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曹铄他们正在寻找昏迷的孙观,突然听到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在老夫手中!”

    谁?难道是,南华老仙?

    曹铄循声望去,就见在栅栏旁边捆着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头,一头的白发将他的面孔全都遮了起来,他的一只脏兮兮的手正搭在孙观的喉咙上,另一只手遮着火光,显然已经在这暗无天日的洞窟里待了许久,眼睛有些不适应了亮光了。顺着他身子往上看去,只见那老头的两个肩胛骨都被一条粗粗的铜链穿过,那铜链连在墙壁上的一对铜环上,那老头一动那铜链就丁零作响。再往下看去,就见那老人的双腿像是被打折了,不自然地萎缩着,依稀露出白棱棱的骨头茬,看来已经溃烂许久了。

    曹铄看着那老头,暗暗皱了下眉头:“你是什么人?”

    “老夫乃是南华老仙!”

    啊,做神仙混到这种地步,也算是前无来者了。曹铄疑惑地问道:“你是南华老仙?哪十五年前就离开这里,和情人双宿双飞的又是哪一个?”

    那老者显然有些激动,咆哮着说道:“那个混蛋,他也配称南华老仙?四十年前,是我传了张角的《太平要术》,来完成祖先的遗命;结果他干了些什么?擅自出山找了个女人回来!就这样一个垃圾,居然还自称是我哥哥,硬从我手里抢了族长一职,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货色?……”

    一个时辰后,老者怒气渐歇,估计很久没有说得这么痛快,很是兴奋,抓着孙观的手又紧了几分,把他一下子抓醒了。孙观这个人虽然悍勇非常,不过并不是个莽撞的家伙。眼下要害被制,又看见我使的眼色,于是继续装昏。害怕那自称“南华老仙”的家伙伤害到孙观,曹铄继续装作好奇宝宝,和他一起探讨起两个“南华老仙”的恩怨情仇来。被关押的老者已经许久没有人跟他说话了,平日里吃得是游到身边的活鱼,喝得是从排水渠中留来的污水,一肚子牢骚正没地方发泄,于是高高兴兴地继续说……

    很快,又过了一个时辰,曹铄终于也把这个囚徒的故事给搞明白了,为了便于描述,就用南华老仙和南华囚仙来说事吧。

    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是秦始皇刚刚一统天下的时候,秦始皇下令征集天下书籍、图库,送往咸阳。又征召有名望的儒生、方士齐聚咸阳,商讨政事,以图在历史上留下从谏如流的美名。不过很快,这些个儒生以及他们记述的集彻底惹恼了秦始皇,他下令将这些书籍一律烧毁,不服王化的儒生一律坑杀,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焚书坑儒事件。

    不过虽然是大张旗鼓地焚书了,可是真要都烧了始皇帝又觉得可惜。早在焚烧之前,他就派人从中将各种书籍各挑出两份来,一份藏在阿房宫中,后来被项羽一把火烧光了;另一份就藏在这鹿肠山中,始皇帝巡游各地时调用。法虽好,可是秦始皇没料到自己很快身死,这秘密也就不为外人所知。

    留下看管的百余秦军和数十名小吏眼见天下大乱,索性紧闭山门,不问世事。没隔十几年才派人出外打探下消息,买些女童回来(买女婢容易被追查,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女童就无所谓了,大汉年年都有溺死的女婴,买些回来不成问题)。反正留在山中有地有粮,还不用交赋,实在是快活。

    留在山中,实在没有事情干,大家就识字读书,反正有一洞窟书呢。到了东汉灵帝刚刚即位的时候,这个南华老仙和南华囚仙两人都已经是饱读诗书的才子全才,又都是上任族长的儿子,是下任族长的有力竞争者。两人合力写了部《太平清道领》,其中涵盖洞窟中大半图书,可谓兼容并收,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本来这样也可能成就一段佳话,可是兄弟两人偏偏都特受族中推崇,特受族人爱戴,而族长只有一个。选下任族长的条件很简单,就是获得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并要得到族中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南华老仙选择了爱情,他带回了一个大家闺秀;而南华囚仙选择了江山,他收了张角做徒弟,传授给他超简易版本的《太平清道领》——也就是《太平要术》。可是希望安稳度日的族人们最终选择了南华老仙,并将他弟弟囚禁起来。过了两三年,新任族长夫人要回乡祭祖,从此音信全无,南华老仙外出寻访,一去不复返。

    族人们对南华老仙越来越怨恨,对他弟弟南华囚仙也越来越刻薄,由于害怕囚仙报复,于某个深夜迷醉了他,然后打折了他的双腿,穿了他的琵琶骨,废了他的武功。最后关闭了铜栅栏,试图饿死他。可是天无绝人之路,本来是为了防火修建的水渠不知怎么,进来了好多鱼,南华囚仙靠这些小鱼活了下来。

    不料后来一天雷声不断,天降天火,将南华一族藏身的森林引燃,将南华一族在世间的痕迹尽数烧毁。几个侥幸逃出生天的族人正好是囚仙的铁杆支持者,他们来到洞窟这里,告知消息后试图放出囚仙,不料触动机关,尽数被射死。

    我拍了拍手掌:“故事很好,很强大,可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放我出去,我就放了人质,还给你一洞窟的金银珠宝,兵器铠甲!”

    “杀了你照样可以得到,这个条件不满意,继续!”

    “放了我,我可以指点你打开那个藏书的隐秘洞窟。”

    曹铄指了下身后的华雄,“隆重介绍一下,这位是西域用刑高手,关西大汉华雄。你别看他五大三粗的,可是却对刑讯逼有着独特的见解。他最擅长的就是鱼鳞剐,曾经连剐我手下叛徒一千零七十二刀,这才仅仅剐完左方前臂而已。我知道你是不选择他的,对吧?”

    “我有你所未有,否则你肯定懒得与我打交道,说吧,只要你能把我放出来,一切都可答应你。”

    “我要你效忠于我!”曹铄认真地说道。

    “要我效忠?一个糟老头子,一个废人,要我又有什么用?”

    “我看过《太平要术》。夫一者,乃道之根也气之始气,命之所系属,众心之主也。太者大也言其积大如天,无自大于天者、平者,言治太平均,凡事悉治,无复不平,此若地居下执平,……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小子自不量力,要建立一个太平社,所以我要你效忠于我。”

    “又是一个傻子,”南华囚仙叹息了一声,“和我一样的傻子,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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