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官员可以连任,但是除第一代**官公孙武之外,三年后的第二任**官将由法律部内部选取产生,选取者,必须精通法律部的各项法律条文。
等等,一系列的限制,一系列的条件,使得要成为**官,具有极其艰难甚至是苛刻的条件,甚至比最高领导者的条件还要多,哪怕如此,公孙武也相当满意了,只要条文放在这里,除了丁君霍疯,否则任何人都无法去更改。
上层的一系列变动,并不影响民间的生产生活,法院部门的建立,司法彻底真正的独立出来,在听取民间意见上并未受阻,在老百姓看来,这些离他们太过遥远了,不过就是抓人审判不再由警察局一家担当,一些纠纷,在警察调解未果的时候,可以到二级法院去审请法律裁决。
只是在这个时代做为老百姓,永远不知道司法独立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独立的司法机构,意味着行政部门上下,不再是左手管右手,自己查自己,而是完全独立,法律部门甚至不再与其它部门同用政务厅,而是重新选择等等,采用了尽可能多的手段来保证司法独立。
同时,独立的军事法院也建立完毕,各项军事方面的法规也在完善,不过军事法规方面就比较简单了,主要就是将各级长官手上的处罚权收了上来,用于防止各级长官在收买人心上做出的限制。
军事法庭的组成,只有少量的战斗指挥官参与,剩下的都是各级主管思想方法的司马组成。
在军方,副师长殷正英,其实执行的就是战斗指挥官的角色,而丁君霍,就是最大的那个大司马,军事法庭自然由他主导,也就是说,无论法律怎么办,最终军队始终都掌握在最高领导人手上,除非最高领导人太不像话,否则军队的支持,无疑就是最重要的筹码,在**院意图弹核最高领导人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军队的反应。
到**院的建立完毕,二级法院的法官上任完毕,浮云镇最基础的各项相互制约的法律完结,但是这并不完美,至少在丁君霍看来并不完美。
因为各级法院,在主审上,由警察局提供证据,然后由法院来审,但是在审判上,仍然是由一名主法官,四名陪审员来决定,而这些人,都处于同一个系统当中,难免会产生相互勾结的现象。
不过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法律审判方式,这已经算是相当的先进了,暂时无法改进了,浮云镇的居民如今的学识水平,仍然仅限于读书习字,能看得懂白话文而已,水平并不高,无法达到全民参与的要求。
所以,要想真正的实行民间陪审团制度,必须要等到如今十几岁的学生完全成长起来,成为浮云镇的中坚力量那一天才行,这事,也是急不得的,丁君霍也只能努力的做到这一点。
成为**官的公孙武每天最忙的事情,就是带领原来那些手下们,完善法律,新增各种条文,现在法院才刚刚建立,而浮云镇由于人口少,再加上生活富裕,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邻里小事。
有道是一上公堂恩义绝,所以普通老百姓只要能自己解决的,没有人愿意上法院对簿公堂,让最后一点情面也被打消得干干净净,像这些小事,警察就可以处理好这些纠纷,法院并不算太忙。
公孙武将手上的事情处理了一下,交给下面的人完善,而他自己,则铺开了一张白纸,一张浮云镇印刷厂出产的最好的白纸。
最好的白纸外售价格很高,但是对内却很便宜,政务厅手掌财权的丁君霍完全可以采购最好的白纸给各级行政部门使用,而那种布政令式的羊皮纸条,仍然没有取消。
公孙武放下手上的竹管水笔,改取了一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沾了点墨,悬停在纸张上,微微的闭着眼睛,最后笔落了下去。
“凌文弟,见信安。
昔年,你我并称盛华书院两大歪邪之类,我主法之人治,你主商之自由钱之通行,昔日,争论不休,年少轻狂,你我四处奔走,为兄家破人亡,远走他乡,终成土匪之军师,着实可笑。
今,为兄身在浮云镇,浮云之神奇,弟远在千里之外,无法想像,为兄在此,已找到法治之途,并已然实行,效果颇佳,法治有望。
弟之才华,无经伦比,浮云商钱之道,已然实行,却无一擎天之柱石,兄此前数信,弟未曾回信,或许不能收取罢,为兄再次提笔,昐弟前来。
浮云之奇,天下无出其左右,商之达,金钱往来之多,令人目眩…………”
一封信,公孙武足足写了几十页纸还没有写完,浮云镇要说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令人称奇的地方也太多了,从商业的繁华,到个人居所,到淡绿色的平板玻璃的全面应用,再到军事上的巨大成功,一一描述下来,公孙武用了足足两天才将这一封信写完,几乎就是数万字的书籍。
从旁边的文件架上取出一个最大号的薄纸壳制成的公文信袋,将信装了进去,抹上浓稠的鱼骨胶,将信封沾好,再提笔在淡黄色的信封上写上地址收件人,然后找来了秘书。
从怀里摸出一个银币来,连同信件,一同交给秘书,秘书则赶往大客栈,将信件交给前往楚国的商队,由他们将信件带往楚国,公孙武的朋友手上。
浮云镇对外信件极多,每天都有数千封之多,多数都是那些随同商队前往浮云镇定居的人工作生活了数月之后,直以为这里的是天府之地。
这里自由,平等的气氛,特别是官员的和气,甚至是像家仆一样的服务性格,让已经习惯了仰视官老爷的老百姓吃惊不已,再加上在这地方,出把子力气就能有不错的收入,至少吃穿不愁,而且还没有各种人头税,入户税,人丁税等等五花八门的税收,再加上学了几个月的夜校,自然要提笔写信,算是一种炫耀。
等等,一系列的限制,一系列的条件,使得要成为**官,具有极其艰难甚至是苛刻的条件,甚至比最高领导者的条件还要多,哪怕如此,公孙武也相当满意了,只要条文放在这里,除了丁君霍疯,否则任何人都无法去更改。
上层的一系列变动,并不影响民间的生产生活,法院部门的建立,司法彻底真正的独立出来,在听取民间意见上并未受阻,在老百姓看来,这些离他们太过遥远了,不过就是抓人审判不再由警察局一家担当,一些纠纷,在警察调解未果的时候,可以到二级法院去审请法律裁决。
只是在这个时代做为老百姓,永远不知道司法独立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独立的司法机构,意味着行政部门上下,不再是左手管右手,自己查自己,而是完全独立,法律部门甚至不再与其它部门同用政务厅,而是重新选择等等,采用了尽可能多的手段来保证司法独立。
同时,独立的军事法院也建立完毕,各项军事方面的法规也在完善,不过军事法规方面就比较简单了,主要就是将各级长官手上的处罚权收了上来,用于防止各级长官在收买人心上做出的限制。
军事法庭的组成,只有少量的战斗指挥官参与,剩下的都是各级主管思想方法的司马组成。
在军方,副师长殷正英,其实执行的就是战斗指挥官的角色,而丁君霍,就是最大的那个大司马,军事法庭自然由他主导,也就是说,无论法律怎么办,最终军队始终都掌握在最高领导人手上,除非最高领导人太不像话,否则军队的支持,无疑就是最重要的筹码,在**院意图弹核最高领导人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军队的反应。
到**院的建立完毕,二级法院的法官上任完毕,浮云镇最基础的各项相互制约的法律完结,但是这并不完美,至少在丁君霍看来并不完美。
因为各级法院,在主审上,由警察局提供证据,然后由法院来审,但是在审判上,仍然是由一名主法官,四名陪审员来决定,而这些人,都处于同一个系统当中,难免会产生相互勾结的现象。
不过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法律审判方式,这已经算是相当的先进了,暂时无法改进了,浮云镇的居民如今的学识水平,仍然仅限于读书习字,能看得懂白话文而已,水平并不高,无法达到全民参与的要求。
所以,要想真正的实行民间陪审团制度,必须要等到如今十几岁的学生完全成长起来,成为浮云镇的中坚力量那一天才行,这事,也是急不得的,丁君霍也只能努力的做到这一点。
成为**官的公孙武每天最忙的事情,就是带领原来那些手下们,完善法律,新增各种条文,现在法院才刚刚建立,而浮云镇由于人口少,再加上生活富裕,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邻里小事。
有道是一上公堂恩义绝,所以普通老百姓只要能自己解决的,没有人愿意上法院对簿公堂,让最后一点情面也被打消得干干净净,像这些小事,警察就可以处理好这些纠纷,法院并不算太忙。
公孙武将手上的事情处理了一下,交给下面的人完善,而他自己,则铺开了一张白纸,一张浮云镇印刷厂出产的最好的白纸。
最好的白纸外售价格很高,但是对内却很便宜,政务厅手掌财权的丁君霍完全可以采购最好的白纸给各级行政部门使用,而那种布政令式的羊皮纸条,仍然没有取消。
公孙武放下手上的竹管水笔,改取了一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沾了点墨,悬停在纸张上,微微的闭着眼睛,最后笔落了下去。
“凌文弟,见信安。
昔年,你我并称盛华书院两大歪邪之类,我主法之人治,你主商之自由钱之通行,昔日,争论不休,年少轻狂,你我四处奔走,为兄家破人亡,远走他乡,终成土匪之军师,着实可笑。
今,为兄身在浮云镇,浮云之神奇,弟远在千里之外,无法想像,为兄在此,已找到法治之途,并已然实行,效果颇佳,法治有望。
弟之才华,无经伦比,浮云商钱之道,已然实行,却无一擎天之柱石,兄此前数信,弟未曾回信,或许不能收取罢,为兄再次提笔,昐弟前来。
浮云之奇,天下无出其左右,商之达,金钱往来之多,令人目眩…………”
一封信,公孙武足足写了几十页纸还没有写完,浮云镇要说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令人称奇的地方也太多了,从商业的繁华,到个人居所,到淡绿色的平板玻璃的全面应用,再到军事上的巨大成功,一一描述下来,公孙武用了足足两天才将这一封信写完,几乎就是数万字的书籍。
从旁边的文件架上取出一个最大号的薄纸壳制成的公文信袋,将信装了进去,抹上浓稠的鱼骨胶,将信封沾好,再提笔在淡黄色的信封上写上地址收件人,然后找来了秘书。
从怀里摸出一个银币来,连同信件,一同交给秘书,秘书则赶往大客栈,将信件交给前往楚国的商队,由他们将信件带往楚国,公孙武的朋友手上。
浮云镇对外信件极多,每天都有数千封之多,多数都是那些随同商队前往浮云镇定居的人工作生活了数月之后,直以为这里的是天府之地。
这里自由,平等的气氛,特别是官员的和气,甚至是像家仆一样的服务性格,让已经习惯了仰视官老爷的老百姓吃惊不已,再加上在这地方,出把子力气就能有不错的收入,至少吃穿不愁,而且还没有各种人头税,入户税,人丁税等等五花八门的税收,再加上学了几个月的夜校,自然要提笔写信,算是一种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