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郎将紫蓝安放在了酒馆里的一架行军床上,吩咐酒馆老板给他准备了一碗醒酒汤之后,十一郎朝着那名他心仪已久的史克人走了过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屁股刚落在座位上,那名戴墨镜的史克人就先开口了。
“你的朋友,很厉害。”他说,手则撕扯着几段冷牛肉,“我叫龙套。”他递给了十一郎一段。
“我叫寅十一郎。”
“我知道,你刚刚跟那个鹰眼对话的时候,我听到了。”龙套边吃着牛肉边平淡地说,“牛肉和酒真是再般配不过了啊!”
“是啊。”十一郎应和着他。
两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从史克王国的习俗到神圣帝国的种族歧视,再到北部联合都市的奴隶主横行,不管龙套说什么,十一郎总能接上他的话。
“你也很厉害呢。”戴墨镜的史克人突然咕出这样一句,倒让十一郎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了,看着十一郎有些慌乱的样子,龙套补充了一句,“我是说,你很博学。”他咬了一大口肉,边咀嚼着边问,“你们是在找可靠的同伴吗?”
十一郎略微点了一下头,刚刚聊了那么多不相关的事情,现在突然转移到正事上,却搞得他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龙套凝望着他,轻叹了口气,小声说道:“但很遗憾,我不能跟你们一起去历险了。”
“为什么?”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加入了某个组织,现在并不是自由之身,如果想要脱身,必须得要六千块钱,但我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龙套说着也不再看十一郎,开始埋头于吃肉。听着他嘴里咀嚼的声音,十一郎似乎感受到了某种怨念。
同时,十一郎脑海中另一个声音响起。
“你的同伴有危险。”是那个从认识义父起,就住在他身体里,一直陪他长大的男人。
霎时间,十一郎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什么都没有,只能看见一片漆黑。
黑暗中,似乎有人打了一声响指,墨色的世界中突然拉开了一道光幕,其中是一个红发鸡冠头男人被两个强盗追杀的画面,那个男人十一郎再熟悉不过了,正是老二,而他们所处的那条路十一郎也是见过的,那是枢纽站通往斯昆的路,此刻的老二正向枢纽站飞驰而来。
“这是真的吗?”十一郎有些怀疑自己所见的神奇。
“我没有必要骗你。”
十一郎皱起了眉头,他思索了一番,的确,就像是男人说的那样,他没有骗自己的理由。
“我要怎么出去?”
“只要你想出去就好了。”
随着十一郎心中想要去救老二的信念越发强烈,果然,他脱出了黑暗,回到了那间酒馆里,而在他身处黑暗的这段时间,这个世界里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定格住了,因为眼前那个戴墨镜的史克人吃东西的样子和姿势跟他前往黑暗中之前保持得一模一样。
可他来不及想这么多了,先拉着龙套站了起来,“跟我来。”他说。
史克人嘴里尚在吞咽,“可是......”
“那六千块钱我帮你出。”十一郎雷厉风行,又从行军床上扯起了紫蓝,此时的紫蓝酒也已经醒了,但仍有点迷糊,“我们去干嘛啊?”他口齿不清地问。
“去救我们的同伴。”十一郎答。
“同伴?”
龙套和紫蓝都很疑惑,但十一郎说起同伴,并且将“同伴”和“救”字合在了一起,他们的步伐也不自觉地加快了起来。
“救命啊!”
刚出枢纽站没多久就能够听到老二的呼救声。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强盗。
十一郎立于道前,紫蓝和龙套分别站于左右。
“别怕!老二!我带人来了!干他们!”十一郎拔出圣骑士剑怒喝一声,紫蓝和龙套便朝前冲去,挥着拳头猛扑向了那两名强盗,见势,老二也不再逃窜,拔出了背上的斩马刀朝后劈去。
一番争斗之下,两名强盗不敌。形势逆转,刚刚还耀武扬威的两人现在已经如刚刚的老二一般沦为丧家之犬了。
“不能放过他们!”老二喊道。似乎刚刚被追了一路让他的火气也上来了,便拔着刀率先追了出去。
十一郎,紫蓝,龙套紧随其后,可就在经历过一个拐角之后。形势再次发生了逆转。两名强盗停下了脚步,借助高坡,他们转身以一种王者的姿态睥睨着十一郎等四人。身后是数以十计,至少三十个以上的盗贼。
“来啊!刚刚不是很嚣张的嘛!”方才被十一郎等追杀的那名强盗转了下手腕,将刀插入地里,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
十一郎身后,“我呸!”龙套啐了口痰,“要不是我没有一把趁手的武器,你们这些人还能这么嚣张?”
紫蓝也接着他的话,“如果有一具好的弓弩,我一个人就能把这些人都给宰了。”
这下十一郎才发现,自己新结识的这两位伙伴,竟然连一把随身的兵器都没有。
话一出口,那边的强盗瞬间哄笑一片,“本事不大,吹牛倒是蛮厉害的。”
一个强盗首领举起了刀,下达了冲锋的命令,“上啊!弟兄们!今天我们就教教这些蛆虫们,吹牛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与号令同时响起的还要十一郎发布的施令,“跑啊!”他大喊一声,与前几次一样拉住了老二的手朝后飞窜。
但那些强盗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健步如飞,脚力不凡,一小时下来,双方完全没有拉开太大的差距。
一直到十一郎拉着老二进入枢纽站里,紫蓝也勉强跑了进来,龙套却被一个小矮强盗扒住了,乱刀之下,龙套重伤昏迷。
好在枢纽站的守卫对他们呵了一句,“枢纽站禁止私斗!”逼退了那些强盗,这才把龙套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之后,十一郎让龙套同老二紫蓝一起在枢纽站里休息,而他自己则摸出地图掂着一个钱袋不等天亮就出了枢纽站去。
“钱够了,也得去给自己找个机械手臂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屁股刚落在座位上,那名戴墨镜的史克人就先开口了。
“你的朋友,很厉害。”他说,手则撕扯着几段冷牛肉,“我叫龙套。”他递给了十一郎一段。
“我叫寅十一郎。”
“我知道,你刚刚跟那个鹰眼对话的时候,我听到了。”龙套边吃着牛肉边平淡地说,“牛肉和酒真是再般配不过了啊!”
“是啊。”十一郎应和着他。
两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从史克王国的习俗到神圣帝国的种族歧视,再到北部联合都市的奴隶主横行,不管龙套说什么,十一郎总能接上他的话。
“你也很厉害呢。”戴墨镜的史克人突然咕出这样一句,倒让十一郎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了,看着十一郎有些慌乱的样子,龙套补充了一句,“我是说,你很博学。”他咬了一大口肉,边咀嚼着边问,“你们是在找可靠的同伴吗?”
十一郎略微点了一下头,刚刚聊了那么多不相关的事情,现在突然转移到正事上,却搞得他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龙套凝望着他,轻叹了口气,小声说道:“但很遗憾,我不能跟你们一起去历险了。”
“为什么?”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加入了某个组织,现在并不是自由之身,如果想要脱身,必须得要六千块钱,但我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龙套说着也不再看十一郎,开始埋头于吃肉。听着他嘴里咀嚼的声音,十一郎似乎感受到了某种怨念。
同时,十一郎脑海中另一个声音响起。
“你的同伴有危险。”是那个从认识义父起,就住在他身体里,一直陪他长大的男人。
霎时间,十一郎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什么都没有,只能看见一片漆黑。
黑暗中,似乎有人打了一声响指,墨色的世界中突然拉开了一道光幕,其中是一个红发鸡冠头男人被两个强盗追杀的画面,那个男人十一郎再熟悉不过了,正是老二,而他们所处的那条路十一郎也是见过的,那是枢纽站通往斯昆的路,此刻的老二正向枢纽站飞驰而来。
“这是真的吗?”十一郎有些怀疑自己所见的神奇。
“我没有必要骗你。”
十一郎皱起了眉头,他思索了一番,的确,就像是男人说的那样,他没有骗自己的理由。
“我要怎么出去?”
“只要你想出去就好了。”
随着十一郎心中想要去救老二的信念越发强烈,果然,他脱出了黑暗,回到了那间酒馆里,而在他身处黑暗的这段时间,这个世界里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定格住了,因为眼前那个戴墨镜的史克人吃东西的样子和姿势跟他前往黑暗中之前保持得一模一样。
可他来不及想这么多了,先拉着龙套站了起来,“跟我来。”他说。
史克人嘴里尚在吞咽,“可是......”
“那六千块钱我帮你出。”十一郎雷厉风行,又从行军床上扯起了紫蓝,此时的紫蓝酒也已经醒了,但仍有点迷糊,“我们去干嘛啊?”他口齿不清地问。
“去救我们的同伴。”十一郎答。
“同伴?”
龙套和紫蓝都很疑惑,但十一郎说起同伴,并且将“同伴”和“救”字合在了一起,他们的步伐也不自觉地加快了起来。
“救命啊!”
刚出枢纽站没多久就能够听到老二的呼救声。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强盗。
十一郎立于道前,紫蓝和龙套分别站于左右。
“别怕!老二!我带人来了!干他们!”十一郎拔出圣骑士剑怒喝一声,紫蓝和龙套便朝前冲去,挥着拳头猛扑向了那两名强盗,见势,老二也不再逃窜,拔出了背上的斩马刀朝后劈去。
一番争斗之下,两名强盗不敌。形势逆转,刚刚还耀武扬威的两人现在已经如刚刚的老二一般沦为丧家之犬了。
“不能放过他们!”老二喊道。似乎刚刚被追了一路让他的火气也上来了,便拔着刀率先追了出去。
十一郎,紫蓝,龙套紧随其后,可就在经历过一个拐角之后。形势再次发生了逆转。两名强盗停下了脚步,借助高坡,他们转身以一种王者的姿态睥睨着十一郎等四人。身后是数以十计,至少三十个以上的盗贼。
“来啊!刚刚不是很嚣张的嘛!”方才被十一郎等追杀的那名强盗转了下手腕,将刀插入地里,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
十一郎身后,“我呸!”龙套啐了口痰,“要不是我没有一把趁手的武器,你们这些人还能这么嚣张?”
紫蓝也接着他的话,“如果有一具好的弓弩,我一个人就能把这些人都给宰了。”
这下十一郎才发现,自己新结识的这两位伙伴,竟然连一把随身的兵器都没有。
话一出口,那边的强盗瞬间哄笑一片,“本事不大,吹牛倒是蛮厉害的。”
一个强盗首领举起了刀,下达了冲锋的命令,“上啊!弟兄们!今天我们就教教这些蛆虫们,吹牛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与号令同时响起的还要十一郎发布的施令,“跑啊!”他大喊一声,与前几次一样拉住了老二的手朝后飞窜。
但那些强盗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健步如飞,脚力不凡,一小时下来,双方完全没有拉开太大的差距。
一直到十一郎拉着老二进入枢纽站里,紫蓝也勉强跑了进来,龙套却被一个小矮强盗扒住了,乱刀之下,龙套重伤昏迷。
好在枢纽站的守卫对他们呵了一句,“枢纽站禁止私斗!”逼退了那些强盗,这才把龙套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之后,十一郎让龙套同老二紫蓝一起在枢纽站里休息,而他自己则摸出地图掂着一个钱袋不等天亮就出了枢纽站去。
“钱够了,也得去给自己找个机械手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