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焰红唇,是女人最妖艳的一种妆。

    只是,一般女人若抹上那股妖艳,却也发挥不出那种烈性的诱惑味。

    哪怕是在我们夜总会里的模特里,也没有多少女人能驾驭。

    而我之所以能驾驭,是因为我黑暗的过去。

    我也相信,没有经历过黑暗、没有经历过情爱坎坷、没有经历过生死纠葛的女人是驾驭不了的。

    当经历过之后,人才会看淡,当看淡那些烟云之后,稍稍一抹红,轻轻一个眼神,那烈焰红唇便像是活了一般。

    只是如果让我重生一次,我也不愿意自己活得如此薄凉。

    如果可以,我更愿意平凡一点。一个简单的家庭,健康的父母,平淡而顺畅的人生轨迹……

    可是,我没有,这是从我出生开始,就注定了的。

    我不知道在哪儿出生的,从我记事起我就跟着得了精神病的傻娘流浪。

    我四岁多的时候,傻娘死了。

    那是我跟傻娘被关进收容所后发生的事。

    不过,她不是死在收容所,而是是死在“追人”的路上。

    说实话,对于那段记忆我已经很模糊了,但是她的死相我记得很清楚。

    满脸是血、嘴角大咧着,牙龈都外露着。她是高兴的大笑着死的。

    我被警察带着去指认,警察问我,认识她吗?

    我点了点头,一句话都没说,也不会说话。

    警察也认为我是个傻子,在确定那是我母亲之后,便不再问我话。

    旁边很多围观者,指着我妈大的离谱的肚子,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呜呜呀呀的,我什么都听不懂。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怀孕,只记得很多个夜晚里一些流浪汉将我打跑,在我回来的时候,会看到傻娘被那些流浪汉压在身下。

    我去打他们,会被他们推开,而后,傻娘还在笑。

    看完死亡现场后,我被警察载着回收容所。

    在车上时,我脑海里便回忆着母亲跑出收容所的样子。她本来跟我在院子里坐着的,忽然看到外面一辆辆绿色的大卡车(后来才知道是军车)驶过的时候,眼神忽然从一种涣散的状态,变的亢奋起来。

    然后,疯了一般的冲了出去。

    再后来,就死了。

    那是我懂事起唯一陪伴着我的女人。虽然她傻,虽然她当我小猫小狗一般的养活着,但是,我本能的知道那是我妈啊。

    后知后觉的想起来的时候,我在警车里哇哇的哭了起来。

    我哭,是因为我想她,我想找她。对于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根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

    那时候收容所并没有现在这么严格,所以,逃跑对于我来说便容易的多。

    当天晚上,我就跑了。

    跟傻娘流浪的这些年,四处翻垃圾桶,活着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那时候什么都吃,也不生病,不像现在,吃的好了,反而会动不动的闹肚子。

    我自己开始流浪找娘的生活。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

    我流浪的那个片区的人都认识了我,很多小朋友见了我就扔石头打我,一声声的喊着“傻子!傻子!”。

    还有很多小孩跑过来给我脱裤子,脱下来后,又大笑着说“是个傻妞子!是个傻妞子!哈哈!”

    那时候我吓的哭都不会哭了。而且,还担心他们抢走我从垃圾桶里捡来的东西,趁他们不注意提上裤子就跑!

    等我慢慢习惯了没娘的日子时,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走进了我的生活,并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甚至忘了是在哪儿认识她的,只记得她牵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将我带到了她家楼下。准确的说,是拿着俩包子将我引诱去的。

    90年代,在我们市郊,很少有人能住上楼房的。

    但是,我记得很清楚,她是住楼房的。她楼下还有一排平房储藏室。

    她走到一个门口,那个门口不一样,别家都是铁的,她家的连门都没有。

    她将包子放在了门口,然后冲我笑了笑,便不再多话的带着那个小女孩去了楼上。

    我去拿门口的包子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因为,我看到那储藏室里有很多吃的,腊肠、馒头、甚至还有水果。

    从此以后,那个地方就成了我的窝。

    那个很漂亮的女人,还会给我送饭。

    人是会被宠坏的,更是会产生依赖感的。尤其,会对那种慈祥而又友好的面孔产生一种近似于母爱般的依赖。

    她偶尔会搬个小马扎坐在储藏室门口跟我说话,只是我跟傻娘待的时间长了,她没教过我说话,我也不会说话。

    不过,我能听懂。便跟她点头,或者摇头。

    她会笑着摸摸我的头。

    后来的日子,我就像是她散养的一条狗。白天的时候跑出去乱逛,不小心还会被挨打,挨打了就跑到那个小窝。

    我在那一窝就是两年,六岁半的时候,她忽然要带我上楼。

    那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所以,那天我记得特别清楚。记得夕阳在西面,拉的西头院墙的影子很长很长。跟她走进单元门的时候,我还抬头看了看她的脸,余晖中,她的脸,就像是我在路边见到的那些正常孩子的妈妈一样好看。

    她给我洗澡,一边洗一边还说要带我去吃好吃的。

    我就只知道笑,有她陪着我,她让我怎么样都好。

    洗完澡后,她给我换了件裙子,虽然不是新的,但是很干净。

    出了小区,她骑自行车带着我,我到现在还记得那辆自行车是黄色的。

    到了饭店,她拎着我走进了一个包厢。桌上摆着很多很多好吃的。

    一个男人坐在最里面的位置,站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他是光着膀子的。

    我讨厌光膀子的男人,站在门口没敢进。

    “去,坐下吃饭。”她推了推我的后背说。

    我坐下后,剩下的事就不是很清晰了,只记得她们在桌上聊的很开心,临走的时候,男人还给我了一个洋娃娃。

    我抱着洋娃娃,不经意转身的时候,看到女人在数钱,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

    后来,才知道自己其实是被卖了。

    只是,那时候的自己还傻乎乎的每天站在男人的门口等她,等不及的时候就趁男人不注意,跑出去找她。

    买我的男人叫李胜,整天无所事事,但是从来不缺钱。

    那段时间他整天看着我,见我跑出去事就追,只是,他追上我后从来不打我,反而会很耐心的哄我。

    路上遇到街坊邻居的时候,还会笑着对别人说我是他女儿,并让我喊爸爸。

    慢慢的,习惯之后,我也不跑了。毕竟他对我还真是挺好的。

    他会不厌其烦的给我洗澡,洗完澡后还会搂着我睡觉。

    他让我躺下,一点点的抚弄我,很多细节我都忘了。

    只记得我喊疼,一疼就大哭大叫!

    再后来,他被我大喊大叫的没了兴致似的,不再搂着我睡觉了。

    可是,我已经习惯了被他搂着,自己跑上去让他搂着的时候,他却直接一脚将我踹下床,然后,拿着电话跟别人聊的很开心。

    我能听到,他是跟一个女人聊天。

    没几天,家里便来了一个妖艳的女人,叫冯艳。

    还带着一个大我三四岁的男孩,叫冯厉。

    于是,“一家四口”便住在了一起。

    李胜让我喊冯艳叫妈,喊冯厉叫哥。

    冯厉哥比我还冷漠,不过,两个冷漠的人其实比两个热情的人,更容易相处。

    时间长了,我们虽然各自说话不多,但是彼此间都有种很特殊的默契。

    李胜跟冯艳在窝里折腾的床吱吱响时,冯厉就会睁开眼睛看着我,当冯艳浪的嗷嗷叫的时候,他会将手放在我耳朵上捂住。

    然后,我俩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彼此,一句话都不用讲。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也上学了。

    上学那段时间,我忘了冯厉为我打了多少架,那时候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我,都叫我傻妞子。冯厉听一次打一次,直到所有人都被打的闭嘴为止。

    但是,好景不长,他比我大三岁,我四年级时,他初中毕业了。

    一毕业之后,那群挨过打的人,又开始骂我傻子了。

    那时候同学们会告诉老师,说我傻。老师开始不信,后来竟然也信了。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老师提问时我也不说话。那时候,被人家说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傻还是不傻。

    如果学习成绩如果能代表一个人傻不傻的话,我的成绩确实很傻。还有一点傻的地方是,明明自己眼睛散光的看不清黑板,却坐在最后一排什么都不说。

    只是,无论别人怎么骂我傻,我都不会再让冯厉知道,因为我不想他再为我打架。

    我比冯艳还在乎他,因为我知道,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疼我的人。

    可是,越在乎什么,越会失去什么。

    他在我十二岁的时候,他们娘俩被李胜赶走了。

    原因是,我来例假了。

    我至今忘不了,我哭着说我下面淌血时,李胜那诡异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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