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恨天无把恨地无环1
雷凡黑着脸,道:“一视同仁,从第一层开始,立功才有后面的,不愿就拉到。”边说边抓向默鹰。心忖,看老子以后怎么收拾你们。
“哎呦!”雷凡触电般唰的缩回手痛呼一声。
这他娘的是什么鸟嘴?比神兵利器还要锋利。差点把他手指啄破。
“就你这两下子,还想在老默头上动土,简直就是找虐啊!”
望山猴终于蹦上蹦下地嚎叫起来。这是它开心到极点时的表现。
雷凡吃痛,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巴掌扇了过去。
唰的一下,默鹰轻巧的飞到满地打滚的望山猴头上。
这下,望山猴也不得瑟了,一咕噜爬了起来,探爪抓向默鹰。
雷凡的眉头不自觉的挑动,这小东西真是一个麻烦啊!这哪是三缄其口的默鹰?这根本就是一只多嘴多舌的鹦鹉啊!
嗯,等以后恢复法力,就把它烤来吃。
望山猴可没有鳞甲马的好脾气,转眼就和默鹰劈里啪啦的干起架来。
卢十三在战舰上安排好静公主,下船后,云龙战舰杨帆远去。
正想着怎么处理这个麻烦的小家伙,远处传来啸月银狼的召唤声。
雷凡大喝道:“十三先去率领兵士。快!”
雷凡一边下达命令,一边纵身跃上鳞甲马,手持破天枪策马向啸月银狼方向飞驰而去。
好在鳞甲马是妖兽,否则,根本承受不起手持破天枪的雷凡。
卢家村接近黎海,从送君岩往卢家村走,慢慢就是一片凹凸不平,坡峦起伏的丘陵地带。极不适合骑兵纵横。
仑五刑虽摆明不把让圣莲教圣女吃亏的雷凡放在眼里,但也不会轻敌,更不会拿手下儿郎去和野兽死战,不值得。
再说那片丘陵适合野兽纵掠,并不适合骑兵整体作战。所以他让十煞将留下,带兵埋伏在送君岩一带。先让己方立于不败之地。
不管是兽群还是那些余孽的残兵,只要进入埋伏圈,一把火加上铺天盖地的箭雨就足以致胜。
擒贼先擒王,仑五刑有足够的信心,可先干掉雷凡。如兽群四散,他就挥军掩杀,一举控制卢家村。
如兽群发狂,便由他亲自引其入伏,一把火烧个干净。
仑五刑善用奇兵且艺高胆大,他只率百名近卫团高手前往卢家村。
这也是引诱雷凡那毛头小子前来独斗的方法。
人数太多,那个乳臭味干的小子,怎么可能有此胆量决战?
他如今在墨洲战神榜上排名第九十八。
虽然上榜是一种偌大的荣耀,但排在榜尾却是他刻意为之。
这世界还有谁能了解他的抱负呢?除了结拜兄长卢中旭,再也没有其他人。
他虽出自豪门大族,但却仇恨整个仑家。自他掌控大权后就把那些所谓的叔伯兄弟大肆血洗。让整个卢国惊惧,得了一个狂人的称号。
他最崇拜的是千年前,开创秦室的“秦武皇”。
他不但统一了整个墨洲,还统治了与墨洲相邻的长洲、霸州,并跨海一直杀到乾州的西马湖畔。
能跟随雄才大略的大哥卢中旭,一统五国,征战四方,是他最大的梦想。
百余年来墨洲久无大战,其他四国所谓的精兵,在他眼里不过是笑话罢了。
没有见过血的士兵怎么可能成为精兵?
而他所率的黑龙卫,其中至少有一半就曾伪装马贼肆掠一方。
他们其疾如风、侵掠如火,掠夺无算、杀人盈野。与江湖高手过招,与各国精兵强将交手,从未吃过败仗。
因为不堪的童年,他这一生只有两个爱好----挣扎的处子!沸腾的鲜血!
了解他的,如南燕通者。就会绑来陌生的貌美处子,任他折腾。
顺从他的,爱慕他的,他则提不起半丝性.趣。
他喜欢“小羊羔”的挣扎与绝望。
他更渴望沸腾的鲜红血液,他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战争!战争!战争!他需要战争!
敌人的惊悚惨嚎,无数人头滚滚落地,均能赋予他极深的快.感。
他的霸王枪最善攻坚,一往无前,以硬碰硬。
至今还没有一个高手能让他完全放开手脚。
希望这个雷凡不会让他失望!
他带着百名近卫团高手,已经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狼群。那此起彼伏的狼嚎并不能让他畏缩,而是刺激得他热血沸腾。
雷凡的外表实在太具有欺骗性。
不是绝世高人怎能看出他完美体质的不凡?
当然,妖兽除外,它们的审美观点显然不是看皮肤白不白,有没有光泽。
异界的人类,极少有人像他这样拥有剔透白皙、泛着光泽的皮肤。正儿八经是“小白脸”的代言词。
所以当雷凡率领一千精兵来到阵前时,仑五刑目视雷凡三秒后就哈哈狂笑,乐不可支。
“哈!原来是个‘兔儿爷’,这要到了炳京的百花楼就是头牌的料啊!
你如做花魁,刑爷会大力捧场、日日光顾你!啊哈哈哈哈......!”
炳京是卢国的京城,百花楼是京城最大的青楼。
百花楼里面除了貌美如花的妓.女,还有称之为“兔儿爷”的娈童,是任那些有钱的达官贵人亵玩对象。
雷凡身后的卢十三和精兵们全都色变,这侮辱实在太甚了。
他们虽还不熟悉雷凡,但雷凡已经是他们的统领,跟他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故感同身受。
至于靠着牛头山那边的狼群和妖兽却没有感觉。
妖兽虽有智慧,通人言,但人类的语言何其丰富。
所以什么头牌、花魁、兔儿爷,就不是它们所能理解、明白的了。
雷凡刚注意到仑五刑的坐骑,经过鳞甲马提醒,知道这是一头妖兽,独角马!虽比不上鳞甲马,但也不会相差很多。
他一度以为经历过水蓝星现代经典骂战的洗礼,面对口角也不会轻易生气。
但看着二十丈开外的仑五刑一边狂笑、一边做出侮辱性的动作,怒火也被有意无意的引发出来。
以前战斗时越冷静越能发挥战力,二次塑体后,他发现怒气反而能让他越战越勇,力量猛增。
雷凡怒火上窜,冰寒道:“如果被老子抓到你,就用这杆破天枪,从你菊花中捅进去,再从你的狗嘴里穿出来,烤了!给狼群享用。
希望那时,你仑五刑还笑得出来。”
仑五刑一愣,菊花?什么菊花?
忽然看到雷凡的比划,方才反应过来。巨眼一眯,不屑道:“就凭你这娘儿样?下辈子你都别妄想!
有本事咱俩单独比划下,看是你穿我菊花,还是本将军骑着你。”
雷凡怎能听不出他言下的猥.亵之意,怒吼道:“逃跑的,就他妈的是狗。”策马持枪,冲了上去。
成功激怒雷凡,让他与自己独斗,仑五刑大喜,也抽出霸王枪策马奔来。
“看你刑爷爷玩死你个兔儿爷。”
要说剑法、刀法,雷凡还不陌生,何时玩过这么长的枪?
只听过棍扫一大片,枪挑一条线。枪法那是半点也不通的。
管它娘的,接近仑五刑时,雷凡单手把破天枪抡圆了往他横扫过去。
至于仑五刑刺向他咽喉的霸王枪,雷凡视若无睹,置之不理,只用左手抓去。
仑五刑大喜,这十足是个“沙场雏鸟”啊!难道他是第一次使这么长的木枪?
雷凡早料到如今的情况,他最多被扎得生疼,又不会死。对手如被他砸到,那就有好戏看了。
破天枪接近那一瞬,仑五刑终于察觉一丝危机。
霸王枪唰地回收,用了一个御劲,横击破天枪。
只要枪身交击那一瞬,他的霸王枪会化掉雷凡的枪劲,并顺势借劲在战马交错时,把饱饮敌血的霸王枪尖送进对方的咽喉。
这也是他成名已久的霸王枪绝学之一,“锁喉枪”!
锁喉枪,枪中王,枪枪锁喉最难防!
仑五刑手下的百名近卫团高手,此刻全都目露不屑,暗地冷笑。
还以为是什么样的高手?自雷凡在马背上,把破天枪当棍扫的“奇”招一出。他们就已经预见了结局。
虽知雷凡身具神力,但仑五刑的凶名太甚了。而雷凡又好似不通战阵搏杀,“枪法”简直不堪入目。卢十三骑在战马上,紧张下,握枪的手,汗渍淋淋。
“锵!”
两枪交击,震天爆鸣声波纹般扩散,方圆百丈的生物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
火星疾溅中,仑五刑惨嚎一声,虎口渗血震裂,霸王枪遽然脱手,连人带马、腾云驾雾般,横飞出去。
坚韧似不可摧毁的霸王枪,如今也弯曲似弓,弹往另一边的高空去。
两千八百斤的破天枪被雷凡大力抡动下,与霸王枪交击一瞬,何止万斤。
无上巨力之下,什么借劲、卸劲、御劲、化劲统统不管用。
雷凡黑着脸,道:“一视同仁,从第一层开始,立功才有后面的,不愿就拉到。”边说边抓向默鹰。心忖,看老子以后怎么收拾你们。
“哎呦!”雷凡触电般唰的缩回手痛呼一声。
这他娘的是什么鸟嘴?比神兵利器还要锋利。差点把他手指啄破。
“就你这两下子,还想在老默头上动土,简直就是找虐啊!”
望山猴终于蹦上蹦下地嚎叫起来。这是它开心到极点时的表现。
雷凡吃痛,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巴掌扇了过去。
唰的一下,默鹰轻巧的飞到满地打滚的望山猴头上。
这下,望山猴也不得瑟了,一咕噜爬了起来,探爪抓向默鹰。
雷凡的眉头不自觉的挑动,这小东西真是一个麻烦啊!这哪是三缄其口的默鹰?这根本就是一只多嘴多舌的鹦鹉啊!
嗯,等以后恢复法力,就把它烤来吃。
望山猴可没有鳞甲马的好脾气,转眼就和默鹰劈里啪啦的干起架来。
卢十三在战舰上安排好静公主,下船后,云龙战舰杨帆远去。
正想着怎么处理这个麻烦的小家伙,远处传来啸月银狼的召唤声。
雷凡大喝道:“十三先去率领兵士。快!”
雷凡一边下达命令,一边纵身跃上鳞甲马,手持破天枪策马向啸月银狼方向飞驰而去。
好在鳞甲马是妖兽,否则,根本承受不起手持破天枪的雷凡。
卢家村接近黎海,从送君岩往卢家村走,慢慢就是一片凹凸不平,坡峦起伏的丘陵地带。极不适合骑兵纵横。
仑五刑虽摆明不把让圣莲教圣女吃亏的雷凡放在眼里,但也不会轻敌,更不会拿手下儿郎去和野兽死战,不值得。
再说那片丘陵适合野兽纵掠,并不适合骑兵整体作战。所以他让十煞将留下,带兵埋伏在送君岩一带。先让己方立于不败之地。
不管是兽群还是那些余孽的残兵,只要进入埋伏圈,一把火加上铺天盖地的箭雨就足以致胜。
擒贼先擒王,仑五刑有足够的信心,可先干掉雷凡。如兽群四散,他就挥军掩杀,一举控制卢家村。
如兽群发狂,便由他亲自引其入伏,一把火烧个干净。
仑五刑善用奇兵且艺高胆大,他只率百名近卫团高手前往卢家村。
这也是引诱雷凡那毛头小子前来独斗的方法。
人数太多,那个乳臭味干的小子,怎么可能有此胆量决战?
他如今在墨洲战神榜上排名第九十八。
虽然上榜是一种偌大的荣耀,但排在榜尾却是他刻意为之。
这世界还有谁能了解他的抱负呢?除了结拜兄长卢中旭,再也没有其他人。
他虽出自豪门大族,但却仇恨整个仑家。自他掌控大权后就把那些所谓的叔伯兄弟大肆血洗。让整个卢国惊惧,得了一个狂人的称号。
他最崇拜的是千年前,开创秦室的“秦武皇”。
他不但统一了整个墨洲,还统治了与墨洲相邻的长洲、霸州,并跨海一直杀到乾州的西马湖畔。
能跟随雄才大略的大哥卢中旭,一统五国,征战四方,是他最大的梦想。
百余年来墨洲久无大战,其他四国所谓的精兵,在他眼里不过是笑话罢了。
没有见过血的士兵怎么可能成为精兵?
而他所率的黑龙卫,其中至少有一半就曾伪装马贼肆掠一方。
他们其疾如风、侵掠如火,掠夺无算、杀人盈野。与江湖高手过招,与各国精兵强将交手,从未吃过败仗。
因为不堪的童年,他这一生只有两个爱好----挣扎的处子!沸腾的鲜血!
了解他的,如南燕通者。就会绑来陌生的貌美处子,任他折腾。
顺从他的,爱慕他的,他则提不起半丝性.趣。
他喜欢“小羊羔”的挣扎与绝望。
他更渴望沸腾的鲜红血液,他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战争!战争!战争!他需要战争!
敌人的惊悚惨嚎,无数人头滚滚落地,均能赋予他极深的快.感。
他的霸王枪最善攻坚,一往无前,以硬碰硬。
至今还没有一个高手能让他完全放开手脚。
希望这个雷凡不会让他失望!
他带着百名近卫团高手,已经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狼群。那此起彼伏的狼嚎并不能让他畏缩,而是刺激得他热血沸腾。
雷凡的外表实在太具有欺骗性。
不是绝世高人怎能看出他完美体质的不凡?
当然,妖兽除外,它们的审美观点显然不是看皮肤白不白,有没有光泽。
异界的人类,极少有人像他这样拥有剔透白皙、泛着光泽的皮肤。正儿八经是“小白脸”的代言词。
所以当雷凡率领一千精兵来到阵前时,仑五刑目视雷凡三秒后就哈哈狂笑,乐不可支。
“哈!原来是个‘兔儿爷’,这要到了炳京的百花楼就是头牌的料啊!
你如做花魁,刑爷会大力捧场、日日光顾你!啊哈哈哈哈......!”
炳京是卢国的京城,百花楼是京城最大的青楼。
百花楼里面除了貌美如花的妓.女,还有称之为“兔儿爷”的娈童,是任那些有钱的达官贵人亵玩对象。
雷凡身后的卢十三和精兵们全都色变,这侮辱实在太甚了。
他们虽还不熟悉雷凡,但雷凡已经是他们的统领,跟他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故感同身受。
至于靠着牛头山那边的狼群和妖兽却没有感觉。
妖兽虽有智慧,通人言,但人类的语言何其丰富。
所以什么头牌、花魁、兔儿爷,就不是它们所能理解、明白的了。
雷凡刚注意到仑五刑的坐骑,经过鳞甲马提醒,知道这是一头妖兽,独角马!虽比不上鳞甲马,但也不会相差很多。
他一度以为经历过水蓝星现代经典骂战的洗礼,面对口角也不会轻易生气。
但看着二十丈开外的仑五刑一边狂笑、一边做出侮辱性的动作,怒火也被有意无意的引发出来。
以前战斗时越冷静越能发挥战力,二次塑体后,他发现怒气反而能让他越战越勇,力量猛增。
雷凡怒火上窜,冰寒道:“如果被老子抓到你,就用这杆破天枪,从你菊花中捅进去,再从你的狗嘴里穿出来,烤了!给狼群享用。
希望那时,你仑五刑还笑得出来。”
仑五刑一愣,菊花?什么菊花?
忽然看到雷凡的比划,方才反应过来。巨眼一眯,不屑道:“就凭你这娘儿样?下辈子你都别妄想!
有本事咱俩单独比划下,看是你穿我菊花,还是本将军骑着你。”
雷凡怎能听不出他言下的猥.亵之意,怒吼道:“逃跑的,就他妈的是狗。”策马持枪,冲了上去。
成功激怒雷凡,让他与自己独斗,仑五刑大喜,也抽出霸王枪策马奔来。
“看你刑爷爷玩死你个兔儿爷。”
要说剑法、刀法,雷凡还不陌生,何时玩过这么长的枪?
只听过棍扫一大片,枪挑一条线。枪法那是半点也不通的。
管它娘的,接近仑五刑时,雷凡单手把破天枪抡圆了往他横扫过去。
至于仑五刑刺向他咽喉的霸王枪,雷凡视若无睹,置之不理,只用左手抓去。
仑五刑大喜,这十足是个“沙场雏鸟”啊!难道他是第一次使这么长的木枪?
雷凡早料到如今的情况,他最多被扎得生疼,又不会死。对手如被他砸到,那就有好戏看了。
破天枪接近那一瞬,仑五刑终于察觉一丝危机。
霸王枪唰地回收,用了一个御劲,横击破天枪。
只要枪身交击那一瞬,他的霸王枪会化掉雷凡的枪劲,并顺势借劲在战马交错时,把饱饮敌血的霸王枪尖送进对方的咽喉。
这也是他成名已久的霸王枪绝学之一,“锁喉枪”!
锁喉枪,枪中王,枪枪锁喉最难防!
仑五刑手下的百名近卫团高手,此刻全都目露不屑,暗地冷笑。
还以为是什么样的高手?自雷凡在马背上,把破天枪当棍扫的“奇”招一出。他们就已经预见了结局。
虽知雷凡身具神力,但仑五刑的凶名太甚了。而雷凡又好似不通战阵搏杀,“枪法”简直不堪入目。卢十三骑在战马上,紧张下,握枪的手,汗渍淋淋。
“锵!”
两枪交击,震天爆鸣声波纹般扩散,方圆百丈的生物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
火星疾溅中,仑五刑惨嚎一声,虎口渗血震裂,霸王枪遽然脱手,连人带马、腾云驾雾般,横飞出去。
坚韧似不可摧毁的霸王枪,如今也弯曲似弓,弹往另一边的高空去。
两千八百斤的破天枪被雷凡大力抡动下,与霸王枪交击一瞬,何止万斤。
无上巨力之下,什么借劲、卸劲、御劲、化劲统统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