华贵美丽,挖空心思的讨好原配留下的子女,寻找同盟。陈氏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说起来,明菲的心理年龄比陈氏大得多,但她面对陈氏那泰然自若的模样时,她不再那么自信自己就一定能比经过经过多年富贵人家妻妾子女争宠斗争洗礼的陈氏更奸猾,更狠心,更面面俱到。
尽管如此,明菲还是很快把面部表情调整到了最佳状态,眼里忽略了陈氏的不美之处,只看得到她充满笑意的眼睛和温和醇厚的笑容。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这个人将自己从那个朝不保夕,温饱不济的环境中拖了出来,而且这个人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左右自己的前途,所以明菲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欲语还休,脉脉含情的看着陈氏。
很多时候,不说比说出来的效果还要好。一个人的肢体语言最能表明他的真实情绪,陈氏真切的感觉到了明菲的感激和仰慕,她很满意明菲的这种反应,笑着轻抚明菲的脸:“好孩子,你受苦了。”
明菲感激的看着陈氏:“母亲的大恩大德女儿永世不忘。”又装村:“您身上真香,这衣裙头饰好好看。”
周围的丫头们轻笑起来,陈氏微微一笑:“等会也让她们把你打扮得如同我一般好看,好不好?”
明菲低着头害羞的笑。
陈氏道:“我让人在我院子里收拾了间屋子,你暂时就跟我住在一起。”
明菲不敢置信的看着陈氏,几疑自己是听错了。就算是已经花重金为自己改过那所谓的“命”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般人多少还是会有点忌讳的,这般不避嫌,不忌讳,迫不及待,想必是已经到了孤注一掷的地步,转而寄希望在沾沾她那虚无缥缈的“福气”上。
陈氏见明菲睁大一双眼睛惊疑不定的看着自己,便笑道:“你也懂事了,有些事情稍后让你哥哥同你说,总之,我们都是为你好。”
蔡光庭立在下首,闻言立刻上前一步施礼道:“儿子全听母亲的安排。”又冲明菲使眼色。
明菲收起疑虑,欢欢喜喜的向陈氏拜了拜:“女儿谢过母亲。只是要给母亲添麻烦,心中委实不安。”事情的发展远远超乎她的想象,有了陈氏以身作则,这般亲近她,照顾她,想来今后其他人的闲话都会少许多。
陈氏笑道:“女儿麻烦母亲,天经地义。”
一条娇脆的童音不甘寂寞的在罗汉床边响起:“你就是我的三姐姐吗?余妈妈说你和我长得极像,你过来我们比比,到底是哪里像?”
明菲闻言回头一瞧,只见一个穿鹅黄小袄,脖子上戴了和自己同款金长命锁的玉娃娃眨巴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眉目间与自己颇有相似之处,便知这就是张氏所出的那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六小姐明玉了。当下笑道:“是呀,你是明玉吗?”
明玉点点头,歪着头看了明菲一歇,微微笑起来:“你果然和我挺像的。”回头望着陈氏笑:“母亲,我也要和你住在一起!”
蔡光庭虎着脸道:“明玉,给你三姐姐行礼问候!”
明玉调皮的吐了吐舌头,起身像模像样的对着明菲一福,明菲忙还了礼,姐妹二人算是相认了。
“好,都和我在一起。”陈氏拉了明菲、明玉在她身边一左一右的坐下,对着明菲抱歉的道:“你第一次归家,按理应当为你设下接风宴。但今日是社日,你爹爹约了同僚喝酒去了,几个姨娘并你哥姐弟妹们各有各的去处,家里竟然只有我们娘四个。只有是一切从简,委屈你一下,在我这里摆一桌,咱们娘四个好好叙叙。”
蔡光庭忙道:“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就这样已是让母亲操碎了心。”让明菲在社日这天入府,本是他和陈氏事先就商量好的,为的就是避免蔡国栋不出席明菲的接风宴,导致下人越发轻视明菲,令明菲伤心。
明菲心中明白事情没表面上这么简单,她早就知道蔡三小姐沦落到何种地步。当初就连亲母、亲祖母去世都不得回家奔丧的人,如今能靠着继母和亲兄想法子,将她弄回家小住已是既不容易。选在这么个家中无人的日子里,悄无声息的吃过第一顿饭,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过了今日接着就是二小姐的婚事,这顿接风宴可算是无限期的推迟下去了,家中其他人,包括她那个爹在内,若是想来见她便来见,若是不想来见便可不来,有的是理由和借口。什么接风宴,什么全家见面,特别是见她那个愚昧可恶的便宜爹不过是她自己心存侥幸,一厢情愿的想法。
明菲倒也不失望,这样也好,她坐车赶路累了,不想立刻就面对那些明枪暗箭。但即便如此,女儿对从未见面的父亲的那种孺慕之情还是应该适当表现一点的,于是在玉盘上来领自己下去梳洗换衣时,她眼神黯然的向陈氏告辞。
蔡光庭想安慰明菲两句,又没什么可说的。只能沉下心来,暗自盘算找点什么好耍的物事来讨明菲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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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花门口立着几个衣着光鲜的婆子媳妇,见到和蔡光庭一起出现的明菲等人,都明显的吃了一惊,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上来行礼问候。(手打小说)
蔡光庭颇有气势的挥挥手:“都过来见见三小姐。”因怕明菲怯场,他一直稳稳的握住明菲的手,却见明菲挺直了腰板,没有丝毫怯场,神情庄重的受了众人的礼,显得很是沉稳大方,不由满意的望着花婆子和娇桃笑了笑。
花婆子和娇桃一看这情形,情知二人必然少不了丰厚的赏赐,脸上不由都带了几分喜意。
众人拥着明菲和蔡光庭进了内宅,早有人去禀报陈氏,陈氏跟前的大丫头玉盘快步走来正好在离垂花门不远的地方迎着几人,笑吟吟的蹲下行礼:“大公子万福,三小姐万福。夫人请二位去正房。”
明菲好奇的打量了玉盘一眼,只见玉盘穿一身藕色对襟短袄,系松绿长裙,头上绾着金钗,装扮得甚是整洁出众,可那脸却比娇桃娇杏差远了,堪堪端正而已。心中便胡乱猜测,只怕是陈氏的长相也好不到哪里去。她这样猜是有道理的,古时陪嫁,除非是迫不得已或有特殊情况,否则都不太愿意让陪嫁丫头盖过正主去。
明菲跟在蔡光庭的身后一路行进,眼观鼻,鼻观心,只从眼角不露痕迹的观察环境。一路看来,只觉得这传说中的官员内宅也没什么稀罕的,无非就是房子多一点,漆亮一点,花木多一点,不过这初春,许多花都还不曾开放,实在是没什么看头。不过她很奇怪,这院子里来往的人并不多,四处都静悄悄的,略显冷清,一点都不像那个传说中的多妾多子女,风起云涌的蔡家内院。
人都到哪里去了呢?要不是这陈氏特别有手腕,治家严谨,就是这些小妾和公子小姐们不在家。前者不太可能,因为她知道如果陈氏真的能在这个家里呼风唤雨,她也就不会被接回来了,所以只剩下后者,小妾和公子小姐们不在家,去了别处。
受地势所限,蔡家所谓的正房其实也不是很大,只是看上去很新,到处都洋溢着一种红彤彤的喜气,很符合刚过了年,又新娶了夫人这种情况。正房里伺候的丫头婆子们的装扮也比垂花门那里站着的婆子媳妇们的装扮讲究多了,穿金戴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见明菲他们走来,一个与玉盘一般装扮的大丫头笑眯眯的蹲下行礼问好:“奴婢银瓶给大公子、三小姐请安。”待蔡光庭喊了起,她方打起帘子进屋禀报:“夫人,大公子和三小姐来啦!”
一条温和悦耳的女声平平稳稳的自屋里传出:“请大公子和三小姐进来。”
蔡光庭生怕明菲失礼,在她耳边低声道:“跟着我行礼。”然后牵着她进了屋。
明菲还来不及看清楚屋里的摆设和人物,就被蔡光庭拉了一把,只得跟着他口称母亲,徐徐拜了下去。行完礼,一双温香软滑的手伸过来,将她牵起拉了过去,手的主人语气欢快的说:“我今日一早起来就一直等着,总算是来了。”
明菲脸上带了些微羞涩,微笑着抬眼看向她这位年轻的继母,陈氏。
陈氏稳稳坐在一张酸枝木罗汉床上,乌亮的头发梳了高髻,插着金点翠镶珠宝菊花簪,戴金镶珠葡萄耳坠,着白色衫子外套玫瑰色穿枝牡丹缂丝半臂,玫瑰红白间色裙,端的是华贵逼人。
明菲被继母那张被一堆璀璨的珠宝和华丽精致的衣裙衬托得富贵却不美丽的大圆脸、吊梢眉晃得差点失了神。在看到陈氏这个样子的那一刻,她很是明白了许多东西。
再聪明能干的女子,长得不漂亮,不讨丈夫的喜爱,也只能悲哀的认命,尽量将自己打扮得华贵美丽,挖空心思的讨好原配留下的子女,寻找同盟。陈氏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说起来,明菲的心理年龄比陈氏大得多,但她面对陈氏那泰然自若的模样时,她不再那么自信自己就一定能比经过经过多年富贵人家妻妾子女争宠斗争洗礼的陈氏更奸猾,更狠心,更面面俱到。
尽管如此,明菲还是很快把面部表情调整到了最佳状态,眼里忽略了陈氏的不美之处,只看得到她充满笑意的眼睛和温和醇厚的笑容。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这个人将自己从那个朝不保夕,温饱不济的环境中拖了出来,而且这个人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左右自己的前途,所以明菲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欲语还休,脉脉含情的看着陈氏。
很多时候,不说比说出来的效果还要好。一个人的肢体语言最能表明他的真实情绪,陈氏真切的感觉到了明菲的感激和仰慕,她很满意明菲的这种反应,笑着轻抚明菲的脸:“好孩子,你受苦了。”
明菲感激的看着陈氏:“母亲的大恩大德女儿永世不忘。”又装村:“您身上真香,这衣裙头饰好好看。”
周围的丫头们轻笑起来,陈氏微微一笑:“等会也让她们把你打扮得如同我一般好看,好不好?”
明菲低着头害羞的笑。
陈氏道:“我让人在我院子里收拾了间屋子,你暂时就跟我住在一起。”
明菲不敢置信的看着陈氏,几疑自己是听错了。就算是已经花重金为自己改过那所谓的“命”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般人多少还是会有点忌讳的,这般不避嫌,不忌讳,迫不及待,想必是已经到了孤注一掷的地步,转而寄希望在沾沾她那虚无缥缈的“福气”上。
陈氏见明菲睁大一双眼睛惊疑不定的看着自己,便笑道:“你也懂事了,有些事情稍后让你哥哥同你说,总之,我们都是为你好。”
蔡光庭立在下首,闻言立刻上前一步施礼道:“儿子全听母亲的安排。”又冲明菲使眼色。
明菲收起疑虑,欢欢喜喜的向陈氏拜了拜:“女儿谢过母亲。只是要给母亲添麻烦,心中委实不安。”事情的发展远远超乎她的想象,有了陈氏以身作则,这般亲近她,照顾她,想来今后其他人的闲话都会少许多。
陈氏笑道:“女儿麻烦母亲,天经地义。”
一条娇脆的童音不甘寂寞的在罗汉床边响起:“你就是我的三姐姐吗?余妈妈说你和我长得极像,你过来我们比比,到底是哪里像?”
明菲闻言回头一瞧,只见一个穿鹅黄小袄,脖子上戴了和自己同款金长命锁的玉娃娃眨巴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眉目间与自己颇有相似之处,便知这就是张氏所出的那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六小姐明玉了。当下笑道:“是呀,你是明玉吗?”
明玉点点头,歪着头看了明菲一歇,微微笑起来:“你果然和我挺像的。”回头望着陈氏笑:“母亲,我也要和你住在一起!”
蔡光庭虎着脸道:“明玉,给你三姐姐行礼问候!”
明玉调皮的吐了吐舌头,起身像模像样的对着明菲一福,明菲忙还了礼,姐妹二人算是相认了。
“好,都和我在一起。”陈氏拉了明菲、明玉在她身边一左一右的坐下,对着明菲抱歉的道:“你第一次归家,按理应当为你设下接风宴。但今日是社日,你爹爹约了同僚喝酒去了,几个姨娘并你哥姐弟妹们各有各的去处,家里竟然只有我们娘四个。只有是一切从简,委屈你一下,在我这里摆一桌,咱们娘四个好好叙叙。”
蔡光庭忙道:“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就这样已是让母亲操碎了心。”让明菲在社日这天入府,本是他和陈氏事先就商量好的,为的就是避免蔡国栋不出席明菲的接风宴,导致下人越发轻视明菲,令明菲伤心。
明菲心中明白事情没表面上这么简单,她早就知道蔡三小姐沦落到何种地步。当初就连亲母、亲祖母去世都不得回家奔丧的人,如今能靠着继母和亲兄想法子,将她弄回家小住已是既不容易。选在这么个家中无人的日子里,悄无声息的吃过第一顿饭,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过了今日接着就是二小姐的婚事,这顿接风宴可算是无限期的推迟下去了,家中其他人,包括她那个爹在内,若是想来见她便来见,若是不想来见便可不来,有的是理由和借口。什么接风宴,什么全家见面,特别是见她那个愚昧可恶的便宜爹不过是她自己心存侥幸,一厢情愿的想法。
明菲倒也不失望,这样也好,她坐车赶路累了,不想立刻就面对那些明枪暗箭。但即便如此,女儿对从未见面的父亲的那种孺慕之情还是应该适当表现一点的,于是在玉盘上来领自己下去梳洗换衣时,她眼神黯然的向陈氏告辞。
蔡光庭想安慰明菲两句,又没什么可说的。只能沉下心来,暗自盘算找点什么好耍的物事来讨明菲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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