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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熹平六年八月十日,应该是一个好天气,天还蒙蒙亮的时候,东方的云层便有一片红霞。韩当这时已经起身,默默的穿好衣服,然后自己为自己系上了战甲,之后提起放在帐门口的大刀,回头冲躺在地铺之上睁着眼睛默默的注视自己的公孙瓒道:“我走了!”

    “嗯!一定要活下来!”公孙瓒微微一笑,也不知道是希望,还是嘱咐道。

    “成!”韩当憨厚的咧嘴一笑,应了下来,然后头也不回的出了帐篷。

    “真正的乱世还没有开始,开始战争却已经开始了。无休止的征战杀伐,流血牺牲不知道要持续到何时才是个头啊!”听着帐篷外大军开拔,马嘶声震天,马蹄声雷动的声音,公孙瓒少有的多愁善感了起来。

    公孙瓒所说的乱世是针对在大汉腹地的百姓而言,可是对于生活在边境的百姓来说,他们一直生活在乱世之中,外有胡人肆虐,年年寇边将他们本就不多的东西抢走,内有盗贼强盗,浑水摸鱼的将他们的活命食物夺去。所以边境的胡人不除,边境的百姓便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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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杀!杀!”一片广阔无垠的草原上,正有三股人马交织在一起不停的激战搏杀着,喊杀之声充斥在整个天际之上。如同洪流一般的战马奔腾嘶鸣着冲撞在一起,整个大地好像都为之颤抖。狂热的骑士们持着刀枪,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耀眼的寒光,带着这道那些寒光狠狠的刺入了对面敌人的身体。

    这三股骑兵分别是八千汉军和五千匈奴军,以及他们的对手,五千余鲜卑骑兵。原来臧旻部大军和南匈奴单于的大军在出征第四天的时候,在弹汗山东北二百里外的地方,正好碰到了鲜卑部骑兵。双方二话不说便展开了一场血战,当然汉军也没有组织好埋伏,所以双方陷入的是硬碰硬的肉搏战。

    “大汉威武!大汉威武!”汉军人数远胜鲜卑军,虽然他们经过四天的奔波已经很疲劳,但是鲜卑人的精神状况也好不到哪去,双方是半斤对八两。所以汉军的士气十分的高昂,他们喊着响亮的口号,用自己的武器去结束鲜卑人的性命。作为汉军最精锐的队伍之一,他们的尊严是不容亵渎的,他们怎么可能容忍汉家的百姓戳着他们的脊梁骨说他们不如胡人蛮夷呢?所以为了军人的尊严他们必须死战!

    “哇格雷!哇格雷!”汉军虽然人多势众,但是鲜卑人却是丝毫不惧,作为草原上的骄子,他们每个人都是十分的骄傲,只要有王在,他们鲜卑的骑兵便是战无不胜的。昔日强大无比的匈奴被他们打的支离破碎,夫余、乌孙、零丁等族群对他们俯首称臣,这些草原上族群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区区的怯弱汉人又有什么好怕的呢?虽然汉人很多,虽然他们的装备很好,但是为了王他们必须战斗,那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终于在荣誉和骄傲的带动下,汉人的精锐和鲜卑的勇士之间展开了殊死的搏斗,汉军依靠的是精良的装备和娴熟默契的配合。而鲜卑军依靠的则是勇气,悍不畏死的勇气,那怕敌人的刀枪可以轻易洞穿自己的身体,他们也要用手中的武器奋尽全力的刺入敌人的身体,纵然自己杀不死敌人,也要将敌人弄伤,好让自己的同伴杀死敌人,他们不懂配合,但是作战起来却是胜过配合。

    在汉军和鲜卑军响亮的口号声和殊死的搏斗中,还夹杂着若有若无的匈奴语,他们是五千作势欲战,却又对战场若即若离的匈奴队伍。如今的匈奴早已经没有了昔日将汉高祖刘邦围困于白登山的勇气和实力,他们只是一群继承了匈奴之名,但是却无家可归的胆小鬼而已。

    匈奴人现在是寄人篱下,不得不出征鲜卑,可是他们又不敢真打,饶是五千匈奴儿郎,也不是他们现在仅有不多的实力的一小半,如果他们损失掉,那匈奴再难有立足之地。所以他们才只是虚张声势,而不敢,也不能与鲜卑人展开殊死的搏斗。他们已经成为了圈养的野兽,再也没有丝毫的野性与凶猛,匈奴的历史已经即将落幕。

    长水营司马张强手持一口大刀,他的大刀绝对不比韩当那三十多斤的大刀要轻,他的大刀所到之处没有一名鲜卑人能活命,木质的枪杆在他的刀下根本连一点阻力都没有便立时断为两截,与长枪一起断的还有鲜卑人的头颅或大半个肩膀。他的杀人方法及其凶悍,也极具震撼力。

    护鲜卑校尉李浩则是手持一杆铁枪,他的铁枪看着很纤细,但是却是实心的,其重量也有二十多斤,二十多斤的枪在他手里好像跟一根木棍一般轻便,快捷迅猛的捅刺着鲜卑人的胸膛和咽喉,他的枪十分的狠辣,枪下根本没有一个人能活命。由于他的枪法很轻巧,所以他杀人的数量比张强还要多出不少。

    让人意外的是,身为高干弟子的随军司马臧洪现在居然也搏杀在前,臧洪手提一杆大枪居然也杀的是虎虎生威,而且他的一招一式显然都是经过指导过的,耍起枪来有板有眼,看着还挺好看的。可是好看的东西往往都不怎么实用,臧洪的枪法便是如此,他那令人觉得眼花缭乱的枪花反而不如李浩的刺喉一枪来的实在和快捷。

    都说强将手下无弱兵,更兼人多势众,所以便是那五千匈奴骑兵只是出工不出力,八千汉军将士也是士气如虹的大占上风。也仅仅是上风而已,因为鲜卑人实在是太过凶悍,纵然经过从中午到现在即将黄昏的激战,他们已经死伤大半,但是他们依旧没有退意,而且其凶悍程度居然是有增无减。

    汉军和鲜卑人的战斗十分的惨烈,双方都是一步不让的与敌人死磕。汉军的大刀和长矛可以轻易的砍死或捅死只有皮甲的鲜卑人,而鲜卑人却狠辣无比的用手中的长枪去扎汉军的头颅,脖颈,腰窝等没有铠甲或者铠甲的缝隙地方,更有甚者不顾一切的从马背上跃起,将汉人的骑士扑落马下,一齐被蜂拥而来的战马踩成肉泥。

    “韩当!带近卫军五百人马前去助战,早些将战斗结束掉!”在远处高坡之上观战的臧旻,这时沉声冲一匹静立的韩当下令道。

    “诺!”韩当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声,然后提起大刀翻身上了战马,纵马向战团奔去。

    韩当的身后,五百骑兵也井然有序的上了战马,提着长枪,三人一列的杀了出去。

    韩当及五百骑兵走后,臧旻便皱起了眉头来。他现在终于相信了公孙瓒的话,这些胡人果然是非同小可,己方兵力是敌人的近三倍,装备和素质都比敌人要高出数倍,可是就这样这伙敌人居然无比顽强的与大军交战了将近两个时辰,不仅如此己方还付出了近千名将士的性命。敌人的兵力处于劣势尚能如此,臧旻真的不敢去想如果两军兵力相当那会是怎样的结果?如果敌人的兵力胜于己方那又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就在臧旻陷入沉思的时候,他的儿子臧洪却陷入了危机之中。经过了近两个时辰的战斗,再加上他那华丽无比的枪技更是白白浪费了许多力气,臧洪早就有些体力不支。他刚刚挥枪将一名鲜卑人小腹上刺了一个血窟窿,那知道这名鲜卑人居然凶悍无比的用手一把将他的长枪拉住,同时狞笑着用长矛来戳他那没有防护的面门。长枪被敌人拉住,他身在马上筋疲力尽,已然是避无可避,唯有闭目等死而已。

    “咔嚓”就在臧洪闭眼的时候,耳听的一声骨肉分离声响起。他急忙睁开眼睛,一腔热血迎面喷了他一脸一身,同时还有一颗头颅如同皮球一般滚落地面,被一匹战马硕大的马蹄子像西瓜一样踩的稀巴烂。无头死尸倒地之后,他看到韩当一抹脸上的血污,冲有些惊魂未定的自己露出了一个如同魔鬼一般的笑容,然后便斜马挥刀向鲜卑骑兵阵营杀去。

    臧洪这才长出了一口气,也顾不到擦自己脸上的血,使劲的揉了揉已经近乎酸软无力的臂膀,暗道自己果然不是冲锋陷阵的料,虽然说体格像一个武人,但是从小提的都是刻刀,而不是砍刀,现在便是提一杆长枪,还没杀几个人便已经有些吃不消的感觉。可是别说张强和李浩这样久经沙场的战将,便是比自己大一岁的韩当,提一口三十多斤重的大刀居然杀的是血染铠甲。

    “看来我能当这个司马,还真的是依靠老父亲才能够啊!算了,我也算圆了征战沙场的梦,等战事结束之后,我还是回去看我的圣贤书吧!”臧洪苦笑着安慰自己。

    主帅卫队司马韩当带着五百近卫队精锐投入战斗的时候,战局也宣布结束了。有这五百生力军的加入,剩余的千余鲜卑人顿时失去了招架之力,顷刻间便被韩当一众冲的七零八落,进而被汉军围而杀之。

    就在韩当带人冲入的时候,南匈奴屠特若尸逐就单于也下达了攻击的命令,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生怕臧旻说他不出力,而且汉军大局已定,所以他急急忙忙的便带着人马来棒打落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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