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狐狸,还没见面就已经完成了第一次交锋。
柳大志一张纸条,就差点让兵工厂士气涣散,只是棋逢对手,马奋斗不但成功化解了危机,并且借力打力,让队伍凝聚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柳大志并不知道自己随手一招,会产生这样的苦果,可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不后悔,毕竟自己也没损失一兵一卒,以马老头的精明,没有这张纸条,也会有另一种方式来鼓舞士气。
他不是一个职业军人,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作战指挥经验,可是30年的经商经验磨砺出了精明算计,对他让他打起仗来走的全是阴损路子。
是的,阴损、毫无底线、无所不用其极!
那些年的商战,他柳某人手头握有独一无二的技术资源,硬是把乙方做成了大佬,吊打一切甲方。
他既能用金钱把对手打得找不到北,也能用下三滥的手段恶心人,柳大志的名号,在那个商圈里已经可以和反复无常、出尔反尔划等号。
这并不是说他短视无谋,相反他从来没有小看过任何一个对手,他总能抓住对方的弱点,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反复捅刀子,把他的猎物收拾得服服帖帖。
眼下,他坐在一个小山包的岩石上,看着十来公里外的驼山,公路上分出一条泥土岔路,那里就是兵工厂的山门所在。
几个被派出去侦查的变种人,通过灵敏的嗅觉锁定了那个位置。兵工厂的伪装其实做的不错,可是谁都没想过,人味儿会是暴露的主要因素。
一两千人生活在一起,吃喝拉撒睡,各种味道闻习惯了就感觉不到异常,但是在外来者的鼻子里,却是特别冲的味道,这味道就透过常用的山门扩散出去了。
柳大志闭着眼在沉思,他习惯换位思考,也喜欢换位思考。因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判断对手的水平和心理状态,从而做出决策。
“如果是我守驼山,明知有敌人来犯,会怎么做?”
渐渐地,一个模拟战场就出现在他脑海里,攻与守的较量走出了大致的方向。他一度大汗淋漓,想通了几个关键节点后又气定神闲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
在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已经谋划出了一连串的阴谋阳谋,把马奋斗赶进必死之地。
就在他大概要发动致命一击的时候,那些负责督战的变种人小崽子不耐烦了,打断了他的幻想,比划着手势,催促他上去发起攻击。
柳大志也不恼火,咧嘴笑着指了指天空,渐渐暗淡的天色已经不适合立刻进攻,建议就地扎营,等天亮再发动进攻。
那些小崽子们倒也不是毫无智力的傻子,过去红眼带他们围攻粮店崮,多次选择在拂晓发动进攻,已经向它们传达过时间因素的重要性。
现在看到柳大志关注时间和天气,似乎谙熟军事的样子,便不再轻视和催促。
它们各自散入变种人堆里,很快把六七万个炮灰组织成了一支打洞部队,就地在山包上构建起防御工事。
这也是红眼传授的经验,变种人原来遵从野兽的经验,席地而卧倒头
就睡,这在打仗的时候就很被动,人类的炮火从天而降,炸死的变种人不知凡许。
大顺港和粮店崮的两处惨败之后,这些变种人已经学会就地打洞,把自己的身子藏进去。
柳大志看着六七万个变种人就地挖坑的阵势,内心充满了震撼。
或许过不了多久,这些野蛮和智力低下的物种,就会住进房子,再过百年,没准它们都能形成自己的语言了。
这种执行力几乎达到百分之百的种族,所欠缺的只是一个进化到高级文明的统治者。红眼就极有可能达到那个高度。如果到那时,他柳大志或许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取得一定的地位。毕竟智力越高,越需要聪明伶俐的手下。
他回过神来,眺望被夕阳染红的驼山,孤零零的山峰矗立在平原上,或许拿下这兵工厂,红眼会调教出一支会用枪的变种人队伍吧,那样一来可就太恐怖了。
打个寒颤,柳大志被脑海中突然冒出的想法吓坏了,带着20来个亲信跑下山包,混入变种人之中。
他算准了今天晚上马奋斗会来偷袭,布置了几堆篝火。
在他的推演中,防守方兵工厂的胜算不大,有一个机会就是趁着变种人立足未稳的时候迎头痛击,最好是击垮它们的指挥系统。
过去的经验告诉人类,游荡的变种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们被组织起来,悍不畏死的攻击。
现在这一批变种人队伍拥有了一个人类大脑。他柳大志就是这颗大脑,这才是最危险的事情。
从兵工厂的角度来看,变种人是不会生火的,能够生火的必然就是他柳大志的露营地,这是一个很诱人的饵,明知道很危险,都不得不咬钩尝一尝的饵。
从傍黑天一直等到后半夜,柳大志躲在一个变种人挖的类似散兵坑的地洞里,两只眼皮忍不住打架。
他先是失望,如果马奋斗不来,说明这对手太稀松。
后来又高兴,谁不喜欢挑软柿子捏啊,对手越菜越开心。
在一个个变幻莫测的表情之中,他又忍不住推算起另一个结果,可是突然火光照亮了夜空,一连串的轰响传来。
“糟糕……”
柳大志扑倒在土坑里,懊悔地看着远处布置的火堆陷阱被密集的炮火炸成渣。
情报不足,他又习惯了用地下城的武装水平去模拟人类抵抗军的实力,没想到人家兵工厂里藏着加农炮,还不止一门。
本来设下的圈套,在绝对暴力的炮火宣泄中,变成了小儿科的笑柄。甚至那熊熊燃烧的篝火,还为炮火指明了方向,引起了变种人的巨大损失。
柳大志悔得肠子都青了,虽然死的都是变种人,且大部分都是0级炮灰,可是眼下这些都是他柳大志的筹码,贷款来的钱也是钱啊,早晚要还的!
气急败坏的他还没等组织进攻,那几个变种人小崽子已经联袂而至,兴师问罪地吱哇乱叫一番,手脚比划一通后,它们竟带着变种人拔营后撤。
现在摆在柳大志面前只有一条路,带头强攻,非得撂下几条人命,打出一片忠心,才能挽回自己的地位和生
命。
他恨恨地抄起手里的武器,对着驼山方向打了一梭子,这还不解气,更是抽出一把长刀胡乱劈砍了一阵子,这才喘息地停下来。
有亲信近身相劝,又递上汤水,这才暂时抚平了他的愤恨。
“哈哈,一蠢,再蠢!”
驼山腹地,兵工厂的温泉庭院下,马奋斗开心得不得了,老头子甚至摸出一小壶白酒,就着军用口粮套餐嘬了一口。
透过墙上巨大的投影屏幕,他甚至清晰地捕捉到了柳大志被变种人训斥的画面。
驼山的监控情报网覆盖到周围三十里,柳大志在变种人队伍里的大多数举动都能被拍下来。运用数据分析,他几乎可以判断出变种人的行动计划。
同样的模拟,一个是凭空想象,一个是情报分析,柳大志败在了知己不知彼上。
这也不怪他,莫说是他初来乍到,就是马奋斗在驼山经营了好几年,都不曾发现驼山周围有这样严密的监控网。
那些无处不在的摄像头,隐藏在树木里,山石中,经久耐用防不胜防。
南特和“二爷”坐在马奋斗身后同样激动不已,他们吃的是兵工厂食堂的“外卖”。
自从老头子向他们宣布不会驱逐他们让柳大志得逞,害虫们感激得不行,他们如同丧家之犬逃来逃去,总算有个被人接受认可的落脚点了。
“山魈”忍痛掏出了三分之一的藏私来孝敬马老头,头一回吃这种军需品的马老头一时新鲜,竟然连声称赞。
害虫们早就吃腻了,反而对本地食堂情有独钟,他们也正是借着就餐的机会,慢慢融入到兵工厂居民的生活里。
在这方面,刘浪可能是做的最好的一个。
老马这几天不知道怎么了,来了地下作战指挥室两次,都是的待了一会就走了,一句话也没说。
后来又魂不守舍地窝在中间的庭院里不出门,南特请花姐侦查过两次,发现这糙汉竟然捡了个树杈数叶子。
“这家伙是病了么?”没经历过感情洗礼的南特,丝毫不明白他的异常行为。
花姐也不说破,只是说:“他没事,别瞎操心,管好你自己吧!”
原来南特这几天也陷入了一点麻烦之中,他这段时间跟“二爷”往这里跑的太勤,又被肖阳熏陶得喜欢夸夸其谈。
那个马晓萱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对南特看对了眼。
十**岁的姑娘情窦初开,不知道是无师自通还是看了些什么旧时代的小说,撒泼耍赖地认了他做干哥哥。
南特在感情方面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这六七年里身边就两个女人,一个是长得很好看很诱人,行事作风却比男人还男人的“二爷”,另一个也长得好看诱人,却冷若冰山的“花姐”。
他唯一一点懵懵懂懂的暧昧,来自同龄人柳菲菲,可惜炮台山翻脸一别,再也没见过,尤其是后来和肖阳一起重返旧地,却错过相间的机会,只知道她被变种人掳走,凶多吉少。
现在,面对一个小自己六七岁的青春少女,他有些不知所措:“老马没教过啊……”
柳大志一张纸条,就差点让兵工厂士气涣散,只是棋逢对手,马奋斗不但成功化解了危机,并且借力打力,让队伍凝聚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柳大志并不知道自己随手一招,会产生这样的苦果,可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不后悔,毕竟自己也没损失一兵一卒,以马老头的精明,没有这张纸条,也会有另一种方式来鼓舞士气。
他不是一个职业军人,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作战指挥经验,可是30年的经商经验磨砺出了精明算计,对他让他打起仗来走的全是阴损路子。
是的,阴损、毫无底线、无所不用其极!
那些年的商战,他柳某人手头握有独一无二的技术资源,硬是把乙方做成了大佬,吊打一切甲方。
他既能用金钱把对手打得找不到北,也能用下三滥的手段恶心人,柳大志的名号,在那个商圈里已经可以和反复无常、出尔反尔划等号。
这并不是说他短视无谋,相反他从来没有小看过任何一个对手,他总能抓住对方的弱点,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反复捅刀子,把他的猎物收拾得服服帖帖。
眼下,他坐在一个小山包的岩石上,看着十来公里外的驼山,公路上分出一条泥土岔路,那里就是兵工厂的山门所在。
几个被派出去侦查的变种人,通过灵敏的嗅觉锁定了那个位置。兵工厂的伪装其实做的不错,可是谁都没想过,人味儿会是暴露的主要因素。
一两千人生活在一起,吃喝拉撒睡,各种味道闻习惯了就感觉不到异常,但是在外来者的鼻子里,却是特别冲的味道,这味道就透过常用的山门扩散出去了。
柳大志闭着眼在沉思,他习惯换位思考,也喜欢换位思考。因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判断对手的水平和心理状态,从而做出决策。
“如果是我守驼山,明知有敌人来犯,会怎么做?”
渐渐地,一个模拟战场就出现在他脑海里,攻与守的较量走出了大致的方向。他一度大汗淋漓,想通了几个关键节点后又气定神闲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
在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已经谋划出了一连串的阴谋阳谋,把马奋斗赶进必死之地。
就在他大概要发动致命一击的时候,那些负责督战的变种人小崽子不耐烦了,打断了他的幻想,比划着手势,催促他上去发起攻击。
柳大志也不恼火,咧嘴笑着指了指天空,渐渐暗淡的天色已经不适合立刻进攻,建议就地扎营,等天亮再发动进攻。
那些小崽子们倒也不是毫无智力的傻子,过去红眼带他们围攻粮店崮,多次选择在拂晓发动进攻,已经向它们传达过时间因素的重要性。
现在看到柳大志关注时间和天气,似乎谙熟军事的样子,便不再轻视和催促。
它们各自散入变种人堆里,很快把六七万个炮灰组织成了一支打洞部队,就地在山包上构建起防御工事。
这也是红眼传授的经验,变种人原来遵从野兽的经验,席地而卧倒头
就睡,这在打仗的时候就很被动,人类的炮火从天而降,炸死的变种人不知凡许。
大顺港和粮店崮的两处惨败之后,这些变种人已经学会就地打洞,把自己的身子藏进去。
柳大志看着六七万个变种人就地挖坑的阵势,内心充满了震撼。
或许过不了多久,这些野蛮和智力低下的物种,就会住进房子,再过百年,没准它们都能形成自己的语言了。
这种执行力几乎达到百分之百的种族,所欠缺的只是一个进化到高级文明的统治者。红眼就极有可能达到那个高度。如果到那时,他柳大志或许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取得一定的地位。毕竟智力越高,越需要聪明伶俐的手下。
他回过神来,眺望被夕阳染红的驼山,孤零零的山峰矗立在平原上,或许拿下这兵工厂,红眼会调教出一支会用枪的变种人队伍吧,那样一来可就太恐怖了。
打个寒颤,柳大志被脑海中突然冒出的想法吓坏了,带着20来个亲信跑下山包,混入变种人之中。
他算准了今天晚上马奋斗会来偷袭,布置了几堆篝火。
在他的推演中,防守方兵工厂的胜算不大,有一个机会就是趁着变种人立足未稳的时候迎头痛击,最好是击垮它们的指挥系统。
过去的经验告诉人类,游荡的变种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们被组织起来,悍不畏死的攻击。
现在这一批变种人队伍拥有了一个人类大脑。他柳大志就是这颗大脑,这才是最危险的事情。
从兵工厂的角度来看,变种人是不会生火的,能够生火的必然就是他柳大志的露营地,这是一个很诱人的饵,明知道很危险,都不得不咬钩尝一尝的饵。
从傍黑天一直等到后半夜,柳大志躲在一个变种人挖的类似散兵坑的地洞里,两只眼皮忍不住打架。
他先是失望,如果马奋斗不来,说明这对手太稀松。
后来又高兴,谁不喜欢挑软柿子捏啊,对手越菜越开心。
在一个个变幻莫测的表情之中,他又忍不住推算起另一个结果,可是突然火光照亮了夜空,一连串的轰响传来。
“糟糕……”
柳大志扑倒在土坑里,懊悔地看着远处布置的火堆陷阱被密集的炮火炸成渣。
情报不足,他又习惯了用地下城的武装水平去模拟人类抵抗军的实力,没想到人家兵工厂里藏着加农炮,还不止一门。
本来设下的圈套,在绝对暴力的炮火宣泄中,变成了小儿科的笑柄。甚至那熊熊燃烧的篝火,还为炮火指明了方向,引起了变种人的巨大损失。
柳大志悔得肠子都青了,虽然死的都是变种人,且大部分都是0级炮灰,可是眼下这些都是他柳大志的筹码,贷款来的钱也是钱啊,早晚要还的!
气急败坏的他还没等组织进攻,那几个变种人小崽子已经联袂而至,兴师问罪地吱哇乱叫一番,手脚比划一通后,它们竟带着变种人拔营后撤。
现在摆在柳大志面前只有一条路,带头强攻,非得撂下几条人命,打出一片忠心,才能挽回自己的地位和生
命。
他恨恨地抄起手里的武器,对着驼山方向打了一梭子,这还不解气,更是抽出一把长刀胡乱劈砍了一阵子,这才喘息地停下来。
有亲信近身相劝,又递上汤水,这才暂时抚平了他的愤恨。
“哈哈,一蠢,再蠢!”
驼山腹地,兵工厂的温泉庭院下,马奋斗开心得不得了,老头子甚至摸出一小壶白酒,就着军用口粮套餐嘬了一口。
透过墙上巨大的投影屏幕,他甚至清晰地捕捉到了柳大志被变种人训斥的画面。
驼山的监控情报网覆盖到周围三十里,柳大志在变种人队伍里的大多数举动都能被拍下来。运用数据分析,他几乎可以判断出变种人的行动计划。
同样的模拟,一个是凭空想象,一个是情报分析,柳大志败在了知己不知彼上。
这也不怪他,莫说是他初来乍到,就是马奋斗在驼山经营了好几年,都不曾发现驼山周围有这样严密的监控网。
那些无处不在的摄像头,隐藏在树木里,山石中,经久耐用防不胜防。
南特和“二爷”坐在马奋斗身后同样激动不已,他们吃的是兵工厂食堂的“外卖”。
自从老头子向他们宣布不会驱逐他们让柳大志得逞,害虫们感激得不行,他们如同丧家之犬逃来逃去,总算有个被人接受认可的落脚点了。
“山魈”忍痛掏出了三分之一的藏私来孝敬马老头,头一回吃这种军需品的马老头一时新鲜,竟然连声称赞。
害虫们早就吃腻了,反而对本地食堂情有独钟,他们也正是借着就餐的机会,慢慢融入到兵工厂居民的生活里。
在这方面,刘浪可能是做的最好的一个。
老马这几天不知道怎么了,来了地下作战指挥室两次,都是的待了一会就走了,一句话也没说。
后来又魂不守舍地窝在中间的庭院里不出门,南特请花姐侦查过两次,发现这糙汉竟然捡了个树杈数叶子。
“这家伙是病了么?”没经历过感情洗礼的南特,丝毫不明白他的异常行为。
花姐也不说破,只是说:“他没事,别瞎操心,管好你自己吧!”
原来南特这几天也陷入了一点麻烦之中,他这段时间跟“二爷”往这里跑的太勤,又被肖阳熏陶得喜欢夸夸其谈。
那个马晓萱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对南特看对了眼。
十**岁的姑娘情窦初开,不知道是无师自通还是看了些什么旧时代的小说,撒泼耍赖地认了他做干哥哥。
南特在感情方面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这六七年里身边就两个女人,一个是长得很好看很诱人,行事作风却比男人还男人的“二爷”,另一个也长得好看诱人,却冷若冰山的“花姐”。
他唯一一点懵懵懂懂的暧昧,来自同龄人柳菲菲,可惜炮台山翻脸一别,再也没见过,尤其是后来和肖阳一起重返旧地,却错过相间的机会,只知道她被变种人掳走,凶多吉少。
现在,面对一个小自己六七岁的青春少女,他有些不知所措:“老马没教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