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没怎么睡的纳兰锦绣,清晨还是有些头昏脑胀的。她顶着清冽的晨风,在院子里走了几圈,神清气爽了许多。穆离也不说话,只在她身后默默跟着。
王府里忽然就欢腾了起来,仿佛一下子多了许多人走动说话。纳兰锦绣不解地踮起脚尖往外看,奈何院子的墙太高,外面的情况她一点都看不到。
“应该是王爷回来了。”穆离道。
“父亲?这么早?”
“郡主收拾一下,去前院接王爷。”
纳兰锦绣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确实有些随意了。赤阳城不比金陵,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她倒是怎么舒服怎么办了。
吉祥如意伺候她梳妆,她脑子里想的都是徐锦笙小时候和镇北王相处的片段。也不知是因为徐锦笙的记忆有缺损,还是事实就是这样,纳兰锦绣总觉得他们父女相处的时间很短。
北疆不安定,大仗小仗的不断。镇北王很少能在王府里呆着,而且他极爱惜王妃,在王府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陪在妻子身边。
至于徐锦笙被送去金陵后,见面就更少了。几年才能见上一面,东西倒是没少给她送,。只是,徐锦笙在纪家养尊处优,对那些新奇玩意儿也是喜欢个一时半会就忘记了。
“王爷。”
纳兰锦绣听到门外穆离冷淡的声音,正想着镇北王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就见一个穿着墨色铠甲的高大身影进来了。
纳兰锦绣正要起身,却被他按住了肩膀,轻拍了拍,笑得爽朗:“不用起来,继续梳妆吧!”
纳兰锦绣抬头看向徐锦笙的老爹,已入不惑之年的他,丝毫不见老态,反倒较之年轻人看起来更加沉稳。
她发现镇北王和徐锦策不愧为亲父子,生得真是相似。五官均是棱角分明,带着一派侵.略式的俊美,只是徐锦策眼睛看起来更加沉静,颇有儒将之风,而镇北王本人,从面上就能看出杀伐果断。
许是镇北王的气势太过逼人,吉祥如意选个步摇都磨蹭了半天。镇北王看了一会儿,径自走过去从妆匣里拿出了一只带有流苏的水晶步摇,插在了纳兰锦绣的鬓发间。
“你娘亲就喜欢水晶步摇。”他淡淡地说,语气中不无惆怅。
纳兰锦绣仰头看着他,甜甜的说了句:“笙儿也喜欢,谢谢爹爹。”
其实,在纳兰锦绣她的阿爹和阿娘早就已经被宗玄奕害死了。所以她一直想着,以后就称呼镇北王为父亲,徐锦策为兄长。
可真见到他们的那一刻,属于徐锦笙的这副身体,会自然而然流露出亲近。这应该是天性,血脉相连,就像是无形中的一种召唤,让她不断想要靠近。
镇北王揉了揉她的发顶,看着已经亭亭玉立的女儿,不由得想起了亡妻。她曾经最疼爱女儿,若是能看到女儿已经这般懂事,该是欣慰的吧!
“我听说你到了赤阳城,就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纳兰锦绣心里一暖,人人都道镇北王忠军爱国,心中豪情重,儿女情长便显得微不足道。其实他也是普通人,也是血肉之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又怎么可能不想念,不惦记?
“爹爹也用不着着急,女儿这次回来便不走了。”
镇北王笑了,豪爽地道:“那是自然,你以后就留在镇北王府,留在我和你哥哥的身边。”
这时门外有侍卫过来,说世子已经等王爷很久了。镇北王倒是不着急,坐在椅子上对吉祥如意说:“给郡主梳妆。”
纳兰锦绣坐回妆凳上,带了镯子和耳环,觉得自己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回过头看着镇北王,问:“您要带我出去么?”
镇北王眼眸里的笑意更深,看着自家女儿心里是欢喜的。他是久经沙场之人,也不避讳:“今日天气好,用过早膳后,带你去骑马。”
纳兰锦绣想这可真是不谋而合,她还想着要学习骑马呢。不过看她老爹这高兴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圣上赐婚的事吧!如果他知道了,不知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毕竟,那位沈从苁沈小姐,才十六岁,也就比她大了一年多。年纪相差这么大,应该叫做忘年恋了吧!只不过,这个看起来一身正气的封疆大吏,真能接受那么小的姑娘做他妻子?
镇北王在圣旨还没到王府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本是打算终身不娶的,但圣意难违。沈从苁乃是当今皇后的亲侄女,圣上竟然想让他娶,那他娶回来就是了。
反正他常年在外,不回王府也是常事。就当是养了个闲人吧!虽然她挂着镇北王妃的名头,可等到他死的那一天,还是会和阿谣葬在一起,然后他们就再也不用分开了。
吃饭的时候,徐锦策和纳兰锦绣出奇的一致,谁都没有提赐婚的事,而镇北王更是不想提起来闹心。一家三口的这餐饭吃的非常愉快,仿佛分别的这些年,他们一直在等这一天,一直在期盼重逢。
饭后就去了马场。北疆幅员辽阔,占地面积是整个大宁朝的三分之一。这里水草肥沃,兵强马壮,更是有让所有小国闻风丧胆的玄甲骑兵。
玄甲骑兵个个擅长骑术,对敌之时,可以达到人马合一的境界。不仅进攻速度非常快,而且擅长阵法,很容易让敌人分不清虚实。素来有战无不胜的称号。
北疆人以此为荣,这就衍生出了北疆人善骑射。加上北疆多战火,北燕人又十分彪悍,不论是打仗还是转移,骑马都要优于其他方式。所以,北疆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就连路边十来岁的娃娃,骑术也十分精湛。
镇北王深知金陵城里那些酸腐规矩,他女儿在那里受教,必然不会骑马。但是北疆的儿女,不会骑马怎么可以,尤其是他徐怀予的女儿,不仅要会骑,还要比所有人骑的都好。
纳兰锦绣的长发被束成一条高马尾,换上了骑装,墨绿的颜色配上鹿皮小靴子,趁得她肤色愈发白皙。细细腰肢被束了起来,纤细柔弱得难经一握,偏偏腰板又挺得笔直,那模样俊俏得要命。
“爹爹以前怎么教你的,上马的时候一定要快,上马后缰绳不要套在手里,一定要握住它。”镇北王扶着纳兰锦绣上马,吐字清晰的教她骑马要领。
纳兰锦绣这是第一次一个人骑马,虽然徐锦策已经给她选了一匹个头小,性子又温顺的母马,可她骑在马背上,依然觉得害怕。
万一这小家伙发了飙,突然跑起来怎么办?她又怕自己把摔下去,又怕到时候跳不下去,内心极度的惶恐不安。忽然有些后悔,好好的学什么骑马?
“身子再直一些,夹紧马腹。等到一会儿马跑开了,你一定要记得身子前倾。”
镇北王耐心叮嘱着,纳兰锦绣一句都不想听。她现在真的有些害怕,因为她的马似乎并不那么温顺,蠢蠢欲动的。她只好硬着头皮说:“我害怕。”
镇北王含笑看了她一眼,柔和地道:“第一次都会有些害怕,等你学会了,会喜欢上骑马时候的感觉。那是一种身体变轻,风驰电掣的速度。”
“要不您带我骑?”
“如果我带你,那你永远都学不会骑马。笙儿,你不应该害怕,想想你是北疆的女儿,是我镇北王府唯一的郡主,你的马术一定要比其他人的好。”
纳兰锦绣深呼吸,给自己加油打气,可最后还是不敢让马跑起来。她的老爹眼里,骑马大概是小儿科一样的事,根本就不值得他浪费太多精力。
纳兰锦绣求救似的看向周围,徐锦策和纪泓煊去射箭了,纪泓焕和另一个军官去演习场看摔跤了,跟前就只有穆离。她只能硬着头皮道:“穆离,你过来帮我牵马可以么?”
他是她的侍卫,她让他做什么都是合理的,何况是牵个马?穆离走过去,沉默的接过缰绳,牵着马,不疾不徐地走。
“你第一次骑马的时候多大?有没有害怕?在马上会不会摔下来?”
纳兰锦绣连珠炮似的问了那么多,穆离只淡淡地回了两个字:没有。
没有?纳兰锦绣一头雾水,是没有害怕,还是没有摔下来?他这个人可真懒,话都懒得说清楚。
他不想说,她便不吵他,只安静的在马上骑着。有人给她牵着马,她倒是不害怕了,想着即便是这马惊了,穆离离她这么近,一定可以把她救下来的。
谁知本来给他牵着马的人,突然就把缰绳塞到了她手里,告诉她握好了。然后便打了马一掌,马一惊,忽然立了一下。
纳兰锦绣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握紧了缰绳不敢放手。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被马甩下去,膝盖和大腿下意识的也夹紧了马腹。马儿接收到指令,飞奔起来。她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啸,她一边防止自己被甩下马背,一边大声喊穆离。其中还夹杂了一些威胁抱怨的话,被风卷了,毫无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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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里忽然就欢腾了起来,仿佛一下子多了许多人走动说话。纳兰锦绣不解地踮起脚尖往外看,奈何院子的墙太高,外面的情况她一点都看不到。
“应该是王爷回来了。”穆离道。
“父亲?这么早?”
“郡主收拾一下,去前院接王爷。”
纳兰锦绣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确实有些随意了。赤阳城不比金陵,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她倒是怎么舒服怎么办了。
吉祥如意伺候她梳妆,她脑子里想的都是徐锦笙小时候和镇北王相处的片段。也不知是因为徐锦笙的记忆有缺损,还是事实就是这样,纳兰锦绣总觉得他们父女相处的时间很短。
北疆不安定,大仗小仗的不断。镇北王很少能在王府里呆着,而且他极爱惜王妃,在王府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陪在妻子身边。
至于徐锦笙被送去金陵后,见面就更少了。几年才能见上一面,东西倒是没少给她送,。只是,徐锦笙在纪家养尊处优,对那些新奇玩意儿也是喜欢个一时半会就忘记了。
“王爷。”
纳兰锦绣听到门外穆离冷淡的声音,正想着镇北王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就见一个穿着墨色铠甲的高大身影进来了。
纳兰锦绣正要起身,却被他按住了肩膀,轻拍了拍,笑得爽朗:“不用起来,继续梳妆吧!”
纳兰锦绣抬头看向徐锦笙的老爹,已入不惑之年的他,丝毫不见老态,反倒较之年轻人看起来更加沉稳。
她发现镇北王和徐锦策不愧为亲父子,生得真是相似。五官均是棱角分明,带着一派侵.略式的俊美,只是徐锦策眼睛看起来更加沉静,颇有儒将之风,而镇北王本人,从面上就能看出杀伐果断。
许是镇北王的气势太过逼人,吉祥如意选个步摇都磨蹭了半天。镇北王看了一会儿,径自走过去从妆匣里拿出了一只带有流苏的水晶步摇,插在了纳兰锦绣的鬓发间。
“你娘亲就喜欢水晶步摇。”他淡淡地说,语气中不无惆怅。
纳兰锦绣仰头看着他,甜甜的说了句:“笙儿也喜欢,谢谢爹爹。”
其实,在纳兰锦绣她的阿爹和阿娘早就已经被宗玄奕害死了。所以她一直想着,以后就称呼镇北王为父亲,徐锦策为兄长。
可真见到他们的那一刻,属于徐锦笙的这副身体,会自然而然流露出亲近。这应该是天性,血脉相连,就像是无形中的一种召唤,让她不断想要靠近。
镇北王揉了揉她的发顶,看着已经亭亭玉立的女儿,不由得想起了亡妻。她曾经最疼爱女儿,若是能看到女儿已经这般懂事,该是欣慰的吧!
“我听说你到了赤阳城,就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纳兰锦绣心里一暖,人人都道镇北王忠军爱国,心中豪情重,儿女情长便显得微不足道。其实他也是普通人,也是血肉之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又怎么可能不想念,不惦记?
“爹爹也用不着着急,女儿这次回来便不走了。”
镇北王笑了,豪爽地道:“那是自然,你以后就留在镇北王府,留在我和你哥哥的身边。”
这时门外有侍卫过来,说世子已经等王爷很久了。镇北王倒是不着急,坐在椅子上对吉祥如意说:“给郡主梳妆。”
纳兰锦绣坐回妆凳上,带了镯子和耳环,觉得自己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回过头看着镇北王,问:“您要带我出去么?”
镇北王眼眸里的笑意更深,看着自家女儿心里是欢喜的。他是久经沙场之人,也不避讳:“今日天气好,用过早膳后,带你去骑马。”
纳兰锦绣想这可真是不谋而合,她还想着要学习骑马呢。不过看她老爹这高兴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圣上赐婚的事吧!如果他知道了,不知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毕竟,那位沈从苁沈小姐,才十六岁,也就比她大了一年多。年纪相差这么大,应该叫做忘年恋了吧!只不过,这个看起来一身正气的封疆大吏,真能接受那么小的姑娘做他妻子?
镇北王在圣旨还没到王府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本是打算终身不娶的,但圣意难违。沈从苁乃是当今皇后的亲侄女,圣上竟然想让他娶,那他娶回来就是了。
反正他常年在外,不回王府也是常事。就当是养了个闲人吧!虽然她挂着镇北王妃的名头,可等到他死的那一天,还是会和阿谣葬在一起,然后他们就再也不用分开了。
吃饭的时候,徐锦策和纳兰锦绣出奇的一致,谁都没有提赐婚的事,而镇北王更是不想提起来闹心。一家三口的这餐饭吃的非常愉快,仿佛分别的这些年,他们一直在等这一天,一直在期盼重逢。
饭后就去了马场。北疆幅员辽阔,占地面积是整个大宁朝的三分之一。这里水草肥沃,兵强马壮,更是有让所有小国闻风丧胆的玄甲骑兵。
玄甲骑兵个个擅长骑术,对敌之时,可以达到人马合一的境界。不仅进攻速度非常快,而且擅长阵法,很容易让敌人分不清虚实。素来有战无不胜的称号。
北疆人以此为荣,这就衍生出了北疆人善骑射。加上北疆多战火,北燕人又十分彪悍,不论是打仗还是转移,骑马都要优于其他方式。所以,北疆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就连路边十来岁的娃娃,骑术也十分精湛。
镇北王深知金陵城里那些酸腐规矩,他女儿在那里受教,必然不会骑马。但是北疆的儿女,不会骑马怎么可以,尤其是他徐怀予的女儿,不仅要会骑,还要比所有人骑的都好。
纳兰锦绣的长发被束成一条高马尾,换上了骑装,墨绿的颜色配上鹿皮小靴子,趁得她肤色愈发白皙。细细腰肢被束了起来,纤细柔弱得难经一握,偏偏腰板又挺得笔直,那模样俊俏得要命。
“爹爹以前怎么教你的,上马的时候一定要快,上马后缰绳不要套在手里,一定要握住它。”镇北王扶着纳兰锦绣上马,吐字清晰的教她骑马要领。
纳兰锦绣这是第一次一个人骑马,虽然徐锦策已经给她选了一匹个头小,性子又温顺的母马,可她骑在马背上,依然觉得害怕。
万一这小家伙发了飙,突然跑起来怎么办?她又怕自己把摔下去,又怕到时候跳不下去,内心极度的惶恐不安。忽然有些后悔,好好的学什么骑马?
“身子再直一些,夹紧马腹。等到一会儿马跑开了,你一定要记得身子前倾。”
镇北王耐心叮嘱着,纳兰锦绣一句都不想听。她现在真的有些害怕,因为她的马似乎并不那么温顺,蠢蠢欲动的。她只好硬着头皮说:“我害怕。”
镇北王含笑看了她一眼,柔和地道:“第一次都会有些害怕,等你学会了,会喜欢上骑马时候的感觉。那是一种身体变轻,风驰电掣的速度。”
“要不您带我骑?”
“如果我带你,那你永远都学不会骑马。笙儿,你不应该害怕,想想你是北疆的女儿,是我镇北王府唯一的郡主,你的马术一定要比其他人的好。”
纳兰锦绣深呼吸,给自己加油打气,可最后还是不敢让马跑起来。她的老爹眼里,骑马大概是小儿科一样的事,根本就不值得他浪费太多精力。
纳兰锦绣求救似的看向周围,徐锦策和纪泓煊去射箭了,纪泓焕和另一个军官去演习场看摔跤了,跟前就只有穆离。她只能硬着头皮道:“穆离,你过来帮我牵马可以么?”
他是她的侍卫,她让他做什么都是合理的,何况是牵个马?穆离走过去,沉默的接过缰绳,牵着马,不疾不徐地走。
“你第一次骑马的时候多大?有没有害怕?在马上会不会摔下来?”
纳兰锦绣连珠炮似的问了那么多,穆离只淡淡地回了两个字:没有。
没有?纳兰锦绣一头雾水,是没有害怕,还是没有摔下来?他这个人可真懒,话都懒得说清楚。
他不想说,她便不吵他,只安静的在马上骑着。有人给她牵着马,她倒是不害怕了,想着即便是这马惊了,穆离离她这么近,一定可以把她救下来的。
谁知本来给他牵着马的人,突然就把缰绳塞到了她手里,告诉她握好了。然后便打了马一掌,马一惊,忽然立了一下。
纳兰锦绣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握紧了缰绳不敢放手。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被马甩下去,膝盖和大腿下意识的也夹紧了马腹。马儿接收到指令,飞奔起来。她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啸,她一边防止自己被甩下马背,一边大声喊穆离。其中还夹杂了一些威胁抱怨的话,被风卷了,毫无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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