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经商的,就会遇到很多龌龊事,老元自认不是什么好人,锱铢必较才是他的本性,如果他没有用出这个办法,那么被排挤出长安的,就是他老元。

    可是说到“以本伤人”,老元似乎想明白了什么,震惊地看向冷锋。

    难道?

    冷锋见老元的神色,就知道他想明白了,微微一笑:“老元,你觉得,咱们弄得过他们吗?”

    老元正色道:“咱们天下楼去年盈利足够,到今年为止还没有太大的支出,可要是以本伤人,就看您伤得起不。”

    能搞得动就行!

    冷锋点点头:“虽然我不太明白里面的门道,可是根据字面意思,以本伤人就是双方赔本,消费者,哦,也就是买东西的人得利,既然如此,咱们也不至于太心疼。

    造吧!可劲造!天下楼账簿上没入库的那些,你拿着搞,如果不够,你就找老李要!”

    “都………都给老奴?”

    老元大吃一惊!

    天下楼是冷锋手下产业的“老大”,所有行当的盈利都是汇总到天下楼以后再转交冷锋。因为天下楼要不时往慈善堂投钱、各个行当的工人工资分配都由天下楼负责,所以天下楼在给冷府递交大部分盈利以后,还要留着一部分钱财以备不时之需。

    第一年,冷锋扔给老元的是三十万贯,而第二年,冷锋不在长安,老元老李商量过后给天下楼留下了一百万贯!

    一百万贯!这可是连皇帝李世民都要眼馋的数字!

    如今冷锋把这一百万贯教给他老元“挥霍”,还声明不够再找冷府要………

    纵使老元是见识过大场面的,此时也有点麻爪。

    就是麻爪~如同字面意思,他现在手心就发痒,如果把这一百万挥霍光,那他老元绝对可以以“败家”的属性进入史书。

    “怎么了?没信心?”

    听到冷锋在叫他,老元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主家,百万贯呀!您就这么放心交给老奴?”

    冷锋点点头:“你老元我还是信得过的,再说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以本伤人,也只能交给你去办了。”

    老元的耳朵自动忽略了冷锋后半句话,对他而言,“一百万贯拿去用”,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觉得自己“有用”了。

    可是………

    老元跳下板车,对着冷锋拱手说:“东家,我老元生于破落的商贾人家,捉爬滚打半生,才找到了值得依靠的主家。元昌不才,请求主家收我为家臣,自此定当忠心为主,九死不悔,若有反复,定叫我元昌五雷轰顶,子孙死绝!”

    说完,老元用自己的指甲抓破了胳膊,等待着冷锋的答复。

    家臣认主,就是加入一个家族,成为附庸。这比朝臣认君主还要彻底,朝臣还可以“退休”,可是家臣却要为家主奉献到死。

    不过相对而言,有付出也有收获,家臣在一个大家族的地位相当于宗派里的“长老”,拥有很大的权力,比如老元现在管理着天下楼和天下楼下属那么多的企业,这就已经是非家臣不可获得的权力了。

    家臣不是主家主动收的,主动收的那叫手下,只有某个人认定自己有价值,认定将要附庸的主家是值得附庸的,才会主动提出做家臣,而主家考虑后觉得可以,才可以收入一个家臣。

    冷锋现在已经有一个家臣了,那就是老李,对于老元,冷锋说不“眼馋”是不可能的,可是规矩在那里,他只能等着老元主动提出来。

    今天,在长安郊外的路上,老元终于决定了认家主,这让冷锋喜出望外!

    毫不犹豫的挽起袖子,用靴子侧面隐藏的刀片割破胳膊,这一刀的位置很讲究,虽然出了血,可是并不会留下伤疤。后世带来的习惯,冷锋还是觉得自己身上留下伤疤是耻辱。

    他将自己的破口和老元胳膊上的破口贴合起来。这个仪式叫“溶命”,这表示老元保证自己以后可以随时为冷锋这个主家赴死。

    贴完、仪式完成以后,老元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在长安混了很多年,他见惯了长安豪门的阴暗面,好多人都喜欢让家臣家将干阴暗的事儿、背黑锅,所以老元不会乱认家主。

    冷锋这个主家,很符合老元的择主标准,以前可以厚着脸皮负责经营天下楼,可如今就要拿着一百万贯替主家打“商战”,老元觉得,还是认了家主比较妥当。

    这样一来,就是商战打输了他也不必落下心理负担,家臣和家主是一家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哪有一家人因为事情办砸了问罪的?

    得偿夙愿的俩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就连驾着车、一直面无表情的龙影也露出了笑容。

    在皇宫待的久了,他也明白家臣是怎样的存在,一个拥有家臣的家主和没有家臣的家主可是两个地位,拥有家臣的家主,才能证明自身的实力。

    “好好搞吧,家底都交到你手里,要是你败的少,咱们就是大胜,要是把家底败光了,你老元自己去讨饭,我是熩国公,丢不起这人。”

    老元哈哈大笑:“何须讨饭,家主只要把老奴卖到人市,还是能换取一两顿餐饭钱的。”

    老元成为家臣后,和冷锋说话就不再那么拘谨,但他和老李一个德行,还是喜欢以“老奴”自居,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也该改自称了,可是看样子还是不打算换。

    冷锋反手摸了摸走过来的踏雪,这蠢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偷偷从秦岭跑了出来,还找到了他这个主人,看样子马这种动物嗅觉是真的灵敏,想必阿史那阿伊那一天就是靠自己白马一路追到了冷府。

    他对龙影说:“送我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告诉皇帝,开始准备应对蝗灾吧,接下来我要躲在家里当宅男,这也是帮他演戏。”

    龙影点点头,两脚踢断了平板车的车辕,骑着光背的马就离开了。

    老元对冷锋拱拱手:“家主,老奴也回天下楼了,用‘以本伤人’的手段对付王家,就要从煤炭上下手。”

    为了答谢幻灭易君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作者今天还要万一下试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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