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还有什么不相信的呢,即使不相信之前冯飞他们的猜想,但对桥墩里竟然检测出有动物骨骼成分的事情,也是该去查一查的。

    说不定这里的骨骼真的就是人的呢。

    下午,李木便组织了三个人,随冯飞林枫一起到了清凉河西桥桥下。

    在中间的桥墩身上,果然发现了不多不少十个小洞,那当然是林枫用电钻钻出来的。洞的旁边还用记号笔标注这数字,从一到十,这显然是为了和粉末包上的数字相对应,以便很容易就能知道哪个洞的周围有情况。

    随后,李木他们又用相同的方法取得了几包粉末。经过化验,证实冯飞所提供的粉末确实来源于此桥墩,而且桥墩里确实有动物骨骼的成分。

    再经过提取和更进一步的化验,终于证实:这种动物骨骼成分中竟然存在人类的dna。换句话说,桥墩里果然藏有人的尸体。

    此时,李木已经完全相信冯飞他们了。于是,又组织了更多的人手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勘察。

    勘察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桥墩里面藏有一具尸体,死者系男性,三十岁左右,死亡时间大约在五年之前。

    要说起案件这东西,那真是不怕不能破,就怕没线索。

    如果线索一旦明确,那么离破案的日子就不远了。

    现在李木所接手的“桥墩尸体”一案,正是如此。

    要破此案,必须首先要搞清楚死者的身份。在混凝土里埋藏了五年,早已面目全非,看当然是看不出来的。

    只有通过化验比对等方法才能奏效。

    从尸体的残骸中提取的dna样本已经有了,如果再能找到同样的dna,那么死者的身份马上就能确定了。道理很明显,每个人的dna都是唯一的。

    警方立刻把目标锁定到了曾经建造清凉河西桥的施工队身上。

    经过各方搜集集料,五年前的那个施工队的名单终于搞到手了。而且令人更加兴奋的是,顺藤摸瓜之后,凶手终于成擒。

    原来,五年前的一个晚上,几个工友都喝了些酒,酒后失言,导致矛盾恶化,结果由于一时不忍,终于酿成大祸。

    死了一个人。

    死者名叫刘富。

    凶手闹出了人命,竟立刻想到毁尸灭迹,于是,就把刘富的尸体铸进了巨大的水泥墩里。

    真相大白。

    杀人偿命。

    当年杀害刘富的凶手自然不会逃过法律的严惩。

    刘富的事情搞清楚了。

    可是,于翰呢?

    于翰又是怎么死的呢?

    如果于翰也是被谋杀,那么凶手又是谁呢?

    这一切,依旧萦绕在冯飞的心中,宛如阴云,挥之不去。

    周末。

    晚。

    乌城城南。

    清凉河小区,十九号楼,三单元,六零二房间客厅。

    冯飞、田园、岳明、小英、燕子和小玲,六个人围桌而坐。

    桌上没有饭菜。

    现在也早过了晚饭的时间。

    桌子上只有一只碗。

    一只青花瓷的大碗。

    碗中有水。

    清水。

    但清水却泛起淡淡的红色。

    红的是血。

    六滴人血!

    碗的周围,是三只发着微弱紫光的白色蜡烛。

    房间里很静。

    六个人谁也没说一句话。

    不但没有说话,他们竟还手拉着手,各自缓缓闭起了眼睛。

    他们在玩游戏。

    一种诡秘可怖的游戏。

    通灵游戏!

    林枫是向来不主张玩这种游戏的。

    所以,尽管林枫也在,但他却一个人坐在冯飞的卧室中,玩玩电脑,听听音乐。

    林枫当然也阻止过冯飞他们。

    只不过,这一次,冯飞却说什么也不肯听他的。

    因为冯飞他们把这次通灵游戏,当做了他们探究于翰死亡原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冯飞依旧闭着眼睛,忽然说道:“大家一定排除杂念,全神贯注,脑子里只能想着一个人的名字,于翰!”

    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每个人都把手攥得更紧了。

    这是恐惧,也是回答。

    林枫依旧在冯飞的卧室中放着音乐。

    音乐的声音当然很小,因为这样才不会扰民。

    所以,坐在客厅的冯飞六人,根本听不清林枫究竟放的是哪一首歌曲。

    突然,冯飞的耳边传来了一串很奇怪的声音。

    这声音,绝不像是音乐!

    “大家听到什么声音没有?”冯飞忽地问道。

    “嗯”,大家异口同声回答。

    冯飞接着又说:“注意,或许于翰就要来了,大家千万不要睁眼!”

    “不睁眼,不睁眼......”

    “大家不要惊慌,都把手抓紧了,千万不要松手......”冯飞继续说道。

    不过,他的这句话,大家估计都已经听不到了。

    因为,刚刚突然响起的那个声音,竟忽地变得特别大,大得足可以吞噬其它的一切声音。

    这个时候,窗外竟又刮起了风。

    风很大,呼呼作响。

    难道是于翰的鬼魂来了?

    于翰的鬼魂真的会来吗?

    六个人的心,似乎都要跳出了胸膛。

    他们的手,又简直想要把对方的手抓得粉碎。

    好在他们仍旧没有睁眼。

    没有动。

    更没有从椅子上突然站起,搅乱这次游戏。

    尽管没有睁眼。

    尤其是冯飞。

    他的眼睛更是紧闭得很。

    可是,一直都没有把眼睛睁开的冯飞,却看到了。

    闭着眼睛看到的!

    那赫然竟是一场婚礼的现场。

    究竟谁在结婚?

    渐渐的,那场景更加清晰了!

    随着场景越来越清晰,冯飞的脸上,竟渐渐地出现了笑容。

    原来,那竟是他自己的婚礼!

    冯飞不但在笑,而且,他更加清醒。

    比任何时候似乎都要清醒!

    真是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此人生之四大喜也。

    托老天爷洪福,其中的一喜就让冯飞碰到了。

    冯飞今年二十四岁,也算早已到了结婚的年龄了。

    今日能娶上媳妇儿,真是老天有眼。

    因为冯飞,无钱无势,无车无房,无贵人可依靠,无遗产可继承,人长的又不够俊俏。说实话,能顺顺当当地娶来这么一个媳妇儿,真是不易啊。

    如果说还有比娶来一个媳妇更让人高兴的事情,那就是娶来一个漂亮媳妇。

    新娘子名叫小兰,眉清目秀,口红齿白,身材高佻,亭亭玉立。

    高佻的个头,再加上白皙的皮肤,别的且先不说,只此两项,便足可以称得上是美女了。

    何况小兰也确实漂亮,不敢说是仙女下凡、倾国倾城,但用“美女”一词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能算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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