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我觉得对方还会有后手。”万云起身,“动用这样多的力量,损失掉安插在顺阳的细作,只为了进密室一观?这不免太可笑了。”

    郑胜也笑了起来,对文武营的人来说,密室的确不是神秘的地方。郑胜除了将密室当成兑换点外。还把那里当做一个实验室,这几年他陆陆续续地兑换了一些金属、玻璃的实验器材,如铁架台、漏斗、试管等。

    玻璃的兑换材料是沙子,石英石、鹅卵石也行,但郑胜最后选择了最常见的沙子。虽然兑换比是个很大的数字,但郑胜暂时不打算把玻璃当成奢侈品去卖,所以只是兑换些实验器材,还是很轻松的事。

    郑胜在西院的后面也鼓捣出了几座高炉,目的是炼制玻璃。郑胜这种印象流的炼制自然没得到好结果,他只是一次偶然地炼制出了一块不规则的且色泽浑浊的“玻璃”。

    失败的尝试,并没有让郑胜气馁。他请郑汶为他找来一些铁匠,让他们继续实验。同时又在高炉的另一边,开凿了山洞,当做一个小铁坊。

    郑胜打算研究冶铁的技术。现在最好的铁器是将“炒钢法”得到的熟铁经过上百次的锻打后,形成的百炼钢。郑氏现在做炒菜的锅大多用的就是这种铁。

    郑胜并不满意这铁,所以他想让匠人们炼制出更好的铁。

    郑胜也想过直接兑换武器,不过同样高昂的兑换比,令郑胜不敢轻举妄动。

    一把锋利的钢刀,需要将近是它十倍重量的优质铁矿石来兑换,一把武器的重量至少十斤,即需要铁矿石百斤。

    如此一来,他一次最多兑换出来三把刀而已。郑胜没有这样多的铁矿石,现在给虎卫营装备这种武器是怀璧其罪,并非好事。倒不如继续卖纸、卖炒菜,攒更多的钱才是正途。

    乡民们最终散去,郑胜放下心来,他没去见郑泯安插在顺阳的那几个细作。而是去了密室,看到魏摩和王钧、万云正站在院前说话。

    “世子,以后别院、书房这边,轮流安排一什的卫士做护卫吧!”王钧道,“今天的事是一个教训,密室也要加强守护,黄涓能进来,难免不会有第二个。”

    郑胜点点头,这几年来这里窥探秘密的人太多了,虎卫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清扫一次周围的耳目。其中一些做得太过分,企图接近别院、密室的,魏摩、方起善、东谷还有步伯,会抓到他们。

    顺阳一郡的无赖恶霸之流,曾经过来要欺负郑胜这些小孩子。结果是被郑胜带着虎卫营当做是实战演练,协助顺阳郡兵将各县的暗黑势力清扫了一遍。

    流氓不可怕,他们只是欺软怕硬而已。但被人教唆起来平常老实憨厚的乡民,令郑胜着实体验了一把什么是人民的力量。

    郑胜走进密室,走到实验台前,仔细查看。他这些东西兑换不易,尤其是玻璃管,为了普及科学知识,郑胜一直教大家做一些很简单的实验,这个过程中,玻璃管被摔碎的概率实在是太高了。

    不过,黄涓并没有动这些,让他安心不少。

    郑胜回到前院,任据回来了,向他汇报:“世子,今天十一月邸信已至,邸人李澄上月戊午十四日在涉都邑与胡民冲突,被劫掠至山都县,李澄于两日前侥幸逃脱,今天早上才返回顺阳。”

    郑胜皱起眉头,“胡民?”

    “是。山都县贼曹率人跟着李澄前往过他被关押的地方,但胡人已经逃逸。”

    郑胜点点头,“赵郡守打算如何处理这件事,顺阳邸人被胡人劫掠半月不归?简直是个笑话。这半个月时间,郭主薄没派人去调查吗?”

    任据继续道:“上月月望日,李澄失期未归之后,郭主薄先后派遣四批人手前往南阳,最后都得到李澄当日借宿涉都邑百客馆的消息,之后便再无李澄的消息。”

    “李澄自言当日赶路疲惫,便早早睡下。午夜时被隔壁的吵闹声惊醒,无法安睡,便前去理论。结果,他被人直接打昏过去,再醒来时,他已在山都县了。”

    “赵郡守已经责令马贼曹、孙都尉限半月内抓获这些胡民。”

    郑胜听完,他很清楚这件事跟郑泯有很大的关系,甚至他可能就是幕后主事。但是,家仇不便外扬啊!

    “世子,顺阳刘氏找我,说他家的少爷刘扬想请世子赴一场文宴。”

    郑胜摆摆手,“刘扬?他又想宴请我?不去!”

    这刘扬还真是一个百折不挠的家伙,郑胜前前后后拒绝他很多次邀请了,这家伙依然有机会就凑上来,着实令人心烦!

    “世子,这次不一样。”任据犹豫了一下,继续说:“刘扬也邀请了王向少爷。昨天,我见到刘扬和王向少爷在顺阳清美居相聚甚欢。”

    听到王向这个名字,郑胜脑壳马上疼起来,他有气无力的说:“我母亲不是说过,他会在庄园好好地待着么?怎么又把他放出来了!”

    “我不知道。”任据苦笑。

    “王向在,我也不去!”郑胜很固执,但他脑海里依然浮现出那张笑起来比花儿绽放还灿烂的英俊美脸,“难不成他王向去了宴会,我就非得去?”

    任据苦笑着退下。

    郑胜心烦意乱的走来走去,想着他如果不去的后果,“胜小弟,你这可不对!”、“胜小弟,别人热心邀约你,你不去真的不好!”、“胜小弟……”

    郑胜骂道:“胜你妹!我还真得过去!算你狠,刘扬!”

    郑胜坐下来,再次审视自己的不足,他遇到了一个敌人,比郑泯还可怕的敌人。

    此人名曰王向,来自巴郡王家。没错,就是王夫人的娘家人。王向是王夫人的第五个哥哥的小儿子,今年十七岁。

    这位兄台算是大晋国离家出走的熊孩子当中的典范。今年春天,他从巴郡出发,溜溜达达的跑来顺阳。王夫人惊喜得收下了数年不见的小侄子——王如仅仅年长王向十岁,可以说,王向是王如带着玩儿大的。

    王向翘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投奔小姑姑王如。

    然后,就是王向和郑胜不得不说的故事了。王如写了封信告知哥哥、父亲,侄子被她接收到了,你们就别找了。反手把他塞给了郑胜。理由是,你们兄弟之间好好亲近亲近吧,顺便让王向跟着邱夫子学习,别耽搁了学业!

    然后郑胜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碎碎念,那段时间郑胜屁股后面跟着一个长得极为英俊、嘴里“嘟嘟嘟”说个不停的牛皮糖,甩也甩不掉,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得,打?郑胜还真的打过。

    结果,王向用无辜的语气道:“胜小弟,你打我干嘛?打人是不对的,我们是兄弟……”

    郑胜落荒而逃。

    然后,郑胜使了浑身解数,集文武营全营脑力,他们把王向骗回了庄园。

    郑胜无比怨念,王如答应他的,要关王向在庄园到明年他回巴郡的时候。

    结果,还没几个月,王向跑顺阳去了!还和刘扬勾搭在一块了!

    郑胜不敢想象,再被王向找到话题的后果:最少半个月,他的耳根子不能清净!

    郑胜准备赴宴,三天后的刘扬之宴。

    不过,准备是准备,饭还是要吃的,郑胜看着一脸满足的小粟子端着食物进来,不禁乐了:“小粟子,你怎么这样高兴啊?”

    小粟子不好意思的放下食盒,“世子,没有啊。哦,也不是,今天第五什的人拿到了一旬最佳,他们夸我做的饭好吃。我确实挺高兴的!”

    郑胜不相信。

    小粟子做的饭,对于虎卫营卫士来说,是最好的奖赏。夸奖的话听得多了,小粟子性格又温润沉静,自然不会对这些夸奖再有太多的兴奋感。

    郑胜知道,他是在为不用离开顺阳而高兴。

    小粟子,本名粟小粟。是丹水北边的辛庄人,而辛庄与李家村中间只隔了一条丹水。

    小粟子是在辛庄里正辛三木的号召下,和辛庄三十多个小孩一起走进了郑胜的西部营地。

    结果,身材实在瘦弱,性子又软的小粟子军训实在扛不住,哭着想要离开。

    那时候,营地大厨房刚刚草创,实在缺少人手。郑胜就决定让一些原本要退出去的小孩进了厨房做帮工。

    小粟子这块璞玉,终于绽放出属于他的璀璨光彩。

    天赋。这个世界总会青睐一少部分人,让他们在一些领域有与生俱来的嗅觉、感知与能力。

    这也就是所谓的天赋,小粟子的天赋就是:做饭。

    郑胜原本以为他的炒菜事业会发展得很艰难,毕竟他没学过厨师,连菜也只会西红柿炒鸡蛋。教人做饭,实在是强他所难。

    可世上真的存在天才这种东西,郑胜只是把自己前世时的一些见识说给他听,小粟子就能根据郑胜的想法,做出颇符合他心意的美食。

    尽管受限于种种条件,小粟子做不出二十一世纪更高水准上的食物。但是郑胜依然很激动。

    没有人会明白郑胜的感受,那是一种喜悦,一种满足,一种震惊,一种佩服,等等,五味杂陈,实在难以言表。

    小厨师小粟子成了郑胜眼前的红人。他做的饭在平日里是文武营的内部的享受,郑胜为了鼓舞虎卫营卫士积极训练,以一旬为周期,选出每旬表现最好的一什,奖励他们一天三顿的小粟子做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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