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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前不叫薛高雁,叫薛狗蛋。

    他那个整日挽着袖子啐唾沫的屠夫爹,和骂街骂出赫赫声名的娘,说叫狗蛋好养活,对他这个唯一的传宗接代宠到横着走。

    于是,他五岁耍刀剁了自家狗,八岁满大街问候人祖宗,十二岁就聚集了一批偷鸡摸狗收孝敬费的少年,成为镇子上“大害之首”。

    有人报过官。他却又十分聪明,跟泥鳅似的,每次衙役捉不到,他还能把衙役整个嘴啃泥。

    “大害”无人能治,终成“一霸”。

    某天,县太爷家的公子高头骏马招摇而过,他的一个小弟躲闪不及,被马蹄踩中,断了一条腿。

    那小弟哭着来找他,他一笑,包在你蛋儿爷身上。

    三天后,县衙的粮仓走水,火苗猖獗,全县口粮化为灰烬,辖地百姓闹了整个春荒。

    上面大怒。责备县太爷失职,将其革职,全族流放宁古塔。

    很多年后,百姓说,县太爷整族,八十余口,没一个活着回来。

    只是有人看见,走水当晚,一个男孩翘着二郎腿,坐在黑暗里,笑得像青面獠牙的小鬼。

    ……

    而他,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在那个火光如地狱的夜晚。

    一袭半旧棉衣,沾着几点泥的布鞋停在他面前。

    “小孩儿,火,是你放的吧。”他低声细语,听不出多的情绪。

    “是。你蛋儿爷放的。”小鬼般的男孩儿抬头,应得很干脆,笑得露出一圈白牙。

    他点了点头。火光在身后,所以他的脸同样隐在黑暗中,眸却如夜中升起的明月。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他闹市行马,断了我兄弟一条腿!狗官!活该!!”男孩狠狠啐了口。

    “那,为什么不去烧县太爷的私宅,而是全县的粮仓?”他慢慢问,很有耐心,很认真。

    男孩仰头一声狂笑:“一条命不够,远远不够!小爷我要他全族都下地狱!每天每岁苦捱!受尽折磨而死!”

    他又点点头。还是看不出任何责备或惊讶,淡淡道:“可是全县百姓缺了整春的口粮。无辜者,你想过么?”

    “这世道本就不公!”男孩猛地打断他,还显稚嫩的眉眼火光熊熊,“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黑暗中的他,倔强,狠厉,顽劣,像一头林中尖牙雪亮的小兽。

    见生人靠近骨头都能撕碎,赔上命去也不在怕的。

    他却只是微微笑:“语出《道德经》……还念过书呢。”

    “那些公子哥儿们在学塾念书,摇头晃脑,声音传出来,小爷我听一遍就记住了。”他翻了翻眼皮,“你问够了没?要送小爷去官府就干脆点!”

    他摇摇头,轻笑:“有判断,有头脑,有手段。我只是觉得……你不错,很不错。”

    男孩愣住。人皆骂他惧他不屑他,却从来没有人夸过他。

    他已经做好了被押走的准备,反正在哪儿他都是“臭虫”,牢里或许更适合他,却没想这个衣着普通的大伯,末了只轻轻一句,“不错”。

    “大伯”伸出手,不怕脏似的,擦干净他脸上三天没洗的泥痂,笑了。

    “我叫贾章。我家里有个学堂,以后,只要你愿意,大门都向你敞开。”

    他大惊。

    人尽皆知的“文贾武程”,东周王朝的立国肱骨,这满脚泥的大伯竟然是贾家家主。

    他顿时手足无措,难得露出一分那个年纪该有的孩子气。

    “你,你是当官的!小爷我是下民,你也不怕我把你学堂烧了……不不不,我的意思是……我只会斗鸡,遛鸟,带小弟收商铺的孝敬钱……我,我不会念书……我怕,把你学堂的地弄脏了……”

    他笑意愈温和,道:“你捣鬼县太爷,是因为他伤了你小弟。这种‘狗官’,世上还有很多,像你小弟一样,承受了‘天道不公’哭诉无门的人,也还有很多。你一把把放火,能放得过来么?”

    “有这么多?可恶,太可恶了!那我……我该怎么办呢?”男孩疑惑的眨眨眼,眸底的戾气一寸寸澄清。

    他抚抚男孩蓬草般的头顶:“小孩儿,去往高处吧,就能看得远,再远些!你就能发现,光明有多少,罪恶就有多少。当你真正站在高处之时,就把那些罪……连根拔起!一个都不放过!好不好?”

    “好!”男孩似懂非懂,却立马应了。

    因为当时,他背光的脸虽在黑暗,却如在最盛的光明中。

    映亮了男孩这一生。

    ……

    男孩再见到他,是在贾家大宅的家塾。

    身为家主的贾章,一袭素袍,手持戒尺,亲自为他授课。

    当然,第一次进学堂的他,被戒尺打得猴子般的满堂嚎,贾家祖宗都问候全了。

    最后实在累了,才犟着脖子低头,俯身,笨手笨脚地行了人生第一个揖礼。

    拜师礼。

    “愿君,登高大雁塔,提笔扬我名。赐汝名高雁。薛高雁,不要忘了你那晚答应我的话。”

    贾章脸色郑重,瞳仁纤尘不染,眉间八百里山川浩然。

    “蛋儿爷我……不,我薛高雁说到做到!谁怕了狗官些!贾老爷……”男孩还没嗷嗷完,手上又挨了贾章一记戒尺。

    “叫我夫子。”

    此后六年,仅仅六年,十八岁,他成了东周史上最年轻的状元。

    曾经尖牙雪亮吃人血的小野兽,被硬生生箍成了个清正端方的少年郎。

    然后二十岁,他又成了东周史上最年轻的御史,官四品,着绯袍,帝赐龙吟弓,诛奸邪,准其先斩后奏。

    绯衣银弓,行走九州。他成了贪官污吏们闻风丧胆的审判,也成了天下百姓翘首期盼的天道。

    然而,这般的他,却只有在已经两鬓斑白的贾家家主面前,会恭谨又略带紧张地深深一揖。

    “学生,薛高雁,问夫子安。”

    ……

    一阵晚风来,十月寒入骨。

    薛高雁打了个凉噤,思绪回到现实,看着等待答案的花二的眼,低头,一笑。

    这一笑,不像当年的御史郎,也不像眼前的绿林好汉,倒似了许多年前,十二岁的孩子。

    “皇后娘娘,您为什么叫花二呢?是因为陛下称您为‘花儿’,所以取了近似音吧。”薛高雁道。

    花二眸色有片刻塌陷。良久,浑身在夜色中都冻僵了,才微微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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