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骑马与砍杀之三国纵横下载
第一百二十六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骑马与砍杀之三国纵横下载-骑马与砍杀之三国纵横-笔趣阁
骑马与砍杀之三国纵横
作者:油水腻歪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
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这是明末清初诗人吴梅村的《圆圆曲》,记载的是当时山海关守将吴三桂为了爱妾陈圆圆,毅然令清兵入关的故事。
据说,当时吴三桂领兵赴京朝见新主李自成,走至永平沙河驿时,遇到从京城逃出的家人。
吴三桂问:“我家里人好吗?”
家人说:“被闯王抄了。”
吴三桂说:“没关系,我到后就会归还。”
又问:“我父亲好吗?”
答:“被拘捕了。”
吴三桂说:“我到后就会释放。”
又问“陈夫人(指陈圆圆)还好吗?”
答:“被闯王(一说为刘宗敏)带走了。”
此时,血气方刚的吴三桂勃然大怒,厉声叫到:“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目见人耶?”
随后,掉头打回山海关,以明朝大臣的身份,向昔日的宿敌清军递去了请兵书,希望多尔衮“合兵以抵都门,灭流寇于宫廷,示大义于中国。”
这就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故事,也就是说吴三桂为了一个苏州名妓陈圆圆,将大汉江山出卖给了满清。
如果抛开其中的名族大义不谈,单论这个故事,还是颇为感人的。
刘基最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是连连叹息,感觉吴三桂虽是卖国奸贼,但倒也无愧英雄本色。
不过,屁股决定脑袋果然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对这件事的观感如何完全要取决于他的立场。
刘基觉得这事不错,那只是站在一个观众的角度上。
但如果,站在李自成的位置上,那吴三桂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啊!
而眼下,刘基虽然没有站在李自成的位置上,但也差不多了。
林冲之所以断然拒绝他的命令,原因很简单。
在那天上午的时候,彩云出城去采茶了。
虽然彩云已经是林冲内定的夫人,但毕竟还没有脱离茶馆,所以去采茶也是很正常的。
可谁知道,当时正好赶上袁术大军来袭。
袁术部队可从来没什么不能扰民的规定,而彩云虽说不上多漂亮,但怎么也能算入美女的范围。
于是,很正常,她被掠走了。
得知此事的林冲当即怒火中烧,立即点起城中五千士兵,以及两百禁军豹骑便向袁术军队冲了过去。
而远在阳羡的刘基便现场观摩了一次三国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
不过,这种冲冠一怒的事,结局通常都不会太好。
林冲虽然将彩云救出来了,但五千现实士兵损失殆尽,两百禁军豹骑也只剩下不足五十人。
刘基听到这个消息,当即一脚将案板踢飞,拔出宝剑对着房间里的东西乱砍乱劈,如果林冲此时在他面前,他恨不得一剑把他劈成两半!
“林冲莽夫,误我大事!”
刘基指天破口大骂一通,林冲的作为,让他之前的一番谋划尽化流水。
原本在他的打算中,是让林冲且战且退,拖延袁术进军时间。然后杨氏兄弟前往秣陵布置防御。
最后在秣陵与袁术对峙。
但此时看来,林冲显然已经不能拖延袁术时间了。
而且,林冲的鲁莽出兵,不但让他兵力近乎全军覆没,便是自己也身受重伤。
在这种情况下,只凭杨氏兄弟防守的秣陵城已经很难应对袁术进攻了。
战场形势牵一发而动全身,刘基原本计划让袁术孙策处在一地,到时他们自然会产生矛盾,只要他们产生矛盾,他就可以看机会出手,一举破掉这二人。
但要引燃矛盾是需要条件的。
第一是足够的时间,第二是需要他们处在一起,第三是需要对峙的局面。
但秣陵一破,袁术便可以直逼曲阿,对峙局面被打破,同时袁术从秣陵进攻曲阿,自然便与孙策隔离了开来,也就不能造成在他们在一起了。至于时间什么的,更是休提。
三个条件同时被破坏,刘基的谋划还能有什么用?
“不行,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攻破秣陵,这样的后果太严重。甚至有可能整个吴郡半壁都被袁术占去。”
刘基紧锁着眉头,半响深深的叹了口气。
“目前看来,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让李逵去秣陵了。两百巨斧甲士,两千精兵,再加上李逵这位大将,也只有这样的实力,才能顶替林冲德缺口啊。”
深思苦想之后,刘基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
至于阳羡的防御,只能先放一边了。
好在就目前看来,阳羡发生战争的几率并不大。
而且刘基的灵魂点已经又一次达到了三百点,本来他是计划积累的五百点,直接召唤以为离体期魂将的。
现在看来,只能先召唤一位大将了。
……
曲阿迎风楼。
诸葛瑾端起一杯向对面少年一敬,笑道:“伯言,这酒可不同寻常,乃是我家主公所赐,不但甘甜可口,回味无穷,更重要的是,还能增长天内元力,长久服用,可不知不觉中增长实力,实为一件难得的宝物啊。”
刘基自从察觉到小笼包的妙用后,便对系统杂货铺中那些高级粮草起了心思。一一兑换出来查看效果。
而这些高级粮草自然也没有失望,小笼包可以促进气血搬运,增长武者实力,而烈酒便可以增长元力,让术士增长实力。
这让刘基大喜过望,可以预见,有了这些东西,以后无论是招揽高手,还是笼络部下都可以事半功倍了。
而诸葛瑾作为刘基麾下术士方面首屈一指的人才,自然是第一批享受这些资源的人物。
诸葛瑾对面,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一身长袍,满脸文秀之色,头上带着一方文士巾,上面一颗蓝色宝石光彩夺目。
这就是江东陆家家主,陆逊!
陆逊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感受着一股灼热从口腔直入腹地,然后散入四肢百骸,瞬间整个人都升起一股飘飘欲仙的感觉。
“好酒,果然是不愧宝物之名,基公子竟然将此等宝物赐予子瑜兄,看来子瑜兄在基公子心中地位,果然是不同凡响啊。”陆逊笑道。
;
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这是明末清初诗人吴梅村的《圆圆曲》,记载的是当时山海关守将吴三桂为了爱妾陈圆圆,毅然令清兵入关的故事。
据说,当时吴三桂领兵赴京朝见新主李自成,走至永平沙河驿时,遇到从京城逃出的家人。
吴三桂问:“我家里人好吗?”
家人说:“被闯王抄了。”
吴三桂说:“没关系,我到后就会归还。”
又问:“我父亲好吗?”
答:“被拘捕了。”
吴三桂说:“我到后就会释放。”
又问“陈夫人(指陈圆圆)还好吗?”
答:“被闯王(一说为刘宗敏)带走了。”
此时,血气方刚的吴三桂勃然大怒,厉声叫到:“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目见人耶?”
随后,掉头打回山海关,以明朝大臣的身份,向昔日的宿敌清军递去了请兵书,希望多尔衮“合兵以抵都门,灭流寇于宫廷,示大义于中国。”
这就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故事,也就是说吴三桂为了一个苏州名妓陈圆圆,将大汉江山出卖给了满清。
如果抛开其中的名族大义不谈,单论这个故事,还是颇为感人的。
刘基最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是连连叹息,感觉吴三桂虽是卖国奸贼,但倒也无愧英雄本色。
不过,屁股决定脑袋果然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对这件事的观感如何完全要取决于他的立场。
刘基觉得这事不错,那只是站在一个观众的角度上。
但如果,站在李自成的位置上,那吴三桂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啊!
而眼下,刘基虽然没有站在李自成的位置上,但也差不多了。
林冲之所以断然拒绝他的命令,原因很简单。
在那天上午的时候,彩云出城去采茶了。
虽然彩云已经是林冲内定的夫人,但毕竟还没有脱离茶馆,所以去采茶也是很正常的。
可谁知道,当时正好赶上袁术大军来袭。
袁术部队可从来没什么不能扰民的规定,而彩云虽说不上多漂亮,但怎么也能算入美女的范围。
于是,很正常,她被掠走了。
得知此事的林冲当即怒火中烧,立即点起城中五千士兵,以及两百禁军豹骑便向袁术军队冲了过去。
而远在阳羡的刘基便现场观摩了一次三国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
不过,这种冲冠一怒的事,结局通常都不会太好。
林冲虽然将彩云救出来了,但五千现实士兵损失殆尽,两百禁军豹骑也只剩下不足五十人。
刘基听到这个消息,当即一脚将案板踢飞,拔出宝剑对着房间里的东西乱砍乱劈,如果林冲此时在他面前,他恨不得一剑把他劈成两半!
“林冲莽夫,误我大事!”
刘基指天破口大骂一通,林冲的作为,让他之前的一番谋划尽化流水。
原本在他的打算中,是让林冲且战且退,拖延袁术进军时间。然后杨氏兄弟前往秣陵布置防御。
最后在秣陵与袁术对峙。
但此时看来,林冲显然已经不能拖延袁术时间了。
而且,林冲的鲁莽出兵,不但让他兵力近乎全军覆没,便是自己也身受重伤。
在这种情况下,只凭杨氏兄弟防守的秣陵城已经很难应对袁术进攻了。
战场形势牵一发而动全身,刘基原本计划让袁术孙策处在一地,到时他们自然会产生矛盾,只要他们产生矛盾,他就可以看机会出手,一举破掉这二人。
但要引燃矛盾是需要条件的。
第一是足够的时间,第二是需要他们处在一起,第三是需要对峙的局面。
但秣陵一破,袁术便可以直逼曲阿,对峙局面被打破,同时袁术从秣陵进攻曲阿,自然便与孙策隔离了开来,也就不能造成在他们在一起了。至于时间什么的,更是休提。
三个条件同时被破坏,刘基的谋划还能有什么用?
“不行,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攻破秣陵,这样的后果太严重。甚至有可能整个吴郡半壁都被袁术占去。”
刘基紧锁着眉头,半响深深的叹了口气。
“目前看来,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让李逵去秣陵了。两百巨斧甲士,两千精兵,再加上李逵这位大将,也只有这样的实力,才能顶替林冲德缺口啊。”
深思苦想之后,刘基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
至于阳羡的防御,只能先放一边了。
好在就目前看来,阳羡发生战争的几率并不大。
而且刘基的灵魂点已经又一次达到了三百点,本来他是计划积累的五百点,直接召唤以为离体期魂将的。
现在看来,只能先召唤一位大将了。
……
曲阿迎风楼。
诸葛瑾端起一杯向对面少年一敬,笑道:“伯言,这酒可不同寻常,乃是我家主公所赐,不但甘甜可口,回味无穷,更重要的是,还能增长天内元力,长久服用,可不知不觉中增长实力,实为一件难得的宝物啊。”
刘基自从察觉到小笼包的妙用后,便对系统杂货铺中那些高级粮草起了心思。一一兑换出来查看效果。
而这些高级粮草自然也没有失望,小笼包可以促进气血搬运,增长武者实力,而烈酒便可以增长元力,让术士增长实力。
这让刘基大喜过望,可以预见,有了这些东西,以后无论是招揽高手,还是笼络部下都可以事半功倍了。
而诸葛瑾作为刘基麾下术士方面首屈一指的人才,自然是第一批享受这些资源的人物。
诸葛瑾对面,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一身长袍,满脸文秀之色,头上带着一方文士巾,上面一颗蓝色宝石光彩夺目。
这就是江东陆家家主,陆逊!
陆逊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感受着一股灼热从口腔直入腹地,然后散入四肢百骸,瞬间整个人都升起一股飘飘欲仙的感觉。
“好酒,果然是不愧宝物之名,基公子竟然将此等宝物赐予子瑜兄,看来子瑜兄在基公子心中地位,果然是不同凡响啊。”陆逊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