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因为腰实在是酸的很,彩萱便没有继续早上没绣完的图案,而是选择了躺在床上休息。

    那只懒狐狸还是一如既往的窝在被子里呼呼大睡,任凭彩萱在旁边怎么折腾,也坚决不醒。

    揉着它软绵绵的身子,彩萱觉得不能让它继续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了,毕竟那是人睡的地方,这狐狸怎能一直霸占着?

    想到这里,彩萱便跑到陈叟所在的前厅,老人家正收拾仓库里残余的杂物,看见彩萱来了,笑呵呵的跟她打了个招呼。

    彩萱看着陈叟犹豫了半晌,才开口道:“叟,您家里可有空闲的地方?不如把那小家伙带回去养着吧。”

    陈叟有些疑惑:“怎么,小姐不喜欢动物?”

    彩萱闻言歪着脑袋想了想,自己虽不怎么待见那只狐狸,可也说不上讨厌,于是便道:“叟误会了,我只是觉得在城中养着它不方便,况且屋里就那一张床,狐狸一直睡在那里,不愿意去别的地方,赶也赶不走的。”

    陈叟听后明白了,原来是自己小姐觉得那小家伙占了她的地方了,想了想,出了个主意:“小姐赶它不走,说明那生灵与小姐有缘,狐狸通灵,是吉祥物,小姐若是不嫌弃,便把它养在身边吧,能交好运的。”

    彩萱听了,只得点头,陈叟放下手中杂物,笑道:“我这就去把那小家伙洗一洗,干净了再拿去屋子。”

    彩萱听了,忙伸手拦住,道:“叟忙自己的,我去给它洗便好。”

    陈叟点点头,嘱咐道:“小姐给它洗的时候要小心,可别叫那狐狸爪子伤着了。”

    彩萱笑着应了,转身回到屋子里。

    不出预料,那团白依旧陷在雷打不动的酣睡中,彩萱拎着它走到后边院子里,把那小家伙放在草坪上,自己跑去井边打了清水,装在桶里拿到厨房烧热,随后找出一个大盆,洗干净了。

    一切准备就绪,用手试了试水中温度,觉得不烫手,彩萱便端着盆回到草丛,听见动静,那狐狸眯起一只眼睛看了看她,复又合上了。

    彩萱抱起狐狸来到水盆前,袅袅的蒸汽熏起烟来,狐狸可能是不喜欢这感觉,往她怀里缩了缩。

    小家伙鼻子一皱一皱的,终于睁开眼,仰头看了彩萱一下。

    彩萱露出一个微笑,将那狐狸从自己怀中捞起,慢慢向为它准备的浴盆靠近。

    都说狐狸是狡猾精明的动物,可彩萱越看眼前这只越觉得不像,那呆头呆脑,都快被扔进水里了,鼻子还吹着泡泡的小家伙,到底哪里像传言了?

    直到四个粉红色的肉垫接触到了湿气,小家伙才像是幡然醒悟,开始啪叽啪叽拍着水挣扎了起来。

    彩萱选的盆子比较大,跟那小家伙的身子比起来,着实是几倍的数,因此那狐狸虽然老大不甘愿,可还是拗不过彩萱的手,乖乖呆在了木盆里。

    她也没绑绳子,只是单纯的抓住它一条细细的小腿儿,防止它挣扎,另一只手伸进水里,开始清洗身上的皮毛。

    洗完一遍换了水,彩萱就觉得奇怪,按理说这小家伙从原本主人家跑出来,到了这城边儿上,怎么也躲藏过不少地方了,可偏偏一身毛皮雪白依旧,愣是连灰尘都没有粘上。

    之前她只当是狐狸毛白,粘了灰尘也不显,可谁知已经换的第一趟水 ,倒的时候竟然洁净如初,根本看不出来用过的样子。

    现在她正把那小家伙裹在方巾里,往木盆里添第二趟水。

    狐狸一双红眼睛愣愣的看着她手上动作,对上那雾蒙蒙的温水后,一副老大的不情愿,哼唧了两声,见彩萱没理她,又缩回了方巾里,只露出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在外,娇憨十足,看着有几分好笑。

    彩萱将水温调好了,瞅了一眼那露出的鼻子,伸手把方巾揭开,狐狸闷闷不乐的缩在中间,抬起头,埋怨的看了她一眼,抬起同样湿漉漉一团糟的大尾巴,“吧唧”盖在了脸上。

    彩萱张大了嘴巴看着它,狐狸毛湿了,便没有了以前的蓬松感,一绺一绺的纠结在一起,露出底下粉红的肉色,看着既可怜又稀罕,而它现在的动作,像是人感到难堪时,习惯性用宽大的衣袖遮住面容一般。

    看来陈叟说的没错,这只狐狸的确有些与众不同,曾经与父亲一起出去的时候,彩萱扮作小厮,跟在一边,见过有些贵族家小姐公子,养些猫狗猎鹰之类,但印象中,似乎都没有狐狸这般乖巧的,还喜欢不分场合的叫个不停,惹人生厌。

    将狐狸抱起来放进水里,小家伙身子抖了抖,却没抗拒,只是温顺的卧在盆中,耷拉着两只耳朵,一动不动。

    彩萱知道动物怕多半是不喜水的,又因这狐狸身上出奇的干净,于是匆忙洗了洗,就将它捞了出来,擦拭了身上滴落的余水,找干净的布子抱到怀里。

    拿到前厅,给陈叟看了,陈叟说如此便可以了,在皮毛彻底干之前,不要叫它见了风,免得患病。

    于是彩萱又将它带到了屋子,小狐狸爪子紧紧抱住彩萱的胳膊,垂着头,神色却是罕见的清醒。

    抱着它坐到了床上,如此一来,小狐狸脑袋正靠在她的胸口,两只圆溜溜的眼睛,此刻睁大,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看,模样甚是讨喜。

    它身上虽不滴水了,可皮毛仍旧漉漉一片,彩萱看着那白毛贴到它粉嫩的身上有些别扭,便将它放在床边,想出去给它找个东西来擦干净。

    走出屋子到了仓库,彩萱选了个比较吸水的布料,拿剪刀裁下巴掌大一块,拿在手里回了屋子。

    可到了床边一看,那小狐狸竟不在方巾之中,彩萱一见顿时急了,在屋子里环顾了一圈,也没看见它的踪影。

    心中猜测该不会是狐狸不喜欢水,见自己给它洗澡心中不喜,趁她不在偷偷跑了吧?

    想到这彩萱脸色一黑,眉头皱了起来。

    她是没想到这狐狸会跑的,白天看着一副要睡过去的样子,异常慵懒,一动也不动,也就刚才洗澡时才算是清醒了一会儿,怎么看都是没人养就活不过两天的东西。

    此时竟是跑了?不会吧……彩萱又环顾了一圈,确实没有再看见那一皱巴巴的身影。

    叹了口气,将手中方巾放下,坐到了床上。心道,没良心的小家伙,亏她还起了一直养在身边的念头。

    可谁知刚一坐下,身后被褥里便传来轻微的哼唧声,彩萱身子一僵,转过头来看着那叠的整整齐齐的锦被,犹豫一下,伸手朝里面摸了摸。

    被子里面,指尖触到一团温热,彩萱嘴角抽了抽,一把将被子掀开。

    只见那找了半天的狐狸在中间静静窝着,彩萱将被子掀开的大动作丝毫没有影响它睡欲,人家四肢蜷缩一团,鼻尖还呼噜呼噜的。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本来一团遭的白毛,此刻却已经蓬松如旧,见不到半点水痕了。

    彩萱口中啧啧称奇,诧异的打量它片刻,心底轻轻松了口气。

    晚上彩萱便将那小狐狸抱到怀中,虽然硕大一间店铺依旧剩她一人,却似乎没有从前那般孤单了。

    狐狸一定是睡神转世,否则不可能白天晚上,不间断,不停歇的沉眠。

    彩萱和陈叟看在眼里都觉得奇异,但它不乱跑反而不会给两人添乱,只需在吃东西时拎出来喂喂便好了,省时省力省心,因此,也就无人深究。

    彩萱每日抓紧时间绣花缝衣裳,陈叟负责照顾她的起居饮食,有时没事儿就跑到城里去逛一逛,打探打探行情。

    如此约莫过了十多天,彩萱也攒了些银子,可这些钱用来扩张店铺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她便找个地方都放了起来。

    后来跟陈叟一商量,决定先去城中买个仆人,好照顾两人生活,陈叟想了想,觉得小姐身边应该有个丫鬟贴身服侍着,便应了,还拿出自己的钱来打算添进去,要她买个好点的,容貌清秀,拿得出手的丫头。

    彩萱自然是推了陈叟的银子,说实话,此时她觉得自己和陈叟早已如一家人般亲近,家道败落后,陈叟就接替了父亲母亲的重担,竭尽所能照顾她,全心全意为她着想。

    恐怕她这一生,再不会遇见如此待她之人,私下早就将他当做亲人看待了,只是陈叟思想有些迂腐,将尊卑看的太重,她怕将自己心中想法说出后,会吓着这个忠厚老人,因此一直将这份感激埋在心底。

    陈叟的思想,和建康城中的风气不无干系,城中大小宗族相互依附,主从庶嫡之分严格,虽然彩家之前也算得上是名门望族,可他们这些谋财的商贾之家,与那朝堂之上的士族,却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官吏世家,都是真正的贵族,有名有号,无论去了什么地方,一提起来,都是响当当的,服侍之人,皆不敢怠慢,皆尊重有加。

    而换做商人,即便在自己的圈子里,是排的上号的人物,可这生计拿到台面上,却是众人轻鄙的。

    国人重官轻商,农工奴隶次之。

    因此,即便从前的彩家富贵,却也一向对士族子弟退避三舍。

    文人墨客,达官贵人,既是商家的摇钱树,又是商家的夺命蛊。成也由此,败也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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