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奔驰在城外的路上,任凭冷风如刀般吹过脸庞,何瑾感觉此时的自己很清醒。



    过去七天的时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自己怎么就脑子进了水,跟八股文死磕较劲去了?



    文化糟粕之所以称作糟粕,就是因为它的无用性。偏偏自己还不信邪,非要在臭狗屎里找营养,那不是脑子有坑吗?



    到了鼓山煤矿,何瑾更加坚信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将近一个月没来,自己错过了多少美好啊!



    此时的鼓山煤矿,已不复当初的寒酸模样。



    一排排的临时茅屋帐篷,搭建在平整好的土地上。进进出出的劳工,都带着一张疲累却饱含希望和憧憬的脸庞。



    尤其茅屋帐篷旁边,还有当地百姓摆起的简单摊位,吆喝着他们贩卖的日常用品和食物。远处还有一片用白灰圈了的土地,说是要等明年开春儿后,盖上一个容量超大的澡堂......



    煤矿外缘,还有讨价还价的骡马队、洽谈生意的客商、以及嗅觉灵敏的牙行伙计......这种种的一切表明,鼓山煤矿已迸发出强大的商业吸引力。不久的将来,这里必然会成为一个新型的社区。



    可就在何瑾为这一切欢欣鼓舞,而且还手抚马鬃、学着后世高富帅高冷模样,等候沈秀儿时。



    没想到气喘吁吁赶来的多情白富美,劈头盖脸的第一句话,便是:“你不打算学八股、考科举了?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都不知轻重、没有个耐心毅力!”



    兴冲冲来到这里,上来就听到这样抱怨的训斥,何瑾一下有些傻眼。



    可他毕竟不是十四岁、不懂男女感情的青涩少年,面色只是微微一愣后,便看破了沈秀儿那着急的神态,还有羞涩里带着欣喜的眼神儿......



    这少女的心思,此时明显是矛盾的:她既想何瑾努力上进,可也因心上人突然跑来找自己,而感到惊喜不已。



    意识到这一点后,何瑾淡然一笑,根本没接沈秀儿这个茬儿,而是继续拍着马鬃言道:“秀儿,你没发现我今日,跟以往有所不同?”



    在何瑾的暗示下,沈秀儿这才看到了那剽悍健壮的大黑马,不由开口道:“你这是.....新买了一匹马?”



    在明代,街上看到坐轿的不稀奇,看到骑马的才稀罕。



    虽然这朝代不像宋代那样没有养马之地,但众所周知,骏马在冷兵器时代,首要还是被充作骑兵使用的。



    这样辗转轮到民间购买时,价格自然高昂不已。一匹普通驽马的价格,大概在十两到十五两银子之间。



    十两银子,足够一个乡下百姓生活好几年了,价格绝对已等同于一辆家用小轿车。



    如果是骏马,价位自然就相当于跑车了。



    而何瑾驯服的这匹烈马,明显就是超跑级别的:一身油光水滑犹如黑缎子样的皮毛,高大健壮的身躯,修长有力的四肢,以及炯炯有神的眼睛......无一不在证明着,它就是车里面的兰博基尼。



    这等酷炫的事物,无论在明代还是现代,都是很吸引女孩子眼球的。沈秀儿自然也不例外,忍不住想上前摸一摸它的皮毛。



    可她手刚一伸出去,那大黑马立时便打了一个响鼻,露出了焦躁不屑的神态。但很快,它眼神儿就变得幽怨了,顺从地让沈秀儿摸了摸。



    因为看到大黑马的反应,何瑾就威胁性地举起了手......



    “我想要一匹马,难道还用买?”接着沈秀儿的问题,何瑾傲娇回道:“当然是别人送给我的。我还嫌质量差,都不怎么想要呢......”



    大黑马虽然听不懂人话,可一见何瑾那嫌弃的眼神儿,不由更加幽怨了。



    而沈秀儿看了不由啧啧称奇,心情也好了许多,白了何瑾一眼:“就会吹牛皮,也不怕吹破天了!”



    但这娇嗔的白眼魅力还未展露完毕,她随后一下就惊呼起来。



    因为这时候何瑾已一把抱起了她,将她放在了马背上:“不过,我想着有了它,至少可以跟心上人一起纵马驰骋,便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说着,不待沈秀儿反应,他便翻身上马,命令一般道:“抱紧我的腰。这马还未怎么驯服,摔下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沈秀儿又气又急,可心头的小鹿也砰砰乱跳。未待她反应,何瑾已强硬地拉着她抱住了腰,随即一扬马缰:“驾!”



    直到这一刻,大黑马超跑才知道,自己在何瑾手里,只是个泡妞工具。可......可这又能怎么办呢?



    它只能屈辱地迈开了四蹄,在何瑾的指挥下,纵情地奔跑起来。引得鼓山煤矿的所有人都翘首观看,还让远处的小月儿兴奋地小脸通红:“何官人,何官人.....一会儿我也要骑大马!”



    这一刻,第一次骑马的沈秀儿,不由六神无主。



    在迅猛的速度颠簸下,她感觉自己就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了一般,唯有双手紧抱的少年,就是自己的一切。



    也由此,她越是抬头看,便越是看到茫茫鼓山下,少年的后背如此清晰,给予着自己温暖和坚定。



    自己的一颗心,也就在这奔跃当中,化成了水、凝成了线,融缠在少年的身上,怎么都也离不开......



    最后的一刻,何瑾还不忘狠狠一掣马缰,任由大黑马人立而起、扬蹄嘶鸣。而他背后的沈秀儿在惯性的作用下,不由更加贴近了他的后背。



    嗯,很坚挺也很柔软......



    看来自己的未来媳妇儿,还是位深藏不露的主儿。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大冬天都穿得太厚了,感觉还是有那么一点模糊和失真。



    不过没关系,还是那句话:一回生二回熟嘛......多来几回后,自己也不用如此煞费苦心了。



    随后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何瑾才将双腿发软、面色潮红的沈秀儿抱了下来。这时候的沈秀儿,已满眼都是情郎,任何瑾施为了。



    可何瑾这会儿又绅士了,只拿过了她的小手儿,紧紧温暖着,道:“秀儿,你真以为八股文很重要吗?”



    “当然很重要!......你,你不是一直想着当贪官儿吗?”



    前一句还比较有力,后面的声音就小了下去,掩饰她替何瑾操心的本质:“只有学会作八股文,才能当贪官儿啊......”



    “可假如这八股文,让我痛不欲生。而我,也没说不继续,只是想放缓一些进程呢?”



    对于今天这事儿,何瑾当然不是突然发疯发狂,而是深思熟虑后,正巧碰到一个爆发点罢了。



    他其实已仔细分析过了,身为大龄穿越者,优势很明显,但劣势也不是一点没有。



    最明显的劣势,就是独立人格成熟,三观已经定型。这些虽然让自己的思维更广博、能力也十分出众,但在作八股文方面,恰恰就是短板。



    相比起跟一张白纸样的明代读书人,他简直就是一张艳丽的油彩画。



    人家发蒙之后就读四书五经、朱子集注,单纯思想里接受的就是这些,自然可以被随意涂抹。可已是一张无法填充色彩和线条的油画,还硬要覆盖上水墨,那不是在胡闹吗?



    尤其还积极不倦地自我折磨,不精神错乱了才怪!



    “人生苦短,八股文虽然是我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儿。但不同的人生选择还有很多,难道就应该为了八股,将其他都耽误了吗?”



    “还,还能有什么事儿,能比你当贪官儿还重要?”沈秀儿羞涩抬头,一副小女儿的模样不解问道。



    “比如考驾照......呃,就是骑马这件事儿,你不觉得我也应该,趁现在有机会赶紧学会吗?”



    “嗯......好像有些道理。”



    “还有洗煤赚钱这件事儿,也不能因为八股文便彻底耽误了,对不对?”



    “嗯......你当贪官儿还是为了捞钱,当然不能把眼前的钱给丢了。”



    “最最重要的是,人生伴侣这件大事儿,可是我心之所向、魂牵梦绕的要事。为了区区八股文,我能把你一个人冷落在这里吗?”



    这情话一出口,沈秀儿顿时如被射中的天鹅般,再也不挣扎,一下沦为了何瑾掌中的猎物。



    而老司机何瑾会心一笑,水到渠成地轻轻一拉沈秀儿的小手儿,便吻上了她的樱唇。



    嗯,这次可是深吻,而且经久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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