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是肉。”

    “野牛也是肉!”

    “难道兔子就不是肉了吗?”

    ……

    面对李顿的质问,雷巨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仿佛面对了人生中最大的羞辱。兔子,这种胆小,傻乎乎的生物也能算是猎物吗?关键是这种生物太渺小了,巴掌大点的玩意,他一顿饭就能吃掉五只烤兔子。

    兔子没什么肉,这是一个思维的盲区。

    在李顿所处的世界,有一个叫澳大利亚的国家。这个国家有三害,兔子、蛙、仙人掌。这三害之中,其中两害是小动物,排名第一的就是兔子。一对兔子,一年可以繁殖12次,这是一个月就生一堆小兔子的节奏。而且买一胎生六到八只兔子,加上兔子成年时间段,4个月就能进入成熟期。可以想象,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一对兔子在一年的时间里,可以组建一个过1000只兔子的庞大家族……要是放任不管的话,兔子大军们可以将一个个草场变成沙漠。

    至于蛙,也不知道神奇的澳大利亚人是怎么想的,连烟头都吃的蛙能是善类吗?

    就因为这两种小东西,澳大利亚的狗、猫、羊、牛……都开始倒霉了。这绝对是小动物逆袭的典范。

    当李顿用一堆数字告诉雷巨,兔子的庞大潜力的时候,雷巨的眼珠子都直了,他的脑壳里的脑仁飞快地转动,然后就是针扎般地疼痛。就他的智商是绝对想不出来兔子会如此牛逼,看似傻乎乎的外表下,竟然如此残暴,好吧,他还是不想抓兔子,这是一种神奇的生物,但绝对不是一个战士应该做的:“首领,难道我们的战士将来只要保护兔子就能让部落不再出现食物短缺?”

    心里的猜想让雷巨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部落最优秀的战士,真要沦落成为给兔子这种只会卖萌的傻玩意做保镖,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当然是绝对不可能的,李顿摇头道:“怎么可能?”

    “战士的身份是高贵的,是为了保护部落的安全而存在的。怎么会让你们专门给兔子做保镖?”李顿想的是兔子这种生物,只要有一个坚固的笼子,能够投食和清理,连小孩子都能做好,让一个成年男子去养兔子,他的部落还没有奢侈到这个地步。

    男人,是应该累死在田里的……

    作为一个上位者,剥削阶级最顶层的一小撮人,李顿怎么舍得让部落战士去养兔子混日子。

    他还准备在山坡上开垦一点农田,找一些合适播种的种子让这帮家伙种地去。这才符合他部落首领的用人标准。至于养兔子,让孩子们去就可以了。而且还要在采集果子的空余时间,不彻底压榨部落的剩余价值,怎么能让他这个首领的财富得到增长?

    听到李顿肯定的答复,雷巨这才稍微放心了些。好在他最担心的情况没有发生,当然他的心头还是没底。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兔子不好抓,这玩意虽然看着傻乎乎的,可跑起来快。一不留神就钻洞里去了,就算是最敏捷的战士也无法在毫无损伤的情况下,抓住一只有所警觉的兔子。

    带着前途未扑的担忧,雷巨带着他的部下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征途。

    ‘巫’呵呵笑起来,然后蔫坏地道:“他们抓不到兔子。”

    “你怎么判断他们一定抓不到?”李顿有点好奇,‘巫’是一个很神奇的家伙,据说他出身之后不久,就被部落上一任的‘巫’指定为接班人。属于一出生就走上人生巅峰的典范,成为享受部落最高待遇成员之一。

    唯独让人遗憾的是曾经的蛮牛部落实在太穷了,以至于‘巫’从来没有胖过。

    没有参加过劳作,对狩猎也是一无所知的‘巫’,却用肯定的语气说雷巨他们注定会空手而归。这就够奇怪的了。好在‘巫’也不是那种说话喜欢说半句话的人,他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作为部落的‘巫’,曾经的……”

    ‘巫’有点担心地撇了一眼李顿,发现后者并没有任何不悦的情绪,才继续说起来:“部落这几年一直处在覆灭的边缘,我也很着急,每当夜晚降临,沉重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这时候在营地周围走一走,是我放松的方式。”

    李顿微微皱眉,这老家伙不会是想要表功吧?

    当然这种表功的手段实在太拙劣了,夜不能寐,这不就是失眠吗?要不是太闲了,加上白天偷懒打盹,在环境如此恶劣的蛮荒时代他怎么可能会失眠?

    ‘巫’继续说,似乎并不太在意李顿的想法:“我说雷巨注定会空手而归,是因为我在夜里经常能够看到外出觅食的兔子,而在白天很少看到。”

    说完,‘巫’就笑盈盈地看着李顿,李顿心中警觉,随后暗骂一句:“老混蛋,刚才怎么不说?”

    兔子的生活习性,李顿也不清楚。他就是从乱七八糟的杂志,科普读物,甚至是电视上看到过兔子是比老鼠更能繁殖的哺乳动物。而且个头比老鼠大,肉可以吃,皮可以做衣服。至少兔子皮的大衣是皮草家族中的一员,谁听说过老鼠皮的大衣?

    远远还能看到雷巨的背影,这家伙在踏上狩猎的道路上之后,就再一次变得意气风发……连李顿都感觉,这时候的雷巨好傻,好天真。当然最主要的根子还是出在他整个领导的身上。谁让他连兔子是白天外出,还是野外外出觅食的习性都不知道的。

    李顿幽怨地看着‘巫’,后者尴尬地躲过了李顿犀利的眼神。

    ‘巫’似乎也为自己刚才的敝帚自珍而感到了羞愧,部落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他还藏着掖着,显然这让他龌蹉的内心暴露在阳光之下,这种被戳穿,还是属于自找的结局,让‘巫’有点无言以对,什么时候他的智商也开始下降了?

    “要不我追上去告诉雷巨,兔子的习性?”

    ‘巫’小心翼翼地试探,李顿咧嘴不屑,心说:“你真想告诉雷巨,为什么不现在追上去?”

    当然,李顿也没有心思和‘巫’去生气,就雷巨傻乎乎的样子,多吃点亏没什么:“让他自己摸索,别告诉他。作为狩猎小队的队长,他要是连动物的习性都摸不透,部落还能指望他们给部落带来丰厚的猎物?”

    “这家伙是该要好好磨砺一番。”‘巫’点头表示认可。

    李顿有点好奇地问‘巫’:“你为什么拒绝选择姓?”

    ‘巫’张嘴欲言,随即有点哑然,过了一会儿才开口:“我的老师,也就是上一代的‘巫’告诉我,‘巫’是一个符号,是部落的明灯,他不需要任何修饰的语言描述。所以……”想到他已经不是部落的巫了,‘巫’的情绪有点低沉,自嘲道:“可能我真的需要一个姓来区别我现在的身份。”

    隐藏在花花绿绿的鬼画符的脸谱之下,‘巫’的表情虽很难辨别,但李顿多少能够感受到对方内心的挣扎。他已经不再是部落高高在上的巫了,是巫神在人间的使者。让李顿没法想到的是,其实‘巫’的内心并不怨恨,他不会怨恨李顿的夺权,剥夺了他作为部落巫高高在上的地位。实际上,从来没有能够和神灵沟通已经让‘巫’身心俱惫,失去巫的身份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过多的愤怒,反而是如释重负地轻松,他终于可以把架在肩膀上,他根本就无法做到的责任给卸下来了。

    可真要永远和‘巫’这个身份告别的时候,他的内心却非常不舍。

    就像是继承了祖宗的基业,毁在了他的手里一样。情绪上的失落,仿佛是一道撕裂的伤口,蔓延开来,霎那间让他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可是他也清楚自己是没有办法和神灵沟通,他在部落担任巫师一来,每一天都是在行骗。

    直到李顿让他选择一个姓氏,他才意识到,他必须要和过去有一个割裂。至于李顿是否能够带领部落走出困境,他已经别无选择。部落就算不折腾,随着成年男人的逐年减少,部落的覆灭不过是时间问题。

    而李顿口口声声说几天前他昏迷半天,是被神灵召唤的事,‘巫’是不太相信的,做神棍这么多年,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哎……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巫’下了一个决定:“好吧,选一个姓氏也好。”

    “听说大部落里,有人用部落身份当成姓氏的。”

    这一点,李顿倒是听说过,不过他是从后世的电视上看到的,比如说:岳姓,这个姓氏就是来源于部落联盟时期的官职,是专门对违反部落盟约,或者对宗主部落有二心的诸侯判罚的官员。而在繁体字里,‘岳’姓的上半部分是一个‘山’字头,下半部分是‘狱’,意思就是执法如山。

    不过‘巫’的选择还是让李顿大吃惊一惊,就见‘巫’咧开嘴笑了起来,笑起来很生硬,也很难看,大概这辈子‘巫’就没有学过如何去笑,发现李顿诧异的眼神,‘巫’有些尴尬道:“是不是……笑起来很难看?”

    “以后你就会习惯的。”李顿调侃道。

    ‘巫’并不在意李顿的态度,试着对李顿开口道:“要不,我以后就叫‘大总管’?”

    “姓大,叫总管?”

    “是啊,听着还不错吧?”‘巫’沾沾自喜的样子,让人还以为得了什么大便宜似的。

    这下,反倒是李顿整个人都不好了,有姓‘大’的吗?

    还大总管?

    这不是玩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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