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汤镇显得很平静,这个原本只能算是交通要道的小镇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驻进了两伙大军,又经历了一次战火的荼毒,以及几次狼烟的警报,如今好容易连着几天没有什么大事情,如此一来,就是不平静,也算得上平静了。
上官义看着手下三千兵马,轻轻的摇了摇头。他还是憋屈啊,降将和嫡系的地位就是不一样,再怎么说,也还是不一样。林冲是秦风绝对的嫡系,所以他可以带着大军回去立功,而自己只能在这里当诱饵。单凭这三千人马,要守住西汤镇,又要全身而退,谈何容易!
他一瞬间都想投降北军了,但一想到当日占据七州之地,拥兵数十万的淮西军在短短几日之内灰飞烟灭,这样的本事,这样的实力,又岂是占地四州,拥兵不过三十万,一线兵力如今已不到二十万能抵挡得了的?
田虎如今的实力,在宋军的打击下,又能维持多久?自己一旦投降北军,等到时候北军失败,自己怕是要被秦风千刀万剐。秦风可以接纳降将,却不能容忍背叛,自己既然加入了宋军,或者说是沧州军集团,如果背叛,显然会遭到秦风的惩戒。更何况他的妻儿尽在沧州,如果背叛,那他的家眷,怕是……怕是……
轻轻的伸出手,抚摸着尚带着一点点湿意的城墙,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城墙是新加固的,他们采用最常用的手法。夯土筑城。不过因为时间地问题,这城墙究竟有多坚固,却还是个未知数。也许这城墙经不起撞车一撞,也许这城墙能经受住千军万马的往复攻击。但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在对手第一次攻击的情况下就放弃,但反过来一想,如果自己真那么做的话,自己在沧州军中的地位。肯定要下降,甚至可能一生都没有进步的机会。沧州军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废材。自己如果不战而退,那自己就是地地道道地废柴。
就在上官义低头思考的时候,远处忽然出现了狼烟。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他看了身边体己手下一眼,故作平静的道:“准备战斗,把家伙都准备好。敌人要上来了……”
西汤镇西北三十里外,一个不大的堡垒处,五十名士兵阴沉着脸,死死的盯着外面呼啸而来的北军。敌人真多啊,成千上万,密密麻麻,如同搬家地蚂蚁一般。一眼看不到头。
为的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苦笑了一下,大声道:“狼烟已经点燃,我们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上官将军说过。只要我们点燃狼烟,就可以投降。他的意思我想大家也明白。我们五十人,根本不可能挡住敌人。选择抵抗,只有死路一条。如果谁想投降,现在还来得及。”
一个士兵大声道:“头,我们投降,那您怎么办?您也投降吗?”
队长张嘴笑了笑,表情肃穆:“我跟了上官将军三年,上官将军待我恩重如山,我自然不会投降。你们有人愿意投降。只管去做就是。”
众兵听了。对望了一眼,又迟疑了片刻。又四十多人出堡投降。邬梨也见到了这几个投降的小兵。北军对于投诚的人,一向有着非常好地传统。他们不杀降者。很显然,邬梨没有心情破坏这条规矩。他看了那些跪倒在地的降兵一眼,重重的哼了一声,询问了一下堡垒的情况,随即混不在意地挥了挥手。
数百名士兵停了下来,半跪在地上,取下了弓,搭上了箭,齐刷刷的来了三次抛射,就如同农夫犁地一般仔细。北军压根没有去检查堡垒,随即向前开拔。堡垒中,那个队长躺在城墙上,双眼圆睁,望着天空。他身上插满了羽箭,鲜血缓缓地流淌。其余七名士兵也死了,身上同样插满了羽箭。他们的盾牌并不能将整个身躯都遮蔽住。
邬梨看着手下三万人的部队,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他信心十足。据说西汤镇只剩下三千人马。十比一,自己完全可以把他拿下来。他始终想不明白,为啥乔道清要让钮文忠那个笨蛋跟在后面呢?
三十里,听上去很远,可实际上,并没有太远。尤其是步骑兵混合的部队,三十里只不过是一个很短的距离罢了。在短短的时间内,一只数百人的骑兵出现在城墙下,紧接着,一只五千人的轻装步兵匆忙赶了过来。异常熟练的将小镇包围了起来。
又过了一会,一只部队慢吞吞地挪了过来,小心翼翼地缩在轻步兵后面,慢吞吞的装备着攻城地器械。这次邬梨学乖了,他特意带了十台投石机,以及二十辆撞车,端的是准备充分。
轻轻的呼出了一口长气,上官义大声吼道:“都愣着干什么,准备好兵器,弓箭手带着盾牌上城墙,长枪手在城下堑壕内藏好,不要让那些可恶的箭手伤到你们。”说完,他心中又暗暗的骂了一句,如果自己手中有三万士兵,完全可以将这里守得铁桶金城相似,可美中不足的是,自己手头只有三千人马。混蛋,这三千人马,可是挂一个少一个啊!
又过了一会,邬梨也来了。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提了一只混铁棍,慢条斯理的赶了过来。在攻城车旁边收住了马缰,他看着对面勉强算做城池的小镇,得以的笑了笑,随即用马鞭点着对面的镇子,大声道:“去劝降,让他们投降。三五千人守这么小的镇子,根本挡不住我们的大军。”
这点小事不用邬梨费心,自然有一员小将冲将过去,冲着镇子大声喊道:“降者不杀”之类的话。
上官义看了一眼身边的弓箭手,眼中闪过一丝凶光,重重的一挥手:“用你们手中的箭回答他!”
天空中黑压压的箭雨遮蔽了天空,那员小将真的很不幸,他连人带马,被射死在城下。
邬梨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对方的举动,比打了他一耳光还让他没面子。他阴沉着脸,大声吼道:“攻城——”
上官义看着手下三千兵马,轻轻的摇了摇头。他还是憋屈啊,降将和嫡系的地位就是不一样,再怎么说,也还是不一样。林冲是秦风绝对的嫡系,所以他可以带着大军回去立功,而自己只能在这里当诱饵。单凭这三千人马,要守住西汤镇,又要全身而退,谈何容易!
他一瞬间都想投降北军了,但一想到当日占据七州之地,拥兵数十万的淮西军在短短几日之内灰飞烟灭,这样的本事,这样的实力,又岂是占地四州,拥兵不过三十万,一线兵力如今已不到二十万能抵挡得了的?
田虎如今的实力,在宋军的打击下,又能维持多久?自己一旦投降北军,等到时候北军失败,自己怕是要被秦风千刀万剐。秦风可以接纳降将,却不能容忍背叛,自己既然加入了宋军,或者说是沧州军集团,如果背叛,显然会遭到秦风的惩戒。更何况他的妻儿尽在沧州,如果背叛,那他的家眷,怕是……怕是……
轻轻的伸出手,抚摸着尚带着一点点湿意的城墙,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城墙是新加固的,他们采用最常用的手法。夯土筑城。不过因为时间地问题,这城墙究竟有多坚固,却还是个未知数。也许这城墙经不起撞车一撞,也许这城墙能经受住千军万马的往复攻击。但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在对手第一次攻击的情况下就放弃,但反过来一想,如果自己真那么做的话,自己在沧州军中的地位。肯定要下降,甚至可能一生都没有进步的机会。沧州军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废材。自己如果不战而退,那自己就是地地道道地废柴。
就在上官义低头思考的时候,远处忽然出现了狼烟。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他看了身边体己手下一眼,故作平静的道:“准备战斗,把家伙都准备好。敌人要上来了……”
西汤镇西北三十里外,一个不大的堡垒处,五十名士兵阴沉着脸,死死的盯着外面呼啸而来的北军。敌人真多啊,成千上万,密密麻麻,如同搬家地蚂蚁一般。一眼看不到头。
为的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苦笑了一下,大声道:“狼烟已经点燃,我们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上官将军说过。只要我们点燃狼烟,就可以投降。他的意思我想大家也明白。我们五十人,根本不可能挡住敌人。选择抵抗,只有死路一条。如果谁想投降,现在还来得及。”
一个士兵大声道:“头,我们投降,那您怎么办?您也投降吗?”
队长张嘴笑了笑,表情肃穆:“我跟了上官将军三年,上官将军待我恩重如山,我自然不会投降。你们有人愿意投降。只管去做就是。”
众兵听了。对望了一眼,又迟疑了片刻。又四十多人出堡投降。邬梨也见到了这几个投降的小兵。北军对于投诚的人,一向有着非常好地传统。他们不杀降者。很显然,邬梨没有心情破坏这条规矩。他看了那些跪倒在地的降兵一眼,重重的哼了一声,询问了一下堡垒的情况,随即混不在意地挥了挥手。
数百名士兵停了下来,半跪在地上,取下了弓,搭上了箭,齐刷刷的来了三次抛射,就如同农夫犁地一般仔细。北军压根没有去检查堡垒,随即向前开拔。堡垒中,那个队长躺在城墙上,双眼圆睁,望着天空。他身上插满了羽箭,鲜血缓缓地流淌。其余七名士兵也死了,身上同样插满了羽箭。他们的盾牌并不能将整个身躯都遮蔽住。
邬梨看着手下三万人的部队,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他信心十足。据说西汤镇只剩下三千人马。十比一,自己完全可以把他拿下来。他始终想不明白,为啥乔道清要让钮文忠那个笨蛋跟在后面呢?
三十里,听上去很远,可实际上,并没有太远。尤其是步骑兵混合的部队,三十里只不过是一个很短的距离罢了。在短短的时间内,一只数百人的骑兵出现在城墙下,紧接着,一只五千人的轻装步兵匆忙赶了过来。异常熟练的将小镇包围了起来。
又过了一会,一只部队慢吞吞地挪了过来,小心翼翼地缩在轻步兵后面,慢吞吞的装备着攻城地器械。这次邬梨学乖了,他特意带了十台投石机,以及二十辆撞车,端的是准备充分。
轻轻的呼出了一口长气,上官义大声吼道:“都愣着干什么,准备好兵器,弓箭手带着盾牌上城墙,长枪手在城下堑壕内藏好,不要让那些可恶的箭手伤到你们。”说完,他心中又暗暗的骂了一句,如果自己手中有三万士兵,完全可以将这里守得铁桶金城相似,可美中不足的是,自己手头只有三千人马。混蛋,这三千人马,可是挂一个少一个啊!
又过了一会,邬梨也来了。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提了一只混铁棍,慢条斯理的赶了过来。在攻城车旁边收住了马缰,他看着对面勉强算做城池的小镇,得以的笑了笑,随即用马鞭点着对面的镇子,大声道:“去劝降,让他们投降。三五千人守这么小的镇子,根本挡不住我们的大军。”
这点小事不用邬梨费心,自然有一员小将冲将过去,冲着镇子大声喊道:“降者不杀”之类的话。
上官义看了一眼身边的弓箭手,眼中闪过一丝凶光,重重的一挥手:“用你们手中的箭回答他!”
天空中黑压压的箭雨遮蔽了天空,那员小将真的很不幸,他连人带马,被射死在城下。
邬梨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对方的举动,比打了他一耳光还让他没面子。他阴沉着脸,大声吼道:“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