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韦立轩很顺利地开车进了龙丰园,停了相对比较偏僻的里侧。

    没多久,一辆很破烂的面包车开了进来,来者正是那个枪手,远远地看到只有韦立轩一个人,他也长松了一口气,由于他双手受伤,一身本身也用不出三两成来,不得不赌上这么一把,看样子还真赌对了。

    做为一个职业杀手,他自认看人很准,至少这个韦立轩只是一个都市金领,就算是给他把刀,他都没有胆子杀人,这种人属于最好敲诈的,如果是个狠人的话,他肯定会遵守职业道德的。

    远远地停车观察了一会,车子再次启动,缓缓地开了过来,看着地上棱角分明的提包,长长地松了口气,有了这笔钱,至少能过上几年好日子了,伤得太重了,以杀人为生这份职业肯定是干不下去了。

    韦立轩深深地吸了口气,把嘴里抽了半截的烟扔掉,然后踢了一脚装满了报纸,显得有些沉重的提包,“钱在这里,拿了钱就赶紧走,走得远远的!”

    “当然,我是很有信誉的!”枪手笑了笑,用那只残手努力地把提包拖到了自己的跟前,然后用两根手指夹着拉链打开。

    一打开拉链,一股油墨味道扑鼻而来,枪手的脸色立刻就是一变,钱钞的墨味与报纸的墨味差得太远了,而且打开了提包,也不是钞票可爱的粉红色,而是淡黄还有黑色的铅字印。

    枪手一愣,然后抬头望向韦立轩,不知何时,韦立轩的手上已经多了一支手枪,以他职业习惯看得出来,那是一支意大利原产的伯莱塔手枪,做工精良,性能可靠,一向都是各国警方的最爱,同时也是黑势力的最爱。

    就连那支消音器都是原厂原装的上等货,他这种级别的杀手,弄到这种枪也会精心保护,可是现在却出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手上,而这个小白脸,脸色严峻,还有些恐惧的神色浮现在脸上。

    他没有杀过人,绝对没有杀过人,可是他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坚毅起来。

    对付这种人,只能让他乱了方寸,自己才有机会可乘,电光火石之间,职业习惯产生的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跟着合身扑了上去,意图撞翻韦立轩,夺枪抢得主动。

    韦立轩的脸皮抖动了几下,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板击,加装了消音器,便得枪声被压到了最低,只有低沉的噗噗声。

    枪里的子弹被一口气打了出来,双方的距离不过五六米远,在这么近的距离,大半的子弹都打了空,可是仍然有两颗子弹打中了要害,一颗打进了肺部,另一颗则击碎的肝脏。

    大量的内出血,堵住了枪手的气管,嘴里冒着粉红色的血沫,身体颤动着,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韦立轩拎着枪蹲在枪手的跟前,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吐出来的血沫,还用枪口捅了捅,“知道吗,我小的时候在农村,杀猪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绑着的猪被一刀捅进去,然后冒着血沫的血流进大铜盆里!做成的血肠是我的最爱!”

    “那是我怀念的童年,但是我更喜欢喝红酒,吃西餐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去困苦的日子,所以,你必须要死,你太贪心了,是贪婪送了你的命,其实,我们都是贪婪,我会以你为戒的,牙哥,你可以安心的去了,我就不补枪了,脑浆迸裂会让我感到恶心的!”

    韦立轩拖着牙哥的尸体向一旁的搅拌机那里走,就算是没干过这种事,也听说过用搅拌机毁尸灭迹这种事情灌上水泥直接就沉到地基里头去,找都找不到人。

    韦立轩拖动了一会,突然惊咦了一声,伸手从牙哥的腰侧的里头摸出一个薄薄的小芯片来,小芯片是用钮扣电池驱动的,在暗处还有个二极管的小灯在亮着,显然这东西还在工作着。

    “这是什么东西?”韦立轩喃喃地低语着,突然一抬头,看到了在不远处的一片砖石后头,有微光一闪。

    韦立轩暗叫一声不好,拎着枪就冲了过去,刚刚跑到砖石的后头举枪,就看到一条人影翻过围墙消失不见。

    韦立轩再一次追了上去,只有荒草晃动,早就没了人影。

    韦立轩把枪一收,赶紧又回去,他必须要尽快地毁尸灭迹,可不能给自己招惹了麻烦。

    刚刚把尸体扔进了搅拌罐里头,韦立转就警惕地一回身,只见一个老头正拖着一个编织袋子站在不远处,看到了韦立轩突然一笑,笑得别有一翻深意。

    这个老头就是工地打更的老头,他已经认出韦立轩了,把编织袋一扔,笑着道,“原来是韦总啊,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的,我弄点水泥就走!”韦立轩镜片后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杀意来,他又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打更的老头却紧走了几步,走到了韦立轩的跟前,探头看了一眼,见搅拌罐里满是鲜血的尸体微微一愣,跟着向要拔枪的韦立轩道:“韦总,你这样不行,以后动工的时候,这个地基还是要用的,最好的办法还是用油桶,我打更房后头就有一个,我去拿!”

    老头说着,去不远处的打更房后,推出一个大油桶来,这是工程车用的柴油桶,桶盖已经打开了。

    老头把油桶放到一辆平板车上,然后把尸体再拖出来扔到油桶里头,再熟练地搅了些高标号的水泥,开动搅拌机,把水泥灌进油桶里头,直到把尸体全部没入,再扣上盖子。

    老头甚至还细心地打开了水泵,把搅拌罐里的血迹全部冲掉,还把死人那块沾血的泥土用锹铲下来扔进了地基坑里,上头再覆上厚厚的泥土,就算是再动工的时候,也不会看出端倪来。

    老头做完了这一切,才拍拍那个大油桶道,“等明天水泥变硬了,推到大河边上向河里一扔就沉了底,神仙也找不到人了!”

    “但是能找到你!”韦立轩冷冷地道,甚至还离他更远了几步,这个老头十分淡定而又熟练地毁尸灭迹,让韦立轩产生了一种十分不妙的感觉,他不相信有人会乐意主动去帮别人毁尸灭迹。

    老头呵呵一笑,“韦总,我今年已经五十八岁了,老婆得了风湿骨病,住院都住不起,只能吃去痛片压着疼,我儿子已经上大学了,要穿名牌衣服,要用水果手机,还要谈恋爱去宾馆开房,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我这个岁数,又能赚多少钱。

    早些年,在松江的道上也算个人物,手上正经有几条人命,可又能怎么样,跟不上时代,钱财挥霍完了,只能打更!但是我觉得我这条老命还能再拼一拼,当年我干过不少脏活,也蹲过大狱,我这种人,你用得上!”

    老头十分淡定地向韦立轩笑着道,而且他也有信心,韦立轩会用自己,他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总,不可能事事亲为,一些脏活,还是需要一个信任的人来做。

    自己帮他毁尸灭迹,就是一个投名状,用来打动韦立轩的投名状。

    想到这个老头熟练的手法,韦立轩的心中微微一动,自己也正需要一个可靠的人手,从外面雇的人办起事来总是不够利落。

    两人简直就是臭味相投,一拍既合,一个需要钱,大量的钱,一个需要敢打敢拼能干脏活的人手,虽说老头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可好歹属于自己的班底,相信这一步,就是龙二公子当年走出的第一步,但是自己是绝不会步龙二公子的后尘,自己只要有他一半牛逼就好。

    “你叫什么名字?”韦立轩说着,从怀里支出支票本来,先签了一张十万元的现金支票递了过去。

    老头看着上面的一串零数了数,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张诚,你就叫我老张头就行了!”

    “嗯,从现在起,你就不用在这里打更了!回去等我的消息,我会给你一个合适的工作!”韦立轩道。

    “哈哈,我早就不想干啦!”老张头拿着现金支票豪爽地大笑了两声,十万块,足够他挥霍一阵子了。

    那个水泥桶就交给老张头处理,算是他的第一个任务,老张头干得很完美,拉着板车把它沉到了大河里头,休想让任何人找到,就像狼哥当初被毁尸灭迹一样。

    等到老张头走了,韦立轩看了看手上那个金属小片,脸色变得更加阴沉了,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一直都藏在暗处盯着他。

    韦立轩带着不安的心情回到了公司,伸手招进了自己的秘书,他的秘书,就是当初龙二公子那个身高腿长,喜欢穿黑丝袜的高挑妹子,龙二公子进去之后,他不但成为了公司的总经理,还把秘书也接收了。

    不得不说,龙二公子很有眼光,这个秘书堪称是极品,特别是那玫双长腿,光滑柔嫩,没有任何瑕疵,而且那地方像是长了牙一样,搞起来酥酥痒痒的,平时能坚持二十分钟,但是在她的身上,最多坚持十分钟。

    刚刚杀了人,心情还没有完全平复的韦立轩需要减缓自己的压力,而女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人嘛,总是会有一些不同的嗜好,比如孙易就喜欢亲他女人的要害之地,相比之下,韦立轩的这个嗜好可就有点那个啥了。

    胡搞了一通,韦立轩和秘书重新穿好了衣服,屋子里还弥漫着一股怪怪的味道,当秘书出去的时候,公司里的人都心领神会,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这种事,太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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