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苦命的孩子顾影自怜了好半天,才在小胖子美食的诱惑下,止住了伤心的泪水,三人决定不再在家独自伤悲,不如出去到街上逛一下,或许可以排解一下心头的抑郁之情。
今日的小镇比往日热闹很多,许多平时不见的人也都走出了家门,做买卖的,闲聊的,赶路的,小镇似乎比原先更见繁华了。
小锅子走到太白居门口,只见整个太白居酒馆外墙都是黑乎乎的,掌柜拉长了一张脸,正看着那些加固和装修的工人忙里忙外,央求他们加快速度,好尽快营业,以尽量弥补这些日子的损失。
卖馄饨的王寡妇依然是一脸的笑容,招呼着南来北往的客人,仿佛个个都是她的亲人一般,昌盛米行的窦掌柜还是那副欠揍的模样,不过在小锅子眼里看来,这些人今日都似乎与往常不太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小锅子还真说不出来。
小胖子在一个炸麻圆的摊位上买了三个麻圆,用纸包着,给秀秀和小锅子一人一个,这玩意看起来很大,其实里面是空空的,一口咬下去,并没有多少。
三个人捧着边直边吃,走着走着,看到路边居然来了一个耍猴的,那猴子正举着一面小旗一摇一晃地走着,四周围了一大群人,耍猴的老头卖力地敲着锣,见人差不多了,就对大家作了一个揖,说了些场面话,然后便驱赶着小猴子进行表演,可爱的小猴子做着各种造型,有时还扮一个鬼脸,逗得小孩子子们哈哈大笑。
三个孩子看得兴高采烈,但看着看着,秀秀的嘴巴就瘪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水汽,拉着小胖子和小锅子就走,小锅子不解,忙问为什么,秀秀说,那个小猴子好可怜,全身脏兮兮的,这么卖力的表演,那个坏老头还用鞭子不停抽打小猴子,说明这小猴子日子过得一点也不好,她心里受不了,不想再看下去了。
其实小锅子心里也挺矛盾的,他也觉得那猴子可怜,但又想看猴子的表演,毕竟这不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既然秀秀不愿意看,他也就只能和小胖子一起,一步一回头地向前走了。
“哇,好漂亮的羽毛,大大哥,我喜欢那根羽毛。”秀秀忽然眼睛一亮,分开人群,走到一个摊位前。
这个摊位前站立着两个人,一个大约五十来岁年纪,猎户打扮,人不是很壮,甚至还有些瘦削,但给人的感觉很矫健,似乎是一只蹲伏的豹子,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弹性,身边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虎头虎脑,眼睛很大,皮肤黑黑的,身后斜背着一把玩具似的木弓,腰间皮囊里插着几支一尺半长的竹箭,虽然年纪小,但却是一幅标准小猎人打扮。
他们身前摆放着一堆东西,有三四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头大约有100余斤的黑乎乎的野猪。
野猪早就死得透透的,野兔也静静地躺在地上,但那两只野鸡却是活的,大概是用网捕捉到的,正有气无力地蹲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养神。
秀秀一眼看到的正是那两只野鸡。大概所有女人都对美丽的东西没有免疫力,哪怕她只是五六岁的小女孩。
秀秀一看到那野鸡的尾巴就走不动路了,那只野鸡长着五彩的羽毛,嘴是黄色的,眼是黑色的,但头却是红色的,脖子又是白色的,身上的羽毛像一个个美丽的贝壳,最美的是它的尾巴,大概有两尺半长,有着黑黄相间的纹路,对着阳光,似乎又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流光溢彩。
秀秀记得父亲带他去戏园看戏时,常常看到那些美丽的女人头上就插着这样的羽毛,她们唱戏的时候,不时将头一摇,那羽毛就在头上晃来晃去,美丽得不可方物。
秀秀蹲下身去,想用手摸一下野鸡的尾巴,但野鸡似乎很害怕,咯咯地叫着,扑了扑翅膀,努力离秀秀远一些,只是因为脚上被拴上了绳子,无法远离,努力了几下只好垂头丧气地停下来。
“大大哥,我想要这尾巴,你买给我好不好?”秀秀对着小胖子央求道。
“你为什么总叫我大大哥?”小胖子奇怪地问。
“因为我爹让我叫锅子哥大哥,你是他的大哥,不是大大哥吗?”秀秀认真地回答。
“呃,我觉得你还是叫我曹大哥吧,叫他就叫锅子哥,否则我总觉得你结巴一样。”小胖子思索了一下回答道。
“噢,那好吧,曹大哥,我想要这野鸡的尾巴,买给我好不好?”秀秀央求道。
小胖子拗不过秀秀的央请,便请问那个猎户,野鸡是如何卖的,可不可以只买那野鸡的尾巴,不要鸡。
猎户看着这几个孩子,笑着回答:“这野鸡呢20枚大钱一只,尾巴和鸡是一起的,不零卖。”
小胖子对秀秀道:“你只喜欢野鸡的尾巴,但人家不卖,要买就得买一只鸡,这鸡买回去干嘛呢?要不就不买了,行吗?”
“不嘛,我要嘛,我要嘛。”秀秀的眼泪说流就流了下来,确如梨花带雨,端地可怜无比。
“爷爷,我想将这鸡尾送给这个漂亮的妹妹,行不行?”忽然,那个小猎户对着老人说。
老猎户一愣,看了一眼小猎户,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呵,步藏,你说说看,为什么要送鸡尾给小妹妹呢?”
小猎户似乎有点脸红,将老猎户拉低身体,然后在老猎户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什么,老猎户哈哈大笑,用手拍了一拍他的脸,然后对三个孩子说:“我孙子喜欢你们,说要将这鸡尾送与你们。”
“哦……”三个孩子一起高兴得跳了起来。
老猎户蹲下身子,小心地从野鸡身上取下鸡尾,长长的,柔柔的,在风里摇来摆去,秀秀开心极了,像宝贝似的抱在怀里,谁都不能动一下。
小锅子记得以前娘曾经告诉他,不能白白接受别人的恩赐,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晶莹如玉的石头递给那个小猎户,这块石头是他在乞讨的时候,路过一个小溪时捡到的,石头洁白光滑,上面有一圈圈美丽的花纹,捏在手里,暖暖的,小锅子一直随身放着,此时,为了感谢这个小猎户,他才舍不得地拿出来,因为除了这个,他实在也没有别的东西可拿。
小胖子憨憨地笑了两声,低头从书包里取出刚才给小锅子的香瓜,塞到小猎户的手里,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你赠我雉尾,我赠你香瓜,以后咱们就是好朋友。”
小猎户一手拿着香瓜,一手拿着石头,很是开心,用力地点着头:“对,我们是好朋友。”
老猎户脸上全是笑容,看得出,他对这个孙子特别喜爱,看着孙子开心,自己也开心起来。他冲孙子说:“步藏啊,你跟你的好朋友一起去玩吧,我在这里等你,别回来太晚了,好不好?”
“好。”小猎户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将手里的石头仔细地放进爷爷的褡裢之中,又将身上的弓箭取下,让爷爷收好,然后手捧着香瓜就一蹦一跳地跟三个孩子走了。
通过询问,这个孩子姓乌,名步藏,爷爷名叫乌世淮,全家都是猎户,步藏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后来改嫁他人,剩下他们祖孙相依为命,住在大山之中,以打猎为生。
虽然生活艰苦,但山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乌步藏从小跟着爷爷打猎,学了不少打猎的技艺,如果猎到了比较多的猎物,他们就会把猎物运到镇上来卖,换些米面盐油回去,前几天他们碰巧打了一只半大的野猪,便扛到镇上,没想到遇到小锅子等三位好朋友。
四个孩子互通了姓名,立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一会儿买一串烤鱼,然后四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一会儿跑到镇外的河边,小锅子采来几只莲蓬,几人坐在河边,边吃着莲子边嘻嘻笑,他们还开心地捉起了迷藏,玩得不亦乐乎。
天快黑的时候,步藏要回去找爷爷了,其它人也都要各自回家,每个人虽然很累,但都很兴奋,觉得这一天的时间过得真快,日子过得真快乐,多么希望每天都有这样的生活呀。
步藏依依不舍地对他们三个人说:“今天我过得特别开心,但我现在要回去了,爷爷一定等我等急了,我还要回山里去,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吗?”
“当然会了,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肯定会见面的,以后你来镇上就到书院来找我,我们还一起玩。”小锅子对步藏说。
“对,我们是好朋友,我们一定要经常在一起玩。”小胖子和秀秀也说道。
四个人一起用力地点着头,然后依依不舍地分开,各自回去。
他们四个以为再次团聚的时间会很快,他们以为生活会永远充满了快乐,但他们没想到,他们的再次团聚却充满了苦涩、泪水,还有生与死。
今日的小镇比往日热闹很多,许多平时不见的人也都走出了家门,做买卖的,闲聊的,赶路的,小镇似乎比原先更见繁华了。
小锅子走到太白居门口,只见整个太白居酒馆外墙都是黑乎乎的,掌柜拉长了一张脸,正看着那些加固和装修的工人忙里忙外,央求他们加快速度,好尽快营业,以尽量弥补这些日子的损失。
卖馄饨的王寡妇依然是一脸的笑容,招呼着南来北往的客人,仿佛个个都是她的亲人一般,昌盛米行的窦掌柜还是那副欠揍的模样,不过在小锅子眼里看来,这些人今日都似乎与往常不太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小锅子还真说不出来。
小胖子在一个炸麻圆的摊位上买了三个麻圆,用纸包着,给秀秀和小锅子一人一个,这玩意看起来很大,其实里面是空空的,一口咬下去,并没有多少。
三个人捧着边直边吃,走着走着,看到路边居然来了一个耍猴的,那猴子正举着一面小旗一摇一晃地走着,四周围了一大群人,耍猴的老头卖力地敲着锣,见人差不多了,就对大家作了一个揖,说了些场面话,然后便驱赶着小猴子进行表演,可爱的小猴子做着各种造型,有时还扮一个鬼脸,逗得小孩子子们哈哈大笑。
三个孩子看得兴高采烈,但看着看着,秀秀的嘴巴就瘪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水汽,拉着小胖子和小锅子就走,小锅子不解,忙问为什么,秀秀说,那个小猴子好可怜,全身脏兮兮的,这么卖力的表演,那个坏老头还用鞭子不停抽打小猴子,说明这小猴子日子过得一点也不好,她心里受不了,不想再看下去了。
其实小锅子心里也挺矛盾的,他也觉得那猴子可怜,但又想看猴子的表演,毕竟这不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既然秀秀不愿意看,他也就只能和小胖子一起,一步一回头地向前走了。
“哇,好漂亮的羽毛,大大哥,我喜欢那根羽毛。”秀秀忽然眼睛一亮,分开人群,走到一个摊位前。
这个摊位前站立着两个人,一个大约五十来岁年纪,猎户打扮,人不是很壮,甚至还有些瘦削,但给人的感觉很矫健,似乎是一只蹲伏的豹子,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弹性,身边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虎头虎脑,眼睛很大,皮肤黑黑的,身后斜背着一把玩具似的木弓,腰间皮囊里插着几支一尺半长的竹箭,虽然年纪小,但却是一幅标准小猎人打扮。
他们身前摆放着一堆东西,有三四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头大约有100余斤的黑乎乎的野猪。
野猪早就死得透透的,野兔也静静地躺在地上,但那两只野鸡却是活的,大概是用网捕捉到的,正有气无力地蹲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养神。
秀秀一眼看到的正是那两只野鸡。大概所有女人都对美丽的东西没有免疫力,哪怕她只是五六岁的小女孩。
秀秀一看到那野鸡的尾巴就走不动路了,那只野鸡长着五彩的羽毛,嘴是黄色的,眼是黑色的,但头却是红色的,脖子又是白色的,身上的羽毛像一个个美丽的贝壳,最美的是它的尾巴,大概有两尺半长,有着黑黄相间的纹路,对着阳光,似乎又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流光溢彩。
秀秀记得父亲带他去戏园看戏时,常常看到那些美丽的女人头上就插着这样的羽毛,她们唱戏的时候,不时将头一摇,那羽毛就在头上晃来晃去,美丽得不可方物。
秀秀蹲下身去,想用手摸一下野鸡的尾巴,但野鸡似乎很害怕,咯咯地叫着,扑了扑翅膀,努力离秀秀远一些,只是因为脚上被拴上了绳子,无法远离,努力了几下只好垂头丧气地停下来。
“大大哥,我想要这尾巴,你买给我好不好?”秀秀对着小胖子央求道。
“你为什么总叫我大大哥?”小胖子奇怪地问。
“因为我爹让我叫锅子哥大哥,你是他的大哥,不是大大哥吗?”秀秀认真地回答。
“呃,我觉得你还是叫我曹大哥吧,叫他就叫锅子哥,否则我总觉得你结巴一样。”小胖子思索了一下回答道。
“噢,那好吧,曹大哥,我想要这野鸡的尾巴,买给我好不好?”秀秀央求道。
小胖子拗不过秀秀的央请,便请问那个猎户,野鸡是如何卖的,可不可以只买那野鸡的尾巴,不要鸡。
猎户看着这几个孩子,笑着回答:“这野鸡呢20枚大钱一只,尾巴和鸡是一起的,不零卖。”
小胖子对秀秀道:“你只喜欢野鸡的尾巴,但人家不卖,要买就得买一只鸡,这鸡买回去干嘛呢?要不就不买了,行吗?”
“不嘛,我要嘛,我要嘛。”秀秀的眼泪说流就流了下来,确如梨花带雨,端地可怜无比。
“爷爷,我想将这鸡尾送给这个漂亮的妹妹,行不行?”忽然,那个小猎户对着老人说。
老猎户一愣,看了一眼小猎户,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呵,步藏,你说说看,为什么要送鸡尾给小妹妹呢?”
小猎户似乎有点脸红,将老猎户拉低身体,然后在老猎户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什么,老猎户哈哈大笑,用手拍了一拍他的脸,然后对三个孩子说:“我孙子喜欢你们,说要将这鸡尾送与你们。”
“哦……”三个孩子一起高兴得跳了起来。
老猎户蹲下身子,小心地从野鸡身上取下鸡尾,长长的,柔柔的,在风里摇来摆去,秀秀开心极了,像宝贝似的抱在怀里,谁都不能动一下。
小锅子记得以前娘曾经告诉他,不能白白接受别人的恩赐,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晶莹如玉的石头递给那个小猎户,这块石头是他在乞讨的时候,路过一个小溪时捡到的,石头洁白光滑,上面有一圈圈美丽的花纹,捏在手里,暖暖的,小锅子一直随身放着,此时,为了感谢这个小猎户,他才舍不得地拿出来,因为除了这个,他实在也没有别的东西可拿。
小胖子憨憨地笑了两声,低头从书包里取出刚才给小锅子的香瓜,塞到小猎户的手里,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你赠我雉尾,我赠你香瓜,以后咱们就是好朋友。”
小猎户一手拿着香瓜,一手拿着石头,很是开心,用力地点着头:“对,我们是好朋友。”
老猎户脸上全是笑容,看得出,他对这个孙子特别喜爱,看着孙子开心,自己也开心起来。他冲孙子说:“步藏啊,你跟你的好朋友一起去玩吧,我在这里等你,别回来太晚了,好不好?”
“好。”小猎户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将手里的石头仔细地放进爷爷的褡裢之中,又将身上的弓箭取下,让爷爷收好,然后手捧着香瓜就一蹦一跳地跟三个孩子走了。
通过询问,这个孩子姓乌,名步藏,爷爷名叫乌世淮,全家都是猎户,步藏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后来改嫁他人,剩下他们祖孙相依为命,住在大山之中,以打猎为生。
虽然生活艰苦,但山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乌步藏从小跟着爷爷打猎,学了不少打猎的技艺,如果猎到了比较多的猎物,他们就会把猎物运到镇上来卖,换些米面盐油回去,前几天他们碰巧打了一只半大的野猪,便扛到镇上,没想到遇到小锅子等三位好朋友。
四个孩子互通了姓名,立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一会儿买一串烤鱼,然后四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一会儿跑到镇外的河边,小锅子采来几只莲蓬,几人坐在河边,边吃着莲子边嘻嘻笑,他们还开心地捉起了迷藏,玩得不亦乐乎。
天快黑的时候,步藏要回去找爷爷了,其它人也都要各自回家,每个人虽然很累,但都很兴奋,觉得这一天的时间过得真快,日子过得真快乐,多么希望每天都有这样的生活呀。
步藏依依不舍地对他们三个人说:“今天我过得特别开心,但我现在要回去了,爷爷一定等我等急了,我还要回山里去,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吗?”
“当然会了,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肯定会见面的,以后你来镇上就到书院来找我,我们还一起玩。”小锅子对步藏说。
“对,我们是好朋友,我们一定要经常在一起玩。”小胖子和秀秀也说道。
四个人一起用力地点着头,然后依依不舍地分开,各自回去。
他们四个以为再次团聚的时间会很快,他们以为生活会永远充满了快乐,但他们没想到,他们的再次团聚却充满了苦涩、泪水,还有生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