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遗憾莫过于目标就在眼前而自己却抓不住!
冯盎手上挨了一下也没有放开横刀,任何久经沙场的将士,都不会轻易放下武器,在战场上丢掉武器,几乎就等于没命!
可是,哪怕冯盎和十一狗子用尽了全力,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谈殿即将顺着河道逃走!
“啊啊啊!”
一个人气急败坏的时候,是没办法分散注意力的,所以继刚刚那一石矛过后,冯盎又被僚人士兵抽了四五棍,倒在了地上。
peng!
………
peng!
哪怕是在战场上都清晰可辨的两声枪响!
想要对冯盎下手的两个僚人顿时被爆了头。
冷锋!
冷锋虽然没有加入战场,可是在狙击镜下,他可以随时支援战场上的每一个队员。
猛大队不需要担心,全身“铁皮罐头”的他们是战场上最安全的,迅大队也不需要担心,他们被冷锋灌了一脑子的“保命第一”思想,遇到人多打不过的情况第一时间就会撤退。
可是一根弦的冯盎和十一狗子就需要重点关注了,所以在冯盎挨棍倒地后,冷锋的支援就到了。
两枪,两个人。
就在这两三秒的时间里,冯盎已经回过了气,重新站起来,一阵乱刀把周围的人逼退过后,冯盎朝冷锋的方向气急败坏地喊道:“你他娘的有神器,你打谈殿啊!傻呆着干啥呢!”
他的声音不像狙击枪的声音可以传递大半个战场,所以冷锋是没法听清楚的。
冷锋为什么不开枪呢?他在等!
在狙击镜的十字准星中,那个一身骚包金色的家伙带着人已经把那半截树抬到了河里,可是第一个上去的,却不是“谈殿”,而是一个衣衫褴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僚人。
“找到你了!”
冷锋微微一笑,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peng!
这一枪,打的就是那个第一个上树干的僚人!
巴雷特的威力巨大,直接打穿了他的心脏部位,在他身体上开了一个大洞!
这还是冷锋的子弹是特制的穿甲弹,如果是一般的子弹,此时那个人不仅仅是胸口破一个大洞那么简单,而是直接被打成两截!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做“替身”,冷锋不相信在与冯盎阵前对骂时精明似鬼的谈殿会穿着这么一身骚包的铠甲在战场上晃荡。
很有可能,那个第一个“上树”的,才是真正的谈殿!
那个一身金色铠甲极度骚包的家伙的反应印证了冷锋的猜测,他并没有“上树”逃跑,而是抱起那具尸体痛哭哀嚎!
冷锋一枪得手,毫不犹豫地又是一枪,有杀错没放过,那件骚包的铠甲并不能抵挡穿甲弹的威力,那个穿着金色骚包铠甲的家伙也步了前一个人的后尘。
眼看着那些护卫围着两具尸体哀嚎,没人管那半棵树,冷锋又是一枪!
子弹巨大的推力把那半棵树送离了河边的浅水区域,进了流动的水中。
“就算你俩都是假的,谈殿也跑不了了!”
冷锋把自己的狙击枪放好,拔出三棱刺进了战场!
来到岭南后,他一共开了六枪!
每一枪耗费的,都是他的心血!要是这种情况下谈殿还跑了,他绝对是血本无归!
身无寸甲的僚人,在冷锋面前就是纯粹的靶子,一路前进,一路秒杀!
当冷锋靠近苦战的十一狗子后,就把三棱刺组成了长枪!
原本设计的一三棱刺一枪杆的长枪已经被阎立本再次优化,弄成了一枪头俩枪杆,枪杆与枪杆之间也能相连成为一体。
谁说没有螺纹,这种设计就没办法实现了?
想一想“鲁班凳”,诸君就能联想到古人在没有螺纹的时候是如何连接两个部件的了。
几“棍”扫清十一狗子身边的僚人,冷锋看了一下已经破了相的十一狗子:“沉不住气了吧!守我身后,咱们过去接冯盎!”
十一狗子的下巴挨了一下,有护颈在,虽然伤口并不长,可是伤口很深,他注定要破相了。
军人,特别是古代的军人,破相是很常见的,甚至于一场战斗下来,还有缺胳膊断腿的。
所以,哪怕对于装备精良的唐军来说,“战争”也意味着残酷。
冯盎不需要冷锋的支援,冯智彧已经杀到了老爹身边。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了冯智彧的帮助,冯盎顺利截住了护着残尸想要寻路突围的那一队护卫。
“呸!”冯盎吐了一口唾沫,他和冯智彧立在二十几个护卫前没有一丝惧意。
冷锋这个时候也杀了过来,跑到冯盎身边,看他的样子没受重伤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冯盎张口对那一队护卫说:“******”
冯智彧的注意力都在另一边的战场,防备冲过来的僚人,所以没时间给冷锋翻译。
不过冷锋也猜到了冯盎的意思,无非是招揽一下这些护卫。
大人物都有这个臭毛病,遍观朝堂,还真的有不少人是被李世民招揽的。
魏征不用多说,他原本是太子手下的能臣,现在成了李世民的“人镜”,比房玄龄还威风,至少房玄龄出班启奏,朝臣们不会心惊胆战地担心宰相是不是要弹劾自己。
尉迟恭也是李世民招揽过来的,在玄武门之变中,尉迟恭杀得最猛,逼宫也是他一力施为。
程咬金、牛进达、秦琼,都是后来加入唐军的。
也不知道冯盎开出了什么条件,那几个护卫居然纷纷收起了刀兵。
冯盎见冷锋露出了探究的神色,就说:“我答应他们,给他们的旧主留一个全尸。”
冷锋瞥了一眼那几个护卫,不得不承认冯盎招揽了几个优秀的人。
这几个护卫在铺天盖地的大军合围下没有抛弃主上,到了穷途末路,依旧没有先找出路,而是为原本的主人着想,哪怕旧主已经死了。
这样的护卫,招揽过来是真正的值,也不需要担心他们会叛变,因为尉迟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尉迟恭在追随宋金刚的时候,一心一意地为宋金刚出生入死,直到他与寻相粮草断绝,才献城投降。他跟随李世民后,果然也一如既往的忠心为主,成了李世民的左膀右臂。
冯盎走过去,先是拿掉了那个穿着金色骚包铠甲的人的头盔,看到他的面相后摇了摇头。
再看看那个“僚人”的面相,才点了点头:“这个才是谈殿!”
说完,冯盎不好意思地对冷锋笑了笑:“可笑老夫还以为你在偷懒,没想到你早就看穿了谈殿的伪装,说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你应该没看过谈殿长什么样子才对。”
冷锋指着那个金色铠甲说:“这么骚包的铠甲,得多么智障的上位者才敢穿着它在战场上晃荡。”
咳咳,有人说我让主角带巴雷特是不是太骚包了,还说巴雷特的烟尘太大,太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
其实当初设定的时候我是考虑过这个的,巴雷特这玩意,沾着就废,打中身体就死,所以是国际雇佣兵最喜欢的武器,冷锋不是职业军人,所以在选择武器的时候,就会受到雇佣兵等人的影响,从而选择巴雷特。
好了,我编完了,其实我就是觉得带巴雷特穿越爽………以下可以骂我了。
(本章完)
冯盎手上挨了一下也没有放开横刀,任何久经沙场的将士,都不会轻易放下武器,在战场上丢掉武器,几乎就等于没命!
可是,哪怕冯盎和十一狗子用尽了全力,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谈殿即将顺着河道逃走!
“啊啊啊!”
一个人气急败坏的时候,是没办法分散注意力的,所以继刚刚那一石矛过后,冯盎又被僚人士兵抽了四五棍,倒在了地上。
peng!
………
peng!
哪怕是在战场上都清晰可辨的两声枪响!
想要对冯盎下手的两个僚人顿时被爆了头。
冷锋!
冷锋虽然没有加入战场,可是在狙击镜下,他可以随时支援战场上的每一个队员。
猛大队不需要担心,全身“铁皮罐头”的他们是战场上最安全的,迅大队也不需要担心,他们被冷锋灌了一脑子的“保命第一”思想,遇到人多打不过的情况第一时间就会撤退。
可是一根弦的冯盎和十一狗子就需要重点关注了,所以在冯盎挨棍倒地后,冷锋的支援就到了。
两枪,两个人。
就在这两三秒的时间里,冯盎已经回过了气,重新站起来,一阵乱刀把周围的人逼退过后,冯盎朝冷锋的方向气急败坏地喊道:“你他娘的有神器,你打谈殿啊!傻呆着干啥呢!”
他的声音不像狙击枪的声音可以传递大半个战场,所以冷锋是没法听清楚的。
冷锋为什么不开枪呢?他在等!
在狙击镜的十字准星中,那个一身骚包金色的家伙带着人已经把那半截树抬到了河里,可是第一个上去的,却不是“谈殿”,而是一个衣衫褴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僚人。
“找到你了!”
冷锋微微一笑,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peng!
这一枪,打的就是那个第一个上树干的僚人!
巴雷特的威力巨大,直接打穿了他的心脏部位,在他身体上开了一个大洞!
这还是冷锋的子弹是特制的穿甲弹,如果是一般的子弹,此时那个人不仅仅是胸口破一个大洞那么简单,而是直接被打成两截!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做“替身”,冷锋不相信在与冯盎阵前对骂时精明似鬼的谈殿会穿着这么一身骚包的铠甲在战场上晃荡。
很有可能,那个第一个“上树”的,才是真正的谈殿!
那个一身金色铠甲极度骚包的家伙的反应印证了冷锋的猜测,他并没有“上树”逃跑,而是抱起那具尸体痛哭哀嚎!
冷锋一枪得手,毫不犹豫地又是一枪,有杀错没放过,那件骚包的铠甲并不能抵挡穿甲弹的威力,那个穿着金色骚包铠甲的家伙也步了前一个人的后尘。
眼看着那些护卫围着两具尸体哀嚎,没人管那半棵树,冷锋又是一枪!
子弹巨大的推力把那半棵树送离了河边的浅水区域,进了流动的水中。
“就算你俩都是假的,谈殿也跑不了了!”
冷锋把自己的狙击枪放好,拔出三棱刺进了战场!
来到岭南后,他一共开了六枪!
每一枪耗费的,都是他的心血!要是这种情况下谈殿还跑了,他绝对是血本无归!
身无寸甲的僚人,在冷锋面前就是纯粹的靶子,一路前进,一路秒杀!
当冷锋靠近苦战的十一狗子后,就把三棱刺组成了长枪!
原本设计的一三棱刺一枪杆的长枪已经被阎立本再次优化,弄成了一枪头俩枪杆,枪杆与枪杆之间也能相连成为一体。
谁说没有螺纹,这种设计就没办法实现了?
想一想“鲁班凳”,诸君就能联想到古人在没有螺纹的时候是如何连接两个部件的了。
几“棍”扫清十一狗子身边的僚人,冷锋看了一下已经破了相的十一狗子:“沉不住气了吧!守我身后,咱们过去接冯盎!”
十一狗子的下巴挨了一下,有护颈在,虽然伤口并不长,可是伤口很深,他注定要破相了。
军人,特别是古代的军人,破相是很常见的,甚至于一场战斗下来,还有缺胳膊断腿的。
所以,哪怕对于装备精良的唐军来说,“战争”也意味着残酷。
冯盎不需要冷锋的支援,冯智彧已经杀到了老爹身边。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了冯智彧的帮助,冯盎顺利截住了护着残尸想要寻路突围的那一队护卫。
“呸!”冯盎吐了一口唾沫,他和冯智彧立在二十几个护卫前没有一丝惧意。
冷锋这个时候也杀了过来,跑到冯盎身边,看他的样子没受重伤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冯盎张口对那一队护卫说:“******”
冯智彧的注意力都在另一边的战场,防备冲过来的僚人,所以没时间给冷锋翻译。
不过冷锋也猜到了冯盎的意思,无非是招揽一下这些护卫。
大人物都有这个臭毛病,遍观朝堂,还真的有不少人是被李世民招揽的。
魏征不用多说,他原本是太子手下的能臣,现在成了李世民的“人镜”,比房玄龄还威风,至少房玄龄出班启奏,朝臣们不会心惊胆战地担心宰相是不是要弹劾自己。
尉迟恭也是李世民招揽过来的,在玄武门之变中,尉迟恭杀得最猛,逼宫也是他一力施为。
程咬金、牛进达、秦琼,都是后来加入唐军的。
也不知道冯盎开出了什么条件,那几个护卫居然纷纷收起了刀兵。
冯盎见冷锋露出了探究的神色,就说:“我答应他们,给他们的旧主留一个全尸。”
冷锋瞥了一眼那几个护卫,不得不承认冯盎招揽了几个优秀的人。
这几个护卫在铺天盖地的大军合围下没有抛弃主上,到了穷途末路,依旧没有先找出路,而是为原本的主人着想,哪怕旧主已经死了。
这样的护卫,招揽过来是真正的值,也不需要担心他们会叛变,因为尉迟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尉迟恭在追随宋金刚的时候,一心一意地为宋金刚出生入死,直到他与寻相粮草断绝,才献城投降。他跟随李世民后,果然也一如既往的忠心为主,成了李世民的左膀右臂。
冯盎走过去,先是拿掉了那个穿着金色骚包铠甲的人的头盔,看到他的面相后摇了摇头。
再看看那个“僚人”的面相,才点了点头:“这个才是谈殿!”
说完,冯盎不好意思地对冷锋笑了笑:“可笑老夫还以为你在偷懒,没想到你早就看穿了谈殿的伪装,说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你应该没看过谈殿长什么样子才对。”
冷锋指着那个金色铠甲说:“这么骚包的铠甲,得多么智障的上位者才敢穿着它在战场上晃荡。”
咳咳,有人说我让主角带巴雷特是不是太骚包了,还说巴雷特的烟尘太大,太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
其实当初设定的时候我是考虑过这个的,巴雷特这玩意,沾着就废,打中身体就死,所以是国际雇佣兵最喜欢的武器,冷锋不是职业军人,所以在选择武器的时候,就会受到雇佣兵等人的影响,从而选择巴雷特。
好了,我编完了,其实我就是觉得带巴雷特穿越爽………以下可以骂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