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样一个容颜出色的弟弟,谢玄也曾在心里偷偷想过锦瑟的模样。虽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但一母同胞,多少还是应该相似的。所以锦瑟,就算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至少也应该是个容颜秀丽的小家碧玉。可眼前的绿衫姑娘,乍一看,只觉得一般,五官甚至还不如自己生的细致。

    锦瑟的肤色偏黑,瞳仁的色彩却又很浅,似乎带点异域人的血统。不过,盛唐繁华,漂亮的异域美人,谢玄也是见过的,例如他府中就有一个,是个能歌善舞的波斯美女。只可惜被大哥给瞧上,收做了小妾。

    锦瑟似乎看穿了谢玄的心思,微微一笑,说:“弟弟锦与比较像娘亲,至于锦瑟则像爹爹多些。看公子的容貌,应该也是像夫人的多些,是吗?”

    “是的!我的家乡有句俗语,说是儿大像娘,女大像爹。这话虽粗了些,有些时候,却也是事实。”

    “容貌是爹娘给的,好看与难看,也不过都是一副皮囊而已。百年之后,都是白骨一堆,到时候,难不成也要把骨头捡出来,对比一下,看看谁是丑人骨,谁是美人骨?”锦瑟说着,眼光光彩闪烁,嘴角笑意盈盈,竟衬得整个人都好看起来。

    “姑娘的见解倒是独特。的确,皮相生的再好,百年之后,也不过是白骨一堆。”谢玄回应着。此时,锦瑟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借着室内微弱的烛光,他这才细细打量起对方的模样来。

    不打量还好,一打量之下,竟突然觉得这皮肤偏黑的锦瑟,竟要比锦与还要好看上几分。锦与的漂亮,是一眼就能够瞧见的,锦瑟却是不同,她的美就像是隐藏在深山中的翡翠原石,只有靠近了才能够发现。

    锦瑟皮肤虽黑,却是犹如从内部放出光芒般的浅黑,眉眼鼻口耳,却与锦与一样的精致玲珑,简直毫无缺陷,至于那淡色的瞳仁则更有一种勾魂摄魄般的奇异魅力。

    肤色较白的美人,谢玄见过许多,虽谈不上倾国,但倾城却是够够的,但像锦瑟这般,皮肤焦黑,五官却精致异常的美人,还是头一次见到。于是,不由自主的,不由控制的,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锦瑟笑得越发开心,眼睛里仿佛含着星辰,她看着谢玄,轻声问道:“公子可是突然发现,锦瑟其实长得也还不错?”

    “让姑娘见笑了!”谢玄微囧,红着脸,将头低了下去。

    这个时候,锦与进来了。手中还托着一只木制的托盘,上面摆放着几碟小菜,还有一壶酒。酒壶同样是用木头做成的,虽做工不算精细,却难得的有一种原始的,粗犷的美感。

    盘中的菜色,也都是谢玄平日里都没有见过的,吃起来,味道虽有些苦涩,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山野之地,招待客人,也只能用这些山野之物。不过这些都是我姐姐亲自去挖回来的,虽说都是野菜,但却能滋养身体,公子偶尔吃些,也是蛮好的。”锦与说着,用手指了指放在中间的一盘菜:“这是头发菜,虽说生的吓人了点,但鲜美可口,回味隽永,营养价值也是极高。最难能可贵的是,它还能在荒漠以及半荒漠的地方生长,有戈壁之珍的美誉。

    据说,早在汉代,苏武在匈奴牧羊时,就曾吃过这道菜。头发菜不但脆滑细嫩,更有化痰、清热解毒、顺肠理肺、滋补的功效。”

    “这头发菜,我之前倒是也曾听人说过,只是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有那个胆量去尝试。如今听锦与这么一说,反而有些迫不及待了。”谢玄说着,夹起了一筷子,放入口中。味道也的确如刚刚锦与所说,十分鲜美。

    “这道头发菜里,是不是放了醋,后味儿颇有些酸爽。”

    “是放了醋!锦与这道拌发菜是采用西秦的做法,先用滚水浸泡,再拌以自家酿的姜醋,所以才有这番滋味。”锦与说着,又给谢玄推荐了另外一道菜:“这道菜,叫素炒木须,用的也是山野间常见的木须菜。这道菜,最适宜读书人食用,有健脑的作用。”

    谢玄看了看锦瑟,问锦与道:“可有能使人明目的菜,你瞧我这双眼睛,平日里倒还算可以,但自从上了山,就眼拙的厉害。连你姐姐如此的美貌佳人,都给看成了平庸之辈。”

    “油嘴滑舌!”锦瑟说着,轻瞟了谢玄一眼。

    锦与也随之一笑,指着旁边的一道菜说:“这是地耳炒肉丝。医书中曾有记载,说地耳味甘,性寒、无毒,明目益气。若是内服外用,可清热明目、降压凉血、滋养肝肾、益气延年、还能治内脏温热、烫伤烧伤、目赤、夜盲等多种病症。食之,味道清香,口感独特,而且这道菜也是我家姐姐比较喜欢的。”

    谢玄听到这里,夹了一筷子,放到口中,细细品味,果然口味独特。

    “锦瑟喜欢的,果然不同。”

    “山外的客人,都如你这般,能言吗?”锦瑟托腮,眼眸含笑,将那盘地耳炒肉丝又往谢玄的跟前推了推:“你既喜欢,就多吃些。”

    “这地耳我知道了,这肉丝,我看着倒不像是寻常的猪肉,牛肉。”

    “山野之地,所食用的肉类,也大多是山野中才有的。公子觉得还能入口就行,至于这肉是什么肉,公子就不要问了。”锦与说着,端起面前的一碗粥,呲溜呲溜的喝起来。

    谢玄原本还想去夹肉,听见锦与这话,反而不敢吃了。

    锦瑟在一旁吱吱得笑,末了,说一句:“锦与他是吓你的,这是山猪肉。虽是野生的,但味道却要比家养的好许多。山中也有猎户,常打了这野猪去集市上贩卖,所得银两,可要比家猪丰厚的多。还有,刚刚锦与也没有说实话,这地耳炒肉丝,我爱的是地耳,他好的却是肉丝。你若现在不吃,待会儿可全要进到他的肚子里去了。”

    “姐姐真是偏心,而且偏的还不是自己的弟弟。”锦与说着,快速的夹起肉丝,塞进自己嘴里。“公子快吃吧,我姐姐刚刚说的是对的,若是现在不吃,待会儿可要全进到我的肚子里了。这山猪肉,不太好猎,我与姐姐一个月,也才能打上一只尝尝鲜。”

    锦与越是这么说,谢玄反而越是不大好意思动筷子,只选了些野菜,配着白饭,竟也吃了两大碗。

    酒足饭饱,倚在屋外,欣赏着山野风光,虽视线所及,都是深深浅浅的黑,但心境不同,看起来竟也觉得别有情趣。锦瑟不知从哪里寻来一支骨笛,轻轻的吹起来。谢玄懂经商,懂诗词歌赋,也会一些武功,却唯独不通音律。但当锦瑟吹起那支骨笛时,他却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迷醉。

    悠扬的笛声飘进他的耳朵里,然后顺着耳朵,直接钻进了他的心里。时而悠扬动听,时而心酸悲伤,谢玄的心绪,竟也随着这笛声起起伏伏,想起许多过往的事情来。就在整个身心陷入不知天上地下,不知寒暑春秋的时候,那声音忽然止住了。他恍然的回头,却见锦瑟兀自拿着长笛,静静的看着他。脸颊上有些湿乎乎的,用手抹了,才知道是自个儿的眼泪。

    “公子似想起了什么令人伤心难过的事情?”

    “人活一世,总会有那么几桩难以描述的伤心往事。我今年差不多也二十岁了,若是七十古来稀,我也算是活了那么一小段,所以伤心难免,追忆难免。倒是姑娘,为何笛音如此悲伤?”

    “如公子所说,锦瑟也有自己的伤心事。”锦瑟说着,将骨笛藏于袖中:“时候不早了,公子还是早些安歇吧。待明日晨起,我便让锦与为你指路,送你下山。”

    谢玄张了张嘴,本想再说些什么,然而锦瑟已经转身,去了厢房。

    谢玄站在房前,又静默了一会儿,这才转身。月光终于穿透了云层,落在山林间的小院子里。锦与原本是站在他身后的,此时,却已是与他面对面的站着。见谢玄眼中微有惊愕,他微微一笑,说:“公子的客房,锦与已经收拾妥当。比较简陋,还请公子勉强凑合一晚。对了,姐姐她并非有意不理公子,只是那骨笛,是我爹娘留下的遗物,姐姐她怕是刚刚又想起了爹娘,心中难过。”

    “你的爹娘,都过世了吗?”谢玄明知答案,可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锦与倒是没有怪罪,只轻轻的点了点头:“爹、娘原本也是这山中的猎户。家中日子虽然清贫,倒也算和乐。可随着姐姐渐渐长大,村中的谣言也是越来越多,他们都说,姐姐的长相与爹娘丝毫不像,还说我娘原本就是山中的妖精,爹与娘所生的也都是怪物。无奈之下,爹娘只能带着姐姐,还有当时正在襁褓中的我,搬离村子,寄居在这山上。

    家,虽然是搬了,可那些村民已然不依不饶。村子里干旱了,他们跑来骂我们,若是多日降雨不休,他们也来骂我们遇到灾荒年,他们更是围在我家门口骂上三天三夜,可收成好了,他们又说,这是将我们驱赶出村子,才得到的老天庇佑。

    就这样,我和爹娘,还有姐姐,在那些村民不断的滋扰中,度过了七八年的光景。那一年,村里突发疫症,死了好多人。他们再一次围攻到我家里,逼着我爹娘,将姐姐交出去活祭山神。爹娘不肯,他们就放火烧了我们的家。爹和娘,都被活生生的给烧死了。”锦与说到这里,忽然扬起脸来,问谢玄:“想想看,我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下过山了。姐姐总说山下危险,不许我去。请问公子,现在是哪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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