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绮云跟在孙易的身边,很拘束,往事历历在目,如同昨天,又如同上辈子发生的事情,那个时候,孙易还是在村子里跟赖黑子这种地赖子斗狠的小农民,可是才一转眼,已经在香江一掷上亿的豪客,让她产生一种世界变得太快的感觉。

    罗丹见到李绮云也是一脸的惊讶,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还有些担忧地看了孙易一眼,都是一村子里出来的,谁啥样都门清,李绮云当年才十七岁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人,跟赖黑子他们一女二男的事早就传遍了。

    孙易向她微微地摇了摇头,罗丹就看懂了,只是出于对同乡的情谊,而不是有其它什么事。

    罗丹早就认了,孙易这么优秀的男人绝不是某一个女人能栓得住的,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顾家,照顾梦岚和自己,有这些就足够了。

    但是要找女人,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女人啊,要是找李绮云这样的,传出去都不够丢人的,只要没那事,罗丹就放下心来,跟李绮云聊了起来。

    李绮云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但是在罗丹面前,仍然有些拘束,不管怎么说,罗丹现在也挂着总经理的名头,手上掌管着一家每年资金流量超过数千万的大厂子。

    李绮云在外间睡了,罗丹走了出来,向孙易微微地摇着头,“李绮云的情况很不好,钱没赚到多少,却一身的病,特别是妇科病更加严重,再这么下去,我怕她会出事!”

    “你那不是有两包药粉吗,给她吧,一次少用点,一包分十次,只要好好修养,总能把身体养好的!”孙易头也不抬地道。

    罗丹点了点头,给李绮云准备东西,李绮云在香江也混了快两年了,算是半个地头蛇,正好明天让她带着去商业区转一转,扫一圈名牌货回去自用或是送人。

    李绮云一会走在前面,一会走在后头,目光却一直都没有离开孙易和挽着他胳膊的罗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极为幸福的小媳妇,李绮云怎么也掩不住眼中的羡慕之色。

    李绮云也只有羡慕的份了,虽说曾经有过那么一点小故事,也只是小故事而已,她如今从火坑泥浆里勉强爬出来,早已经失去了站在他身边的资格,自卑,只有自卑。

    看着二人的背影,李绮云还在暗自地想着,如果自己年少时没有那么冲动或是愚蠢,而是洁身自好的话,会不会,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也有自己一个呢?

    这个问题让李绮云想得都痴住了,直到孙易拉着她进了一家珠宝店才回过神来。

    孙易不喜欢那些光闪闪的宝石,只有当年的白素才对亮闪闪的东西感兴趣,孙易更喜欢玉制的东西,一挥手,花了近百万买了一堆各种质地,但是每一次都称得上是一流的玉镯,带回去一家送一个。

    当一个透着喜庆嫩绿色的镯子塞到李绮云的手上时她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原来还有自己一份啊。

    “拿着吧,你带我们逛街,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嗯,你的皮肤比较白,戴着也很好看,走,咱们去商场弄点品牌服饰去,我现在当了村长,也要弄一身上得了台面的行头!”

    孙易虽然说的是普通话,但是随着两地交流越来越多,特别是大陆的赴香江的土豪越来越多,很多服务行业的人都会说普通话。

    那个销售员保持着良好的休养,但是听到孙易说是弄一身村长行头的时候,仍然忍不住颤了颤嘴角,大陆的人都已经富到这种地步了吗?连村长都需要名牌来衬托身份了吗?

    李绮云乐滋滋地戴上了手镯,一边欣赏着这个价格昂贵的镯子一边向外走,刚刚走到门口,咚的一声,门被人暴力踹开,撞到李绮云的身上,把她撞得倒飞了起来,亏得孙易扶了一把,否则非摔成滚地葫芦不可。

    一个穿着防弹衣,戴着面具的大汉拎着一支ak步枪走了进来,枪口冲天,砰砰砰就是接连十几枪,震耳的枪声吓得珠宝店里的客人还有销售员一起趴到了地上。

    紧跟着,两个黑衣汉子冲了进来,身上鼓鼓的肯定是穿了防弹衣,香江这个与国际大都市想搞到枪和防弹衣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有路子。

    孙易权衡了一下,还是没有多管闲事,他身边还有李绮云和罗丹呢,他没有办法同时照顾她们两个,再说了,这家珠宝店又不是自己的,何必为了别人的财产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呢,自己的身体再壮实,这种突枪一枪打在脑袋上一样会死。

    其中一人站在门口警戒着,同时看守着那些人质,另外两人其中一个掏出一个大锤来,另一个拿出布袋,咣地一声砸碎柜台,里对的珠宝等稀里哗啦地向袋子里头装,很快就装满了大半袋。

    其中有一部分还是黄金或是铂金,密度比较大,这大半袋怕是不下几十斤重了,但是那个汉子拎着一点也不显吃力。

    那个拎大锤的汉子显然是识货的,甚至还拿了几样明显价值更高的翡翠玉器,看到罗丹手腕上的那个镯子,枪口向她的后背上一顶喝道:“摘下来!”

    罗丹被吓得小脸刹白,一时有些慌了,竟然无法动弹。

    “哥们,差不多就行了!”趴在地上的孙易扭头看了这个汉子一眼淡淡地道,跟着眼睛又盯了一眼他的脚。

    这个汉子已经抬起了脚,一脚就向罗丹的手上踩去,还没等他踩实,孙易已经一脚飞了过去,正踢在他的小腿上,把这个汉子踢得凌空横转,人还在空中的时候,孙易已经是一伸手抄过了他手上的步枪。

    已经打开了保险的步枪一横,一串子弹扫了出去。

    哪怕是这种后座力大,精度度糟糕的ak步枪,孙易也用得得心应手,扫出的子弹有一半都打到了另外两个的身上,而且还是打在防弹衣上。

    防弹衣这种东西,更多是挡流弹或是飞溅物的,在近距离上勉强可以挡得住一般手枪子弹,但是绝对挡不住7.62毫米的步枪弹。

    孙易现在也算是半个枪械专家了,一扣扳击就知道,这三个家伙算是捡了一条命,子弹是复装弹,而且装药不足,打不穿防弹衣。

    就算是防弹衣挡住了子弹,可毕竟是现代工业制成的枪械还有子弹,威力还在,子弹的冲力当场就把那二人打断了好几根肋骨。

    这时孙易才收了枪,一枪托把那个要踩罗丹手的汉子砸昏了过去,跟着拎着枪向那二人走去。

    倒底是亡命徒,哪怕肋骨伤了内脏,仍然极其凶悍,其中一人伸手去摸手枪,孙易举枪就是一枪,又一次打在防弹衣上,把这个汉子打得一颤,完全不动弹了,另一个人被孙易一枪托砸得昏死了过去。

    从这些人进门抢劫到孙易放翻他们,前后也不过五分钟而已,而孙易从动手到制服,只有不到五秒钟,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要么不做,做就要做绝,既然已经把这几个抢劫的放翻了,放风的也不能放过。

    孙易拎着枪走出了店门,目光向四周望去,其中一辆suv仍然保持着启动状态,一个戴着墨镜的瘦弱男子看到孙易的目光望过来微微一惊,启动车子就要开溜。

    孙易举枪啪啪就是三枪,两枪打在前后车胎上,最后一枪打在发动机上,直接就把对方给逼停了。

    那人跳下车就要跑,得了,做贼心虚,就是你了,孙易瞄得准准的,一枪就打在他的腿上,子弹从肌肉中穿过,伤得并不算太重,若是打到骨头上,这条腿都要废掉了。

    孙易拽着他的腿向店里头拖,四个人一个不少。

    “不许动,举起手来!”两名巡警率先赶到,拔出腰间的小手枪就指向孙易。

    孙易一脸哭笑不得地指指手上的步枪,再指指店里头被砸昏过去的劫匪,“我就是一个帮忙的,歹徒已经制服了,还有,你们两个就两只小手枪对我一支突击步枪?是不是找死?”

    孙易的话让这两名巡警更加紧张了,退到了两辆车后头,孙易摇了摇头,就算是复装弹,躲在普通的车后也一样挡不住子弹。

    孙易甩手扔下了手上的步枪,然后把四个歹徒都拖了出来,举起了双手,还不停地向两名巡警勾着手,“行了,现在安全了,你们可以出来了!”

    孙易的话让他们尴尬得要命,两名巡警端着枪走了出来,其中一个会说普通的话的巡警道:“你……你是市民?”

    “不,我不是香江市民,我是从大陆来的!”

    “你为什么要帮忙,他们可是拿着枪的!”这名巡警警惕地道。

    孙易轻轻一叹,“我本来不想管的,不过他的脚太贱了,竟然敢踩我的女人!”

    那名巡警不由得带些怜悯地看向那个被踢断了脚的劫匪,好好抢你的劫就好了,非节外生枝干什么,这下可要牢底坐穿了。

    很快,一辆冲锋车就赶了过来,车上下来的是戴着头套的特警,是传说中的飞虎队,不过有些人还穿着牛仔裤这就让孙易有些想不明白了。

    飞虎队端着g36突击步枪冲进了店里,压住了店里蠢蠢欲动的人员,或许还有同伙在,所以不能让任何人走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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