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杰的想法则很简单,既然要拿捏,就拿最硬的那一个,软柿子,没什么好捏的。
    不过,如今他初来乍到,矿上的具体情况了解的也不多,暂时还不适合动手。
    蛰伏,才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一转眼,春暖花开,老金沟里春意盎然,潺潺流水穿岩而过,时不时传出一阵哗啦啦的响声。
    这一天,老金沟正进行了一场特殊的仪式。
    拜山,拜水!
    淘金的人都相信山水有灵,每年开工之前,都会进行一场拜祭仪式,虔诚的拜拜山,拜拜水,希望今年能有一个好收获,就像后世电影开机前烧香祭拜一样。
    一番祭拜之后,金大拿拉着一名身材消瘦的老人走到众人面前。
    “大家伙,这位是我重金从漠河请来的老金疙瘩,他可是淘金拉沟的好行家,跟着他干你们就等着发财吧!”
    众人一听这老者是从漠河过来的,顿时眼前一亮。
    漠河有什么?
    漠河有漠河金矿局啊!
    漠河金矿局可是李鸿章李大人督办的,能在那里干事的人,都是大能人啊。
    就在这时,一名黑皮肤的年轻人一边搓着手,一边殷勤的朝着李杰笑了笑。
    “哥,这下好了,咱们这次一定能赚大钱。”
    “你又知道?”
    李杰斜瞥了他一眼,淡淡道。
    眼前这位年轻人不是旁人,正是原著中和朱开山起过冲突的大金粒,经过李杰的调教,这厮再也嚣张不起来了,一天天的围着他四处打转,哥长哥短的,就差把他给供起来了。
    说起来,大金粒也是一个狠人,原著中为了运出金子,竟然用刀割开了自己的小腿,想把金子藏在肉里带走。
    只可惜,他还是太天真了。
    最终,这位‘狠人’还是死在了土匪手中。
    退一步来讲,即便大金粒能够顺利逃出老金沟,他也很有可能会死于伤口感染,毕竟如今可没有那么多的抗生素,绝大多数人受了外伤,能不能活下来全凭运气。
    运气好,伤口没感染,就活下来了。
    运气不好,直接死球。
    大金粒嘿嘿一笑,挠了挠头。
    “嘿嘿,我这不是高兴吗?”
    李杰淡淡的瞥了这小子一眼,这小家伙,鬼的很,从他嘴中说出来的话,十句有九句是假的。
    别看这小子现在一副把你当爹供着,一旦李杰出了什么意外,或者说这小子起势了,等待你的,就是他的报复。
    这厮就像是一条躲在阴影处的毒蛇,正面刚不过,歹着机会一定会狠狠地咬你一口。
    不过,在李杰眼里,大金粒也就是那么回事,翻不了什么大浪。
    反倒是手底下有着这样一个人,许多自己不方便做的事,都可以交给他来做。
    大金粒眼瞧着李杰没了说话的兴致,立马很有眼力见的闭上了嘴巴。
    “起旗!”
    随着前方传来一声‘起旗’,老金疙瘩也开始行动起来,只见他提着一根小木棍,一会看一看山,一会看一看水,嘴上时不时的念叨着什么。
    走了一阵,老金疙瘩忽然停了下来。
    “咦?这里不错啊。”
    此话一出,现场当即沸腾了,跟在身后的金夫们连忙问道。
    “这里好吗?”
    “怎么好了?”
    “老人家,给俺们讲讲撒。”
    另一边,李杰明显对寻金不太感兴趣,他来老金沟可不是为了挖金子来的,一转眼,他来老金沟也有两个多月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查,该弄清楚的事情基本上都弄清楚了,是时候下手了。
    老金沟是漠河金矿局的下属单位之一,光绪十四年(1888年),清政府正式在漠河开办金场,时至今日,漠河金矿局已经成立了十七年。
    十七年间,漠河金矿局先后历任了三名实际意义上的总办,以及一名名义上的总办。
    如今在位的正是名义上的总办,也就是由北洋大臣袁大头委派的官员刘焌。
    刘焌是第四任漠河金矿局的总办,按道理来说,两年前也就是1903年,他就应该到任了。
    但好巧不巧。
    他上任的时间恰好赶上了日俄战争,日俄两方在东北打成了一锅粥,眼瞧着东北的乱局,这位总办就是想上任也上任不了。
    于是,刘焌便成为了名义上的管事人。
    综合而言,如今的老金沟,等于变相成为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至于,仍旧滞留在这里的清军,也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私人武装,而这支私人武装的首领正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刘把总。
    刘把总并不住在矿上,毕竟矿上的条件太差了,实在是不符合他的身份,平日里,他都是住在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庄子上。
    一般而言,刘把总基本上一周会来上一次矿上。
    然而,最近刘把总却改变了以往的习惯,几乎是天天来矿上,就差住在矿上了。
    这一异常的表现,也引起了李杰的注意,李杰猜测,这家伙许是从外界听到了什么风声,知道鬼子攻下了旅顺的消息。
    旅顺一丢,毛子就是去了制海权。
    失去了制海权,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然而,李杰还是高估了刘把总的头脑,刘把总想的和李杰恰恰相反,他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上过军事学堂的新式军官。
    简单的分析一下当前的局势,还是没有问题的吧?
    他认为,在日俄之战中,如果硬要选出一个胜利者,那么这个胜者必然是毛子。
    原因也很简单,毛子的国土面积更大,人口更多,装备更先进,以鬼子那点家底,肯定是耗不过毛子的。
    别看小鬼子拿下了旅顺,但那只是趁着老虎打盹的功夫,偷袭得来的,只要毛子回过神来,拿下鬼子,跟本就不费什么力气。
    而一旦毛子胜了,未来的东三省的必定会落入对方的手中。
    毛子取得了事实统治权,人家会眼睁睁的看着金矿让别人来采吗?
    肯定不能!
    不说远的,就说几年前,也就是1900年,毛子攻占了黑龙江副都统衙门驻地瑷珲,而瑷珲真是漠河金矿总局的驻地,毛子占领瑷珲之后,将金场焚掠一空。
    有了前车之鉴,刘把头此时此刻只一心想着,赶在毛子占领老金沟之前捞一把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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