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就上架了,刘彻的班底也已组建完毕,感谢书友们一直以来的锲而不舍,很多书友都说主脚没野心,其实我也想主脚有野心,但无奈,本人真的很崇拜卫、霍,所以,在卫青时代,我对主脚的安排也就是打酱油,主脚的崛起会安排在卫青后时代,今天翻了一篇文章,感觉有意思,就当是我的上架感言吧!】

    近期,长平侯卫青、冠军侯霍去病回到教材的事,引发了不少关注。是的,中国的青少年怎么能够不了解卫青、霍去病呢?尤其是霍去病,在今天的大学生刚刚毕业走上社会的年龄,已经在长城之外建立了不朽功勋。他的生命很短暂,但就像一颗流星,划过历史的天际,点亮了中华民族一个骄傲自豪的青春时代,一个血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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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军侯”——这是汉武帝为霍去病量身打造的侯爵之位。“冠军”,“功冠全军”之意。

    很长一段时间,“冠军”就专指霍去病。南朝诗人吴均在《边城将》中写道:“尔时始应募,来投霍冠军。”

    霍去病当之无愧,他不是冠军,谁是?他获封“冠军侯”的战绩,是他对匈奴的首战。

    此役开始前,他是一个小跟班,随舅舅卫青击匈奴于漠南,卫青拨给他800勇士。战场广袤,汉军人生地不熟,那时也没有什么导航、手机什么的,一打起仗来,部队就散开了。

    霍去病身边有800勇士拱卫,遇到敌人不至于太吃亏。但霍去病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选择:他让部队轻装出发,一口气把大部队甩开几百里,主动去寻找敌人。他们像饥饿的猛虎,以惊人的速度掠过大漠、草原、不毛之地,寻找敌人。

    要知道,800人深入的,是匈奴的地盘。这是军事上很忌讳的“孤军深入”,但在霍去病的指挥下,成了闪电战。

    这是对双方判断力、战斗力、意志力还有想象力的综合考验,霍去病完胜。他找到了匈奴的一个大营,管他黑压压一片营帐、乌泱泱一片人马,杀过去再说,敌人大乱,有的抵抗,有的溃散。

    史书记载,是役“斩捕首虏过当”,“过当”的意思是,敌人的损失超过己方损失。事实上的战果是:杀敌2028人。而且干掉了对方一些大佬,包括匈奴一把手单于麾下的相国级的高官和祖父辈的亲戚,还俘虏了单于的叔叔。绝对是惊人的胜利。

    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够取得胜利,这场战役,有人一无所获,还有人溃败而归。汉武帝以军功论英雄,奖惩分明,卫青这次没有得到奖赏,霍去病则获封冠军侯。

    这一年,霍去病17岁。在今天,这是一个正挣扎在题海之中的满脸青春痘的小男生。

    接下来,霍去病继续带兵打匈奴,取得了更加惊人的胜利,最经典的一次是漠北之战。

    这一年,霍去病22岁,率骑兵5万,北进两千多里,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70400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今蒙古境内),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这是一次决定性的胜利,从此“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说霍去病是一代战神,绝非恭维。霍去病打仗,勇猛果断,善于闪击战、长途奔袭、以战养战和外大纵深外线迂回作战,六战匈奴,未尝一败。

    他的特点,是雷霆般直捣匈奴命门,重在杀伤敌人头目和有生力量,他还重视任用匈奴裔武人。所以别的将军或者迷路,或者粮绝,霍去病的部队,却能够在敌人的活动区域解决军需,准确捕捉战机,精确发出雷霆一击。

    漠北之战,也是汉朝进击匈奴最远的一次。南宋辛弃疾的词中所说“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用的就是这个典故。封狼居胥是古代中国军人的最高荣誉,只可惜,“元嘉”不是强汉,世间再无霍去病。

    霍去病“封狼居胥”9年后,汉武帝登泰山封禅,祭祀天地。这是古代帝王的最高大典,而且只有改朝换代、江山易主,或者在久乱之后,致使天下太平,才可以封禅天地,向天地报告重整乾坤的伟大功业,同时表示接受天命而治理人世。

    史载,汉武帝身穿黄色衣服,在庄严的音乐声中跪拜行礼。为了纪念这次封禅典礼,武帝还特改年号为元封。

    在他跪拜行礼的时候,他肯定想到了霍去病,他有打败匈奴的丰功伟绩,怎能少得了霍去病?此刻,霍去病已去世7年,汉武帝特地把霍去病的儿子霍嬗,带上了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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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去病的历史功绩,其实被低估了。

    他的舅舅卫青,也是一位不世出的大将,在霍去病还没走上战场之前,已率兵收复了“河南地”(河套地区),使汉朝的边界线,恢复到了阴山山脉一线。这是秦朝最盛时的北方边境。

    秦始皇是个多牛多强悍的人啊,但对匈奴,多数时间也只能采取守势,命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收河套之后,开始筑长城。

    蒙恬堪称秦朝的“基建狂魔”,从榆中(今属甘肃)沿黄河至阴山构筑城塞,连接秦、赵、燕5000余里旧长城,构成了北方漫长的防御线。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民间传说中孟姜女的先生万喜良就死于修建长城的过程中。蒙恬守北防十余年,匈奴慑其威猛,不敢再犯。

    但秦朝灭亡后,天下大乱,匈奴伺机南下,抢夺了大量地盘,历史地理学家葛剑雄在名著《统一与分裂》中写道:

    “匈奴向西占据了黄河以西地区,进而赶走了原在河西走廊的月氏,威胁着乌孙,使西域(今新疆和中亚地区)大多数国家不得不服从它的统治。往东并吞了东胡各族,控制了今大兴安岭两侧。向南夺回了‘河南地’,而且一度推进到今陕西、山西的北部。”

    从地图上来看,匈奴已经严重威胁到汉朝的安全。于是刚夺取天下的刘邦,率30万人出击,结果在今天的山西北部,被匈奴大军围困了七天七夜。

    受此惊吓,汉朝此后只得采取屈辱的“和亲”政策,将皇族女子冒充公主嫁给单于,但匈奴并不满足,时时侵扰,烧杀掳掠。

    汉朝足足忍了70年。直至汉武帝忍无可忍,出手了,卫青和霍去病是他的两记铁拳,先一拳,打得满脸开花,踉跄后退,后一拳更狠,雷霆万钧。

    漠北之战后,汉朝控制了河西地区,为打通西域道路奠定了基础。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如果能够用快进键来看2100多年前亚洲的历史,我们能够看到壮丽的一幕:在亚洲的腹地,匈奴潮水般退去,大地如同洪水过后,恢复生机,簇簇花开,汩汩泉涌,商旅开始往来,驼铃开始悠扬。

    “不断的进贡不仅是经济上的负担,也显出政治上的软弱。所以汉帝国决定一劳永逸地解决与匈奴的纠缠。

    首先是夺取河西走廊,控制农业富庶的西域地区,接着经过近十年的多次征战(结束于公元前119年),将游牧民族赶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

    河西走廊通向西部的帕米尔高原,高原以西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中国为一条横跨大陆的交流通道打开了大门——‘丝绸之路’就此诞生。”

    英国历史学家彼得?弗兰科潘在《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一书中如此写道。

    是的,我们今天说起丝绸之路,总会想起张骞,但不能忘了霍去病。

    有趣的是,霍去病与张骞还一起打过仗,霍去病与合骑侯公孙敖走一路,张骞与历史上著名的“飞将军李广”走一路。结果,只有霍去病大捷,李广冒进,被匈奴包围,死伤惨重,张骞救援来迟,犯下行军滞留而延误军机的罪过,被判为死刑。

    张骞当时因出使西域之功,被封为博望侯,交了赎金,爵位被免,成为平民百姓。公孙敖因为迷路,没能与霍去病会合,结果跟张骞一样,被判为死刑,交了赎金,削爵为民。

    连最熟悉地形的张骞都迷了路,不得不佩服霍去病的精准定位啊。

    汉朝对匈奴的战争,持续了许多年,汉朝名将辈出,连获胜利,而匈奴大势已去,只能一路向西。

    公元160年左右,匈奴来到位于中亚的锡尔河流域,古称“康居”的国家,随后又离开了,从此消失于历史记载,直到公元260年左右,他们出现在亚洲的另一端,顿河以东的阿兰国。

    他们在此恢复雄风,开始西征欧洲,“一种以前没有听说过的人,不知道从地球的何处,如高山上的暴风雪般骤然来临”(阿密阿那斯?玛西里那斯《历史》),引发了改变欧洲历史命运的多米诺式的族群迁徙,“蛮族”被更野蛮的匈奴人驱赶,把罗马帝国搅得支离破碎。

    《走向陌生的地方——内陆欧亚移民史话》一书中写道:

    “从某种角度来说,匈奴人促成了欧洲历史发展的转折。他们把丛林里的日耳曼人推上了历史舞台,并与他们一起如摧枯拉朽般地结束了罗马人的时代。帝国历史的消失,带来了由各个封建国家组成的西欧多元政治格局的开始。”

    这就是历史的“蝴蝶效应”。

    公元476年,最后一位罗马皇帝罗慕洛被废黜,如果能够穿越,他会不会哀怨地跟霍去病抱怨:“600年前,你干嘛把匈奴打得那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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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伟大的民族,大多是在与强敌的殊死搏斗中诞生或崛起的。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朝代,奠定了“汉人”这个词。也正是在汉代,中国人第一次有了强烈的国家意识,有了强烈的国家认同感与国家责任感。“汉人”“汉族”“汉语”“汉字”……一直延续至今,流淌着无穷的自信与自豪。

    今天回溯历史,可以说,是汉匈之战,影响了汉朝人的集体性格与气质,而汉朝人的集体性格与气质,又帮助汉朝取得了对匈奴辉煌的胜利。

    辉煌,来自于艰难。要知道,这是历史上农耕民族对游牧民族少有的压倒性的胜利,而且是打出长城去,以游牧民族最擅长的骑兵作战方式,在游牧民族最熟悉的草原地带,打败了游牧民族。

    匈奴是个马背民族,骑兵极其剽悍。西汉初年,晁错曾说:如果下马以剑相搏,强悍的匈奴人绝非汉人对手。但霍去病华丽丽地以骑兵对骑兵,最终打败了匈奴人,打败、打垮、打服。说起“骠骑将军霍去病”,匈奴人也是服气的。

    在卫青、霍去病之前,匈奴还是一个可怕的强国,势力东至辽河,西越葱岭,南抵长城,北达贝加尔湖,乃欧亚大陆历史上第一个强大的草原游牧帝国。汉朝人从卫青霍去病开始,在与匈奴的一次次死磕中,磨砺了坚不可摧的民族性格。

    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汉朝人的性格,那就是——血性。

    长达七十余年的匈奴凌辱,再加上延续百年的汉匈战争,炼就了汉朝人的血性,这是他们能够有尊严活着的依托。他们尚武,每年秋后,各地要进行训练、比武、考核。

    无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爱好习武,虎虎有生气,霍去病自然是武林高手,擅长骑射,连生活在深宫中的汉武帝,也有一身好功夫,史载他“好自击熊豕”,能“手格熊罴”。

    东汉时期,先后被封为“冠军侯”的,还有贾复和窦宪。消灭北匈奴主力、留下“燕然勒石”典故的窦宪之神威,自不必说。

    另一位贾复,出身文士,但是临阵果敢、身先士卒,在东汉中兴功臣中以勇武见称。在民间评书中,贾复甚至留下了“拖肠大战”的传说,在某次战斗中,他被强敌挑出肠子,杀出重围后,发现小伙伴不见了,于是杀回去,拖肠大战,救出小伙伴。虽是演义,也可见其之威猛。

    汉朝人尚武有血性,绝不是窝里斗,他们以报效国家、沙场杀敌为荣,在远离家乡的边塞,用血性写下男儿战斗史诗。

    比如,霍去病的姑姑是皇后,他完全可以在富贵乡中过纨绔少年的日子,却选择了到危险的前线建功立业。用伏波将军马援的话来说,就是“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这是汉朝人的主流价值观。

    马援本人即如此,他是东汉开国功臣之一,为刘秀统一天下立下了赫赫战功。天下统一之后,马援虽已年迈,但仍请缨东征西讨,西破羌人,南征交趾……后于讨伐五溪蛮时身染重病,不幸去世,身体力行了“马革裹尸”的气概。

    今天读汉朝故事,常常感慨于有那么多传奇——或孤军坚守,任狂风暴雨也不屈服,或数人远征,虽九死一生亦不放弃;有杀出重围的悍勇,有战胜孤独的坚韧,有千里奔袭的自信,有以硬碰硬的豪迈……

    两汉400年,人性朴拙,精神强健,重视荣誉,极具血性,元气淋漓,以英雄为荣,以爱国为荣,民族因此有超级的向心力,也因此爆发了极强的战斗力。

    这般气度,如同霍去病墓前的“马踏匈奴”石像,一点都不花哨雕琢,跟繁琐俗艳无关,但其中的血性与力量,虽已凝固静默千年,仍能感觉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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