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杀过人,从来没有,我甚至都没朝别人的脸上挥过拳头。

    但那个骨人告诉我:“如果你想要得到那份足以毁掉一座城市的力量,你必须得杀人,而且你得习惯杀人。”

    我没有说不,我没得选择,为了妻儿,我需要这份力量……不,是必须得到这份力量。

    骨人将我带到了一所巨大的堡垒里,与外面世界被黑夜笼罩满是寂静不同,这里充满着喧嚣的声音。

    堡垒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骨人便领着我往里走边用手指着这些人向我介绍:“这个刀疤脸是因为杀了人被通缉的……这个是因为盗窃……你看那个胖子,他曾用菜刀杀死了他的父母……还有那个女人,很漂亮对吧,她曾经是某座小城市的城主夫人,但后来,她出轨了……”

    他们,都是亡命之徒,但现在我出现在这里了,或许得换一种说法:我们,都是走投无路之人。

    但我渐渐感觉到有些不安了,连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我闻到了,是血的味道!

    “该死的家伙!你应该清楚你惹上的是什么人!”

    一声暴怒地呼喊在耳边响起,我循声望过去,一个男人用手中的酒瓶杀死了另一个男人,还不忘用自己肮脏的鞋底去践踏那位死者的尸体。

    我完全受不了了,胸口里翻腾着一阵恶心。

    “呕……”我吐了出来。

    连带着还在小镇的时候吃到的妻子煮的美味饭菜,我将我胃里的所有东西都吐了出来。

    而就在我呕吐的这段时间里,这座堡垒里,又有十四个人死去了。

    “你说的试炼,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用手搭上了那名将我带到这里来的骨人的肩膀。我想告诉它:我不想呆在这里了!我要离开!

    可回应我的是它那一如既往没有温度的声音,“你得杀了这里的所有人。”紧接着,他又用精细的数据向我解释了一遍,“这座堡垒里,包含你我在内,一共有六百四十一个人。在这儿,每天下午都会举行比武大赛,一共六十四场,也就是说,这里每天下午至少就会有六十四个人死去,当然,如果有人想要私自比斗,在这里,是被允许的。而在比武大会进行到决赛的时候,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就能够获得最终的力量。”它仿佛洞察到了我的想法,话音刚落下,它又朝我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你想要离开这个地方,获得的决赛的胜利,是唯一的办法。”

    我绝望了,再没办法说出一句话来,任由着它将我带到了一间房间前,“近来的一段时间,你就住在这儿了。”他说,“明天。”随即它便踏过走道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晚上,我思绪万千,彻夜无眠。

    我就躺在床上,如一个死期将至的囚犯一样,回忆着过去的滴滴点点。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时决斗的的钟声响起,广播里呼喊着我的名字,“布格马斯特,请迅速前往决斗场地。”我才从床上跳下来,嗅着血腥味来到了一处人声鼎沸的地方。

    我的对手是一名面黄肌瘦的盗贼,他看起来弱极了,这让我在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看到了一点点微弱的生的希望。

    “干掉那个孬种!”

    “加油啊!小伙子!”

    “打得好看些!”

    有各种声音在我耳边围绕,也有些人往场地里扔些刀剑之类的武器。

    我与那名与我对峙的盗贼对视了一眼,他眼睛里的神色是黯淡的,我捡起了地上的一把剑,缓步朝他走过去,他战意全无,似乎根本就不打算反抗。

    “你有家人吗?”在我走进他的那一刻,他这样问我。

    我微微点了下头。

    “真好啊。”他说,随即便闭上了眼睛,苦笑了一声,“那你好好活下去啊。”

    一时间,我有些哽咽,但我几乎没有犹豫的将剑刺入了他的心脏。

    “布格马斯特胜利!下一战……”广播声音响起。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一股茫茫大的压力,一个强烈的信念在我胸口灼烧。

    “我要活下去。”

    为了家人,也为了被我杀死的这位盗贼。

    我没继续在决斗的场地里逗留观看他人的比赛,而是直接退回了房间里,骨人给我送来了一顿不知道该称为午餐还是晚餐的食物。

    “干得不错。”它说,“我想,你已经在慢慢适应如何杀人了。”

    我没理他,低着头只管吃饭,它自顾自说了一堆之后,觉得没趣,就出去了。

    之后的几天里,我又拿下了几场比赛的胜利,可能是运气使然吧,我碰上的对手都算不上太强,在与他们的决斗中,我不断锻炼着自己的战斗技巧,也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甚至享受杀人的乐趣。

    终于,决赛来了。

    我的对手是一个杀人狂魔,在这座堡垒里,他依靠私斗杀死了至少二十个人,他很强。但我觉得,比起他,我更有重获新生的权力。

    战斗结束得比我想象的要快,也比我想象得更加不可思议。在他朝我冲过来的时候,不知是什么原因,脚底突然一滑,致使他摔倒在了我的面前,模样十分滑稽。我握着剑,剑上带着我对于亲人的思念还有对于那些被我杀死之人的责任刺穿对手的心脏。

    “你做到了。”骨人拍着手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当然可以。”它似乎在笑,是一种我听不懂的笑,“但是,你的力量,不想要了吗?”

    “我当然要。”如果不是为了这所谓的力量,我何必夺取这么多人的生命呢?

    可那骨人却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副地图,递给了我,“藏匿力量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你是说,力量,跟这座堡垒,其实并没有关系吗?”

    “就是这样。”

    这让我彻底愤怒了,它这等于是在告诉我,我为了获得力量杀死的那么多人,其实跟力量本身并没有任何关系。

    “恭喜你。”它仍在言语。

    我却不打算再跟它多废一句话了,我紧了紧手中的剑,朝着它那个机械脑袋上砍去。

    剑光闪过,身首分离,只能够听到它体内的齿轮停止运转发出“滋滋”的声音。

    我摊开了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个叫做阿拉奇的地方。

    “也只能去这里了吧。”我哀叹了一声,然后背着剑踏上了征途。

    那是一片红色的丘陵,天上会下血雨,连这里的湖泊也是赤色的,但丘陵就是丘陵,雨就是雨,湖泊就是湖泊,丘陵上,雨中,湖泊里,看不见哪怕一点有生命存活的痕迹。

    按照地图上所标识的,我游过了那片赤色的湖泊,来到了湖泊那边的土地,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座山崖,而在山崖之上,有一座高塔,这就是骨人所说的,藏匿力量之地了。

    我向塔上爬去,在塔的二楼,有一个宝箱。看到它的那刻,我第一次,在被通缉之后,绽放出了发自真心的笑。

    我仿佛已经能够触摸到了,妻子的脸庞和儿子细嫩的皮肤。

    “等我吧,霍布斯,爸爸马上就回来了。”我笑着对自己呢喃,手则去打开了那个宝箱。

    箱子里有一颗璀璨的宝石和一把西洋刀还有一封古老的地图。

    当我完全看清箱子的里景象之后,那颗宝石突然亮起了光,然后,它融进了我的身体里。

    我能听到有一个声音在与我说话。

    “你好啊,守护者。”

    它说的话莫名其妙,完全不可理喻。

    “我不是守护者。”我向他解释,可他却完全无视了我的话,只是自顾自地讲着,它说出的句子隐晦难懂,大概意思就是:我现在已经获得至高无上的力量了,而为此,我得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就是,我需要一直守护着这副地图,保证它一直会存放在这座塔里。

    而我无法自己去触碰这副地图,一旦我试图去拿起他,我的皮肤就会开始烧灼。并且,我必须与这副地区处于一定的距离之内,不然我体内的那颗宝石会直接叫我爆体而亡。

    也就是说,虽然我的确得到了力量,但我根本无法去寻找我的家人。

    之后的日子里,不知是何原因,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副地图的事情,他们成群结队地来到了阿拉奇,向着地图伸出了贪婪的爪子。

    当然,他们都被我打败杀死,扔进了那片赤色的湖泊里。

    可他们当中,有两个人是我印象深刻的,其中一位,是随队而来的机械师,他的身上携带着一卷如何制造剥皮蛛的图纸。

    一个人生活在这丘陵里,总是觉得无趣,得到图纸后,我便想着,造几只剥皮蛛出来陪自己玩玩,也是好的。

    而制造剥皮蛛最基本的材料,便是人的牙齿,将人的牙齿以一种巧妙的方式融合以力量压缩取合,就能制造出一位只对自己忠诚的战士。而且,不同人的牙齿制造出来的剥皮蛛,它们的各方面都是不一样的。

    于是在那之后,我便有每杀死一个人都会撬下他们一颗牙齿的习惯。

    除了机械师之外,还有一位令我憎恨的,是一名邪法师,他没有团队,只身一人便闯进了塔里。我很轻松地将他杀死了,不过,在他死之前,他在我身上下了一种极为恶心的诅咒。

    “你得感谢我,因为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容颜永驻了!”他死前狂笑着这样说。

    自然,容颜永驻也是有代价,而代价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得要杀人,不然便会瞬间死亡。

    因此,有时那些贪婪的人不来这塔中找地图,无奈之下,我也得去到我所能到达的极限距离,去夺得一些无辜者的生命。

    久而久之,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号了虫之主。人们视我为天灾恶魔。

    就这样,日复日,年复年,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五年,可能十年,可能四十年……

    凭借我从宝石上获取的力量,我能够身在塔内却可以听到阿拉奇里发出的所有声音,也可以看到这里的一切景象。

    偶有一天,我听到有人在谈论,一个叫做霍布斯的名字。

    那是一个赏金猎人的团队,他们驻扎在阿拉奇的入口之处,却根本不敢往里踏入一步。他们不知道的事,就算他们在那里停滞不前,我想要杀他们,也根本不费任何力气。

    而之所以我没有杀他们,仅仅是因为,他们闲聊的时候,经常会谈论一些我所到不了的地方发生的事,偶尔会提到霍布斯,他们说那是一个皮肤黢黑的战士,身材壮硕。

    这让我又对于这枯燥的生活有了一丝丝的憧憬。

    我已经不想再活下去了,但我想,再见我的儿子一面。即便他认不出来我,也没关系了。我希望最后是他杀死了我,只有这样,我的死,才是最有价值的。

    于是我等啊等,一天又一天。

    马上,又要到必须得杀人的日子了。

    这时,一个小队出现了,他们一共十个人,三头兽,其中有一个背着长刀的臭小子,他们叫他,霍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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