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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想不到贤伉俪,不但如此恩爱,而且还如此开放,竟然在光天化日……哦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旁若无人,实在是羡煞人也!”
这个清清瘦瘦的男人,看起来倒是颇为风趣。
任无邪不由气结,凶神恶煞的瞪了花洛一眼。这样的情景要是被东方帅见了,那小子一准翻脸。
花洛却是咯咯咯的笑出声来,花枝招展的道:“才不是大庭广众呢,这里可是荒郊野外,无碍视听的。”
任无邪此时已经早爬了起来,一脸淡漠的道:“这位兄台来此,究竟所为何事?”
“呃,我叫公输野。”那男人就先自报了姓名,然后将手里的一把合拢的“伞”,递给任无邪,道,“我见贤伉俪徒手上山,未曾带有帐篷等一应露营之物,夜晚更深露重、冰冻刺骨,担心你们染了风寒,因此特意过来,将这顶帐篷,借两位一用。”
任无邪哑然失笑,道:“这也能叫帐篷?”
“可千万别小看了它。”公输野就得意一笑,道,“这可是在下的精心明呢。”
说话时,他将伞柄轻轻一拧,随即就出现了一顶半球型的帐篷。
它的设计精妙绝伦,但却似乎只够一个人睡在里面,若是两个人一起,就显得过于拥挤。
公输野一番好意送过来,任无邪自也不便回绝。他嘻嘻哈哈的,稍微介绍了帐篷的注意事项,然后就搓了搓手,喜笑颜开的道:“那么,我就不妨碍你们亲热了,我的老婆大人,正也在帐篷里等着我呢。”
说完,他就性急匆匆去了。
看着公输野这副猴急的模样,任无邪心中不禁好笑:
公输野一共带了两顶帐篷过来,很明显,他和他的老婆,本是打算分开来露营的。不过他心里面,应是很想和老婆睡在一起,如今他把另外一顶帐篷借了过来,倒是可以顺理成章的、挤在一个窝里面了。
花洛显然也是猜到了公输野的心思,却是扑哧一笑,道:“相公,怎么说这都是人家的好意,要不今晚,我们就……相互挤一挤?”
任无邪摆了摆手,却是一声不吭的,就从悬崖跃了下去。
等到任无邪下去不久,花洛却也很快就站了起来。她熄灭了山顶的篝火,身影倏动,眨眼不见。
*************
楚阳部落虽然排外,但这里毕竟是一座拥有十几万人的城池,任无邪来此之前,又得到了花洛一些关于此地民风、习俗上的指点,因此,他大摇大摆的走在夜市之中,倒也没有什么人过来诘难。
这座城池的名字,叫做“楚葛”。据说楚和葛,是很久以前,楚阳部落的两大姓氏。
“楚”家族崇拜“日”,“葛”家族崇拜“月”。
不过日和月,对他们来说,既是光明的象征,同时也是男人的象征。和女人是完全搭不上边的。
在楚阳部落,又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日中有金乌,月中有蟾蜍”。因此,属于凤凰类的“金乌”,以及两栖类的“蟾蜍”,就成了楚阳部落的两大图腾。
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金乌和蟾蜍的图徽。
这里除了见不到女人之外,其他的地方,倒也和一般的城池,没多大的区别。
茶楼酒肆、歌舞笙箫,该娱乐的娱乐,该热闹的热闹。
任无邪依照花洛的说法,挨家酒楼去找“老道士”,却是老半天都一无所获,甚至还有很多人,连“老道士”是什么东西,都未听说过。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给花洛那丫头给忽悠了。
不过每次进出酒楼时,任无邪倒是听到这里的男人,对两件事情最为热心,谈论也最为激烈。
其中一件事,是关于四大罗汉末席“复”的甄选。
自从葛复死后,那个高高在上的“阳佛”,自然要挑选出新一任的代言人替他办事。甄选的时间,就在两天后的正午,以比武决斗的形势进行。
还有一件事,则是关于女人。葛复的死,以及葛翻的失手,似乎令“女人”的这种货源,一时间供不应求,成了紧俏品。他们谈起女人的时候,无不流露出饥渴难耐的眼神。
任无邪不禁冷笑,既然知道没有女人的苦处,又何必做得这么绝呢?
不过这对于他们来讲,几千年来的习俗都是如此,代代相承、耳濡目染,只怕早已麻木不仁了。
他们的饥渴,并不是性的饥渴,更加不是爱的饥渴。而只是一种习惯性的饥渴。就像饿了要吃饭一样。
女人对他们来说,只不过一种美味的菜肴。
今天品尝一种菜肴,隔几天,又能品尝另一种新鲜的菜肴。
当然,这种稀缺的菜肴,是由部落领与四大罗汉协商分配的。
有些人,一个月就能吃上好几回,也有些人,一年都咬不上一口。
有人的地方,也就同时存在了阶层与歧视,这应该是楚阳部落的内部矛盾。
任无邪想要消灭阳佛,甚至消灭整个部落。那么这样的矛盾,就有了非常大的利用价值。
“喂,听说,这一次争夺罗汉席位的,除了楚部落和葛部落挑选出来的精英之外,还有叫花帮的帮主云在飞。他似乎也对这个席位,志在必得呢。”
“数百年来,四大罗汉都是楚部落和葛部落各占两席,什么时候轮得到他们叫花帮出来搅局?”
“就是嘛。虽说阳佛一视同仁,不论贵贱、出身,但像云在飞这样胡搅蛮缠的,也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
“你们凑近些说话。”忽然又有一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道,“我最近可是收到了可靠的消息,两大家族的人,已经联起手来,正紧锣密鼓的、要铲除云在飞呢。”
“他如果死了,那也是咎由自取。云在飞占着叫花帮人多势众,不把两大家族放在眼里,早晚是要完蛋的。”
任无邪才听说一些道道来,这时候,酒楼外,忽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娇咤。
酒楼里的人,就全都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两眼射出了贪婪的光芒。
他们结束了所有的话题,齐刷刷的涌出酒楼,看热闹去也。
要知道,在楚阳部落,女人是禁止走到大街上的,一旦出现了,那么任何男人,都有权把她抓回家里,谁先抓到就属于谁。
这些买回来的女人,被豢养在主人家中,卑贱如母猪,生命如昙花,等生完了孩子,也就同时结束了她们的生命。
“是她?”任无邪杂在人群当中,看着大街上,与数名大汉交手的女人,却是微微皱起了眉头。
想不到这个正在被人群围观、乃至于围攻的女人,竟然会是公输野的老婆。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总不会是在栖凤山顶,与公输野做激烈运动的时候,一不小心掉下来的吧?
这个女人,倒是颇为彪悍的,她的身手施展开来,等闲十来个大汉,竟然全被她放倒了。
不过她毕竟是个“非法动物”,虽说目前这些普通百姓的实力,暂时还奈何不了她,但若再纠缠下去,时间一久,难保真正的高手,会赶过来对付她。
到时候,她的处境,可就相当的危险了!
“跟我来!”
任无邪蒙住了脸,突然杀入重围,以锐不可当的气势,替女人杀开一条道路。
这些普通的楚阳人,实力不过是入门级、九品级,任无邪对付起他们来,自是轻而易举。没多久,他就带着公输野的老婆,跑到一处僻静的暗巷,甩掉了所有的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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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想不到贤伉俪,不但如此恩爱,而且还如此开放,竟然在光天化日……哦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旁若无人,实在是羡煞人也!”
这个清清瘦瘦的男人,看起来倒是颇为风趣。
任无邪不由气结,凶神恶煞的瞪了花洛一眼。这样的情景要是被东方帅见了,那小子一准翻脸。
花洛却是咯咯咯的笑出声来,花枝招展的道:“才不是大庭广众呢,这里可是荒郊野外,无碍视听的。”
任无邪此时已经早爬了起来,一脸淡漠的道:“这位兄台来此,究竟所为何事?”
“呃,我叫公输野。”那男人就先自报了姓名,然后将手里的一把合拢的“伞”,递给任无邪,道,“我见贤伉俪徒手上山,未曾带有帐篷等一应露营之物,夜晚更深露重、冰冻刺骨,担心你们染了风寒,因此特意过来,将这顶帐篷,借两位一用。”
任无邪哑然失笑,道:“这也能叫帐篷?”
“可千万别小看了它。”公输野就得意一笑,道,“这可是在下的精心明呢。”
说话时,他将伞柄轻轻一拧,随即就出现了一顶半球型的帐篷。
它的设计精妙绝伦,但却似乎只够一个人睡在里面,若是两个人一起,就显得过于拥挤。
公输野一番好意送过来,任无邪自也不便回绝。他嘻嘻哈哈的,稍微介绍了帐篷的注意事项,然后就搓了搓手,喜笑颜开的道:“那么,我就不妨碍你们亲热了,我的老婆大人,正也在帐篷里等着我呢。”
说完,他就性急匆匆去了。
看着公输野这副猴急的模样,任无邪心中不禁好笑:
公输野一共带了两顶帐篷过来,很明显,他和他的老婆,本是打算分开来露营的。不过他心里面,应是很想和老婆睡在一起,如今他把另外一顶帐篷借了过来,倒是可以顺理成章的、挤在一个窝里面了。
花洛显然也是猜到了公输野的心思,却是扑哧一笑,道:“相公,怎么说这都是人家的好意,要不今晚,我们就……相互挤一挤?”
任无邪摆了摆手,却是一声不吭的,就从悬崖跃了下去。
等到任无邪下去不久,花洛却也很快就站了起来。她熄灭了山顶的篝火,身影倏动,眨眼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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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阳部落虽然排外,但这里毕竟是一座拥有十几万人的城池,任无邪来此之前,又得到了花洛一些关于此地民风、习俗上的指点,因此,他大摇大摆的走在夜市之中,倒也没有什么人过来诘难。
这座城池的名字,叫做“楚葛”。据说楚和葛,是很久以前,楚阳部落的两大姓氏。
“楚”家族崇拜“日”,“葛”家族崇拜“月”。
不过日和月,对他们来说,既是光明的象征,同时也是男人的象征。和女人是完全搭不上边的。
在楚阳部落,又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日中有金乌,月中有蟾蜍”。因此,属于凤凰类的“金乌”,以及两栖类的“蟾蜍”,就成了楚阳部落的两大图腾。
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金乌和蟾蜍的图徽。
这里除了见不到女人之外,其他的地方,倒也和一般的城池,没多大的区别。
茶楼酒肆、歌舞笙箫,该娱乐的娱乐,该热闹的热闹。
任无邪依照花洛的说法,挨家酒楼去找“老道士”,却是老半天都一无所获,甚至还有很多人,连“老道士”是什么东西,都未听说过。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给花洛那丫头给忽悠了。
不过每次进出酒楼时,任无邪倒是听到这里的男人,对两件事情最为热心,谈论也最为激烈。
其中一件事,是关于四大罗汉末席“复”的甄选。
自从葛复死后,那个高高在上的“阳佛”,自然要挑选出新一任的代言人替他办事。甄选的时间,就在两天后的正午,以比武决斗的形势进行。
还有一件事,则是关于女人。葛复的死,以及葛翻的失手,似乎令“女人”的这种货源,一时间供不应求,成了紧俏品。他们谈起女人的时候,无不流露出饥渴难耐的眼神。
任无邪不禁冷笑,既然知道没有女人的苦处,又何必做得这么绝呢?
不过这对于他们来讲,几千年来的习俗都是如此,代代相承、耳濡目染,只怕早已麻木不仁了。
他们的饥渴,并不是性的饥渴,更加不是爱的饥渴。而只是一种习惯性的饥渴。就像饿了要吃饭一样。
女人对他们来说,只不过一种美味的菜肴。
今天品尝一种菜肴,隔几天,又能品尝另一种新鲜的菜肴。
当然,这种稀缺的菜肴,是由部落领与四大罗汉协商分配的。
有些人,一个月就能吃上好几回,也有些人,一年都咬不上一口。
有人的地方,也就同时存在了阶层与歧视,这应该是楚阳部落的内部矛盾。
任无邪想要消灭阳佛,甚至消灭整个部落。那么这样的矛盾,就有了非常大的利用价值。
“喂,听说,这一次争夺罗汉席位的,除了楚部落和葛部落挑选出来的精英之外,还有叫花帮的帮主云在飞。他似乎也对这个席位,志在必得呢。”
“数百年来,四大罗汉都是楚部落和葛部落各占两席,什么时候轮得到他们叫花帮出来搅局?”
“就是嘛。虽说阳佛一视同仁,不论贵贱、出身,但像云在飞这样胡搅蛮缠的,也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
“你们凑近些说话。”忽然又有一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道,“我最近可是收到了可靠的消息,两大家族的人,已经联起手来,正紧锣密鼓的、要铲除云在飞呢。”
“他如果死了,那也是咎由自取。云在飞占着叫花帮人多势众,不把两大家族放在眼里,早晚是要完蛋的。”
任无邪才听说一些道道来,这时候,酒楼外,忽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娇咤。
酒楼里的人,就全都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两眼射出了贪婪的光芒。
他们结束了所有的话题,齐刷刷的涌出酒楼,看热闹去也。
要知道,在楚阳部落,女人是禁止走到大街上的,一旦出现了,那么任何男人,都有权把她抓回家里,谁先抓到就属于谁。
这些买回来的女人,被豢养在主人家中,卑贱如母猪,生命如昙花,等生完了孩子,也就同时结束了她们的生命。
“是她?”任无邪杂在人群当中,看着大街上,与数名大汉交手的女人,却是微微皱起了眉头。
想不到这个正在被人群围观、乃至于围攻的女人,竟然会是公输野的老婆。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总不会是在栖凤山顶,与公输野做激烈运动的时候,一不小心掉下来的吧?
这个女人,倒是颇为彪悍的,她的身手施展开来,等闲十来个大汉,竟然全被她放倒了。
不过她毕竟是个“非法动物”,虽说目前这些普通百姓的实力,暂时还奈何不了她,但若再纠缠下去,时间一久,难保真正的高手,会赶过来对付她。
到时候,她的处境,可就相当的危险了!
“跟我来!”
任无邪蒙住了脸,突然杀入重围,以锐不可当的气势,替女人杀开一条道路。
这些普通的楚阳人,实力不过是入门级、九品级,任无邪对付起他们来,自是轻而易举。没多久,他就带着公输野的老婆,跑到一处僻静的暗巷,甩掉了所有的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