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家的豪华当然不仅仅体现在大门上,大堂里也是一样的奢华,两排漆木案几整整齐齐的摆在两边,每张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酒肉,四个丫鬟立在桌子一侧。
蒙武不在家,蒙骜大马金刀的坐在上首,见赵起进来后先是哈哈一笑,然后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往前倾,对刚进门的赵起说:“小子,听恬儿说你酒量过人,能和王翦喝个平手,今日老夫不服,倒要看看你这不到四尺的身子里能装多少。”
“赵起见过蒙爷爷。”赵起躬身见了礼,而后说,“蒙爷爷莫要羞辱小子了,阿恬那天醉的早,哪儿晓得后来的事,小子酒量比阿恬和阿贲是好一些,但是与王伯伯比起来,那是拍马难及啊。”赵起心里很郁闷,这帮人也不知道咋想的,非要跟个孩子比试酒量,那不是在欺负人吗?肚子在那放着,再能喝也比不过他们这帮子活了半辈子的老狐狸啊。
“哈哈哈,你这小子说话倒是伶俐,老夫上次去吕不韦家,可是听了许多关于你的事情,快快入座跟老夫分享分享。”蒙骜抚着胡须打着哈哈,伸出手示意赵起坐下。
赵起觉得自己面子挺大的,按理说他这个年龄去别人家做客是不需要以客人的礼仪对待的,只当是后辈给长辈见礼就成,没想到蒙骜弄的这么正式。
这次赵起是客人,本该坐在离蒙骜最远的位置,谁知蒙骜居然不乐意,一脚把坐在旁边的蒙恬踢出去,只留下蒙毅给他倒酒,然后让赵起坐在他的旁边。
赵起无奈,只能摇摇头坐过去,心里却暗自说了句:看来今天又得醉的一塌糊涂了。想到这,他就觉得自己给洪三宝放假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家伙放假了谁来接自己回去?
蒙恬家的府宅确实讲究,但是吃食却比王翦家好不到哪儿去,一旦喝酒,必定有凉菜,羊肉,处理的还没王翦家好,估计在鼎里捞出来直接就端上来了,满是羊膻味,旁边就着吃羊肉的依然是咸菜。
蒙毅伺候着给蒙老爷子倒上酒,赵起的则有守在旁边的丫鬟帮他倒,这时候的丫鬟大多都是奴隶之身,迫于生计才在这些大户人家当丫鬟,基本上没什么人权,所以这个时代豪门大户的少爷欺负丫鬟是常有的事。这种人只要是稍微大点的家里总有那么几个,这样看起来吕不韦家倒像是一股清流。
赵起端起酒碗掌在眼前对着蒙骜说:“小子年龄不过十岁,来蒙府居然以宾客之礼相待,小子惭愧,这碗小子先敬蒙爷爷。”说完,就把碗送到嘴边一饮而尽。
他说这番话除了证明自己是个懂规矩的好孩子之外,还有一番用途,就是向蒙骜表明自己绝对的信任。在这个乱的像杂粮粥似的年代,谁能保证别人没有害你的心思?而且现在赵起取代了蒙骜的孙子蒙恬“咸阳第一聪明小孩”的名头,谁敢说蒙骜没有恻隐之心?赵起就是在向蒙骜表达这种想法:老子相信你不会下毒害我!当然他也不怕蒙骜会下毒,将门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小人行径,人家有千万种方法让自己从世上消失,何必选这最烂的一种?
喝完酒赵起还砸吧砸吧嘴,别说,这酒虽没有王翦家的好喝,但是入口竟有些甜味,就是度数要高出不少,王贲跟蒙恬看到他居然是一副享受的模样,脸黑的像锅底。
蒙骜自然是看出了赵起的小东西,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哈哈笑着端起自己桌上的酒一饮而尽。喝完后拿袖子擦了擦嘴,趁着蒙毅给他倒酒的间隙对赵起说:“小子,我听吕大人说你一岁就能奔跑,二岁就能读书识字,而且思想新颖、骨骼惊奇,能文善武,你认为你吕伯伯对你的评价如何?”
“我吕伯伯说的虽是事实,却也没什么好惊奇的,古时传言,有孩童生下来就能下地、就能言语,小子只不过是比起其他人略微早了些,至于骨骼惊奇小子自然是不懂,能文善武的话,论及诗书经典,小子不及蒙恬,论及骑马射箭,小子不如王贲,论及暗杀之术,小子不如章邯,所以小子以为,小子只适合耍耍小聪明。”虽然赵起打心底觉得吕不韦说的对,但是表面上还是要装出谦逊的样子,华夏人自古就崇尚这种品德,战国的老头子自然也不意外。
蒙骜捋着胡须,听到赵起第一句话的时候他皱了皱眉,但是听到后边的话眉头立马舒展了,心想:不错,是个好孩子。却不对赵起的话做出评价,自顾自的端起酒碗仰着头喝干,这才慢悠悠的说:“好小子,不错,还没有被这一身的荣耀捧上天,不过老夫倒觉得你吕伯伯说的有理,你确实是老夫见过最聪明的孩子。”
赵起拱拱手对他的肯定表示感激,然后端起酒碗喝干了碗里的酒。
“降生能行、能语之人我等只当神话来听就好,谁也没见识过,不必当真,你这小子倒是实打实存在的,说你是妖孽老夫都不足为奇,单是你那自创的‘体操’练体之术就担得上‘咸阳第一’的称号。”蒙骜撑着案几继续说,“你可记得于老夫说过有一套适宜于军士的练体之术?这些日子你做些准备,等你研究透彻了,就来蒙府吧,老夫出这第一批试验之人。”
“小子知道了。”赵起点点头,对于这事儿他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妥,他早就打算把后世锻炼身体的方法和特种兵的训练用在这个时代,建立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特种军队,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光凭他一人的能力很难实现,而今有了蒙骜的支持会轻松很多,他能出第一批试验的最好不过,毕竟他所了解的特种兵训练过程都是通过电视电影和书籍,很难保证不会出意外。
这事儿落定之后蒙骜也变得更爽朗了,之后跟赵起聊的就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甚至老不死的还在感叹:“你这小子老夫甚是喜爱,奈何却不是我蒙氏之人,要是老夫有个孙女就好了,也好与你小子攀上亲戚。”
这话吓得赵起低着头不敢说话,只是个喝酒,心道:还好你没有孙女,不然又得受罪。就蒙恬和蒙毅的长相赵起都能想到蒙骜孙女长什么样,他们家都是那种四四方方的国字脸,在男人脸上显得很坚毅,但是若有女人长了这个脸型,那可就是真的“如花”似玉,谁家的女孩子要用“坚毅”那怕是没脸活人了。
酒过三巡,蒙骜突然想起了什么的问赵起:“小子,老夫去找吕不韦的时候,听他说你在研究什么‘纸张’?这羊皮纸老夫但是在北方蛮夷手中见识过,只是这‘纸张’又是何物?老夫想不明白。”
“这‘纸张’便是书写的工具,‘纸’是小子定的名称,‘张’是计量单位,因此称之为‘纸张’,这东西小子已经做出来了,羊皮纸在此物面前不值一提,虽说不如羊皮纸那般坚韧,却是极为方便的留字工具,此物造价低廉,只要废弃蚕蛹以及烂布条子就能造出来,且字迹清晰,与之配套用的,有毛笔以及墨汁,纸为黄白淡色,毛笔蘸浓色墨汁就能在淡色的纸张上书写,且小子敢断言,此物历经千年而不褪色。”蒙骜既然问起来,赵起自然是要谅解清楚,毕竟纸这种东西是能改变一个时代的文化传统的。
蒙骜是个聪明人,能想象到这纸张到底是何物,听了赵起的介绍之后更是紧皱眉头,他听到吕不韦给他说这事儿的时候还是半信半疑的态度,但是听这小子的意思好像已经研究出来了,这就不得不信了,如果真如赵起所说,这东西的意义他不难想象。而且他敢断定赵起不打算将这东西白白捐出,就转过头看着赵起,严肃的说:“如果你说的这东西能得到推广,老夫不敢想象对现有的书写方式造成多大的冲击,只要是对大秦有利的,就是好东西,老夫只希望小子不要被猪油蒙蔽了心思,踏踏实实就好。”
“纸这东西普及不是那么容易的,有种东西叫习惯,人一旦习惯了某种长期存在的事物,就会产生依赖,所以小子觉得这东西只有年轻人会尝试,老人大多数还是会用以前的方式书写。”既然蒙骜说起,赵起也只能表明自己的观点,“至于赚钱之事,小子也不是个过分贪财之徒,这种东西本应无私交出,只是小子没有亲人,十四岁前不可能有封地,又不能长期寄居在吕伯伯家里,赚钱只是想在咸阳建个住处罢了,为赵家留下些基业,而且小子也会黑心到白赚老百姓的钱,小子打算收购原料的时候以收入的二分之一作为成本。”
蒙骜点点头,对赵起的做法很满意,只要这小子不被钱财冲昏头脑跑去当商人他就没什么好说的,谁都知道商人是除了奴隶之外最低贱的人了,他不会允许一个可以兴盛大秦的人毁在铜臭之物上。为自家置办家业是人之常情,他也能理解。
蒙武不在家,蒙骜大马金刀的坐在上首,见赵起进来后先是哈哈一笑,然后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往前倾,对刚进门的赵起说:“小子,听恬儿说你酒量过人,能和王翦喝个平手,今日老夫不服,倒要看看你这不到四尺的身子里能装多少。”
“赵起见过蒙爷爷。”赵起躬身见了礼,而后说,“蒙爷爷莫要羞辱小子了,阿恬那天醉的早,哪儿晓得后来的事,小子酒量比阿恬和阿贲是好一些,但是与王伯伯比起来,那是拍马难及啊。”赵起心里很郁闷,这帮人也不知道咋想的,非要跟个孩子比试酒量,那不是在欺负人吗?肚子在那放着,再能喝也比不过他们这帮子活了半辈子的老狐狸啊。
“哈哈哈,你这小子说话倒是伶俐,老夫上次去吕不韦家,可是听了许多关于你的事情,快快入座跟老夫分享分享。”蒙骜抚着胡须打着哈哈,伸出手示意赵起坐下。
赵起觉得自己面子挺大的,按理说他这个年龄去别人家做客是不需要以客人的礼仪对待的,只当是后辈给长辈见礼就成,没想到蒙骜弄的这么正式。
这次赵起是客人,本该坐在离蒙骜最远的位置,谁知蒙骜居然不乐意,一脚把坐在旁边的蒙恬踢出去,只留下蒙毅给他倒酒,然后让赵起坐在他的旁边。
赵起无奈,只能摇摇头坐过去,心里却暗自说了句:看来今天又得醉的一塌糊涂了。想到这,他就觉得自己给洪三宝放假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家伙放假了谁来接自己回去?
蒙恬家的府宅确实讲究,但是吃食却比王翦家好不到哪儿去,一旦喝酒,必定有凉菜,羊肉,处理的还没王翦家好,估计在鼎里捞出来直接就端上来了,满是羊膻味,旁边就着吃羊肉的依然是咸菜。
蒙毅伺候着给蒙老爷子倒上酒,赵起的则有守在旁边的丫鬟帮他倒,这时候的丫鬟大多都是奴隶之身,迫于生计才在这些大户人家当丫鬟,基本上没什么人权,所以这个时代豪门大户的少爷欺负丫鬟是常有的事。这种人只要是稍微大点的家里总有那么几个,这样看起来吕不韦家倒像是一股清流。
赵起端起酒碗掌在眼前对着蒙骜说:“小子年龄不过十岁,来蒙府居然以宾客之礼相待,小子惭愧,这碗小子先敬蒙爷爷。”说完,就把碗送到嘴边一饮而尽。
他说这番话除了证明自己是个懂规矩的好孩子之外,还有一番用途,就是向蒙骜表明自己绝对的信任。在这个乱的像杂粮粥似的年代,谁能保证别人没有害你的心思?而且现在赵起取代了蒙骜的孙子蒙恬“咸阳第一聪明小孩”的名头,谁敢说蒙骜没有恻隐之心?赵起就是在向蒙骜表达这种想法:老子相信你不会下毒害我!当然他也不怕蒙骜会下毒,将门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小人行径,人家有千万种方法让自己从世上消失,何必选这最烂的一种?
喝完酒赵起还砸吧砸吧嘴,别说,这酒虽没有王翦家的好喝,但是入口竟有些甜味,就是度数要高出不少,王贲跟蒙恬看到他居然是一副享受的模样,脸黑的像锅底。
蒙骜自然是看出了赵起的小东西,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哈哈笑着端起自己桌上的酒一饮而尽。喝完后拿袖子擦了擦嘴,趁着蒙毅给他倒酒的间隙对赵起说:“小子,我听吕大人说你一岁就能奔跑,二岁就能读书识字,而且思想新颖、骨骼惊奇,能文善武,你认为你吕伯伯对你的评价如何?”
“我吕伯伯说的虽是事实,却也没什么好惊奇的,古时传言,有孩童生下来就能下地、就能言语,小子只不过是比起其他人略微早了些,至于骨骼惊奇小子自然是不懂,能文善武的话,论及诗书经典,小子不及蒙恬,论及骑马射箭,小子不如王贲,论及暗杀之术,小子不如章邯,所以小子以为,小子只适合耍耍小聪明。”虽然赵起打心底觉得吕不韦说的对,但是表面上还是要装出谦逊的样子,华夏人自古就崇尚这种品德,战国的老头子自然也不意外。
蒙骜捋着胡须,听到赵起第一句话的时候他皱了皱眉,但是听到后边的话眉头立马舒展了,心想:不错,是个好孩子。却不对赵起的话做出评价,自顾自的端起酒碗仰着头喝干,这才慢悠悠的说:“好小子,不错,还没有被这一身的荣耀捧上天,不过老夫倒觉得你吕伯伯说的有理,你确实是老夫见过最聪明的孩子。”
赵起拱拱手对他的肯定表示感激,然后端起酒碗喝干了碗里的酒。
“降生能行、能语之人我等只当神话来听就好,谁也没见识过,不必当真,你这小子倒是实打实存在的,说你是妖孽老夫都不足为奇,单是你那自创的‘体操’练体之术就担得上‘咸阳第一’的称号。”蒙骜撑着案几继续说,“你可记得于老夫说过有一套适宜于军士的练体之术?这些日子你做些准备,等你研究透彻了,就来蒙府吧,老夫出这第一批试验之人。”
“小子知道了。”赵起点点头,对于这事儿他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妥,他早就打算把后世锻炼身体的方法和特种兵的训练用在这个时代,建立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特种军队,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光凭他一人的能力很难实现,而今有了蒙骜的支持会轻松很多,他能出第一批试验的最好不过,毕竟他所了解的特种兵训练过程都是通过电视电影和书籍,很难保证不会出意外。
这事儿落定之后蒙骜也变得更爽朗了,之后跟赵起聊的就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甚至老不死的还在感叹:“你这小子老夫甚是喜爱,奈何却不是我蒙氏之人,要是老夫有个孙女就好了,也好与你小子攀上亲戚。”
这话吓得赵起低着头不敢说话,只是个喝酒,心道:还好你没有孙女,不然又得受罪。就蒙恬和蒙毅的长相赵起都能想到蒙骜孙女长什么样,他们家都是那种四四方方的国字脸,在男人脸上显得很坚毅,但是若有女人长了这个脸型,那可就是真的“如花”似玉,谁家的女孩子要用“坚毅”那怕是没脸活人了。
酒过三巡,蒙骜突然想起了什么的问赵起:“小子,老夫去找吕不韦的时候,听他说你在研究什么‘纸张’?这羊皮纸老夫但是在北方蛮夷手中见识过,只是这‘纸张’又是何物?老夫想不明白。”
“这‘纸张’便是书写的工具,‘纸’是小子定的名称,‘张’是计量单位,因此称之为‘纸张’,这东西小子已经做出来了,羊皮纸在此物面前不值一提,虽说不如羊皮纸那般坚韧,却是极为方便的留字工具,此物造价低廉,只要废弃蚕蛹以及烂布条子就能造出来,且字迹清晰,与之配套用的,有毛笔以及墨汁,纸为黄白淡色,毛笔蘸浓色墨汁就能在淡色的纸张上书写,且小子敢断言,此物历经千年而不褪色。”蒙骜既然问起来,赵起自然是要谅解清楚,毕竟纸这种东西是能改变一个时代的文化传统的。
蒙骜是个聪明人,能想象到这纸张到底是何物,听了赵起的介绍之后更是紧皱眉头,他听到吕不韦给他说这事儿的时候还是半信半疑的态度,但是听这小子的意思好像已经研究出来了,这就不得不信了,如果真如赵起所说,这东西的意义他不难想象。而且他敢断定赵起不打算将这东西白白捐出,就转过头看着赵起,严肃的说:“如果你说的这东西能得到推广,老夫不敢想象对现有的书写方式造成多大的冲击,只要是对大秦有利的,就是好东西,老夫只希望小子不要被猪油蒙蔽了心思,踏踏实实就好。”
“纸这东西普及不是那么容易的,有种东西叫习惯,人一旦习惯了某种长期存在的事物,就会产生依赖,所以小子觉得这东西只有年轻人会尝试,老人大多数还是会用以前的方式书写。”既然蒙骜说起,赵起也只能表明自己的观点,“至于赚钱之事,小子也不是个过分贪财之徒,这种东西本应无私交出,只是小子没有亲人,十四岁前不可能有封地,又不能长期寄居在吕伯伯家里,赚钱只是想在咸阳建个住处罢了,为赵家留下些基业,而且小子也会黑心到白赚老百姓的钱,小子打算收购原料的时候以收入的二分之一作为成本。”
蒙骜点点头,对赵起的做法很满意,只要这小子不被钱财冲昏头脑跑去当商人他就没什么好说的,谁都知道商人是除了奴隶之外最低贱的人了,他不会允许一个可以兴盛大秦的人毁在铜臭之物上。为自家置办家业是人之常情,他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