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辽城西门外,一轮如血的夕阳挂在天边,正缓缓的向草原的尽头落下,天边的晚霞也是一边红染。

    夕阳下城门外,静静的耸立着一人一马。

    马是白马,从头到尾长约依仗,高约八尺。浑身上下的毛色洁白如玉,没有半根杂毛。体型匀称,膘肥身健,四肢修长有力,望之便是千里良驹中的佼佼者。

    人是少年,身高七尺余,面容俊雅,气质深沉,目若静水,眉如利剑。身穿合体的白云锦花甲,为他的俊雅中彰显出了三分英气。头上没有带缨盔,乌黑的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身后,随风着晚风而自动。白马脖处斜挂着一杆长约丈二,鸡子粗细,色泽黄润,纹理柔美的梨木大枪。

    少年面对着夕阳,面带着微笑,不知是否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或者是他喜欢这美丽的夕阳。

    “轰隆隆、轰隆隆……”不等少年欣赏完美好的落日,忽然只听得昌辽城内马蹄声雷动,却是有一群数量不少的骑兵出城而来。

    这些骑兵约有数千人,马匹一匹匹生龙活虎,骑士们一个个都精悍强干。这些骑兵除了马的毛色不一样之外,装束都一样。身披简易铁锁甲,马匹的左边挂着一张长弓,右边挂着一杆大枪,背上背着一个满是箭矢的箭壶。

    为首百余骑都是白马,看着颇为抢眼,为首是一名十五、六岁的小少年,不过这少年却非比寻常,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材却已经超过七尺,更正要的是他小小年纪两条手臂上的肌肉便已经膨隆而起,给人一种猿臂蜂腰的感觉。相貌也很是英俊,不过他扛着一杆黝黑的大铁枪,看着给人一种很不美好的感觉。

    “兄长!除去留守的三百人之外,剩余的三千‘白马义从’已经集合完毕!”少年带着人来到白衣少年二十步的距离后,一扬手中的铁枪,数千骑兵同时站立不动,而他打马来到白衣少年的身后,恭恭敬敬的报告道。

    “公孙千人,本长史跟你说过,战事一起便要以官位相称,难道你忘记了吗?”白衣少年头也不回的淡淡问道。

    “末将知错!启禀长史,末将所部‘白马义从’除去留守的三百人外,剩余三千人马已经集合完毕,请长史示下!”

    “嗯!”公孙瓒轻声应道,说着腿微微一动,白芒马十分乖巧的带着他转过身来。公孙瓒扫眼望着身后三千精锐骑兵,心中顿时满是欢喜。

    经过这半年的训练,这些人的实力比之边军或者北军的兵士实力恐怕也是只强不弱,而且这些人都还狠年轻,身上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他有信心让他的‘白马义从’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精锐的骑兵。是的!这些就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不过只是雏形而已!如果再能经过几场战斗的洗礼,存活下来的人马便是真真正正的‘白马义从’。

    唯一让公孙瓒感到不满的是,白马实在是太难找了,尤其是纯色的白马,一百匹马中恐怕也只能找到二、三匹。经过了公孙瓒这半年的明抢豪夺,逛便幽州的大小马市,才凑够了这么一百多匹白马,他都怀疑原来公孙瓒是怎么凑够三千‘白马义从’的。对于三千这个数字,公孙瓒是不敢奢望了,能凑够一千他就偷笑了。

    “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想来公孙千人已经跟大伙说过了吧!本长史便不再重复,但是本长史要警告你们,这一次是‘白马义从’的第一次真正的战斗,你们面对的不再是以前那些乌合之众,而是称霸草原的鲜卑精骑,所以你们都不能掉以轻心!这一仗是‘白马义从’第一仗,我不希望输掉,因为你们是我手中最锋利的枪。如果你们敢不卖力,让我的枪起不到我所预料的效果,那可就别怪我到时心狠手辣!”公孙瓒心中感到欣慰,但是脸上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十分冷冽的喝道。

    “保证完成任务!”三千白马义从,异口同声的朗声喝道。声调一致,音色洪亮,响彻十余里,三千人吼出了万人的效果来。

    “好!诸位便随本长史一起,让那就让鲜卑贼子们,好好见识见识我‘白马义从’的威风吧!”公孙瓒一扬梨木大枪朗声高喝道,喝叫的同时白芒马已经率先冲出。

    公孙瓒为首,公孙越紧跟其后,他们的身后三千白马义从如同一柄射日的箭矢,冲向了天边的落日,划破了如同海浪一样随风起伏的草原。

    奔走一夜一天,休整一夜,第三天朝阳升起,一众‘白马义从’吃完干粮之后,探马便飞马来报,鲜卑大军已经出现在二十里外的地方了。

    “本长史已然知晓,你且去休息。”公孙瓒微笑着冲探马道。

    “诺!”探马朗声应诺,然后牵着战马走到一旁,一边喂马一边他自己也要吃东西。

    “全军整装,只等敌人再近十里,就随本长史前去迎敌!”探马走后公孙瓒飘身上马,冲左右正在休息的兵士喝道。

    “诺!”近三千人低声应诺,接着纷纷起身,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甲兵器,长弓箭矢,确认没有任何纰漏之后,这才翻身上了战马,快速的以公孙越为首形成了阵型。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而且丝毫没有慌乱噪杂之像,由此可见这支队伍已经趋向精锐了。

    “报~~”不多时一名探马拖着声音纵马疾驰而来,来到公孙瓒身前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拱手道:“启禀长史大人,鲜卑大军已经进入我军十里之外,还请大人定夺!”

    “嗯!你且归队!”公孙瓒嗯了一声,淡淡的道。

    “诺!”探马朗声应诺,翻身上马便钻进了人群之中。

    公孙瓒在看到那名探马找到自己位置之后,一仰大枪朗声喝道:“诸位,让鲜卑贼军记住你们名字的时候到了!让敌人的鲜血成为灌溉我们荣誉的源泉吧!”说完白芒马已经冲出。

    公孙瓒走后,公孙越并没有动,左右两翼却先动了起来,在左右两翼如同倒置的‘人’字型时,公孙越才带着身后的数百人马冲了出去。这样的整形便如同天空中的大雁排成的‘人’字型一般,没错这便‘雁行阵’。

    兵马行进二三里,便闻到马蹄声如雷滚,行至四五里便见到大旗招展,黑压压的一大片鲜卑骑兵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双方现在都看到了彼此,然后十分默契的都停止了步伐。

    “推寅(鲜卑语:爱动脑筋,勤于思考的人),汉人怎么会知道我们来打他们而提前做出了准备?”鲜卑中军上书‘素利’的大旗之下,一名身材精瘦,鹰钩鼻子,眼神凌厉的胡人,以叽里咕噜的胡语问着身边留着山羊胡的老胡人。

    “想来是汉人在我们草原上安插有眼睛吧!不然他们也不会出现的如此及时,不过汉人不过数千兵马而已,他们如果敢强攻我们无疑是自取灭亡,如果只是牵制他们根本无法近身,那么他们便连牵制的作用也起不到。所以大人不必担忧,只要让儿郎们架起角弓便是!”老胡人听到首领的问话,当即微笑着道。

    “就依推寅所说!”鲜卑首领素利点头道,说着朗声喝道:“架起角弓,不必理会汉人,等他们进入射程之内再进行射击!”

    “是!”一万鲜卑骑兵当即应道,说着便摸出角弓,同时伸手望背后箭囊中抽箭矢。

    “嘭……刷!刷!刷!”就在鲜卑人刚摸到箭矢的时候,只听到对面传来了弓弦松弛声,同时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扑哧!扑哧!扑哧!”随着箭矢破空之声,箭矢入肉之声也传入了众人的耳中,毫无防备之下,顿时便有一百多名外围的鲜卑人被箭矢射成了刺猬,栽倒在马下。

    胡人停下来是不明所以然,但是汉军停下来却是要张弓搭箭,等他们刚反应过来,箭矢已经射入了他们的阵营之中。

    “射击!射击!”素利首领当即厉声高喝道,他完全没想到汉人的骑兵居然也会射箭,当即疯狂的下令道。

    “嗖!嗖!嗖!”近万支箭矢黑压压的射向排列成整整齐齐队伍的汉军,可是对面的汉军对于那铺天盖地而来的箭矢好像置若罔闻一般,别说抵挡了,连防备的意思都没有,鲜卑人甚至看到那名带头的汉人嘴角挂着一丝戏谑的微笑。

    “扑!扑!扑!”闷响之声不觉于耳,近万支箭矢居然没有伤到一个汉人,而是插在了距离汉人还有二十步左右的地上,只有极个别的箭矢进入了汉人十余步的位置。

    素利首领和推寅看到这里,不由自主的对望了一眼,都有些傻眼了。敌人很巧妙的站在了自家角弓的射程之外,射程不够箭矢根本射不到敌人的位置去。这就等于是只能挨打,而无法打到敌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经过与鲜卑人的长期斗争,公孙瓒了解到鲜卑人的角弓最多只能射击到八十步,而他的骑兵用的则是步兵用的步长弓,射程为一百步。虽然携带不如角弓方便,但是与角弓对战可是大占便宜。要不是建制不允许,公孙瓒还真想给他的‘白马义从’们一人配一把蹶张弩,射程为二百步,那才叫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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