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我一定要有钱!
“快放开手,你疯了吗?丁当,你要是再不放手,我就报警了!救命,救命啊!”罗美英大叫了起来。
可是,周围的那些食客和这餐馆里的老板和伙计,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来劝阻的。
要怪,就怪这娘们太狂妄了,一进来就得罪了这里所有的人。是呀,你素质高,你上档次,你何必要来这里呢?现在被人欺负了?活该,这就是恶有恶报。
“儿子,你还是放开她吧!妈求求你了。”沈凌拉住了儿子的手,求道。
“妈,你听到她说的话了吗?”丁当睁大了眼,瞪着罗美英,“她说你儿子是个穷鬼,一辈子的穷鬼!”
“哎!”沈凌叹了口气,“儿子,算了,放了她吧。你就不看我的面上,你也看在青青的面上吧,好吗?”
“青青?”丁当心一软,放开了手。
他一放手,罗美英就掉头跑了出去。
一紧张,她竟然滑了一个跤,倒在地上。
没有人上前扶起她,周围的人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丁当,你给我记着!你就是个一辈子的穷酸小子!呸!”罗美英爬起来,朝地上吐了一口痰,就推开门,跑了出去。
“嘿,你怎么随地吐痰呢?这里还是餐厅啊?什么素质啊?”
“就是,一进来就骂人,自己素质高还吐痰?德性!”
食客们骂了起来,餐馆服务员只好拿着拖把,把地面上的痰给抹去了。
罗美英逃了,可丁当的胸脯却还是起伏着。
“儿子,别生气了,快坐下来吃饭吧,气坏了身子就不值得了。”老妈沈凌硬是把儿子按在了座位上,但她的神色黯然了。
“妈,我真的会一辈子受穷吗?”丁当看了一下自己的母亲,又转头看了一下父亲。
沈凌和丁大中都不说话了,低下了头。
“我一定要证明给她看,我,丁当,不会一辈子都这么受穷的。”丁当咬紧了牙。
他从来就没有如此经历过这么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虽然他用蛮力吓跑了罗美英,可是,在他的心中,他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这种感觉,就好像当初匈奴人、日耳曼人在看着住在那富庶城市里的汉人、古罗马人一样,虽然他们可以痛快地体会一把强盗的快乐,但,他们的心中却还是很自卑的。
野蛮虽然可以暂时征服文明,但野蛮人的心中,依然无法体会到与被征服者平起平坐的那种感觉。他们要么被同化,要么必须彻底改变!
我一定要有钱,我一定要成为一个大富翁!
丁当在心中暗自下定了一个决心。
我要有钱,我一定要有钱,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
他从来没有如今天这样,如此迫切地希望自己出人头地,赚更多的钱。
“儿子,你刚才为什么要说是你先提出的分手吗?这不是,不是青青先提出来的吗?”沈凌问道。
丁当没有说话,沉默得有点可怕。
“儿子,你别这样啊,比青青更好的女孩子有的是。赶明儿,妈妈就给你去找一个去,我就不相信,我儿子会找不到更好的?”
“可惜了,虽然你这个表妹确实不怎么样,但她女儿青青还是个不错的姑娘。”一直不说话的丁爸爸终于开口了。
“你知道什么?”沈凌白了自己的丈夫一眼,“好不好,不是只看表面。你知道青青当初找我们儿子,难道不是为了那面镜子吗?现在,这镜子丢了,她和她这个妈都原形毕露了。儿子,该断就断了吧,旧的不去,新的也不会来。“
丁当没有说话,低下头,胡乱地扒拉了几口。
“我看啊,这感情的事情不是想断就能断,藕断了,那丝还连着呢。”丁大中又低下头,看起了报纸。
“你就老家伙,今天话怎么这么多?”沈凌撅起了嘴,“吃你的饭去!”
藕断丝连?
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的话,还是给丁当的心头来了一个冲击。
自己真的会忘了青青了吗?自己真的可以彻底忘掉过去,从头开始吗?
丁当在心中不由地长叹了一声。
骄阳,高挂在天空中。
天上没有几片云彩,但风儿则在这旷野之中吹荡着,偶尔会扬起一些烦人的尘沙。
这里并不是沙漠,公路的两边,还有一些农田和小溪掠过。只是,这里并没有连绵的群山,以及密集的房屋。这,就是乡村,野外,原始的世界。
虽然只有一江之隔,但江北的地貌却和江南相差甚远。江南是丘陵为主,多山的地带,就好像一个羞答答的少女,躲在其中;而江北则是平原地带,偶尔见到一两个小山丘,余下的就是一马平川了,就如同一个摊开胸膛的大汉。
这里,就是与江南市一江之隔的江北市。这条路,正是通往江北市郊外一处乡村的公路。
在这条公路上,一辆老式的吉普车,在不紧不慢地行驶着。
车是开着窗的,从车窗里传出了一个男人半带嘶哑,却又五音不全的歌声。与其说歌声,还不如说是嚎叫声,因为这家伙老是唱走调了。
“一路的方向,照耀我心上,辽远的边疆,随我去远方??????”
要不是这歌词,没人听得出这是那首经典的《自由飞翔》,这调子实在走得离谱。
“老兄,你就不能小点声啊?我的耳膜都快要被你震破了。”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丁当捂着耳朵,做痛苦状。
在他的左手边,一边开着车,一边放开嗓子鬼哭狼嚎的,自然就是那位不像侦探的侦探狄仁捷了。
狄仁捷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仿佛自己就是在天上自由飞翔的小鸟,他还在摇晃着头,唱着那要命不要钱的歌曲。
“别唱了,k?”丁当大叫道。
“k,k!”狄仁捷转过头,朝丁当一笑,又放开嗓门,“一路的方向,照耀我心上??????”
“照耀你心上,照耀你个屁股还差不多?你个屎壳郎的,小爷不给你点厉害的,你就不会住嘴了啊?”丁当恼了,伸出手,就要夺狄仁捷手上的方向盘。
狄仁捷一惊,停止了唱歌,手上赶忙打了个急转弯,脚下又来了一个急刹车。
这车子就好像玩漂移一样,就在公路上转了个大弯,停住了。
车子,停在了离公路旁边那两米多高的稻田不过是两个轮胎的距离。
“你小子,疯了吗?搞什么,差点要出人命了啊!”狄仁捷摘掉了挂在头上的耳机,骂道,“你不想活了啊?”
“哼。”丁当耸了耸肩,“我确信自己死不了,至于你还活不活着,我就不管了。”
“你,你这臭小子。”狄仁捷摇了摇头,“算你小子狠。”
“狄仁捷,我们快到了吗?怎么开了这么久都没到啊?”
“我怎么知道,再看看导航吧?”狄仁捷低下头,看了一下车上的导航仪,“哦,也没多远了,这什么破村子,就在前面十几公里了。”
“还有十几公里啊?”丁当打了个哈欠。
这明媚的午后时光,竟然就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过了。为了赶时间,自己连午饭都还没吃呢,肚子都开始咕噜咕噜地罢工了。
“你说,我们这此来江北市,一定能查到那个高丽萍的情况吗?”丁当转过头,问道??????
“快放开手,你疯了吗?丁当,你要是再不放手,我就报警了!救命,救命啊!”罗美英大叫了起来。
可是,周围的那些食客和这餐馆里的老板和伙计,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来劝阻的。
要怪,就怪这娘们太狂妄了,一进来就得罪了这里所有的人。是呀,你素质高,你上档次,你何必要来这里呢?现在被人欺负了?活该,这就是恶有恶报。
“儿子,你还是放开她吧!妈求求你了。”沈凌拉住了儿子的手,求道。
“妈,你听到她说的话了吗?”丁当睁大了眼,瞪着罗美英,“她说你儿子是个穷鬼,一辈子的穷鬼!”
“哎!”沈凌叹了口气,“儿子,算了,放了她吧。你就不看我的面上,你也看在青青的面上吧,好吗?”
“青青?”丁当心一软,放开了手。
他一放手,罗美英就掉头跑了出去。
一紧张,她竟然滑了一个跤,倒在地上。
没有人上前扶起她,周围的人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丁当,你给我记着!你就是个一辈子的穷酸小子!呸!”罗美英爬起来,朝地上吐了一口痰,就推开门,跑了出去。
“嘿,你怎么随地吐痰呢?这里还是餐厅啊?什么素质啊?”
“就是,一进来就骂人,自己素质高还吐痰?德性!”
食客们骂了起来,餐馆服务员只好拿着拖把,把地面上的痰给抹去了。
罗美英逃了,可丁当的胸脯却还是起伏着。
“儿子,别生气了,快坐下来吃饭吧,气坏了身子就不值得了。”老妈沈凌硬是把儿子按在了座位上,但她的神色黯然了。
“妈,我真的会一辈子受穷吗?”丁当看了一下自己的母亲,又转头看了一下父亲。
沈凌和丁大中都不说话了,低下了头。
“我一定要证明给她看,我,丁当,不会一辈子都这么受穷的。”丁当咬紧了牙。
他从来就没有如此经历过这么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虽然他用蛮力吓跑了罗美英,可是,在他的心中,他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这种感觉,就好像当初匈奴人、日耳曼人在看着住在那富庶城市里的汉人、古罗马人一样,虽然他们可以痛快地体会一把强盗的快乐,但,他们的心中却还是很自卑的。
野蛮虽然可以暂时征服文明,但野蛮人的心中,依然无法体会到与被征服者平起平坐的那种感觉。他们要么被同化,要么必须彻底改变!
我一定要有钱,我一定要成为一个大富翁!
丁当在心中暗自下定了一个决心。
我要有钱,我一定要有钱,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
他从来没有如今天这样,如此迫切地希望自己出人头地,赚更多的钱。
“儿子,你刚才为什么要说是你先提出的分手吗?这不是,不是青青先提出来的吗?”沈凌问道。
丁当没有说话,沉默得有点可怕。
“儿子,你别这样啊,比青青更好的女孩子有的是。赶明儿,妈妈就给你去找一个去,我就不相信,我儿子会找不到更好的?”
“可惜了,虽然你这个表妹确实不怎么样,但她女儿青青还是个不错的姑娘。”一直不说话的丁爸爸终于开口了。
“你知道什么?”沈凌白了自己的丈夫一眼,“好不好,不是只看表面。你知道青青当初找我们儿子,难道不是为了那面镜子吗?现在,这镜子丢了,她和她这个妈都原形毕露了。儿子,该断就断了吧,旧的不去,新的也不会来。“
丁当没有说话,低下头,胡乱地扒拉了几口。
“我看啊,这感情的事情不是想断就能断,藕断了,那丝还连着呢。”丁大中又低下头,看起了报纸。
“你就老家伙,今天话怎么这么多?”沈凌撅起了嘴,“吃你的饭去!”
藕断丝连?
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的话,还是给丁当的心头来了一个冲击。
自己真的会忘了青青了吗?自己真的可以彻底忘掉过去,从头开始吗?
丁当在心中不由地长叹了一声。
骄阳,高挂在天空中。
天上没有几片云彩,但风儿则在这旷野之中吹荡着,偶尔会扬起一些烦人的尘沙。
这里并不是沙漠,公路的两边,还有一些农田和小溪掠过。只是,这里并没有连绵的群山,以及密集的房屋。这,就是乡村,野外,原始的世界。
虽然只有一江之隔,但江北的地貌却和江南相差甚远。江南是丘陵为主,多山的地带,就好像一个羞答答的少女,躲在其中;而江北则是平原地带,偶尔见到一两个小山丘,余下的就是一马平川了,就如同一个摊开胸膛的大汉。
这里,就是与江南市一江之隔的江北市。这条路,正是通往江北市郊外一处乡村的公路。
在这条公路上,一辆老式的吉普车,在不紧不慢地行驶着。
车是开着窗的,从车窗里传出了一个男人半带嘶哑,却又五音不全的歌声。与其说歌声,还不如说是嚎叫声,因为这家伙老是唱走调了。
“一路的方向,照耀我心上,辽远的边疆,随我去远方??????”
要不是这歌词,没人听得出这是那首经典的《自由飞翔》,这调子实在走得离谱。
“老兄,你就不能小点声啊?我的耳膜都快要被你震破了。”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丁当捂着耳朵,做痛苦状。
在他的左手边,一边开着车,一边放开嗓子鬼哭狼嚎的,自然就是那位不像侦探的侦探狄仁捷了。
狄仁捷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仿佛自己就是在天上自由飞翔的小鸟,他还在摇晃着头,唱着那要命不要钱的歌曲。
“别唱了,k?”丁当大叫道。
“k,k!”狄仁捷转过头,朝丁当一笑,又放开嗓门,“一路的方向,照耀我心上??????”
“照耀你心上,照耀你个屁股还差不多?你个屎壳郎的,小爷不给你点厉害的,你就不会住嘴了啊?”丁当恼了,伸出手,就要夺狄仁捷手上的方向盘。
狄仁捷一惊,停止了唱歌,手上赶忙打了个急转弯,脚下又来了一个急刹车。
这车子就好像玩漂移一样,就在公路上转了个大弯,停住了。
车子,停在了离公路旁边那两米多高的稻田不过是两个轮胎的距离。
“你小子,疯了吗?搞什么,差点要出人命了啊!”狄仁捷摘掉了挂在头上的耳机,骂道,“你不想活了啊?”
“哼。”丁当耸了耸肩,“我确信自己死不了,至于你还活不活着,我就不管了。”
“你,你这臭小子。”狄仁捷摇了摇头,“算你小子狠。”
“狄仁捷,我们快到了吗?怎么开了这么久都没到啊?”
“我怎么知道,再看看导航吧?”狄仁捷低下头,看了一下车上的导航仪,“哦,也没多远了,这什么破村子,就在前面十几公里了。”
“还有十几公里啊?”丁当打了个哈欠。
这明媚的午后时光,竟然就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过了。为了赶时间,自己连午饭都还没吃呢,肚子都开始咕噜咕噜地罢工了。
“你说,我们这此来江北市,一定能查到那个高丽萍的情况吗?”丁当转过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