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走出荒寒,走向温暖
秦朝的酿酒技术处于发酵的状态,但是由于原材料选拔和提纯工艺不完善,酿出来的酒味道很复杂。
口感跟后世的固体奶很像,有一点粘稠的,味道更是复杂一言难尽,但是发酵的腐味却十分浓重。
“大帝好酒量。”朱家见王诩如此豪迈的样子称赞道。
“有机会,让你们尝尝真正的酒。”王诩摆摆手“不过第一天就把我的国民们灌醉,你们可是有点欺负人啊。”
“这可不怪我们,是墨狼自己说中原的酒不行,还不如他们酿造的果儿酒。”王离大笑道。
“确实是不如我们的果儿酒啊。”墨狼红着脸争辩道,若是明年雨水充足,我一定酿造出来给你们尝尝。
“酿酒跟雨水有什么关系?”朱家疑惑的问道。
“孤竹国附近没有水源,平时饮用水都是靠着雨水。”王诩笑了笑。
朱家和其他人表情一滞,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穷人他们也见过不少,但是连水都喝不上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当然,除了大旱的时候。
“不过没关系,我们很快就会有自己的水源了,到时候别说是喝的水,天天泡热水都没问题。”王诩笑着拍了拍墨狼的肩膀。
墨狼咧着嘴傻笑。
“我刚才要给族内没衣服的发衣服,却被拒绝了。”王离打了个哈欠。
“孤竹国虽然穷,但是也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王诩笑了笑“再说你发给他们,他们也舍不得穿,还不如多猎点兽皮。”
王离轻哼道“穷毛病。”
“这样的毛病很快就会治好的。”王诩抬头看着天上,今天的月色很迷茫,半遮半掩的藏在云雾中,是一个不错的日子。
心情大好的王诩坐在广场上的石座上,打开了手机播放器,放了一首《大鱼》。
熟悉又陌生的电子合成音从音响中缓缓流出,打乱的安静的空气,连篝火的爆裂声也都轻柔了很多。
广场上醉倒的人们更是本能下意识的蜷缩起身子,这是多年来野外生存对于恐惧的生理恐惧反应,而醒着的人则都是满脸惊恐的看向端坐在石座上的王诩。
如果是后世这样的广场,如果有音乐的话,可能大家都跳起广场舞了吧。
月光的银辉洒在王诩身上,将他与那座古旧的石座融为一体,整个人仿佛一尊神邸,悄然安静的注释这所有人,那玄妙不似人间的声音让他们毛骨悚然,却又沉醉其中,所有人的身子都不受控制的僵在原地,大气不敢喘。
随着仙乐声逐渐流转回荡,被酒精刺激的血液也随着夜风而冷却。
墨狼挣扎着爬起来,对着王诩匍匐而跪,随后是其他族人。
毫无疑问,这是大帝带来的神迹,是来安抚他们,引导他们走向未来的仙乐,尽管听不懂仙乐在唱些什么,但是他们却感受到一种无比安稳和舒心。
仿佛整个人,都被进化了。
不只是孤竹国人,连王离手下的几个家臣都忍不住弯下了膝盖。
朱家的牙齿在打颤“这是,妖术?”
“不,是仙乐。”王离眯着眼,俊秀的脸上满是迷醉“朱家,你听到的是妖术,是因为你的心中有鬼。”
“既然有神,那么一定有鬼。”朱家眸子里闪烁着狂热“公子,他真的是神?”
“不知道?”王离迷茫的摇摇头“但是不重要,只要他能够帮得上我们,管他是神是鬼。”
朱家僵硬的转过头看着王离,露出欣慰的笑容“公子,长大了。”
“师父,人不可能永远幼稚下去。”王离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这首仙乐,是循环的。”
“世间万物,皆有有迹可循。”朱家也松了口气“既然是人间物,那就不必害怕。”
“不,人间物,反而更加可怕。”王离坐直身子轻笑道“冥冥之中让人畏,但是终究不可知,而人间之物让你看得到摸得着,更能带来真真切切的伤害。”
朱家皱起眉。
乐能通神,因为这是属于文明最初的火种。
祖先通过聆听自然的声音,来感知这个世界,通过自己发明的吼叫或者乐器来传递各种信息,这些因素伴随着人类基因遗传了下来,让人类从生下来,就会对音乐有着敏感的感知能力。
而音乐的作用在传递情绪上有着非同一般的效果,所以在宗教和神权文化中,音乐排名第一,建筑排名第二,典籍排名第三。
宗教音乐通过音乐和乐器的协助,来传达远古和震撼的情感,从听觉上让信徒们陷入一个渺小的人设中,进而来放大神灵的力量。
宗教建筑通过庞大的体系,精美的装饰以及特殊的文化内涵对人类进行视觉上的压制,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文明中,最高大,最庄严的建筑,都是宗教建筑。
而典籍则是通过文字组成玄妙的意境,来引导着人们,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殷商神权文化作为华夏神权文化巅峰时期,在宗教仪式上已经十分成熟了,自然有着丰富的祭祀方式和歌曲,即便殷商已经灭亡快一千年了,孤竹国已经保存着大量的祭祀歌曲。
之前王诩就看过墨奎领着族人们,用各种动物的腿骨做的打击乐器,还有自己的大腿和肚皮,却能合奏出一首让人头皮发麻的诡异乐章。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有人能够与自己手机里的音乐合奏。
当那如海妖般的吟唱与手机音乐完全贴合的时候,王诩惊得险些把手机扔出去,错愕的转头看着吟唱声传递来的方向。
墨怜瘦弱的身子跪坐在地上,火光和月光将她那张清丽的脸照的明灭不定,却让那双透彻的眼睛显得如同宝石般闪耀。
一瞬间,王诩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感觉头发也都树立起来了。
因为太过诡异了,一个古人,竟然能够无缝合奏自己放的音乐,而且这个女人,似乎还与自己穿越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王诩关掉了音乐,向着墨怜走去。
音乐一停,所有人都本能的开始慌乱起来,对着王诩开始膜拜,似乎像是他们冲撞了大帝一般。
墨怜更是紧张的不知所措。
“你,听过这首歌?”王诩目光灼灼的盯着墨怜。
墨怜害怕的缩着肩膀,抿着唇摇摇头“没有听过,但是感觉很熟悉,不自觉的就跟着唱了起来。”
“唱祀一般都是国君的工作。”王诩皱眉问道。
“国君年迈,几年前就是我替代国君唱祀。”墨怜伏在地上“请大帝恕罪。”
王诩叹了口气,扯出一个笑容“何罪之有,你唱的很好听,告诉族人,我已经向天神们取得了祝福,两天后,我们将去往我族真正的圣地,让大家做好准备。”
墨怜听后欣喜又忐忑的抬起头“大帝已经占卜好了?!”
“帝与天神,会带领族人走出荒凉与寒冷,走向温暖与安乐。”王诩柔声笑道。
墨怜看着王诩的小脸,不知觉得呆住了。
直到王诩疑惑的歪头看着她,才猛然惊醒,惊慌失措的如同小兔子般向着还在跪拜的族人们跑去,颁发大帝的神谕。
两天的时间悄然而过,在所有族人的努力之下,基本上每个人都分配到了一间木制的‘合甲’,还有铁斧与铁锤,以及一双兽皮粗制的鞋子,本来还有麻衣的,但是每个族人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服上路。
四十辆马车载着族人们,浩浩荡荡的如同过一条长龙般向着深林里走去,所有人都是满脸的激动与期待,因为这可能是他们这一生中,第一次走出这个荒凉的部落,走进未知而恐怖的森林中。
如果没有那天王诩的‘祝福’,族人们对这片森林除了恐惧之外,就只有绝望了,因为他们从小就在老一辈的口中听说过,这座森林像是一只吃人的魔鬼,里面不但有凶残的猛兽,更有吃人的蛮族,以及永远走不出来的迷宫。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大帝的指引,还有坚固的武器和铠甲,以及充足的粮食,他们对这座森林,除了恐惧之外,更多的是期待和兴奋。
算上王离的人,不到两百人车队让王诩分成三部分,最前面是青壮,中间是孩子,后面是老人和妇女,马车之间用藤绳链接,避免在林间走失。
而且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车队的安全,因为林间的路是在太窄了,两辆车并排走都很勉强,四十辆车将车队拉长到了二十五米。
头上戴着驼鹿角帽,身穿驼鹿披风的墨壬在车队前后穿梭着,仿佛一只小型驼鹿。
“能不能让那货把帽子摘下来?我都已经好几次差点搭弓射他了?”骑在马背上的王离嘴角抽搐着放下弓箭,转头对王诩无奈道。
“我也挺后悔的,自从给他做了那身装备,他就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只驼鹿,睡觉都不脱下来。”王诩目光在两边树下巡视着,想要再采一点榛蘑,晚上炖鸡汤。
“还好这家伙长得矮小,要不然真的很烦。”王离翻了个白眼,转头对着朱家问道“二牛他们出去不会迷路吧?”
“应该不会,没听到哨声,再说有墨丁跟着他们。”朱家换下了他那身花哨的锦袍,一身浅蓝色短打,背着一把朱木宝弓,腰间还有一把长刀,刀鞘上还渗着血,是刚才斩杀了一条不开眼拦路的巨蟒。
亲眼见过朱家出刀才知道,他不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智囊门客,更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听屠檀介绍,他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的侠客,不过不是靠着武力出名的,而是靠着仗义疏财,结交天下豪杰而出名的。
这家伙是鲁国一个勋贵之后,鲁国都灭了一百多年了,他的家族在鲁国依旧是一方土豪,只不过后来犯事儿被王翦救了一命,为了报恩入了王家,但是由于地位特殊,而且看他跟王离的关系,并不只是家臣那么简单。
秦朝的酿酒技术处于发酵的状态,但是由于原材料选拔和提纯工艺不完善,酿出来的酒味道很复杂。
口感跟后世的固体奶很像,有一点粘稠的,味道更是复杂一言难尽,但是发酵的腐味却十分浓重。
“大帝好酒量。”朱家见王诩如此豪迈的样子称赞道。
“有机会,让你们尝尝真正的酒。”王诩摆摆手“不过第一天就把我的国民们灌醉,你们可是有点欺负人啊。”
“这可不怪我们,是墨狼自己说中原的酒不行,还不如他们酿造的果儿酒。”王离大笑道。
“确实是不如我们的果儿酒啊。”墨狼红着脸争辩道,若是明年雨水充足,我一定酿造出来给你们尝尝。
“酿酒跟雨水有什么关系?”朱家疑惑的问道。
“孤竹国附近没有水源,平时饮用水都是靠着雨水。”王诩笑了笑。
朱家和其他人表情一滞,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穷人他们也见过不少,但是连水都喝不上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当然,除了大旱的时候。
“不过没关系,我们很快就会有自己的水源了,到时候别说是喝的水,天天泡热水都没问题。”王诩笑着拍了拍墨狼的肩膀。
墨狼咧着嘴傻笑。
“我刚才要给族内没衣服的发衣服,却被拒绝了。”王离打了个哈欠。
“孤竹国虽然穷,但是也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王诩笑了笑“再说你发给他们,他们也舍不得穿,还不如多猎点兽皮。”
王离轻哼道“穷毛病。”
“这样的毛病很快就会治好的。”王诩抬头看着天上,今天的月色很迷茫,半遮半掩的藏在云雾中,是一个不错的日子。
心情大好的王诩坐在广场上的石座上,打开了手机播放器,放了一首《大鱼》。
熟悉又陌生的电子合成音从音响中缓缓流出,打乱的安静的空气,连篝火的爆裂声也都轻柔了很多。
广场上醉倒的人们更是本能下意识的蜷缩起身子,这是多年来野外生存对于恐惧的生理恐惧反应,而醒着的人则都是满脸惊恐的看向端坐在石座上的王诩。
如果是后世这样的广场,如果有音乐的话,可能大家都跳起广场舞了吧。
月光的银辉洒在王诩身上,将他与那座古旧的石座融为一体,整个人仿佛一尊神邸,悄然安静的注释这所有人,那玄妙不似人间的声音让他们毛骨悚然,却又沉醉其中,所有人的身子都不受控制的僵在原地,大气不敢喘。
随着仙乐声逐渐流转回荡,被酒精刺激的血液也随着夜风而冷却。
墨狼挣扎着爬起来,对着王诩匍匐而跪,随后是其他族人。
毫无疑问,这是大帝带来的神迹,是来安抚他们,引导他们走向未来的仙乐,尽管听不懂仙乐在唱些什么,但是他们却感受到一种无比安稳和舒心。
仿佛整个人,都被进化了。
不只是孤竹国人,连王离手下的几个家臣都忍不住弯下了膝盖。
朱家的牙齿在打颤“这是,妖术?”
“不,是仙乐。”王离眯着眼,俊秀的脸上满是迷醉“朱家,你听到的是妖术,是因为你的心中有鬼。”
“既然有神,那么一定有鬼。”朱家眸子里闪烁着狂热“公子,他真的是神?”
“不知道?”王离迷茫的摇摇头“但是不重要,只要他能够帮得上我们,管他是神是鬼。”
朱家僵硬的转过头看着王离,露出欣慰的笑容“公子,长大了。”
“师父,人不可能永远幼稚下去。”王离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这首仙乐,是循环的。”
“世间万物,皆有有迹可循。”朱家也松了口气“既然是人间物,那就不必害怕。”
“不,人间物,反而更加可怕。”王离坐直身子轻笑道“冥冥之中让人畏,但是终究不可知,而人间之物让你看得到摸得着,更能带来真真切切的伤害。”
朱家皱起眉。
乐能通神,因为这是属于文明最初的火种。
祖先通过聆听自然的声音,来感知这个世界,通过自己发明的吼叫或者乐器来传递各种信息,这些因素伴随着人类基因遗传了下来,让人类从生下来,就会对音乐有着敏感的感知能力。
而音乐的作用在传递情绪上有着非同一般的效果,所以在宗教和神权文化中,音乐排名第一,建筑排名第二,典籍排名第三。
宗教音乐通过音乐和乐器的协助,来传达远古和震撼的情感,从听觉上让信徒们陷入一个渺小的人设中,进而来放大神灵的力量。
宗教建筑通过庞大的体系,精美的装饰以及特殊的文化内涵对人类进行视觉上的压制,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文明中,最高大,最庄严的建筑,都是宗教建筑。
而典籍则是通过文字组成玄妙的意境,来引导着人们,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殷商神权文化作为华夏神权文化巅峰时期,在宗教仪式上已经十分成熟了,自然有着丰富的祭祀方式和歌曲,即便殷商已经灭亡快一千年了,孤竹国已经保存着大量的祭祀歌曲。
之前王诩就看过墨奎领着族人们,用各种动物的腿骨做的打击乐器,还有自己的大腿和肚皮,却能合奏出一首让人头皮发麻的诡异乐章。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有人能够与自己手机里的音乐合奏。
当那如海妖般的吟唱与手机音乐完全贴合的时候,王诩惊得险些把手机扔出去,错愕的转头看着吟唱声传递来的方向。
墨怜瘦弱的身子跪坐在地上,火光和月光将她那张清丽的脸照的明灭不定,却让那双透彻的眼睛显得如同宝石般闪耀。
一瞬间,王诩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感觉头发也都树立起来了。
因为太过诡异了,一个古人,竟然能够无缝合奏自己放的音乐,而且这个女人,似乎还与自己穿越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王诩关掉了音乐,向着墨怜走去。
音乐一停,所有人都本能的开始慌乱起来,对着王诩开始膜拜,似乎像是他们冲撞了大帝一般。
墨怜更是紧张的不知所措。
“你,听过这首歌?”王诩目光灼灼的盯着墨怜。
墨怜害怕的缩着肩膀,抿着唇摇摇头“没有听过,但是感觉很熟悉,不自觉的就跟着唱了起来。”
“唱祀一般都是国君的工作。”王诩皱眉问道。
“国君年迈,几年前就是我替代国君唱祀。”墨怜伏在地上“请大帝恕罪。”
王诩叹了口气,扯出一个笑容“何罪之有,你唱的很好听,告诉族人,我已经向天神们取得了祝福,两天后,我们将去往我族真正的圣地,让大家做好准备。”
墨怜听后欣喜又忐忑的抬起头“大帝已经占卜好了?!”
“帝与天神,会带领族人走出荒凉与寒冷,走向温暖与安乐。”王诩柔声笑道。
墨怜看着王诩的小脸,不知觉得呆住了。
直到王诩疑惑的歪头看着她,才猛然惊醒,惊慌失措的如同小兔子般向着还在跪拜的族人们跑去,颁发大帝的神谕。
两天的时间悄然而过,在所有族人的努力之下,基本上每个人都分配到了一间木制的‘合甲’,还有铁斧与铁锤,以及一双兽皮粗制的鞋子,本来还有麻衣的,但是每个族人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服上路。
四十辆马车载着族人们,浩浩荡荡的如同过一条长龙般向着深林里走去,所有人都是满脸的激动与期待,因为这可能是他们这一生中,第一次走出这个荒凉的部落,走进未知而恐怖的森林中。
如果没有那天王诩的‘祝福’,族人们对这片森林除了恐惧之外,就只有绝望了,因为他们从小就在老一辈的口中听说过,这座森林像是一只吃人的魔鬼,里面不但有凶残的猛兽,更有吃人的蛮族,以及永远走不出来的迷宫。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大帝的指引,还有坚固的武器和铠甲,以及充足的粮食,他们对这座森林,除了恐惧之外,更多的是期待和兴奋。
算上王离的人,不到两百人车队让王诩分成三部分,最前面是青壮,中间是孩子,后面是老人和妇女,马车之间用藤绳链接,避免在林间走失。
而且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车队的安全,因为林间的路是在太窄了,两辆车并排走都很勉强,四十辆车将车队拉长到了二十五米。
头上戴着驼鹿角帽,身穿驼鹿披风的墨壬在车队前后穿梭着,仿佛一只小型驼鹿。
“能不能让那货把帽子摘下来?我都已经好几次差点搭弓射他了?”骑在马背上的王离嘴角抽搐着放下弓箭,转头对王诩无奈道。
“我也挺后悔的,自从给他做了那身装备,他就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只驼鹿,睡觉都不脱下来。”王诩目光在两边树下巡视着,想要再采一点榛蘑,晚上炖鸡汤。
“还好这家伙长得矮小,要不然真的很烦。”王离翻了个白眼,转头对着朱家问道“二牛他们出去不会迷路吧?”
“应该不会,没听到哨声,再说有墨丁跟着他们。”朱家换下了他那身花哨的锦袍,一身浅蓝色短打,背着一把朱木宝弓,腰间还有一把长刀,刀鞘上还渗着血,是刚才斩杀了一条不开眼拦路的巨蟒。
亲眼见过朱家出刀才知道,他不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智囊门客,更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听屠檀介绍,他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的侠客,不过不是靠着武力出名的,而是靠着仗义疏财,结交天下豪杰而出名的。
这家伙是鲁国一个勋贵之后,鲁国都灭了一百多年了,他的家族在鲁国依旧是一方土豪,只不过后来犯事儿被王翦救了一命,为了报恩入了王家,但是由于地位特殊,而且看他跟王离的关系,并不只是家臣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