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花园

    “好,喝酒……闵月。阿甘”水华庭懒洋洋一笑,忽然高声喝道。

    高闵月手中捧着水晶梅瓶,里面只是一束从山崖间随手拾取的野花,莲步轻摇,长裙拖曳地步入茅屋。

    素手执盏,美人捧杯,水华庭伸手连人带酒杯,都捞到自个儿的怀中,醉眼迷离。

    沐延昭摇摇头,微笑——他此次来,除了要和楚州的楚将军见一面之外,本还想将高闵月送回高家,但现在看来,她过得不错,似乎用不着自己多事。

    水华庭虽然是风流花心的纨绔子弟,却绝不玩弄女子,无论是真的怜花惜玉,还是假的怜花惜玉,高闵月跟了他,总好过陷在泥泞里不能自拔。

    喝了一盏清酒,沐延昭精神还好,这样的酒水,难让他醉,此地离大庸极近,快马半日就能到……他忽然很想见一见婉儿。

    强把莫名的冲动压下去,沐延昭忍不住按了按眉心,失笑,他沐子羽,什么时候也变得儿女情长起来,大庸城中那豆大点事,哪用得着他在这里牵肠挂肚?

    秋日里天高云淡,碧空如洗。

    顾婉扶着宝笙的手,身后宝琴手中端着托盘,里面是一碗墨黑色的药汁。

    清晨路滑,宝琴的脚步小心,葱绿色的小袄略显得单薄了些许,风一吹,便冷的打颤。

    顾婉笑着摇头:“早与你说过,大庸的天冷的早,你偏偏不听。”

    宝琴一缩脑袋。宝笙也笑了:“主子才赏了一身羽缎的披风,可这妮子就是舍不得穿,也不知道存起来要做什么!”

    芦花院位于顾家老宅的西侧,距离主院不算近,要经过一个不算小的花园,秋日,花园也显得有些寥落。满地的枯枝败叶来不及清理,配上金灿灿的阳光,这景致。到是不错的。

    顾婉走在青石小径上,偶尔看到几个粗使婆子慢吞吞地清扫庭院,正走着。前方忽然有一阵清脆的铃声,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

    宝笙和宝琴吓了一跳,齐齐上前护住主子,就见一个雪白的,肉呼呼的小圆球滚到顾婉的足下,睁着一双黑珍珠一般,湿漉漉的小眼睛,盯着顾婉瞧,卷缩的小尾巴摇来摇去,甚是讨人喜欢。阿甘

    顾婉一乐:“哪里来的小狗?”

    就这么一驻足的工夫。小径前方,就传来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顾婉抬头,见一群男女绕过花丛走了过来。

    顾婉一怔——走在最前方的,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她都认识,男子便是荣家的那位荣淮安,荣公子。

    此时的荣公子,还没有将来威严的气势,却是眉眼温和,面容和煦。配上高大的身形,白皙的皮肤,幽深的瞳子,很难不讨人喜欢,此时看到顾婉,他显然也有些意外,目光落在顾婉身上,眼睛里不自觉闪过一抹惊艳!

    他是看惯了美人的,可眼前的少女,却与众不同,明明是娇弱的身姿,可雪白肌肤掩映下,鼻梁笔挺,樱唇粉红,尤其是一双眼睛,眸光略带慵懒,却是清亮透彻,并无锋利,却很坚定,整个人有一种奇妙的矛盾感,清纯与妩媚,娇弱与坚毅,和在一起,让她显得魅力十足,让人看了,便忍不住心头发热。

    “原来是姐姐,怎么,又去看爹爹?”顾媛跟在荣淮安身后,看到顾婉,略略皱眉,上前一步,先把地上围着顾婉绕圈的小畜生给抱起来,顺了顺毛,才开口道。

    虽然她很讨厌顾婉天天装模作样,害得自己也被娘亲教训,好几日呆在娘亲身边抄写佛经,给爹爹祈福,都疏忽了荣大哥,但也许是在荣淮安面前,她的脾气收敛许多,语声娇柔,还算客气。

    顾婉莞尔一笑,把视线从雪白的小球球身上移开,上前见礼:“叔父的药熬好了,我顺路送去。这几位是?”

    荣淮安首先开口:“在下荣淮安,见过姑娘。”

    顾婉略微点头回礼,就调转目光,并不与他略有些放肆的视线相接。

    紧接着,一个穿着藕荷色衣裳,相貌婉约,看起来有些懦弱,始终低眉顺眼走在顾媛身边的女子,低声行礼道:“婉姐姐不认识我,我是顾芊。”

    原来是王氏陪嫁丫头生的庶女,顾婉笑着还礼。上辈子只见过她几面,没多大印象,听说后来让王氏嫁给了一个小商户。

    叔父顾宇,一共有两个庶女,一个庶子,除了顾芊之外,长女也是庶女,半年前已经出嫁了,嫁给宁王府的三公子做继妻。

    宁王的三公子据说是个痴儿,脑子不好使,年过二十,还是纨绔子弟,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更是个狠戾性子,一着急就要上演全武行的。

    他头一个妻子还是当今圣上水泽指婚,是御史大夫秦家的小姐,可没两年,秦小姐就暴毙而亡,京里面传言,说秦小姐是被丈夫打死的,宁王府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流言压下来。只是,他们三公子的婚事,就越发艰难。

    半年前,宁王府的王妃宴请京里面适婚的小姐,想为老三挑选妻室,本来顾家的老大,是没接到请柬的,毕竟,顾家也算是名门,宁王不过是个闲散王爷,没必要随便得罪人。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王氏和顾宇密谈许久,又去了宁王府一趟,顾家的大小姐顾芙,还是去参加了,之后没多长时间,两家的亲事就定了下来,虽然顾芙泪如雨下,没两月就形销骨立,到底还是认命,嫁进宁王府去。

    这件事的内情,顾婉是知道的,那顾芙是顾家所有小姐里长得最出众的一位,就是顾婉自己,也不觉得光凭容貌,能胜得过她,端的是媚骨天成,偏偏还性情贞静,虽然是庶出,却是顾家长女,自幼就被顾宇和顾家老太太喜欢。

    当年,老太太身体尚好,还能理事的时候,甚至还说过,他们家的芙儿应有大造化,就是进宫做娘娘,也当得起。

    顾媛和她站在一块,人们很容易第一眼先注意到顾芙,因此,王氏很早就看顾芙不顺眼,时不时下绊子,挑唆的顾宇都觉得顾芙颜色虽好,为人却轻佻,将来恐怕会成了红颜祸水!

    这一次,宁王府的亲事,顾宇本是不想答应,可听王氏说,顾芙居然和打理园子的一园丁私相授受,顾宇心下嘀咕,后来就算查明这只是传言,实际上并无此事,可顾芙的名声也坏得差不多,想来寻不到好亲事,顾宇一想,宁王府好歹也是王府,三公子再不好,配顾家一个庶女,也配得起,犹豫半晌,也就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下来。

    顾婉想,大概自家叔父也和这个时代大多数的男人一样,并没有把一个庶女太当回事儿,要不然,稍微以做父亲的思想为女儿考虑一下,也不会觉得这样的亲事妥当。

    诸般念头,也只是一闪而逝,顾婉又把视线落在另外一个衣裳上绣了红梅的少女身上。

    顾媛脸上闪过一抹异样,指了指这位站在荣淮安身边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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