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米卡和查理领主算是半个老乡了,她的家乡在罗马城的台伯河岸边。
我第一次见到亚米卡的时候,还是个懵懂中的孩子。
只记得那是一个晚秋的下午,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领着一支长长的骆驼商队从北方逶迤蹒跚而来,在“清风泽”做过短暂的停留。
每一匹骆驼的背上,无一例外的满载着中土的丝绸和织物。
这支商队什么时候从于阗国经过的,大伙都没有印象。
或许它从来就没有来过于阗,而是从南方的海路,或者是从柔然、乌孙、龟兹这条北方的商路进入汉地的。
在客栈的场院上,领头的大胡子罗马人跨下了驼背,然后从驼背一边的箩筐里,抱出个可爱的小人来。
金黄蓬松的乱发,脏兮兮楚楚动人的小脸,碧蓝色的眼睛,身上围着一整块充当棉衣的火红色绸布。
从箩筐下来后,这个小女孩怯生生的拉着父亲的手,好奇的扭头打量着我们这些客栈家看热闹的孩子们。
在我们的诱惑下,小女孩尽然挣脱了她父亲的大手,犹犹豫豫的向我们这边小步的走来。
商队这个大人的世界里,也许是太缺乏玩伴的缘故,这个小女孩对于我们这些陌生的异族孩子,尽然一点的警惕心都没有。
“亚米卡!”看见女儿脱离自己的掌控,她的父亲赶紧回过头来大声的喊道。
小女孩这才留恋不舍的跑回了她父亲的身边,并向我们这边投来了一丝无可奈何的苦笑。
这支罗马商队在“清风泽”住了一晚,就动身南下去了。
所以关于这支商队和这个来自罗马的小人儿,我就慢慢没有了印象。
只有“亚米卡”这个很响亮、很动听的名字,还会时不时的在我的脑海里泛起一丝的波澜来,这也许就叫做缘分吧。
五年后的一天,我已经十一岁了。
那天练完功夫后,我闲着没事,就来到了前厅的柜台里帮着母亲接待前来住宿的客商。
按照汉家的规矩,那时我已经过了束发之年,满头的青丝梳成了一个发髻,身穿一件浅紫色的汉服长衫。
加之练功之人出身,所以整个人显得甚为精神,完全就是一个气宇轩昂的美少年。
所以我往柜台边一站,总会给店里增光了不少。
“于阗夫人,你的长公子赛如潘安啊!”
“夫人好福气,公子风流倜傥一表人才!”
“老夫有一女子,许给贵门如何?呵呵!”
作为一个母亲,面对这样的赞许,比赚上十两黄金还要开心。
但对于我而言,却有说不出的难堪,就像王城广场上那些被拍卖的奴隶、被展示的昆仑奴一般。
无奈身为家中的长子长孙,学着打理客栈、学做买卖,为母亲、爷爷分忧,是我从记事的时候开始就有的一种使命和觉悟。
所以尽管一百个不愿意,但只要有闲暇,我还是会自觉的来到前厅,帮着递送食物、收拾碗碟、收钱结算。
那天中午住店的客商不是很多,我无聊的坐在那儿摆弄着随身带着的手鼓。
手鼓是于阗国吐火罗人的一种传统乐器,节奏明快、音质清澈。
听到它的鼓点声,就让人有一种想要翩翩起舞的感觉。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鼓声时,我就被这种颇具西域风情的乐音迷住了。
客栈的歌姬里,恰巧就有这样一位会打手鼓的吐火罗族姐姐。
在我的纠缠下,她成了我的手鼓老师。
从此以后,摆弄手鼓成了我这辈子最大的爱好之一。
就在我自娱自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清澈的马蹄声,不要猜也知道是从南边过来的商队。
南方诸国水草丰茂,骑马可以走更远的路。
而北地干旱苦寒,多是沙漠戈壁的荒芜之境,骆驼耐饥渴、识水源,所以是最好的载货工具,素有“大漠之舟”的美誉。
马蹄声停下不久,七八个风尘满面的客商鱼贯而入进入了大厅。
男人们一色的黑色套袍,其中一位妙龄的女士则身着浅色的棉布长衣。
这群人区别于其他异族客商最明显的标志是,每个人的胸前都挂了一个灰黑色的银质十字架。
毫无疑问,这群人是从罗马国过来的,信仰基督上帝。
就像母亲、奶奶他们对于佛祖释迦摩尼的虔诚一样,这些人信仰的是一个叫做耶稣的真神。
据说他是“救世主”,只要信仰他,就会拯救世人于苦海之中。
说话间,众人已来到了柜台前。
“一间七人的通铺,一间单人客房,我们要住五日。”
随行的少女用清纯的吐火罗语对着我淡淡的笑道,好像曾经认识我一样。
“亚米卡!”在我抬头看她的眼睛,和她四目对视的瞬间,我兴奋的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已经是婀娜的少女了,个头比我还高,浓密的秀发里系着一条橄榄色的彩带。
眼睛还是如秋水般的碧蓝,嘴角的微笑里胆怯没有了,带着几分妩媚和狡黠。
他的爸爸亚历山大,除了胡子白了点,其他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目光如电,手搭腰间的短剑,古铜色的脸上带着几分不可侵犯的威严,和他的几位随从如同门神一般的立在那儿。
“我也记得你,摇手鼓的那个小男孩!”亚米卡天真烂漫的笑道。
“我叫易金城,亚米卡!你的吐火罗官话怎么说的这么好?”
我已经忘了办业务,双手搭着柜台热切的问道,就如在他乡遇到了久别的好友一般。
其实我们只是幼年时的那一面之缘,我也搞不清自己见到这个丫头为啥会如此的高兴,无数个疑问一下子全涌了出来。
“我家商队的向导是贵霜人,说吐火罗语,我是跟他学的,说的还行吧!”亚米卡也一样着了魔似得吃吃笑道。
“还行,还行!”我真诚的恭维道。
“啪啪!”一旁的老亚历山大有点不耐烦了,用手上的银币使劲的敲着柜台
虽然没有说话,但从他有点扭曲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他有点愤怒了。
这个老罗马人可能以为我这个毛头孩子,正在挑逗他的宝贝女儿。
“少爷!快把客人的钥匙给他们!”
一旁的伙计看不下去了,赶紧对着我使劲的叫道。
我这才如喝醉酒了一般大梦初醒了过来,赶紧找出客房的钥匙交给伙计,由伙计领着他们去后院。
我的窘态又引来了亚米卡一阵咯咯咯的嬉笑声,临离开之前还不忘给我个多情的回眸一瞥。
正是这迷人的回眸,把我的魂给勾走了,让我的青春期提前了两年。
在这之前对于儿女情长之事,我一个小屁孩是没有什么感觉的。
身边的女子,不管是表姐表妹,还是王城其他亲戚家的小女,对于我而言就是玩伴。
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让人特别心动的情愫在里面。
接下来的几日,我好像神不守舍了一般,有事没事就对前厅和客商们租住的后院跑,希望能碰到亚米卡。
但老亚历山大似乎已经觉察到我的心怀不轨,开始让女儿一步不离的呆在自己的身边,不再给我半点和她交流的机会。
我第一次见到亚米卡的时候,还是个懵懂中的孩子。
只记得那是一个晚秋的下午,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领着一支长长的骆驼商队从北方逶迤蹒跚而来,在“清风泽”做过短暂的停留。
每一匹骆驼的背上,无一例外的满载着中土的丝绸和织物。
这支商队什么时候从于阗国经过的,大伙都没有印象。
或许它从来就没有来过于阗,而是从南方的海路,或者是从柔然、乌孙、龟兹这条北方的商路进入汉地的。
在客栈的场院上,领头的大胡子罗马人跨下了驼背,然后从驼背一边的箩筐里,抱出个可爱的小人来。
金黄蓬松的乱发,脏兮兮楚楚动人的小脸,碧蓝色的眼睛,身上围着一整块充当棉衣的火红色绸布。
从箩筐下来后,这个小女孩怯生生的拉着父亲的手,好奇的扭头打量着我们这些客栈家看热闹的孩子们。
在我们的诱惑下,小女孩尽然挣脱了她父亲的大手,犹犹豫豫的向我们这边小步的走来。
商队这个大人的世界里,也许是太缺乏玩伴的缘故,这个小女孩对于我们这些陌生的异族孩子,尽然一点的警惕心都没有。
“亚米卡!”看见女儿脱离自己的掌控,她的父亲赶紧回过头来大声的喊道。
小女孩这才留恋不舍的跑回了她父亲的身边,并向我们这边投来了一丝无可奈何的苦笑。
这支罗马商队在“清风泽”住了一晚,就动身南下去了。
所以关于这支商队和这个来自罗马的小人儿,我就慢慢没有了印象。
只有“亚米卡”这个很响亮、很动听的名字,还会时不时的在我的脑海里泛起一丝的波澜来,这也许就叫做缘分吧。
五年后的一天,我已经十一岁了。
那天练完功夫后,我闲着没事,就来到了前厅的柜台里帮着母亲接待前来住宿的客商。
按照汉家的规矩,那时我已经过了束发之年,满头的青丝梳成了一个发髻,身穿一件浅紫色的汉服长衫。
加之练功之人出身,所以整个人显得甚为精神,完全就是一个气宇轩昂的美少年。
所以我往柜台边一站,总会给店里增光了不少。
“于阗夫人,你的长公子赛如潘安啊!”
“夫人好福气,公子风流倜傥一表人才!”
“老夫有一女子,许给贵门如何?呵呵!”
作为一个母亲,面对这样的赞许,比赚上十两黄金还要开心。
但对于我而言,却有说不出的难堪,就像王城广场上那些被拍卖的奴隶、被展示的昆仑奴一般。
无奈身为家中的长子长孙,学着打理客栈、学做买卖,为母亲、爷爷分忧,是我从记事的时候开始就有的一种使命和觉悟。
所以尽管一百个不愿意,但只要有闲暇,我还是会自觉的来到前厅,帮着递送食物、收拾碗碟、收钱结算。
那天中午住店的客商不是很多,我无聊的坐在那儿摆弄着随身带着的手鼓。
手鼓是于阗国吐火罗人的一种传统乐器,节奏明快、音质清澈。
听到它的鼓点声,就让人有一种想要翩翩起舞的感觉。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鼓声时,我就被这种颇具西域风情的乐音迷住了。
客栈的歌姬里,恰巧就有这样一位会打手鼓的吐火罗族姐姐。
在我的纠缠下,她成了我的手鼓老师。
从此以后,摆弄手鼓成了我这辈子最大的爱好之一。
就在我自娱自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清澈的马蹄声,不要猜也知道是从南边过来的商队。
南方诸国水草丰茂,骑马可以走更远的路。
而北地干旱苦寒,多是沙漠戈壁的荒芜之境,骆驼耐饥渴、识水源,所以是最好的载货工具,素有“大漠之舟”的美誉。
马蹄声停下不久,七八个风尘满面的客商鱼贯而入进入了大厅。
男人们一色的黑色套袍,其中一位妙龄的女士则身着浅色的棉布长衣。
这群人区别于其他异族客商最明显的标志是,每个人的胸前都挂了一个灰黑色的银质十字架。
毫无疑问,这群人是从罗马国过来的,信仰基督上帝。
就像母亲、奶奶他们对于佛祖释迦摩尼的虔诚一样,这些人信仰的是一个叫做耶稣的真神。
据说他是“救世主”,只要信仰他,就会拯救世人于苦海之中。
说话间,众人已来到了柜台前。
“一间七人的通铺,一间单人客房,我们要住五日。”
随行的少女用清纯的吐火罗语对着我淡淡的笑道,好像曾经认识我一样。
“亚米卡!”在我抬头看她的眼睛,和她四目对视的瞬间,我兴奋的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已经是婀娜的少女了,个头比我还高,浓密的秀发里系着一条橄榄色的彩带。
眼睛还是如秋水般的碧蓝,嘴角的微笑里胆怯没有了,带着几分妩媚和狡黠。
他的爸爸亚历山大,除了胡子白了点,其他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目光如电,手搭腰间的短剑,古铜色的脸上带着几分不可侵犯的威严,和他的几位随从如同门神一般的立在那儿。
“我也记得你,摇手鼓的那个小男孩!”亚米卡天真烂漫的笑道。
“我叫易金城,亚米卡!你的吐火罗官话怎么说的这么好?”
我已经忘了办业务,双手搭着柜台热切的问道,就如在他乡遇到了久别的好友一般。
其实我们只是幼年时的那一面之缘,我也搞不清自己见到这个丫头为啥会如此的高兴,无数个疑问一下子全涌了出来。
“我家商队的向导是贵霜人,说吐火罗语,我是跟他学的,说的还行吧!”亚米卡也一样着了魔似得吃吃笑道。
“还行,还行!”我真诚的恭维道。
“啪啪!”一旁的老亚历山大有点不耐烦了,用手上的银币使劲的敲着柜台
虽然没有说话,但从他有点扭曲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他有点愤怒了。
这个老罗马人可能以为我这个毛头孩子,正在挑逗他的宝贝女儿。
“少爷!快把客人的钥匙给他们!”
一旁的伙计看不下去了,赶紧对着我使劲的叫道。
我这才如喝醉酒了一般大梦初醒了过来,赶紧找出客房的钥匙交给伙计,由伙计领着他们去后院。
我的窘态又引来了亚米卡一阵咯咯咯的嬉笑声,临离开之前还不忘给我个多情的回眸一瞥。
正是这迷人的回眸,把我的魂给勾走了,让我的青春期提前了两年。
在这之前对于儿女情长之事,我一个小屁孩是没有什么感觉的。
身边的女子,不管是表姐表妹,还是王城其他亲戚家的小女,对于我而言就是玩伴。
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让人特别心动的情愫在里面。
接下来的几日,我好像神不守舍了一般,有事没事就对前厅和客商们租住的后院跑,希望能碰到亚米卡。
但老亚历山大似乎已经觉察到我的心怀不轨,开始让女儿一步不离的呆在自己的身边,不再给我半点和她交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