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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流杀手是指五岁左右开始训练,训练时间超过十年的一类杀手。笔《趣》阁biquge.info这种杀手与寻常杀手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只使用剑和匕首,用最快的速度,最独特的手法让敌人在最短的时间里丧命。

    练外家功夫,就是练到死,也不可能配得上‘最快’这两个字。可以想到,他们同时修习仙法。利用仙法中的御剑诀,不仅可以加快飞剑的速度,还能增加准确度。前提是眼力要好,手要稳。手越稳,飞剑的准确度越高。

    侩子手的升级版本也是杀手,称为流水型杀手,意思是杀人对他们来说,就像在流水线上工作一样。给一定的时间,按照一定的程序,必然产生一定的结果。对手很弱,则产生相同的结果,对手很强,结果就因人而异。

    流水线式的杀手,在杀手类别排行榜上排名第三。任何行业,都是量变产生质变。怎样炼成杀手?如果每天杀一个人,到了一定的时候,肯定会变成杀手,想不去杀人都难。

    只要你熟练了,技巧自然会提升。悟性高的侩子手杀上两千八百个人就能升级为杀手,王利发总共已经杀了两千七百九十八个,还差两个,他便能升为杀手。

    王利发自己觉得,普天之下,除了他儿子,再没有人比他的悟性要高了。如果是这样,他勉强可以和白衣人打个平手,如果不是,他死定了。

    白衣人脱手打出一柄飞刀,飞刀快得惊人,拖出一条长长的残影,就像是一根拉直的绳子,连结着他们两个人。

    王利发的眼力很好,时刻注意白衣人的一举一动,,可是,尽管如此,尽管他的眼力不错,但他仍然反应慢了,等到他抬刀相格,那把四寸长的飞刀已到他面前。

    飞刀的速度自是有增无减,王利发抬起的手臂却忽然停下不动。难道他知道他是在做无用功?飞刀在他胸前半米的位置停住,停得非常干脆,没有一点儿惯性。

    这不像是人所为,既不是人,难道有鬼?大白天的,哪来的鬼呢?

    王利发只想到一种可能,那就是仙法!唯有仙法,才能让飞刀射出得如此快,快到像他这样的高手都无法看清,而要它立马停下,也只能是仙法。

    王利发深吸一口冷气,平复内心的震撼:“你为什么不杀我?”

    白衣男子微微笑道:“我为什么要杀你?”王利发脸上的肌肉抖了抖,道:“因为我想杀你在先。”

    白衣人似乎在笑他逻辑有问题,淡淡地道:“那现在呢?”

    “不想了。想也没有用。”王利发老实答道。

    白衣人道:“既然你已经不想了,我为何还要杀你?”

    “那如果我现在又想杀你呢?”王利发忽然道。

    白衣人没有笑了,盯着王利发:“你真的想死?”

    王利发迎上他的目光,笑道:“阁下来历不明,武功高强,只怕齐王手下还没有这么厉害的角色,阁下一口断定人是齐王劫的,你当我是傻子吗?”

    “先生以为,我是另一位王子门下?”白衣人阴沉地看着他,淡淡的问道。

    王利发望着他,心想:“难道不是吗?”

    “是的。”白衣人回答的很干脆。白衣人并没有做声,也没有任何肢体语言,王利发竟能明白他的意思,连王利发自己也搞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利发道:“你到底有什么阴谋?”

    白衣人道:“我想见太子一面。”

    “不可能!”王利发回答得斩钉截铁。

    “太子一定得见我,因为只有我,才能保住他的命。”白衣人说得更加坚定。

    王利发哼哼冷笑:“你肯定有阴谋,你见不到太子的。”

    白衣人也笑了:“我有阴谋,可是……太子已经来了,在你背后。”

    王利发朝背后看了一眼,他并不怕白衣人暗算他,那把飞刀离他很近,只要白衣人愿意,随时可以要了他的命。

    白衣人想乘机逃走,其实没有必要骗他,因为自己根本拦不住他。王利发像个傻瓜把头转过去,结果他真的傻了。

    一个比刘德华还要帅的大帅哥气定情闲的站在他身后两米远的地方,鹰眼,直挺的鼻子,雕塑般的嘴唇。他的脸又瘦又长,但不给人突兀、不和谐的感觉,相反,那似乎是最合适的比例,再瘦一点便不好看了。

    他的眼睛带有魔幻色彩,精光闪烁。当王利发注意到他眼里尖利的如剑的光时,他竟像有感知似的,把光芒掩饰起来,变成一种浑浊的、灰白色的老人的眼睛,和他英俊的外表极不协调。

    他凝视着同样在凝视他的王利发,说道:“我很好看吗?”

    “啊,对不起。”王利发为自己的失态感到抱歉,他十分纳闷,怎么今天出现这么多像女人的男人?

    这个帅哥正是天宇国的太子。天宇国的男人或许不认得梁王,或许不认得齐王,但正常的男人都认得太子。

    太子天生风流,十岁便娶了太子妃。尝到甜头后,十一岁的时候接二连三收了十多房,可他不能满足。娶的尽是良家美女,她们于那事上扭扭捏捏,装成十分纯洁的样子,直把太子逗得神魂颠倒,七魂少了六魄,才半推半就,双双齐赴巫山。太子继承了皇室好色的优良传统,对于这些装纯女人自是不太满意。

    问天下女子,何处最风骚,非青楼莫属。

    青楼的女子,卖的是笑,是身体,在常人眼中,极为低贱。可是某些东西,譬如恒古不变的真理,她们就比平常女子看得开些,看得清楚些。

    太子是个直爽的人,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他不学他的父亲,偷偷摸摸去逛妓院,还美其名曰:“微服私访。”他可没那么虚伪,他的胆子大着呢。京城的妓院青楼,已经成了他第二个家,他来的时候也没有大张旗鼓,只告诉人家,他就是当今的太子爷。

    春满楼,百花楼,群芳楼,,所有女人卖艺卖身的场所,他都去过。嫖客们很清楚,知道太子很风流,风流到不但京城的妓院走过几遍,天宇国所有地方的卖身卖唱的地方他都去过,而且明目张胆地告诉别人,他是太子,天宇最帅的太子。

    他当然是最帅的,因为天宇国总共只有一个太子。

    那种有趣的地方,什么人没有?五湖四海的豪杰,天涯海角的英雄,看见他人好钱多,身份高贵,基本上都愿意和他交朋友,他也是来者不拒,上到极品杀手,下到无耻神偷,无一不是称兄道弟,互拍马屁,用他自己的话说,哥也算是江湖人士了。

    没想到好日子今年到了头,父皇驾崩,几个弟弟对这个位子虎视眈眈,垂涎不已。他的朋友不少,可是又有几个肯为他尽忠的?还好,他还有女人,越到危难时刻,他越看出女人的可爱来,她们替他分忧,毫无怨言,她们甚至替他出了个好主意,要他散出话去,就说要是谁法术通天,保住他的性命,那他就敬为国师,出钱让国师在京城顶级的青楼挥霍。

    这的确是个诱人的条件,高手对钱财不是很看重,但对女人并不拒绝,其实有点脑子的就能想到,有了钱,还怕没女人?可是没有高贵的女人喜欢他,为什么呢?

    女人心,海底针。针在海里,用眼睛去找,要找到何年何月?最好的办法,是用心去找,太子以为,人的心就像是一块磁铁,心越大,磁性越强,越能得到那根针。

    女人也是人,有弱点,只有抓住这些弱点,合理攻击,她的心便在你那儿了。太子很懂女人,正因为他很懂,所以他一定要赢,赢了皇位,人还是他的,说不定还有更好的,若是输了,便一无所有。

    他清楚地知道,他的弟弟无论谁当了皇帝,他的下场都一样,或许他们不想杀他,可是如果不杀,以后如何睡得安稳?我是仁慈的,别人不一定是。既然不能确定他是好人,那他就是坏人。

    太子经常问自己:“若是我赢了,我会对付弟弟们吗?”

    他无法回答,有些事情,不到真的发生,谁也不知道会怎样。今天早上,他接到门人的报告,说刺杀他的女人会被救走,他便想来看一看,顺便试试身手。

    他一直忍着没有出手,是因为他看见,一排士兵轻易地被划破喉咙。技术流杀手,技巧、速度快到肉眼无法分辨。他忽然有些怕了,怕死在这群人手里。

    他早就注意到白衣男子,帅哥生活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找到一个很帅的人,然后想办法把他比下去。

    所以白衣人要见他,他立即就来了。

    忽然,那把停住不动的小刀轻轻颤抖着,绕过王利发,加速向太子飞去。太子想出手,却犹豫着没有出手,毕竟他是太子,太子是不能随随便便出手的。

    他的旁边有个隐形高手,所以飞刀飞到一半就再次停住了。刀身微微地左右摆动着,想挣脱隐形人的手指。

    能够隐形,自然是高手中的高手,只听见咯嘣一声脆响,刀身从中截断。两截刀片掉在地上,铮铮作响。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刀的前半截居然又腾空而起,插进太子的双眉之间。

    太子张大了嘴巴,话却噎在喉咙里,心不甘情不愿的仰头扑到。太子死了,他瞪着一双鹰眼,瞪得大大的,他不相信自己已经死去,他死不瞑目。

    “嗯?“‘高手’显然也愣住了,百思不得其解。他喃喃自语道:“我明明已经破掉他的法术,怎么会……”

    白衣人笑了笑,道:“太子,没想到吧?”

    “你说什么?”‘高手’淡淡地问道,但惊讶的语气已显露无疑。

    “说你是太子!”白衣人怪叫,一手当胸,在胸前用食中二指左右晃动,写了个潦草的‘剑’字,然后手指向天,引一剑诀,喝声:“起!”

    掉在地上的后半截小刀霍地斜斜飞起,片刻即到了‘高手’胸口,只要再前进一寸,便可要了那高手的性命。高手冷汗淋淋,一双鹰眼直愣愣地看着半截断刀,连自己显了形也没在意。

    “这……”王利发惊讶的说不出话,他先看了高手一眼,又再瞧了瞧躺在地上的‘太子’,目瞪口呆,眼光复又移到那高手的脸上,来来回回,不敢相信。

    他们俩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鹰眼,瘦削的脸庞,光滑的脸皮,眼中精光尤甚。

    他是真的太子吗?他的的确确是太子,因为他自己已说了出来:“不错,我就是太子邢山。只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不久,”白衣美男呵呵笑道:“却才刘菲走过,假太子眉头都不皱一下,是个君子。而他旁边的某人,似乎神采飞扬,跃跃欲试。”

    邢山愕然道:“你怎么能看到我?我的隐身术天下第一,难道你……”

    白衣人骂道:“狗屁的天下第一,谁告诉你你是天下第一的?“太子傲然地看着他,道:“有种你也隐身给我瞧瞧?”

    “这有何难?”白衣人露出一个迷死人的微笑,淡淡的消失在原地,他不是一下子就消失,起初朦朦胧胧,衣服皮肤渐渐的发白,到了后来,竟变得半透明的,甚至可以透过他的身体,看到他身后的事物。就这样,越来越淡,灰色,浅灰色,半透明。透明,最后整个人淡出人的视野。

    仿佛和空气融为了一体。

    他消失的很慢,可给人的感觉,却像忽然淡去似地,连太子都赞叹起来:“变得快。”

    他其实变得很慢。隐身之类的法术全靠心如灵境,心神合一,驱动神念沟通天地间的五种能量,和自身同化。他不是天仙,自然消失的慢。

    问题的关键在于他那迷人的微笑,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力量,让看他的人把目光全集中到他脸上,造成了他们的错觉。

    太子以为自己是个高手,聪明才智足以应付任何阴谋诡计,被人骗了还不自知,只是不住的点头。原先鄙夷的神色早已丢去,尊敬的神态浮于脸庞。

    白衣人见自己的诡计得逞,笑歪了嘴,摆出一副神仙模样,冷冰冰地道:“比你如何?”

    太子这几天正在招贤纳士,这脸色看在他眼里,俨然是位得道高人,当下改为谦和的神色,说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顶撞了高人,请勿见怪。”

    王利发见太子对那人如此谦卑,心中不解,注视着白衣人,猛然一拍大脑,笑道:“是了,修真的人,外表上看不出年龄,这白衣飘飘的男子恐怕早已百岁了吧?呵呵。”

    王利发又想到一事,慌忙拜下来,说:“太子在上,请恕小人无礼之罪。”

    太子道:“刚才发生的一切,我已经瞧见,你武功再高,刀法再快,也绝非那些人的对手,起来吧。”

    “谢太子!”王利发没有杀掉犯人,正自后悔彷徨,现下太子既已瞧见,这脑袋总算保下来了,心中十分高兴。

    太子仿佛没有看见他,径直朝白衣男子走去,脸上冷的像冰块。

    只不过,他看上去还是在笑,那种比雪还冷的笑容,直教人毛骨悚然。

    “说吧,你有什么条件?”太子似是在向他做交易。

    白衣人笑眯眯的打量着太子,忽然爽笑起来,说道:“不愧是太子啊,好,爽快,三千两银子,另加一百黄金。”

    太子有点为难:“我的师傅才一千两一年,你值这么多吗?”

    白衣人冷笑道:“你师傅算哪根葱,有种叫他出来,我比试比试。”

    空气在这时明显一滞,一声苍老雄浑的男子嗓音响起:“鄙视鄙视?我倒要看看你怎么鄙视我?”白衣人刚才还不可一世的脸上,出现疑惑的神色,他侧着耳朵听了好久,眉头慢慢的皱起,他试探道:“阁下是千里传音之术,还是腹语?”

    那个声音紧跟着响起:“都是,也都不是。猜猜看。”

    王利发东张西望,忽然感到地下的土地往上拱了拱,失声叫道:“这妖怪在地下!”

    “哦?”白衣人又笑了,“怪不得声音忽远忽近,我当是见到高人了,却原来是地底的鼹鼠串来串去,阁下莫非是鼠辈,见不得人啊?”

    大地摇了摇,就像是人大怒一样,接着白衣人身前两丈处,青石板开始向上拱,直到拱成一个大土丘,石板碎裂,才见到石板下,泥土中,一个灰溜溜的人头。

    日头正毒,可是阳光射到这颗头上,竟被这人头吸取了能量似地,阴柔无比,他的头永远是黑色的,谁也不能改变它的颜色!

    白衣人依旧笑嘻嘻的,让人觉得他忒别爱笑,特别的阳光。

    不过他的笑容有些僵,因为他发现,阳光照上那颗人头,立刻被吸得干干净净。它吸收光线的速度奇快,比光本身还要快,造成了头上暗灰灰的,阴森恐怖。

    白衣人当然不相信它吸光能快过光本身,要真是这样,这人根本不必做太子的老师,直接杀上天庭了。

    他的头完全露出,瞧样子是个小老头,灰色的脑袋,模样不太英俊。这世上化装成老头儿的人特别多,因为这样能更好的隐藏自己。

    他的脖子细细的,比女人的脖子还要细小,他的头并不大,他又是个老头,细细的脖子倒很适合他。只是接下来就令人惊讶了,他的身躯足足一丈有余,虎背熊腰,臂膀粗壮,拳头比和尚的饭钵子还要大。

    他的一双脚更是大得出奇,犹如蒲扇一般。他钻出土的身法奇快,只是在白衣人这类高手看来,慢的可以顶上蜗牛了,所以白衣人长叹一口气,道:“阁下这速度,实在是……”

    “哼!慢一点有什么打紧,等会儿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神速。哼哼。”老头儿满脸鄙夷之色,他那意思是说:“老子刚才是故意放慢速度的。”

    钻土的人,钻的多了,脸皮也就厚了。

    “你是太子的师傅?”白衣人没有等他回答,接着道:“你能保证将来一定是吗?”老头儿呵呵笑道:“这个我倒没想过,既然小朋友这么自信,咱两个今天分个胜负?”

    白衣人沉吟道:“那还用说,只怕……”

    老头儿问:“只怕什么?”

    白衣人道:“只怕三千两太重,压死了一千两。”老头儿摇了摇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何况……”

    白衣人问:“什么?”

    老头儿冷眼看着他,说道:“我已经找了份兼职,每月一千五,如此,你我不分上下。”

    白衣人有些发愣,这太子的老师还不够牛叉的啊,用得着找兼职?呵呵笑道:“不分上下?呵呵,比过才算啊。”

    “小朋友似乎自信满满啊。”

    “老家伙得意忘形啊。”

    “喝,我称赞你,你怎的贬低我?”

    “贬低你,没有啊。”

    “贬了,”

    “没扁。”

    “贬了,”老头儿胡子直跳,“一定贬了!”

    “一定扁啦?”

    “绝对!”

    “好。”

    白衣男子忽的从背后抽出一口大锅,对着老头儿灰色的小脑袋就是一锅,瞬时砸出一个大包。白衣人笑道:“是你要我扁的!自作践,不可活!”

    老头儿的额头高高肿起,心里怒火直窜,但好歹自己也是前辈高人,在晚辈面前动气,那可是伤面子的事,得拿出高人的风范来。

    当下左手往额上一抹,肿起的大包立刻消了一半,冷哼道:“老头子让你三招,只守不攻,小朋友尽管放马过来。”

    “当!”脑袋上又挨了一下,打的还是那个部位,顿时,小包变成了大山丘,颜色深红。

    白衣人的手法当真是快,反手抽锅,当头打下,收锅,松手,一气呵成,毫不停滞。

    那口锅凭空生出,又奇怪地消失,其余三人都看呆了,仿佛活见了鬼。太子站在白衣人身后,虽然瞧得不是很清楚,但自信只要白衣人再施展一次,定会看破他的机关。

    悄悄伸出右手手掌,拇指和食指圈成个圈,做了个搞得定的手势。

    老头儿随即会意,一张苦瓜脸板起,冷冰冰地道:“还有一招儿呢,有种再用锅打!”

    “打”字声音刚落,白衣人抄手又是一锅,仍旧打在他额头的大包上,霎时,那大包肿的更高了,里面的血变成深紫色。整体看起来,活像个皮蛋。

    老头儿忍受疼痛,眼光偷瞄白衣人的右后方,那儿果然伸出了一只手,手上做了个古怪的姿势,小指弯曲成圆形,中指伸得很直,其余几指,俱是紧紧闭合。

    老头儿是太子的老师,做手势的方法就是他教给太子的,所以只瞄了一眼,便明白了意思,嘿嘿笑道:“小朋友锅子不错,老夫借来使使。”

    身形掠起,便向他手上抓去。

    白衣人把右手负于背后,只用左手招架,他是技术流杀手,鹰爪功出神入化,反手打出,直扣老头的手腕,此招一出,老头儿大吃一惊,心想他后发先至,功力比较自己只高不下,须得是用绝招,速战速决。

    老头儿是金丹后期人物,玄功参天,心念一动,那无匹的灵力源源不绝涌出,化为一只白白透明的手套,将老头的大手裹住。

    白衣人出手极快,老头儿手套刚刚变出,他的鹰爪已经搭上老头的脉搏,鹰爪收紧,想制住他的穴位。

    手套是灵力所化,其中却大有玄机,叫做撑天手套。当年这老头儿的祖师爷重阳子为对付翻天印,求西王母赐宝,西王母让他在昆仑山挖宝,无论挖到什么,他都可以拿走。

    重阳子老奸巨猾,用几个美女换了土行孙的遁地秘笈,把秘笈翻印几百册,叫门徒修炼。遁地之术重要的是法门,法门掌握,练起来自然得心应手。

    过了半月,重阳子借来除污神水,要弟子们土遁下地去找宝,除污神水掩盖了众人的神迹,以至于把西王母也蒙在鼓里。

    西王母做了几亿年的神仙,到头来被人挖了墙脚,可悲可叹。

    此次遁地,大有收获,那只撑天手套便是其中之一,他的门徒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连昆仑山的龙脉也给挖了出来,西王母忽觉昆仑山灵气大降,以为重阳子挖出了大宝贝,不便追回,殊不知那龙脉却是可以要回的。

    重阳子见王母不来索取,打个哈哈,用它练功去了,以此进步神速,功成之日,窥破无上玄道,留下了一本炼器总集。炼器总集包罗万象,制造撑天手套的法子也写在里面,他的徒子徒孙有了方法,自是每人做一个。老头子的手套虽然不能撑天,但撑住鹰爪功的指力却是绰绰有余。

    “呵呵。”老头儿大笑,左手成爪,将白衣人的右手吸到了手中,顺势摸上白衣人的手背,“斯”的一声轻响,掠下一个戒指。

    白衣人挣开手去拿,却见寒光闪闪,老头儿手中多了把一尺长的尖刀,电光般急刺上来,白衣人只得缩手,退后不动。

    老头儿哈哈大笑,道:“你的戒指被我抢去了,没有武器,你怎是我的对手,哈哈哈……”

    白衣人冷眼瞧了瞧他,低眼一看,自己的佩剑仍在。剑是不是武器?

    老头儿一击得手,正自得意,下巴微翘,头颅扬起看天,胜券在握的样子。

    白衣人立马拔出宝剑,宝剑在阳光下,反射出一道亮丽的白光,老头儿忽然不笑了,他只来得及看见一把剑,那把剑垂直着向他砍下,就像那只锅子。

    老头儿以为是锅子,毕竟锅子不止一只。

    所以他看见白光,由于惯性,连躲都懒得躲了。

    结果,他死了。

    他以为别人在开玩笑,因为他自己经常开玩笑。

    他死的理所当然,他不死,也活不长久。

    俯身捡起老头儿手中的戒指,认真的戴在中指上,白衣人淡淡的回头,说:“现在,只有我配当你的老师了。”

    太子尴尬地笑笑,看着地上的死尸,笑容有点凝固,却不好再说什么,道:“既然如此,还请师傅随我进宫,商谈大计。”

    “好。”白衣人抬头挺胸,大踏步走在前面,太子连忙跟上去,不一时,拐过中门,渐渐消失。

    王利发愣愣地看着死尸。忽然想到什么,壮起胆子,走上前去在老人身上一阵摸索,搜出无数古怪物事,这些物事平常难以看到,不用说,定是法宝无疑了。

    “这老头儿真奇怪,把宝贝都藏在内裤里,难怪会死在别人手里。”王利发叹息着摇摇头。

    “爹爹!”一个稚嫩的童声在王利发背后响起,王利发心里一惊,掉头看去,只见阳光下站着一个孩童。那孩童抱着一条花狗,眼里嘴角全是笑意,正是王利发想念的儿子王子腾。

    王子腾像是捡到了宝,开心极了,可是王利发反而一阵心酸,一句话也说不出。王子腾见父亲皱起了眉头,连忙放下小狗,快步跑过来,王利发没什么表情,可还是张开双臂,等王子腾跑到近前,双手合抱,紧紧的拥住了他。

    “儿子!”王利发的声音有点哽咽,眼泪早已悄悄地流了下来。

    王子腾见爸爸无缘无故地流眼泪,心中不解,一时害怕起来,他从没见父亲哭过,听他父亲一边念他的名字,一边哭泣,渐渐地不再害怕,却担心父亲的的身体,见父亲面颊上挂着泪水,忙用小手去擦他脸上的泪痕,说道:“爸爸,你不要哭了,我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如果我做错了事,你就骂我,求求你,别再哭了。”

    王利发破涕为笑:“傻孩子,爸爸是高兴,爸爸高兴。对了,孩子,我找了你一天一夜,你到底去哪儿了?”

    王子腾见他爸爸不再哭了,笑容马上浮现,他眉飞色舞的说:“我猜你一定想不到,这件事太奇怪了,而且惊险刺激。”

    “噢?”王利发笑眯眯的看着他,道:“快说吧,让我看看我的孩子有多厉害!”王子腾回忆了一下,说道:“昨天中午你要我去找阿黄,我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后来我找到桥边,看见河岸上蹲着一只毛光发亮的大花狗,我就想啊,没有捉到阿黄,捉阿花回去也好啊。于是我就想去捉它,后来,我怕对付不了它,就去窦不死的药铺弄了一包迷药。起初窦不死还不肯给我,我吓一吓他,他就乖乖地把迷药交出来了。只是他交出迷药之后,就被人劫走了。”

    王利发听说不死神医被劫走,若有所思。王子腾无所谓地道:“他的死活关我屁事,我来到河边找那条狗,它还在那儿,我就偷偷的绕过去,离它很近的时候我便把迷药扔到它脸上,它一下子就晕倒了。”

    王利发暗暗点头,说:“可见你窦爷爷的迷药厉害无比。”

    “嚎,厉害?厉害个屁!”王子腾身子微微发抖,冷笑道:“窦不死身上根本就没有迷药,他给我的那包也是春药!”

    王利发一愣,有点不信:“既然是这样,那只狗怎么会晕倒。”

    王子腾呵呵笑道:“后来我找专家鉴定了一下,他奶奶的,这包春药居然是变质的。鬼知道春药变了质,功能反而增加了,我拖不动大狗,想去找人来抬,没想到它竟然醒了过来,全身所有的毛发变得通红,我的娘啊,发情的狗我哪敢惹,急忙找了个地儿躲起来,大花狗色心大发,仰天长叫,然后它就跑去找公狗交配,我一路跟踪它,结果,你猜它找到了谁?”

    王利发当然知道,但是为了让儿子高兴一点,故意装糊涂,笑问道:“它找到了谁?”

    王子腾得意地笑了:“我就知道你猜不到,其实它找到了阿黄,哈哈哈……”

    王利发显得很惊讶,道:“真的?”王子腾更开心了:“什么真的假的,他们俩连在一起,脱光了衣服乱搞,就像你和妈妈一样。”

    王利发咳嗽了一声,脸色十分难看。

    “他们俩真是精力旺盛,一直到太阳落山才算完事,只是阿黄像是被吸干了精血,瘦了一大圈,变成了一条皮包骨头的丑八怪。这个时候我惊讶地叫了一声,大花狗忽然回过头,恶狠狠的盯着我,我吓坏了,马上就跑,我跑它也跑,最后我被他追到邪魔峰上去了,那儿有一个山洞,我们经常在那儿玩捉迷藏,里面有布置好的陷阱,陷阱里全是狗屎,上面平铺了一层茅草,我小心翼翼的绕过陷阱,站在另一端朝它大喊大叫,骂他是狗杂种,没想到它竟然会说人话,告诉我它是纯种,我说看你身上四五种颜色的毛,就知道你是个杂种,它说不过我,只好动粗,跳过来咬我,恰好掉在陷阱里。”

    王利发呆呆地看着儿子,大脑一片空白,问道:“后来怎样?”

    “后来陷阱里面就发出刺眼的白光,它从里面飞了出来,在白光中越变越小。天亮的时候它的毛又变了,基本上是白色,还有一些黄毛和绿毛,额,还有金毛。”

    “这就是那只狗吗?挺乖的嘛。”王利发指着在那儿呼呼喘气的小花狗。不太相信这样一只小可爱,会追着咬自己的儿子。

    王子腾道:“我也不太清楚,它变小后就变了个人似地,跑上来舔我的鞋子,我就把它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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