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儿~坠儿!”一声声娇脆地叱喝,伴着下沉的尾音,一听就知三小姐不耐烦了。

    纪小蛮唇角微弯,扬了个狡黠的弧度,从柳树的浓荫下跃了起来,顺手掬了一捧水洗了洗脸,也不抹干,拾起几本书往怀里一揣,急匆匆地跑了过去,一边大声应着:“来了,来了~”

    “死丫头,”高茗烟叉着腰,柳眉倒竖,鼓着颊气呼呼地骂:“让你去找几本书,又不是叫你去写,这大半天的,死到哪里去了?快说,是不是又偷懒,躲到哪里睡觉了?还是偷跑到街上瞧热闹去了,再不就是馋嘴溜到厨房里偷东西吃了?”

    纪小蛮张着大大的眼睛,一脸无辜地任她数落个够,末了才笑嘻嘻地把:“小姐,你以为到外面买书是到大少爷的书房里取书那么方便啊?象这本《寻芳踪》,还有那本《醉瑶台》……”

    “呀呀呀,”高茗烟吓得俏脸泛白,扑过去,死命按住她的唇:“要死了,干嘛这么大声?生怕我娘听不到吗?”

    高茗烟芳龄十四岁,香腮如雪,一对翦水双瞳,顾盼生姿,清雅空灵,不染纤尘,隐隐已具有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绝世姿容。

    可惜,那都是表面现象。

    看现在,她一动怒,立刻什么仪态,姿容全都放在两旁,宛如出山的小母虎,大雌威,人莫之能御矣。

    “咳咳咳~”拼尽了全力,纪小蛮才终于从高茗烟的魔爪下捡回自己一条小命,喘着气,一脸天真无邪地问:“怎么了?读书是好事啊,小姐为什么怕人知道?”

    自从两年前,纪小蛮“无意识”地从外面带回一本民间流传的闺阁小说,又很“不小心”地掉在她的房里,被她捡到看了之后,就三不五时地命令她偷渡几本回来躲在房中,看得小心肝乱颤,对于外面的世界无限向往。并且深深地迷恋上了一个叫“流云剑”的独行剑客。

    为了有朝一日可以亲自去会会那个传说中的他,她甚至不惜以千金之躯,去苦练武功。

    初时高将军夫妻自然是不大乐意,怕她吃不了苦,又觉得女孩子家家的拿刀提剑的甚是不雅。

    可是,高茗烟愣是凭着一股子毅力与天生的聪慧,不但坚持下来了,而且艺业突飞猛进,府里好些侍卫居然不是她的对手。

    这让高弘文大喜过望,直呼虎父无犬女,兴趣高时,还会亲自下场指点一二。

    高茗烟受到鼓励,对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越不感兴趣,整日里舞刀弄剑,憧憬着外面的世界,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啸傲江湖,闯出一番名号。

    江湖代有人材出,长江后浪推前浪。

    曾几何时风糜大邺的流云剑已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最近,坊间传闻里喧嚣尘上的已变成了一个集邪魅,俊美,飘逸于一身的采花雅贼“飘无痕”。

    为此,民间以他的事迹为版本,编出了无数本小册子,讲述他的风流艳史,勾引得令无数闺阁千金心肝乱颤,为他心动神摇,魂萦梦牵。

    很不幸,高茗烟正是无数因他而茶饭不思,为爱沦陷的可怜人之一。

    于是,这替小姐搜罗**的光荣任务当仁不让地落在了纪小蛮的肩上。

    “多做事,少说话!”高茗烟娇嗔地横了她一眼,一把抢走她手里的小布包,紧紧地抱在怀里,不放心地问:“没有遗漏吧?”

    “嗯,”纪小蛮拍着胸脯做保证:“我跑遍了全长安所有的书局。我敢誓,全长安,不,整个大邺都不可能有比我手里更齐全的关于飘无痕飘大侠的故事了。”

    “哼,算你机灵。”高茗烟撇了撇唇,终于露出了满意地笑容。

    “小姐,”纪小蛮慢慢腾腾地把手往怀里探:“五本书,一共花了……”

    “算了,剩下的钱就赏给你买几件象样的衣裳吧。”高茗烟一扭腰肢,挺着秀气的鼻梁,傲慢地进了自己的闺房。

    “真的?”纪小蛮眉眼弯弯,笑得象夏日的阳光:“多谢三小姐。”

    看来,在现代看的那几千本穿越小说,也不是白看的。

    这古人的钱还真是好赚,随便拿几个故事出来拼拼凑凑,再找个落魄的秀才,两个人碰面一捣鼓,就变成一本小书,拿到私人书局印上几百本,就笔小财。

    她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这飘无痕的故事再写他七八个版本出来?

    有钱不赚是白痴,乘着江湖上刮着这股“飘无痕”的风,不努力存够跑路本的人才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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