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当中的何瑾,根本不知道自己,已成了暴风眼式的重要人物。迷迷糊糊之间,仿佛走马观花一般,看遍了前世的一生。
有从小在磁县乡村上学的无忧无虑,也有上大学时进入繁华都市时的震撼。多少青春和热血、梦想与抱负,最终被现实狠狠摩擦。
被相恋六年的女朋友甩了后,他不得不学会同现实和解妥协,进入了一家大型的投资公司。
从此,每天带着面具生活,夜夜也是温香软玉满怀。只是每天早上醒来之后,却感到分外的孤寂和疲累。
那个他曾经最想抱的女人,当然也后悔来找过他。但成熟带来的残酷就是,曾经得不到的,后来却不想要了。
他已回不去了......
只能每日拼了命地工作,再用挣来的钱拼命挥霍,醉生梦死与偶尔的撕心裂肺,成为了心灵漂泊无依的常态。
终于那一天,他厌倦了。
酒醉下看到一辆疾驰的跑车,冲向一个吓傻的小女孩,他想都没想一把跑过去推开,自己却被撞得飞了起来。
想想当时的感觉,真是嗓子里干疼,额头火烫,全身都剧痛难当,就跟现在......一模一样?
“相公醒过来了,相公睁开眼了!”
随着振得耳膜嗡嗡直响的一声大喊,从外面涌进无数脚步声。
“......”
那些人七嘴八舌地说着,但何瑾却一个字也没听不清。
好不容易视线清晰,渐渐能够看到周围的景象。这才发现,原来正好好地躺在自家厢房的木榻上,额上还包着一大块冰袋。
呆呆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视线挨个儿地扫过去,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面前晃动,满是欢喜和激动的笑容:沈秀儿、柳清霜、崔氏、朱厚照......最后一个年轻人不认识,但从满面愁容、提着药箱的模样来看,应该是请来的大夫。
这大夫摸了摸何瑾的脉象后,眉头简直蹙成了个‘川’字,崔氏等候不及,问道:“李太医,我儿到底如何了?”
李太医放下何瑾的手,一脸的迷惑不解:“敢问夫人,何千户可曾从小打熬筋骨,服用过什么天材地宝?”
崔氏顿时一脸迷糊,道:“没有啊......”
嫁给何瑾老爹时,改名换姓的崔氏只想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哪会传授何瑾武艺,给他找什么天材地宝。
“这就奇了怪了......”李太医揪着颌下还很青嫩的胡须,愁眉不展:“按说如何千户这等贯穿伤,早就该一命呜呼了。”
“可他的脉象却生机勃勃,比寻常人还有着更强的生命力。如此千古怪事儿,真是令在下李言闻都闻所未闻。”
说完,这位李言闻太医,似乎还为自己的名字,和‘闻所未闻’联系一起而感到有趣,竟还笑了一下。
崔氏眼中登时掠过一丝杀气,玉面含煞:什么叫我儿早该一命呜呼了!你这庸医,到底是怎么当上太医的,竟然还是太医院里医术最好的?
“李太医,既然相公脉象生机勃勃,是不是就有救了?”还是柳清霜会待人接物,赶紧隔开了崔氏和李言闻,以免再发生一起命案。
“不行啊......何千户受伤太重,邪气入体,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如今已是内热外热齐发,表里之症并作,神志不清,就算是神仙也难救。”
李言闻说完,顿时又苦起了脸,继续道:“虽然陛下交代了,无论用什么名贵的药材,也要保住何千户的性命。”
“还有三位内阁大学士、萧公公、牟指挥使,以及英国公,马尚书.....何千户不只是个虚衔千户吗,怎么惹得朝中勋贵权臣如此在意?”
“不行不行,看来要回去准备后事了。早知道如此,还不如跟着老爹游历四方,悬壶济世,也好过这般被人牵连......”
“李时珍有你这样嘴碎的爹,怪不得自小就医术高超。”
这时候,床上的何瑾迷迷糊糊地竟笑了,无意识地说道:“你一天在他耳边说八遍医术,他医术能不高明才怪。”
“嗯?......”李言闻顿时又嘴碎了,道:“李时珍,好名字啊......可惜在下尚未娶妻,否则有了儿子,一定就叫这个名字!”
“李时珍还有十七年才会出生......”
何瑾还是痴痴地傻笑,神志不清地言道:“这什么狗屁穿越地狱模式啊,来了之后的第一件事儿,竟然是救自己......什么内热外热的,不就是伤口感染引起了发烧,神志不清导致昏迷吗?”
“嗯,这好像是挺严重的,进一步发展,还会演变成败血症。在没有抗菌药物的明朝,这样的贯穿伤还会引发内在感染,基本上就等于判了死刑。”
“不过脉搏强劲稳定,说明我穿越时体质的确得到了增强,指不定还有活下来的可能。当务之急,就是把箭先拔了,防止伤口进一步感染。”
“至于清洗伤口嘛,一定要用酒精......完了完了,大明朝根本没足够度数的酒精,这下要是不给个系统什么的,我真是要完了。”
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大堆,又是一阵天旋地转。在周围变成一团漆黑之前,何瑾只看到众人一时向他涌来,哭啼了起来。
半梦半醒之间,他又觉得自己身体,好像被人搂着坐了起来。充斥着浑浊的血腥和药味的鼻子里,忽然多了一股女性的甜香。
温凉舒畅的感觉逐渐从额头擦过,随即是面颊、耳朵、脖颈、胸膛,还有手臂......他努力轻轻地睁开眼睛。
光线很昏暗,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一段白玉无瑕的脖颈——她正将自己搂在怀里,吃力地用浸了冷水的湿巾,擦拭着自己的汗水和沁出的发黄血水。那股甜香幽幽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让何瑾不由沉醉。
“想不到你这母老虎,居然还会照顾人......”
她手一抖,湿巾落到了榻上。
“你竟然醒了!”朱秀英低声惊呼,明亮的大眼睛里有了水光:“来人啊,快来人呐,将李太医再请来!”
“我,这是怎么了?”
“你四天前被人射了一箭,中间醒了一回,说了一阵什么败血症、穿越、酒精、自己没法救了之类的胡话,然后又昏迷了。”
“这些日子你一直高烧不退,你的母亲、两位小妾遍京城寻医问药,都快急疯了。可李太医说你虽然脉搏依然强劲,不过也是回光返照,全仗着高丽参在吊命......我来后刚勒令小月儿去休息,没想到你又醒了过来。”
“高丽参?......”何瑾问了一句。
“嗯,是父皇让人送来的。李太医说你精气亏损,最好天天熬老参汤滋补——长白参党参都不行,最是燥热不过的,对伤口愈合没好处。要寻朝鲜供过来的高丽参,切尽根须酽酽地熬成汤服了温补才好。”
朱秀英一连串说了这么多,随后才不由问道:“你提这个干什么?”
“哦......那应该很贵的,我要早点好起来,才能留下那些高丽参。”何瑾虚弱地脸色如白蜡一样,可话却字字清晰。
朱秀英顿时瞪大了眼睛,都惊呆了:这家伙,真是要钱不要命啊!说他是貔貅,都是在侮辱他!......
可不料,何瑾随后又问道:“酒精还没蒸馏出来吗?”
“对了,还有酒精,到底是何物?”
“就是酒精啊......明代已经有了十几度的烧酒,蒸馏上四五遍,应该三五斤烧酒就能浓缩出一斤酒精。”
“至于蒸馏酒也很简单,只需一个大号的铁锅,几根竹筒,大小木桶几个。把烧酒倒入铁锅里煮,铁锅上盖一个带竹筒的锅盖,竹筒烤弯,通向一对套在一起的密封木桶。”
“两个木桶之间装满凉水,用来冷却。然后再用一根竹管通到小木桶上方,引导冷却的酒精流出来。”
说罢,何瑾问向朱秀英:“都记住了吗?”
“我,我脑子一片乱,哪能记住这些?你,你再慢慢说一遍......”可一低头,发现何瑾又已昏迷了过去。
一下子,巨大的恐慌攫住了她的心,朱秀英隐隐感觉何瑾唯一活命的机会,就让自己给浪费了。
这,这跟亲手杀了他有何区别?
可就在仿徨无措的时候,门口不知何时出现的小月儿,却弱弱地道:“公主殿下,老爷说的话,月儿都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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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从小在磁县乡村上学的无忧无虑,也有上大学时进入繁华都市时的震撼。多少青春和热血、梦想与抱负,最终被现实狠狠摩擦。
被相恋六年的女朋友甩了后,他不得不学会同现实和解妥协,进入了一家大型的投资公司。
从此,每天带着面具生活,夜夜也是温香软玉满怀。只是每天早上醒来之后,却感到分外的孤寂和疲累。
那个他曾经最想抱的女人,当然也后悔来找过他。但成熟带来的残酷就是,曾经得不到的,后来却不想要了。
他已回不去了......
只能每日拼了命地工作,再用挣来的钱拼命挥霍,醉生梦死与偶尔的撕心裂肺,成为了心灵漂泊无依的常态。
终于那一天,他厌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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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当时的感觉,真是嗓子里干疼,额头火烫,全身都剧痛难当,就跟现在......一模一样?
“相公醒过来了,相公睁开眼了!”
随着振得耳膜嗡嗡直响的一声大喊,从外面涌进无数脚步声。
“......”
那些人七嘴八舌地说着,但何瑾却一个字也没听不清。
好不容易视线清晰,渐渐能够看到周围的景象。这才发现,原来正好好地躺在自家厢房的木榻上,额上还包着一大块冰袋。
呆呆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视线挨个儿地扫过去,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面前晃动,满是欢喜和激动的笑容:沈秀儿、柳清霜、崔氏、朱厚照......最后一个年轻人不认识,但从满面愁容、提着药箱的模样来看,应该是请来的大夫。
这大夫摸了摸何瑾的脉象后,眉头简直蹙成了个‘川’字,崔氏等候不及,问道:“李太医,我儿到底如何了?”
李太医放下何瑾的手,一脸的迷惑不解:“敢问夫人,何千户可曾从小打熬筋骨,服用过什么天材地宝?”
崔氏顿时一脸迷糊,道:“没有啊......”
嫁给何瑾老爹时,改名换姓的崔氏只想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哪会传授何瑾武艺,给他找什么天材地宝。
“这就奇了怪了......”李太医揪着颌下还很青嫩的胡须,愁眉不展:“按说如何千户这等贯穿伤,早就该一命呜呼了。”
“可他的脉象却生机勃勃,比寻常人还有着更强的生命力。如此千古怪事儿,真是令在下李言闻都闻所未闻。”
说完,这位李言闻太医,似乎还为自己的名字,和‘闻所未闻’联系一起而感到有趣,竟还笑了一下。
崔氏眼中登时掠过一丝杀气,玉面含煞:什么叫我儿早该一命呜呼了!你这庸医,到底是怎么当上太医的,竟然还是太医院里医术最好的?
“李太医,既然相公脉象生机勃勃,是不是就有救了?”还是柳清霜会待人接物,赶紧隔开了崔氏和李言闻,以免再发生一起命案。
“不行啊......何千户受伤太重,邪气入体,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如今已是内热外热齐发,表里之症并作,神志不清,就算是神仙也难救。”
李言闻说完,顿时又苦起了脸,继续道:“虽然陛下交代了,无论用什么名贵的药材,也要保住何千户的性命。”
“还有三位内阁大学士、萧公公、牟指挥使,以及英国公,马尚书.....何千户不只是个虚衔千户吗,怎么惹得朝中勋贵权臣如此在意?”
“不行不行,看来要回去准备后事了。早知道如此,还不如跟着老爹游历四方,悬壶济世,也好过这般被人牵连......”
“李时珍有你这样嘴碎的爹,怪不得自小就医术高超。”
这时候,床上的何瑾迷迷糊糊地竟笑了,无意识地说道:“你一天在他耳边说八遍医术,他医术能不高明才怪。”
“嗯?......”李言闻顿时又嘴碎了,道:“李时珍,好名字啊......可惜在下尚未娶妻,否则有了儿子,一定就叫这个名字!”
“李时珍还有十七年才会出生......”
何瑾还是痴痴地傻笑,神志不清地言道:“这什么狗屁穿越地狱模式啊,来了之后的第一件事儿,竟然是救自己......什么内热外热的,不就是伤口感染引起了发烧,神志不清导致昏迷吗?”
“嗯,这好像是挺严重的,进一步发展,还会演变成败血症。在没有抗菌药物的明朝,这样的贯穿伤还会引发内在感染,基本上就等于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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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参?......”何瑾问了一句。
“嗯,是父皇让人送来的。李太医说你精气亏损,最好天天熬老参汤滋补——长白参党参都不行,最是燥热不过的,对伤口愈合没好处。要寻朝鲜供过来的高丽参,切尽根须酽酽地熬成汤服了温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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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应该很贵的,我要早点好起来,才能留下那些高丽参。”何瑾虚弱地脸色如白蜡一样,可话却字字清晰。
朱秀英顿时瞪大了眼睛,都惊呆了:这家伙,真是要钱不要命啊!说他是貔貅,都是在侮辱他!......
可不料,何瑾随后又问道:“酒精还没蒸馏出来吗?”
“对了,还有酒精,到底是何物?”
“就是酒精啊......明代已经有了十几度的烧酒,蒸馏上四五遍,应该三五斤烧酒就能浓缩出一斤酒精。”
“至于蒸馏酒也很简单,只需一个大号的铁锅,几根竹筒,大小木桶几个。把烧酒倒入铁锅里煮,铁锅上盖一个带竹筒的锅盖,竹筒烤弯,通向一对套在一起的密封木桶。”
“两个木桶之间装满凉水,用来冷却。然后再用一根竹管通到小木桶上方,引导冷却的酒精流出来。”
说罢,何瑾问向朱秀英:“都记住了吗?”
“我,我脑子一片乱,哪能记住这些?你,你再慢慢说一遍......”可一低头,发现何瑾又已昏迷了过去。
一下子,巨大的恐慌攫住了她的心,朱秀英隐隐感觉何瑾唯一活命的机会,就让自己给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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