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商鞅(卫鞅)趁着魏国与楚国大战的时候,河西兵力有限,发动了第一次崛起之战。
如果能够收复河西失地,更好。如果不能收复河西之地,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发点小财,抢一些东东回来。
秦孝公、商鞅两人心里都有数:现在的秦国,还没有能力与魏国抗衡。不过!已经不惧怕魏国了。
现在的秦国,已经偷运了足够的铜等成品,足够装备十几万大军的兵器。只是!铜等金属是运回来了,可还没有铸造出兵器。
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对来说还是很落后的,冶炼的温度不能快速提上来,不能快速溶化。还有!铸造技术也落后。即便铸造出来了,还要打磨。特别麻烦和费时的是:要想把铸造出来的兵器打磨出锋利的刃口,是需要相当长时间的。
古代人制造兵器,跟打磨玉器一样,是需要时间的。
所以!秦国虽然把铜等战略物质偷运过来了,可要想真正装备到军队中去,还是需要相当长时间的。
当时贿赂了魏国的关卡官员,得以偷运铜等战略物质。直接偷运兵器,那是不可能的。
再则!白圭的手上也没有兵器。
任何一个诸侯国,对兵器的管制都是很严格的。
白圭的手下虽然有冶炼工厂,也有兵器制造厂。可是!他也没有那个胆量进行批量生产并私自销售。
你打造那么多兵器做什么?想谋反么?所以!你可以偷偷摸摸小批量生产,你却不能大批量生产。
要是能够直接运送兵器进来,秦国的军队才敢与魏国抗衡。
现在!秦国只能小打小闹,发一下战争财。
“战争!说白了就是杀人!要想削弱魏国,就必须杀人,杀魏国的军人。让魏国无军人,魏国就蹦达不起来了。”商鞅向秦孝公建议道。
你要是有仁慈之心,舍不得杀人,你就会处处被动。当然!不是滥杀无辜。什么人都杀,那不叫杀,而是叫屠!
屠!是对畜生的行为。把别人当成畜生,进行屠杀,一个不留。
杀是针对人而言的!杀坏人、杀敌人,无可非议。
古代人早就看出这一点了,战争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行为,是为了以战止战,打得别人不敢战,无力战。所以!汉字的“战”,设计成“止戈”。
止戈!停止使用戈去杀人。
由此引申出来,在战场上,你绝对不能仁慈。一定要改变以往的习惯,别人投降了你就不杀俘虏。不!在战场上,都是敌人。俘虏也是敌人,你今天放了他,他回去后明天又被安排到部队中来,与你为敌。
所以!在可以杀的情况下,都必须杀。
“比如说!在全军都投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不杀。但是!一定要防止诈降。然后!把可以争取过来的人争取过来,不能争取过来的人一定要想办法处理掉……”
后世的秦军对待赵国的军队,就是采取这种办法的。没有办法,只得杀。不然!没有那么多粮食养赵国的俘虏。还有!这些赵国军人你要是放过了他们,等到他们养足精神,又返过头来与你为敌。
既然是可见的危险,为何不杀呢?
在后世很多历史大事件中,都出现过这种情况。没有能力养活俘虏,只好杀掉,免得成为后患。
商鞅向秦孝公讲这些,就是要秦孝公放下迂腐的想法,不要曲解“仁慈”,结果带来后患。既然是打仗,在战场上就不要仁慈。你今天的仁慈没有杀这个人,在下次的战斗中,也许你就是这个人的刀下鬼。
战争!就有这么残酷。
所以!你要是仁慈,你就不要发生战争,不要参与战争,更不要卷入战争。只要你卷入战争了,就没有仁慈。你对别人仁慈,而别人不会对你仁慈。
在战场上,只要是敌方阵营中的,哪怕对方是兄弟、父子等至亲的人,都是敌人。
你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亲人,不忍心杀。可你的队友,他们不讲这些。还有!你的亲人也一样,他们不忍心杀你,撇开你去杀你的队友。结果!你们还是变成了敌人。
你看见队友去杀你的亲人,你帮谁?
你的亲人看见队友去杀你,他们帮谁?
帮自己的亲人去杀队友?
那你是背叛队伍了。
你的亲人也一样:帮自己的亲人去杀队友?那他也背叛队伍了。
商鞅的意思是!在战场上,对方的人都是敌人,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人。看见亲人了,你可以绕开不杀。但是!绝对不能杀自己的战友。
没有办法!战争本身就这么无情。
没有办法!你的亲人站错队列了。
你要是帮忙了亲人而杀害了队友,你的亲人也一样,那么!你们就是双方的敌人,绝对是死无全尸。
秦孝公听了,点了点头。对于商鞅要颁布的律法,他不敢苟同。可是!时间不等人,你必须作出决断。
“既然这样!那就颁布奖励制度吧?”商鞅催促道。
“嗯!”秦孝公答应一声,拿起笔,在商鞅递过来的竹简上,签了字。
商鞅一刻也没有停留,拿着竹简就去了军队,把战争奖励制度颁布了。
以前!是练兵的奖励制度,是大方向的奖励制度。现在!是《战场奖励制度》。说白一些,就是“实施细则”。
战场奖励制度规定:集体战功加分队战功加个人战功。
集体战功,是指你们这支军队如果打胜仗了,给予什么奖励。
分队战功,是指你们这支分队在战场上取到了什么作用?然后!给予你们相应的战功奖励。
个人战功,是指你在战场上杀了多少人,起到了多大地作用?然后!给予你相应的个人功劳。
再下面!就是谁来记功?
为了防止个人英雄主义,或者是抢别人的功劳或者是冒领别人的功劳。商鞅的办法是:先记集体功劳,再记个人功劳。无论你杀死多少人,都是你们集体的功劳,平分奖励。当可以证明是你个人的功劳时,才记你个人的功劳。
也就是就!只要你在战场上杀人或者是立功了,你都能得到奖励。你的功劳要是有幸被人看见了,你得到的奖励就多。前提是!不能为了功劳而不顾集体。
(本章完)
如果能够收复河西失地,更好。如果不能收复河西之地,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发点小财,抢一些东东回来。
秦孝公、商鞅两人心里都有数:现在的秦国,还没有能力与魏国抗衡。不过!已经不惧怕魏国了。
现在的秦国,已经偷运了足够的铜等成品,足够装备十几万大军的兵器。只是!铜等金属是运回来了,可还没有铸造出兵器。
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对来说还是很落后的,冶炼的温度不能快速提上来,不能快速溶化。还有!铸造技术也落后。即便铸造出来了,还要打磨。特别麻烦和费时的是:要想把铸造出来的兵器打磨出锋利的刃口,是需要相当长时间的。
古代人制造兵器,跟打磨玉器一样,是需要时间的。
所以!秦国虽然把铜等战略物质偷运过来了,可要想真正装备到军队中去,还是需要相当长时间的。
当时贿赂了魏国的关卡官员,得以偷运铜等战略物质。直接偷运兵器,那是不可能的。
再则!白圭的手上也没有兵器。
任何一个诸侯国,对兵器的管制都是很严格的。
白圭的手下虽然有冶炼工厂,也有兵器制造厂。可是!他也没有那个胆量进行批量生产并私自销售。
你打造那么多兵器做什么?想谋反么?所以!你可以偷偷摸摸小批量生产,你却不能大批量生产。
要是能够直接运送兵器进来,秦国的军队才敢与魏国抗衡。
现在!秦国只能小打小闹,发一下战争财。
“战争!说白了就是杀人!要想削弱魏国,就必须杀人,杀魏国的军人。让魏国无军人,魏国就蹦达不起来了。”商鞅向秦孝公建议道。
你要是有仁慈之心,舍不得杀人,你就会处处被动。当然!不是滥杀无辜。什么人都杀,那不叫杀,而是叫屠!
屠!是对畜生的行为。把别人当成畜生,进行屠杀,一个不留。
杀是针对人而言的!杀坏人、杀敌人,无可非议。
古代人早就看出这一点了,战争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行为,是为了以战止战,打得别人不敢战,无力战。所以!汉字的“战”,设计成“止戈”。
止戈!停止使用戈去杀人。
由此引申出来,在战场上,你绝对不能仁慈。一定要改变以往的习惯,别人投降了你就不杀俘虏。不!在战场上,都是敌人。俘虏也是敌人,你今天放了他,他回去后明天又被安排到部队中来,与你为敌。
所以!在可以杀的情况下,都必须杀。
“比如说!在全军都投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不杀。但是!一定要防止诈降。然后!把可以争取过来的人争取过来,不能争取过来的人一定要想办法处理掉……”
后世的秦军对待赵国的军队,就是采取这种办法的。没有办法,只得杀。不然!没有那么多粮食养赵国的俘虏。还有!这些赵国军人你要是放过了他们,等到他们养足精神,又返过头来与你为敌。
既然是可见的危险,为何不杀呢?
在后世很多历史大事件中,都出现过这种情况。没有能力养活俘虏,只好杀掉,免得成为后患。
商鞅向秦孝公讲这些,就是要秦孝公放下迂腐的想法,不要曲解“仁慈”,结果带来后患。既然是打仗,在战场上就不要仁慈。你今天的仁慈没有杀这个人,在下次的战斗中,也许你就是这个人的刀下鬼。
战争!就有这么残酷。
所以!你要是仁慈,你就不要发生战争,不要参与战争,更不要卷入战争。只要你卷入战争了,就没有仁慈。你对别人仁慈,而别人不会对你仁慈。
在战场上,只要是敌方阵营中的,哪怕对方是兄弟、父子等至亲的人,都是敌人。
你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亲人,不忍心杀。可你的队友,他们不讲这些。还有!你的亲人也一样,他们不忍心杀你,撇开你去杀你的队友。结果!你们还是变成了敌人。
你看见队友去杀你的亲人,你帮谁?
你的亲人看见队友去杀你,他们帮谁?
帮自己的亲人去杀队友?
那你是背叛队伍了。
你的亲人也一样:帮自己的亲人去杀队友?那他也背叛队伍了。
商鞅的意思是!在战场上,对方的人都是敌人,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人。看见亲人了,你可以绕开不杀。但是!绝对不能杀自己的战友。
没有办法!战争本身就这么无情。
没有办法!你的亲人站错队列了。
你要是帮忙了亲人而杀害了队友,你的亲人也一样,那么!你们就是双方的敌人,绝对是死无全尸。
秦孝公听了,点了点头。对于商鞅要颁布的律法,他不敢苟同。可是!时间不等人,你必须作出决断。
“既然这样!那就颁布奖励制度吧?”商鞅催促道。
“嗯!”秦孝公答应一声,拿起笔,在商鞅递过来的竹简上,签了字。
商鞅一刻也没有停留,拿着竹简就去了军队,把战争奖励制度颁布了。
以前!是练兵的奖励制度,是大方向的奖励制度。现在!是《战场奖励制度》。说白一些,就是“实施细则”。
战场奖励制度规定:集体战功加分队战功加个人战功。
集体战功,是指你们这支军队如果打胜仗了,给予什么奖励。
分队战功,是指你们这支分队在战场上取到了什么作用?然后!给予你们相应的战功奖励。
个人战功,是指你在战场上杀了多少人,起到了多大地作用?然后!给予你相应的个人功劳。
再下面!就是谁来记功?
为了防止个人英雄主义,或者是抢别人的功劳或者是冒领别人的功劳。商鞅的办法是:先记集体功劳,再记个人功劳。无论你杀死多少人,都是你们集体的功劳,平分奖励。当可以证明是你个人的功劳时,才记你个人的功劳。
也就是就!只要你在战场上杀人或者是立功了,你都能得到奖励。你的功劳要是有幸被人看见了,你得到的奖励就多。前提是!不能为了功劳而不顾集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