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一个大男人,做出的动作却扭扭捏捏的。
比女人还女人。
一件很庄严的事情被他这一闹,变的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噗嗤一声。
她一下子就被逗乐了。
孙光顿时松了口气。
瞧见自己歪了脑袋神色严肃看着他,以为自己真把誓言当真了,孙光被黄蜂蛰了似的一激灵,一个高就窜到几米远。
“要我嫁你也不是不行,你得把你那火爆脾气改了,还有,要学会温柔些……”稀里哗啦说了一大堆话,具体都说了些什么,她早已经模糊,只记得他说道,“对,对,你必须改练瑜伽,练瑜伽不仅能修心养性,还能让身体柔软……”
她转过头,给他个后脑勺。
孙光又绕到她前面,瞪眼认真看着她。
“告诉你,男人都喜欢身体柔软的女人,就像我这样,只要一抱在怀里,就会让他们欲.火冲天……”扭腰晃腚做了个及其放荡的动作。
她一抱枕就砸过去……
当年的孙光,是真的不喜欢她那一身硬功夫和火爆的脾气吧?
所以,才会天天不停地碎碎念。
硬拽了她去女子会馆去学习做淑女。
这一世,自己真的按他建议改练了瑜伽,而这具身体也对古代的规矩礼仪浑然天成;连那火药桶似的脾气也被这具身体死死地镇压在骨子里。
表面上,任谁第一眼,都会生出温柔娴熟四个字……
不知这样的她,还会不会像前世一样没人喜欢?最后被那死玻璃一语成谶。
一想到终身大事,莫名地,赵青脑海中就又浮现出那张英气逼人,俊美的令阳光都失去颜色的面孔。
怎么又是他?
赵青使劲摇摇头。
把不其然闯入脑海中的影子甩了出去,整个人顿时也从迷醉的回忆中清醒过来。
盯着头顶光秃秃丑陋的屋梁看了好一会儿,赵青才恍然记起自己是在古代,是在顺来客栈里。
前世种种。早已成云烟。
幽幽叹息一声,赵青目光落在被擦的锃亮的地板上,心忽然一动。
她伸手拽过自带的练瑜伽用的硬毯铺到地板上。
站在上面,弯下腰伸了伸腿。感觉衣服都贴在身上,赵青索性又站起来,将外衣脱了,只穿了肚兜和衾裤,伸展了下四肢。比之前轻松多了,她这才又抻了抻腿,很轻松地做了个一字马。
挺直上身,右手从后下方伸出,反向摸去。
很容颜就摸到了肚脐。
一点都没觉得勉强!
反手摸肚脐。
是前世许多闺蜜验证炫耀身材的方法之一,如果能反手摸到肚脐就说明身材好,如果摸不到,就该减肥了。
她身边许多同事就在朋友圈里晒出自己反手摸到肚脐的照片,大秀魔鬼身材,超级水蛇腰。
她前世也偷偷试过。可惜,摸到手抽筋也摸不到。
说心里话,她前世的身体是很强壮,可却一点也不胖,腰上一点赘肉都没有,胳膊也够长,可任凭她如何努力就是摸不到。
这让她倍受打击。
后来孙光上网查,才知道反手摸肚脐,不光得瘦,还要胳膊长。身体柔韧度好才行。
这三项,缺一不可。
否则,就只有患上马方综合症才能摸到了。
而她缺的就是这第三项,身体一点都不柔韧。
为此。又被孙光好一顿嘲笑。
还以此为借口,大张旗鼓地买回一堆瑜伽光碟,甚至还为她报了瑜伽班。
记得她当时火冒三丈。
两人又大打出手。
孙光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她练出一副像他一样的水蛇腰后,还嫁不出,他就不做玻璃……
这一世。她真的能摸到呢。
而且,就这么简单。
真想发张图片给孙光啊。
不知那死玻璃会不会真的从此性向正常了?
“……娘的一字马做的比我还好。”正暗自得意,一道清脆稚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赵青一激灵,她一抬头。
不知什么时候,福哥儿正坐在床上,睁着黑溜溜的大眼看着自己。
赵青慌忙一跃而起,伸手抓起贵妃椅子上的衣服。
刚穿了袖子。
福哥儿已经像开足了火力的小炮弹似的,嗖地一下扑过来,“娘……”
把赵青吓了一跳。
慌忙伸了手接。
直把福哥儿柔软的小身体抱在怀中,赵青心还噗噗乱跳。
她抬手拍向福哥儿的小屁.股。
“臭小子,你想摔死啊!”
虽然又惊又气,可赵青仍然不舍得用力,拍的一点不疼。
福哥儿搂着赵青的脖子嘿嘿地笑,“我知道娘力大无穷,一定能接住我。”
这臭小子。
原来是故意的!
赵青心里又开始冒火。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一旦自己刚才反应慢一点,或者像刚来这里的时候,惊慌之下身体干脆当机了,他岂不要摔个正着?
“刚才我若反应慢一点,或者不管你,你怎么办?告诉你多少次,不要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别人身上!”她脸色一绷,“做事情一定要靠自己,一定要自己有十拿九稳的把握!”
“娘才不会不管我!”福哥儿兀自搂了赵青的脖子嘻嘻地笑,“而且我知道娘一直在偷偷地练武术!”
这一切,都是他算准了的!
看着福哥儿一副死不悔改的模样,赵青脸色发黑,“……还知道我力大无穷,你信不信我把你屁.股打开花?”
福哥儿小脸顿时抽下来。
“……我知道错了。”嘴上认错,福哥儿那乌黑的大眼却在咕噜噜地转。
一瞥眼,正看到赵青脖子上带着的一根大红色细绳,烛光下发着闪闪光晕,顿时抓在手里:
“咦,这是什么?”
赵青低头看去。
福哥儿抓的正是这五年来一直带在脖子上的寿衣沁蝴蝶珮。
这块蝴蝶珮,自她穿越过来时就带在身上。
玉佩上的红绳,轻细柔软,咋看就是普通的丝线编制的,可五年来,任她用尽了方法,无论刀砍火烧,就是弄不断。
最要命的是,这红绳也不知道是什么奇特材料制的,一见光就会泛起一层金灿灿的光晕。
而福哥儿最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
周岁那年,有一次她搂福哥儿睡觉,衾衣扣子开了,不小心被福哥儿看到这红绳,结果可想而知。
福哥儿拽着就不撒手。
哇哇地哭着要拿下来玩。(未完待续。)
比女人还女人。
一件很庄严的事情被他这一闹,变的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噗嗤一声。
她一下子就被逗乐了。
孙光顿时松了口气。
瞧见自己歪了脑袋神色严肃看着他,以为自己真把誓言当真了,孙光被黄蜂蛰了似的一激灵,一个高就窜到几米远。
“要我嫁你也不是不行,你得把你那火爆脾气改了,还有,要学会温柔些……”稀里哗啦说了一大堆话,具体都说了些什么,她早已经模糊,只记得他说道,“对,对,你必须改练瑜伽,练瑜伽不仅能修心养性,还能让身体柔软……”
她转过头,给他个后脑勺。
孙光又绕到她前面,瞪眼认真看着她。
“告诉你,男人都喜欢身体柔软的女人,就像我这样,只要一抱在怀里,就会让他们欲.火冲天……”扭腰晃腚做了个及其放荡的动作。
她一抱枕就砸过去……
当年的孙光,是真的不喜欢她那一身硬功夫和火爆的脾气吧?
所以,才会天天不停地碎碎念。
硬拽了她去女子会馆去学习做淑女。
这一世,自己真的按他建议改练了瑜伽,而这具身体也对古代的规矩礼仪浑然天成;连那火药桶似的脾气也被这具身体死死地镇压在骨子里。
表面上,任谁第一眼,都会生出温柔娴熟四个字……
不知这样的她,还会不会像前世一样没人喜欢?最后被那死玻璃一语成谶。
一想到终身大事,莫名地,赵青脑海中就又浮现出那张英气逼人,俊美的令阳光都失去颜色的面孔。
怎么又是他?
赵青使劲摇摇头。
把不其然闯入脑海中的影子甩了出去,整个人顿时也从迷醉的回忆中清醒过来。
盯着头顶光秃秃丑陋的屋梁看了好一会儿,赵青才恍然记起自己是在古代,是在顺来客栈里。
前世种种。早已成云烟。
幽幽叹息一声,赵青目光落在被擦的锃亮的地板上,心忽然一动。
她伸手拽过自带的练瑜伽用的硬毯铺到地板上。
站在上面,弯下腰伸了伸腿。感觉衣服都贴在身上,赵青索性又站起来,将外衣脱了,只穿了肚兜和衾裤,伸展了下四肢。比之前轻松多了,她这才又抻了抻腿,很轻松地做了个一字马。
挺直上身,右手从后下方伸出,反向摸去。
很容颜就摸到了肚脐。
一点都没觉得勉强!
反手摸肚脐。
是前世许多闺蜜验证炫耀身材的方法之一,如果能反手摸到肚脐就说明身材好,如果摸不到,就该减肥了。
她身边许多同事就在朋友圈里晒出自己反手摸到肚脐的照片,大秀魔鬼身材,超级水蛇腰。
她前世也偷偷试过。可惜,摸到手抽筋也摸不到。
说心里话,她前世的身体是很强壮,可却一点也不胖,腰上一点赘肉都没有,胳膊也够长,可任凭她如何努力就是摸不到。
这让她倍受打击。
后来孙光上网查,才知道反手摸肚脐,不光得瘦,还要胳膊长。身体柔韧度好才行。
这三项,缺一不可。
否则,就只有患上马方综合症才能摸到了。
而她缺的就是这第三项,身体一点都不柔韧。
为此。又被孙光好一顿嘲笑。
还以此为借口,大张旗鼓地买回一堆瑜伽光碟,甚至还为她报了瑜伽班。
记得她当时火冒三丈。
两人又大打出手。
孙光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她练出一副像他一样的水蛇腰后,还嫁不出,他就不做玻璃……
这一世。她真的能摸到呢。
而且,就这么简单。
真想发张图片给孙光啊。
不知那死玻璃会不会真的从此性向正常了?
“……娘的一字马做的比我还好。”正暗自得意,一道清脆稚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赵青一激灵,她一抬头。
不知什么时候,福哥儿正坐在床上,睁着黑溜溜的大眼看着自己。
赵青慌忙一跃而起,伸手抓起贵妃椅子上的衣服。
刚穿了袖子。
福哥儿已经像开足了火力的小炮弹似的,嗖地一下扑过来,“娘……”
把赵青吓了一跳。
慌忙伸了手接。
直把福哥儿柔软的小身体抱在怀中,赵青心还噗噗乱跳。
她抬手拍向福哥儿的小屁.股。
“臭小子,你想摔死啊!”
虽然又惊又气,可赵青仍然不舍得用力,拍的一点不疼。
福哥儿搂着赵青的脖子嘿嘿地笑,“我知道娘力大无穷,一定能接住我。”
这臭小子。
原来是故意的!
赵青心里又开始冒火。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一旦自己刚才反应慢一点,或者像刚来这里的时候,惊慌之下身体干脆当机了,他岂不要摔个正着?
“刚才我若反应慢一点,或者不管你,你怎么办?告诉你多少次,不要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别人身上!”她脸色一绷,“做事情一定要靠自己,一定要自己有十拿九稳的把握!”
“娘才不会不管我!”福哥儿兀自搂了赵青的脖子嘻嘻地笑,“而且我知道娘一直在偷偷地练武术!”
这一切,都是他算准了的!
看着福哥儿一副死不悔改的模样,赵青脸色发黑,“……还知道我力大无穷,你信不信我把你屁.股打开花?”
福哥儿小脸顿时抽下来。
“……我知道错了。”嘴上认错,福哥儿那乌黑的大眼却在咕噜噜地转。
一瞥眼,正看到赵青脖子上带着的一根大红色细绳,烛光下发着闪闪光晕,顿时抓在手里:
“咦,这是什么?”
赵青低头看去。
福哥儿抓的正是这五年来一直带在脖子上的寿衣沁蝴蝶珮。
这块蝴蝶珮,自她穿越过来时就带在身上。
玉佩上的红绳,轻细柔软,咋看就是普通的丝线编制的,可五年来,任她用尽了方法,无论刀砍火烧,就是弄不断。
最要命的是,这红绳也不知道是什么奇特材料制的,一见光就会泛起一层金灿灿的光晕。
而福哥儿最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
周岁那年,有一次她搂福哥儿睡觉,衾衣扣子开了,不小心被福哥儿看到这红绳,结果可想而知。
福哥儿拽着就不撒手。
哇哇地哭着要拿下来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