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高丽国王决定动手了,洪武二十年(1387),冯胜和蓝玉率领军队打败纳哈出,控制了辽东,并在辽东设了铁岭卫都指挥使司,控制了铁岭,这可是一个敏感地带,因为铁岭在元朝时就是元朝和高丽之间的国界。 .c o丽一直想占据这个缓冲地带,而明朝的军事行动无疑打乱了高丽王朝的如意算盘。

    高丽国王辛隅毕竟政治经验不足,居然去找朱元璋要求获得铁岭的领土,这一要求搞得朱元璋啼笑皆非,自己打了几十年仗,就是为了几块地盘,这位少年天子居然异想天开,想找连工资都不愿意多发的朱元璋要土地。

    结果可想而知,朱元璋严词拒绝了使臣,这位高丽国王也真是血气方刚,他命令调集各道军队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征伐辽东。

    那么这支远征军有多少人呢?据《李朝太祖实录》,这支部队一共只有近四万人。而他们的敌人——驻守辽东的明军,刚刚打败了纳哈出的二十万元军,在北元已经被击溃,退守沙漠的情况下,高丽的远征军有什么办法和这支久经沙场的明军对抗呢?

    但辛隅似乎并没有考虑太多,估计他是按照高丽军队以一当十的比率来计算战斗力的。

    这样看来,辛隅对当时的形势的认识是比较糊涂的,但他派去打仗的将领却并不糊涂。

    至少李成桂不糊涂。

    这支军队的统帅是曹敏修和李成桂,他们分任左、右军都统使。李成桂一直反对和明朝决裂,他极力劝阻未能成功。作为一名将领,他清醒的认识到攻击辽东是以卵击石,但迫于上级压力,他还是率领军队出征了。

    大军到达铁岭后,李成桂并没有发动进攻,他另有打算。

    这位统兵大将先做通了曹敏修的工作,然后一咬牙、一跺脚,造反了!

    他带领军队打回了老家,废黜了辛隅,建立了自己的王朝,这就是著名的李氏王朝。

    为了争取明朝的支持,李成桂派使臣向明朝称臣,他向朱元璋递交了国书,新人新气象,李成桂废除了高丽的称呼,这个新的王朝需要一个新的名字。

    这个庄严的使命落在了朱元璋的身上,他经过慎重考虑,取”朝日鲜明之国”之意,为这个王朝确定了新的名字——朝鲜。

    从此这个名字成为王国的统一称呼,并延续至今。朱元璋亲自下令:朝鲜为永不征讨之国,明和朝鲜正式以鸭绿江作为边界。而朝鲜尊明为天朝,并采用明年号,此后朝鲜的历代国王继位后都要派使臣至明朝,得到明朝皇帝的确认并赐予封号。

    朱元璋和李成桂确定了明王朝和朝鲜和睦友善的关系,也立下了双方守望互助的诺言。后来的历史证明,他们都遵守了自己的承诺。

    李成桂的建国举动及明朝朝鲜和睦关系的确立,对后来明朝的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今天的文化传播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这是从何说起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李成桂建立李氏王朝一百多年后的1506年,李朝中宗继位,在他担任国王的三十八年里,有一位医官靠着自己的努力做出了一番事业。四百多年后,这位医官的事迹被拍成了电视剧,流行一时。

    这部电视剧就是《大长今》。

    这么看来,李成桂那一咬牙的决定实在影响深远。

    [162]

    朝鲜成为了大明的属国,北元也被打得奄奄一息,躲到沙漠里整日吃沙子。强大的明朝终于平定了帝国的边界,自盛唐之后,经过数百年的漫长岁月,中原政权终于不再畏惧游牧民族的进攻,一个庞大的帝国又一次屹立起来,它用自己的实力保证这个国家的臣民可以安居乐业,经济文化可以不受干扰的持续发展。

    在今天看来,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而此时大明帝国的内部,也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战争造成的破坏已成为过去,经济得以恢复,国库渐趋充盈,朱元璋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片饱经战火摧残的土地恢复了生机。

    朱元璋对此也十分满意,应该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祖父。幼年的不幸遭遇使得他不愿自己的子孙受苦。为了让继承人可以安心的统治天下,为了维持这种欣欣向荣的景象,他为自己的帝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系统,他坚信只要子孙们坚守自己创立的制度,大明帝国将永远延续下去。

    但要保证皇位永远属于自己的子孙,还必须清除一些人,这些人包括胡惟庸、李善长、蓝玉等(名单很长),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和胡蓝案的血雨腥风,他基本解决了问题。

    似乎一切都很完美,该杀的杀了,该整肃的也整肃了,就此结束了吗?

    不,还没有。

    还有几位老朋友需要做个了断。

    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杀掉了四十年前为他算命的周德兴(大家应该还记得他),这位已经被封为江夏候的算命先生终于兑现了他当年的算卦结果——卜逃卜守则不吉。

    他确实是无处可逃,也无法可守了。

    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杀颖国公傅友德,一代名将就此陨灭。与他同时被杀的还有蓝玉的副将,在捕鱼儿海战役中立有大功的定远候王弼。

    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杀宋国公冯胜,这位开国六公爵的硕果仅存者终于没有躲过这一刀。

    杀吧,杀吧,为了帝国的将来,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当年的伙伴一个个都被送走了,事情终于可以了解了。

    对了,还剩下最后一个——汤和。

    [163]

    汤和是很懂事的,与胡惟庸蓝玉不同,他一向对朱元璋尊重有加,而且他很早就看出朱元璋的强大与可怕,所以他选择了放弃兵权,安享荣华。

    其实朱元璋并没有完全赶尽杀绝,曹国公李景隆(李文忠之子袭父爵),武定候郭英、长兴侯耿炳文都逃过了朱元璋的屠刀,但汤和与他们不同,作为与朱元璋一同起兵的伙伴,他比别人更有影响力,更有威胁。

    所以尽管汤和已经不再掌兵,朱元璋还是去看望了汤和,当然,这次探望在某种程度上将决定汤和的生死。

    当朱元璋看到汤和时,他惊奇的发现,这位当年英勇无畏的将军只能躺在椅子上,嘴角留着涎水,支撑着向他行礼。

    汤和似乎也了解朱元璋的来意,他以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眼神看着朱元璋,那眼神中隐含着乞求:

    陛下,难道你真的一个都不留吗?

    朱元璋懂得这种眼神的意义,四十年前,一群出身贫贱却胸怀大志的年青人,为了生存和理想,挺身而出,经历千辛万苦,推翻暴元,建立了大明王朝。他们曾经憧憬过未来,也曾互相许愿,以荣华相见。在走向成功的路上,有人死去,有人活了下来。

    而此时,幸存者只剩下了一个站着的人和一个躺着的人。

    朱元璋不会忘记,四十年前的濠州城,一个九夫长的身后跟随着一个谦恭的千户。

    几十年的刀光剑影和斧声烛影,当年的朋友都远去了,有些是为我而死的,有些是我杀的,想来所谓孤家寡人,就是如此吧。

    汤和,活下去吧,那激荡岁月里英姿勃发,生死共进的人们,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了,陪我走完这段路吧

    我很孤独!

    [164]

    送走了老朋友,朱元璋终于放心了,大好河山将永远掌握在自己子孙的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之后发生了很多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但这个判断却始终是正确的。

    杀掉这些良弓走狗固然是好,可问题也随之而来了,蒙古骑兵仍然时不时地骚扰边界,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游牧民族不擅长耕田,一旦从统治者的位置上退休,想再就业就很难了,粮食衣服金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获得这些东西的最好方式只能是重操旧业——抢劫,这也是没办法,总得找条活路吧

    朱元璋老了,他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纵横千里的年青人,长期的战争经历和繁重的公务压弯了他的身躯,消磨了他的锐志。且不说眼前的这些打劫者,万一将来又出个蒙古第二,谁去抵抗呢?

    年青人还是靠不住的,他们只会空读兵书,战争不是儿戏,需要严谨的思维和准确的判断。李景隆年纪不大,可这个人除了是李文忠的儿子外,什么都不是。而此时能带兵、有经验的都被杀掉了,这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可就如同以前一样,朱元璋总是能够想出解决的办法。他找到了一个极有军事天赋的人,这个人的能力足以完成保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的忠诚是绝对可以信任的。

    此人就是我们下一幕的主角朱棣。

    洪武二十年(1360)四月,根据可靠情报,陈友谅即将率大军进攻应天,兵势极为强大,谋臣武将个个人心惶惶,而就在这战云弥漫之时,一位身份卑贱的妃子为朱元璋生下了一个儿子。当然,这实在不是个生孩子的好时候。很多人都已经准备收拾包裹分行李散伙了,没人顾得上这位母亲和他的儿子,朱元璋照例去看了看,但也仅此而已。对他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保住自己的命,儿子已经有三个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在险恶环境中出生的这个婴儿,就是朱棣。而按照出生地属地原则,他应该算是南京户口。

    虽然他是城市户口,但他的出生环境似乎并不比当年的朱重八好,因为至少朱五四全家不用担心脑袋搬家的问题。

    一位传奇的帝王从此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从一声啼哭开始。

    自古有云:善用刀剑者,死于刀剑下

    而对于这个婴孩而言,生于战火,死于征途,似乎就是他一生的宿命。

    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篇第四十二章

    章节字数:1938更新时间:07-02-22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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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编号的一致性,本节为空)。

    [166]

    (为了编号的一致性,本节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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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棣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母亲身份低贱,得不到朱元璋的多少宠爱,他有三个哥哥,二十二个弟弟,故虽贵为皇子,却没有多少人关注,浑似路边野草般无人照料,但最让他难受的是,哥哥朱标却可以享有一切优待特权,他用的东西是最好的,所用礼仪是最隆重的,文武百官见到他就跪拜行礼,诚惶诚恐。

    因为大臣们知道,这个叫朱标的人将来会继承皇位,是新一代的统治者,如果要保住脑袋、官位,就一定要拍他的马屁。你朱棣是个什么东西,上不管天,下不管地。还是早点去就藩,当个土财主吧!

    人不怕穷,只怕比。

    朱标享受这一切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因为他是太子。

    什么是太子?大家都是贫农朱重八的儿子,你穿开裆裤的时候我就认识你,尿床捣蛋哪一样你没干过,还真把自己当龙子龙孙了,谁不知道谁啊?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朱棣虽然不穷,却比较惨,因为无论这个家多好,多富,将来都不是他的。所以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的朱棣并没有同年龄人的天真。

    他知道,在这个家里,要想得到什么,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洪武四年(1371),十一岁的朱棣被封为燕王,这并不表示朱元璋特别看重他,因为据史料记载,他的二十六个儿子都被封了王,这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十七岁时,朱棣经朱氏婚姻介绍所包办,迎娶了他的第一个妻子,而他的这个老婆正是第一名将徐达的长女。

    这样看来,他的这次婚姻也包含了一定的政治色彩,体现了朱棣和武将之间的某种联盟。

    二十一岁时,他奉命就藩,地点是北平,即当年之大都,今日之北京。

    此时的朱棣年纪虽轻,却已饱尝人间冷暖,看透世间悲凉,身为皇子,更能感受到那些大臣内官们趋炎附势、落井下石的卑劣行径。

    当然他也明白,这些人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荣耀总是站在成功者那边,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一定要做一个成功者。

    他年幼时已历经战火,成长过程中又总是和武将打交道,他见识过惨烈的战场、血腥的杀戮,年青时所经历的这一切已将他的人生角色定格为职业军人,而这个角色也将伴随他的一生,左右着他的性格,即使在他登上皇位之后。

    当然,客观的讲,此时的朱棣并没有谋反的野心,说到底无非是心理不平衡,最多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皇子,他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在朱元璋面前表现自己,以便在将来分遗产时多捞点好处。

    洪武二十三年(1390),他终于开始了自己人生舞台上的第一次表演。

    [168]

    此时距离捕鱼儿海大捷已经过去了两年,当年的统兵大将,日渐骄狂的蓝玉已列入了朱元璋的黑名单,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自然不可能把兵权交给他,在经过仔细思考后,他把部队的指挥权授予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燕王朱棣正是其中的一个。

    自从十年前被封在北平后,朱棣就和自己属地的邻居——蒙古骑兵打起了交道。由于双方住得太近,时常因为宅基地之类的纠纷闹点矛盾,谈不拢就打,打服了再谈,遇到打不服也谈不拢的就让朱元璋出兵远征。

    名将傅友德、冯胜、蓝玉都曾带兵自北平出击蒙古,朱棣虽是皇子,但他明白,在这些老将面前自己还太嫩,于是他虚心向这些名将们学习,丝毫没有皇室的架子。此外,他还随大军上阵,亲眼见到过刀劈斧砍、你来我往的拚杀和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惨烈。

    当朱标在舒适的皇宫中学习孔孟之道、圣人之言的时候,朱棣正在凄风冷月的大漠里徘徊,在满布尸首的战场上前行。并没有人教导他将来要如何去做一个好皇帝,如何统治他的臣民。对此时的朱棣而言,在战场上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目标。兵书是不管用的,别人的经验也不能照搬,而要在这个战争中取得胜利,只能依靠自己。

    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失败中获取胜利,在经历无数次残酷的考验后,朱棣最终掌握了战争的规律,他成长了,从一个战争的爱好者成长为战争的控制者,良好的判断力和坚强的意志力使他最终具备了一名优秀将领的素质。

    而无数次残酷的杀戮,无数具无名无姓的尸首也彻底的冷冻住了他的心。

    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一群人,第二天就变成了一群尸体,在阵亡登记簿上可能也找不到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家人更不会知道,甚至在战后统计伤亡人数时,这些人也会被当成零头去掉。

    谁会知道他们来到过这个世界?谁会知道他们也曾娶妻生子,有年迈的母亲、吃奶的孩子在家里等待着他们?在这样的地方,生命是有价值的吗?

    残酷的战场让朱棣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带着这样的意志和信念,朱棣统率着他的部队踏上了远征之路。

    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篇第四十三章

    章节字数:3529更新时间:07-02-2216:00

    [169]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棣三十岁,他第一次成为了军队的主帅。

    成为主帅,发兵远征曾经是他的梦想,儿时他也常看见那些名将们出征时的情景,那是一个多么光荣的时刻,亮甲怒马,旌旗飘扬,数万人将听从自己的命令,在自己的旗帜下勇往直前!

    其实战争也有它自己的美感,勒马敌前,一声令下,万军齐发,纵横驰骋,这是何等的豪气冲天!

    朱棣近乎狂热的喜爱上了这种残酷的美感,当他披挂盔甲,骑上战马时,一股兴奋之情便油然而生,长缨在手,试问天下谁敌手!

    这就是军人的快乐与荣耀。

    但朱元璋对朱棣并不完全放心,他把兵马一份为二,将另一半交给了晋王。并亲自为他们制定了作战计划,此次远征的目标有两个,分别是北元丞相咬住和太尉乃儿不花。

    朱棣明白,这次出征可以算是朱元璋的一次考试,如果成绩好,将来就有好的前途,因此他为这次远征作了充足的准备,此次出征与以往一样,难点不在于能否打败敌人,而是在于能否找到他们。

    基于这个正确的认识,出征后,朱棣并未鲁莽进兵,而是首先派出几支轻骑兵四处侦查,这些人经过仔细探访,果然找到了乃儿不花的确切位置。在做好保密工作后,燕王朱棣带领部队静悄悄的出发了。

    由于朱棣的军事行动极其隐秘,乃儿不花竟然毫不知情,明军按照朱棣的计划准备向北元发动进攻了,然而就在军队即将达到目的地时,天突降大雪,很多人都认为风雪之中行军不利士气,要求停止进军,军营中也是一片哀怨之声。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朱棣却十分高兴,他似乎是从蓝玉的身上得到了启发,严令军队继续前进,很明显,朱棣的决断是正确的。

    风雪之夜,行军虽然辛苦,但敌人也必然会丧失警惕,因为他们也认为这样的天气不适合行军。然而决胜的时机往往就在出其不意之间。

    绝对不要做你的敌人希望你做的事情,原因很简单,因为敌人希望你这样做——拿破仑

    朱棣的大军就如同当年蓝玉夜袭庆州时一样,冒着大雪向着敌人挺进。当他的大军到达乃儿不花的营地时,元军被惊呆了,然而更让他们惊讶的还在后面。

    这支远道而来的军队并没有发动进攻,而是埋锅做饭,安营扎寨。

    明军跑了这么远的路,吃了这么多的苦,而自己没有任何准备,毫无提防,如若敌人发动进攻,全军崩溃只在旦夕之间,然而对方却毫无动静,看他们舞刀弄剑的样子也不像是来旅游的,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170]

    朱棣并不是傻瓜,他十分清楚此时正是进攻的最好时机,毫无防备的元军可谓是一击即溃,他没有这样做,不是要讲什么风格,混个公平竞赛奖之类的玩意,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

    在安顿好部队后,他派了一个人去元军大营见乃尔不花,他要给乃尔不花一个惊喜。

    果然乃尔不花一见此人,大惊失色,张口就叫道:”怎么又是你?”

    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来者实在是老熟人了,此人就是观童。大家可能还记得之前洪武二十年冯胜远征纳哈出时,劝降纳哈出的也是这位仁兄,这么看来他也算是老牌地下工作者了,专干这类事情。

    自纳哈出后,观童劝降之名传遍蒙古,但凡有此人出入的消息,蒙古各部落都如临大敌,唯恐被认为暗通明朝,那可真是跳进捕鱼尔海也洗不清了。偏巧观童和乃尔不花交情很深,当年好友此刻相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照例,观童先讲了一通明军的政策,如优待俘虏等等,然后把形势摆在乃尔不花面前:顽抗到底,死路一条。

    其实也不用观童说太多了,营外明军磨刀的声音都听得见,再不投降,磨刀石就要换成自己的脑袋了,这个城下之盟不签不行啊。

    乃尔不花决定投降了,他和观童一起去朱棣的营中办理投降手续,这位北元的太尉对自己的对手朱棣有着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时机判断如此准确,行动如此迅速,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让他意外的是,一进大营,朱棣竟然以招待贵宾的礼仪来款待他,亲自到营外迎接,乃尔不花不知所措,手忙脚乱,搞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来投降的。他小心翼翼的提了几个保证士兵人身安全之类的条件,朱棣表现得十分大度,不但答应了这些要求,还设盛宴款待了乃尔不花。

    乃尔不花万没想到,向朱棣投降还这么有面子,有这么好的待遇。十分感动,马上回营召集人马列队投降。

    就这样,燕王朱棣人生中的第一次表演落幕了,他不费一兵一卒歼灭了北元军的主力,完成了战略目的。他在这次演出中的表现堪称完美,连投降的乃尔不花都十分敬佩他,认为他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

    史料的记载大抵如此,简单看上去,这似乎只是一次平常的战役经过,但我细读之后,却有毛骨悚然之感,朱棣实在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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