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安还是第一次这么夸自己,王松听了,脸上的神情不由带着几分腼腆之色,他略带羞涩的说道:“还行吧。再怎么说,我也是将近十年的寒窗苦读。”王松三岁识字,五岁就能作诗。只可惜,后面家里出了变故,为了生计,他放弃了求学一途。

    现在,他每天只能靠接零活,干苦力赚点钱。即使这样他们母子两人的日子,过的也挺紧吧的。

    想到此,他的眼神一黯淡,随即提起精神,将脸上的想法隐去,将后面一份协议也写完。

    写完后,沈安安和刘掌柜各自签字画押,两人手里拿了一份协议在手里。等墨水干了之后,小心的折好放在了衣服最里面的口袋里。

    协议到手,刘掌柜总算是放心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些,他脸上都是肥肉,肥大的身体坐在沈安安对面,就像是一堆大肉山。“沈小姐,现在咱们算是盟友了,那这画的样品,什么时候可以画好?”

    沈安安想了下,她如果画一幅仕女图,估计最多三天就好。于是她很肯定的说道:“三天后吧,掌柜的可以派人到我家里来取,或者我让大哥送货的时候带一下。”

    “我还是上门来取吧。”毕竟是样品,这路上可容不得出半点差池。

    这会只见一个小身影,蹭蹭蹭的朝他们这桌挪了过来。

    “刘老爷,这可是你要的东西。”

    看到狗蛋,刘如海顿时骂道:“小金那个懒批子,我让他将东西送来,怎么又差了你。”

    其实这趟是狗蛋为了赚路费,自己争取来的。“嘿嘿,老爷你可不要骂小金哥,你们店里正忙着呢,他走不开。”

    听说店里在忙,刘如海的心情 才好了些。他接过纸和笔,便放到沈安安的面前。

    “沈小姐,这你就带回去吧,也是我的诚意。”

    沈安安见这么多,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忙从袋子里,拿出一两银子。“刘掌柜,我也不知道这纸和笔的价格,这就算我买了。”

    “拿走,拿走,你若是不收回去,我可是要生气了。”

    王松也在一旁说道:“安姐儿,你就收了吧,这也是刘掌柜的一点心意,以后你多画几幅画就是了。”

    既然他们都这么说,沈安安也不忸怩了。

    说道:“那今天这顿饭刘掌柜的请,下次我请你。”

    刘如海顿时满口答应了。

    巧的是,三人这边刚忙好,一盘又一盘的菜,粉墨登场了。

    *不愧是*,这菜色一上来,就给人食指大动的感觉,而且味道闻起来也十分的香。

    “哇,这菜看上去就很好吃。这是什么菜?”

    “好像是一品渡江。”其实就是两根豇豆一样的菜,中间放了两块红肉。因为*名字的关系,这里的菜品很多都带了一品二字。

    沈安安见这个菜名挺有意思,顿时忍不住调恺道:“这那里是一品渡江,不就是王小二上桃子,一头重一头轻吗?”

    “噗!你别说,安姐儿说的还真像。”王松看了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李晟就是听到王松的这句话,才将视线放到这边桌子上的。本来他从瑞芝堂出来,就说要请宋鏖吃饭,却没想到,刚到店里,就听到沈安安在说他*的菜咋地咋地。

    “咦,他们也在?”宋鏖嘴里打了个惊讶,顿时朝沈安安他们这桌看了下。发现刘如海竟然也在,三人坐在一起,似乎谈的十分欢快。

    “这个不是那个刘老抠吗,他今天铁公鸡拔毛了?”原来这个刘如海在外面竟然还有这个诨名,怪不得沈安安今天拿他店里的一支笔用,他愣是不顾自己的体型负重过大,一路追了上去。

    却没想到,歪打正着,最后促成了他们之间的交易。

    李晟看到这一幕,心里约莫知道他们这是准备干什么了。心道,他还是慢了一步,于是他朝沈安安这边走了过去。

    这顿饭可是沈安安到这里后,吃的第一顿最好吃的饭菜。沈安安吃一道赞一道,席间就听到她悦耳的声音响个不停。

    沈安安只顾着吃,而王松则在一旁,不停的往她碗里夹菜。一会说,这个好吃,一会又说,那个味道也不错。但是多数菜都到了沈安安的碗里。沈安安则是来者不拒,吃的那叫一个开心。而且刘如海也在一旁不停的吃,只有王松吃的很少。

    李晟不由看了王松一眼,只觉得这少年心性不错。前面在瑞芝堂,都是沈安安在说话,王松几乎是个透明人。

    王松长得眉清目秀的,只是因为长期干活,风吹日晒的关系。皮肤略粗糙,但也看得出,他本来长得卖相并不差。

    和规规矩矩的王松相比,沈安安则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吃东西时候,还在说话,哪像一个女孩子的样子。

    “好巧啊,咱们又碰到了。”

    沈安安只觉得头顶怎么有股凉凉的风,抬头一看,竟然是李晟来了,他的身边站着宋鏖。

    看到宋鏖,沈安安的眼睛不由一亮,连忙招呼道:“真是巧了。宋大夫,你们怎么来了。我们的菜刚上桌,要不要坐下来吃。”沈安安只顾着招呼宋鏖,完全忽略了李晟的存在。

    刘如海见沈安安这么说,也忙附和道:“宋大夫,李二少爷,二位请坐。”

    这会沈安安他们在*的大阁子吃饭,显得十分亮堂。因此将看到宋鏖和李晟的长相看的清楚明白。

    宋鏖长得玉树临风,穿着一袭蓝青色的长袍,皮肤白皙,看着就十分的舒服。是沈安安最喜欢的古代美男子的装扮。

    李晟身形比宋鏖的身量更长一些,体格也比较健壮。他着了一身滚边鎏金长袍,宽肩窄腰,腰上绑着一枚十分成色十分好的玉佩,那玉佩的光泽和他古铜色的皮肤相映衬,倒也显得丰神俊朗。

    光是论长相,应该说是李晟更胜一筹,他的长相属于那种,十分有型,也是十分妖孽的脸。而宋鏖脸上的神情和整体气质,就是十分温和,让人如玉春风的感觉。

    所以相比较而言,李晟更加不讨喜。因为李晟脸上的那股冷意,让人看一眼,忍不住要哆嗦。看两眼,估计就会全身结冰。

    因此沈安安为了保自己不被冻到,离得他远远的,更是靠近了宋鏖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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