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人小心地在树林里穿行着,安安稳稳地走了两天,四个人身上的衣服质量再好,也免不了要被划得破破烂烂,幸好现在是春季,也不是很冷,倒是没有遭太多的罪。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头顶上开始有直升机飞过了,而且飞得很低,孙易他们的心中更是一惊,不过看到有一群都有二百多斤重的野猪呼啸而过的时候,更是松了一口气。

    无论是红外还是体感仪器,在空中飞过,根本就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猪,这群野猪倒是给了他们小小的掩护,所以孙易决定放这些野猪一马。

    夜晚,孙易用投枪猎杀了一只五十多斤重的鹿,这玩意吃生的太考验人的胃口了,不过孙易还是有办法的,找了一棵枝叶繁茂的小树,将树压弯固定好,四周遮挡上青草或是枝叶,地上再挖个坑,架上干柴,从小火开始烧起,一点点的增加,烟气不重,而且火光也被树枝挡住。

    把这头鹿处理了一下,放到火上烤成七八分熟,然后熄了火,用旁边烤干的泥土再覆盖上,一个温暖的大床就做好了,而且就算是有飞机飞过,顶多就能探测到一只大型野生动物的体温。

    在山里睡觉,而且还是没有专业装备的情况下,谈不上舒服,身子底下很热乎,但是山中的蚊虫简直都能吃人了,顾忌到升火起烟驱蚊会被敌人发现,毕竟对方可是专业的情报部门,所以只能把衣服蒙上身上,把自己蒙得严严实实的。

    但是山里的蚊子凶悍得紧,甚至隔着厚厚的军装都能把口器刺进来,清晨的时候,四个人的身上都被咬起了不少大红包。

    除了尼莎之外,其它几人都有着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婆婆丁,也就是薄公英的根榨出来的乳白汁液有着很好的清热解毒的功效,青蒿汁又可以有效的防治虐疾。

    昨天剩下的鹿肉就当成早饭吃了,居住过的地方又清理了一下,那颗被火烧火燎后的小树也被砍断截成小段一起埋到了地下,四人这才重新上路。

    关宁居前,孙易和尼莎居中,曲小木在最后收尾,毕竟他们两个都是军人,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让孙易这么一个老百姓打头阵或是压阵尾。

    尼莎走不动的时候,孙易就把她背了起来,一切只为了速度,虽说关宁和曲小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是在丛林中行进的速度,比起孙易一个人走还差得远了。

    到了下午时分,走在后面的曲小木突然惊咦了一声,关宁连忙转了回去,四人隐身在一片高高的蒿草当中一动也不动。

    曲小木小心地拔开了蒿草,举着望远镜望去,跟着眉头紧皱了起来,“队长,你看看,十点钟方向,树根下面,那是什么东西?似乎是某种仪器,但是我认不出来是什么!”

    关宁接过了望远镜,找到了那个东西,跟着脸色不由得狠狠一变,“坏了,那是动态摄像机!”

    “动态摄像机?那不是专门研究野生动物才用的吗?难道我们误闯了……”

    “不是……你看,那个摄像机是歪的,而且还是新的,周围也没有捆绑过的痕迹,极有可能是对方布下的监测手段,我们很有可能已经被发现了!”关宁的脸色变得难看了起来。

    孙易一下子就跳了起来,“那还等什么,快跑啊,等着让人追上来杀啊!”

    孙易说完,一把抄起了尼莎,甚至顾不上再舒服地把她背在身上,向肩头一扛,调头就跑。

    关宁和曲小木对视了一眼,两个做战经验丰富的兵王仔细想想,确实,孙易的主意是目前最合适的,不管那玩意是不是真的发现了他们,往快里跑肯定没错。

    两人撒腿就追了上去,追得都快要吐血沫子了也无法超过孙易,那家伙在森林里奔跑起来,简直就像是一头灵巧的马鹿一样,速度飞快。

    当身后直升机盘旋的时候,孙易他们已经可以确定,那个叫什么动态摄像机的东西确实已经发现了他们,否则的话直升机不可能这么准确这么快地就找到他们藏身的位置。

    “不行,这么跑下去,他们肯定会发现在我们的!”孙易高声叫道。

    “找一条河,我们跳进去!”关宁大声叫道。

    “来不及啦!”孙易叫道,把扛在肩上颠得几乎要吐出来的尼莎向关宁的肩头一放,“等我一小会!”

    孙易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一条绳子来,军刀一割就割成了两米长的几个小段,然后把绳子向嘴里一咬,纵身就扑了过去。

    浓密的丛林里头,发出扑愣愣的声音,跟着,一群肥硕的马鹿万马奔腾一般地从林子里飞窜了出来。

    孙易就像一匹野狼似的,一个纵身横向撞到了一头长着十二个叉角的公鹿身上,体态肥硕足有二百多斤重的公鹿一个跟跄摔在地上。

    孙易手上的绳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系上了树枝和石头,把这头马鹿撞了个跟头的时候,手上的绳子一甩,刷刷,绳子牢牢地缠到了它的腿上,把它捆在地上动弹不得。

    孙易甩开了这头已经被制服的马鹿,接着向鹿群里狂奔而去,一头扎进了鹿群里,有道是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是这种大型食草动物,真的奔腾起来,仅仅是蹄子踩踏就足以踩死几匹野狼了。

    孙易被一头大马鹿一头顶翻在地,眼看着七八只鹿从他的身上踏过了过去,直到两只雄马鹿一跃而起的时候,孙易一个纵身跳了起来,肩头一撞,借力再飞起一脚,两头马鹿被他撞翻在地,手上的绳子快速在捆了他们的腿。

    马鹿群已经远去了,孙易把吃奶的劲都吃了出来,也只活捉了三头,哪怕如此,也让关宁等人眼睛瞪得老大,这还是人吗?就算是猎豹也没他这速度没他这么灵活吧。

    “你们还看个屁啊,快来帮忙!”孙易叫着压住了一头马鹿,把它死死地按在地上。

    关宁和曲小木赶紧冲了上去,把另外两头马鹿也拽到了一起,孙易用绳扣系住了它们的脖子死死地拽住,然后再用绳子把它们连在了起。

    “现在,上鹿吧,这玩意体形大,当马用用应该没啥问题,就算是累死了咱也能吃个肉,省得四处打猎了!”

    “拿鹿当坐骑我没意见,我还坐过马鹿拉爬犁呢,但是像你这样直接空手活捉的,我还是头一回见!”

    “这不算什么!”孙易笑着道,他可一点都没有吹牛,好歹咱也是跟东北虎干过架的人。

    马鹿野性难驯,很不老实,但是几个男人的力量都极大,硬是把它们给压住了,尼莎骑了一个,曲小木也骑了一个,关宁本想让孙易骑,但是孙易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关宁就是尴尬地一笑,乖乖地骑上了最后一只。

    哪怕他心里再不服,也必须要承认,真的拼起体力,拼起丛林长途跋涉来,自己可比孙易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三头马鹿被用棍子和绳子强行串绑在了一起,在孙易大力扯拽之下,只能低下满是枝叉的大脑袋向前走。

    马鹿的鹿角主要是用来彰显雄性风彩,用来搏斗或是抵御猛兽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开路做用,哪怕是儿臂那么粗的树杈,枝枝叉叉的长角一顶也能顶断或是顶开。

    孙易还发现一样好处,就是带着三匹马鹿这么在林子里走,留下的痕迹更少。

    有密林还有三头马鹿掩护,就连空中的直升机孙易都直接无视了,只想在最短的时间赶紧快的路。

    但是几架直升机同时出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可以确认,敌方真的发现了他们的存在。

    “看来我们要准备杀出去了!”孙易把背在身后的步枪挪到了身前,几个空弹匣也都压满了散装子弹,手枪也又检查,上了膛之后直接就打开了保险,命都快要保不住了,谁还会在意安不完全的问题。

    身后响起了一阵阵军犬咆哮的声音,孙易苦笑着扭头望向关宁,“老关,我们离家还有多远?”

    关宁保持着冷静,看了看手上的地图,又稍做测算,轻叹了一口气道:“还有大约一百公里!”

    一百公里的林间山路啊,跟平地走路可不一样,平地走路两三天能走到,山路至少也要翻倍。

    “老关,你带着他们先走,我来断后,如果我没有追上来的话,你帮我一个忙!”

    “滚蛋,有两名军人在,哪用着你一个平头小百姓!”关宁冷哼了一声道。

    “你特么闭嘴!”孙易拽着关宁的脖领子冷冷地道,“你特么欠我的,你欠我的你知道吗,老子这次能逃出来是命大,老毛子还没有收我命的本事,我就是为了以防万一,万一我没有跟上来,帮我照顾一下尼莎,无论如何,把她安全地送回华夏,送到沟谷村,我答应了那位救过我们的老人,要照顾好他的孙女!”

    “易哥,我跟你一起留下断后!”

    “断个屁后,那些老毛子肯定在前头留下了伏兵,全指望你们突围呢,没有了你们,老子在林子里头跑得更快,那些老毛子还追不上我,当初我背着一个人都能把老毛子甩出二里地去,没理由一个人跑不过他们!”孙易哼了一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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